李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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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玿(1621年7月8日—17世紀),郎玉豫充河南開封府鄭州滎澤縣[1]清朝政治人物。

生平[编辑]

李玿是順治二年(1645年)的舉人,三年(1646年)聯捷進士[2],先在都察院觀政,後獲授沁源知縣,曾分考鄉試取錄解元常大忠,在沁源三年內潔己愛民,敦行教化、督促農業、剔除弊政、革絕雜稅,在荒年饑賑救活人民,其時流寇盤據山林,他洞悉對方情狀,秘密招攬賊人呂虎准許自新,充當嚮導率領鄉勇搗破賊人巢穴,擒獲賊人首領馮三,並招撫其餘同黨,縣內賴以安寧。不久他署任沁州知州,人民如一在沁源愛戴他,因得知父親病重而告歸,回鄉後用心侍奉,半年後父親去世,亦孝順對待繼母樊氏,家居三十七年潛心性理,得鄉人尊重,七十九歲才去世,嗣子李士甄任知縣陞主事,孫李維坊任通判,李維墧則是舉人[1]

家族[编辑]

曾祖李自暘,壽官;祖父李鮮,學正;父李鳴德,訓導[2]

引用[编辑]

  1. ^ 1.0 1.1 乾隆《滎澤縣志·卷五·選舉》:李玿,字郎玉,號豫充,旌孝鳴德子,穎敏好學、博通子史,順治乙酉鄉試十八名,登順治丙戌科傅以漸榜進士,會試一百七十六名,殿試三甲八十名,任山西沁源縣知縣,八闈分校解元常大忠出其門,涖沁三載潔己愛民,敦教化、課農桑、剔蠧弊、革雜派,歲饑賑濟全活甚多。時餘寇盤聚山林,洞其情狀,密論夥賊呂虎許其自新,以為嚮導帥鄉勇擣其巢穴,擒獲賊首馮三,招撫餘黨,邑賴以安;署沁州知州,兩地愛戴如一,聞父病篤力請告歸,及旋里侍湯藥甚謹,越半載父歿,執喪盡哀,孝事繼母樊,撫愛弟姪,推及三黨,家居三十七載,潛心性道,躬行實踐,為鄉黨所尊重,卒年七十有九,嗣子士甄任知縣陞主事,孫維坊任通判,維墧舉人。 參舊志
  2. ^ 2.0 2.1 《順治三年丙戌科進士三代履歷》:李玿,曾祖自暘,壽官;祖鮮,學正;父鳴德,訓導。豫充,書三房,辛酉五月十九日生,滎澤人,乙酉十八名,會試三百三十六名,三甲八十名,都察院觀政,授山西沁源知縣。

參考文獻[编辑]

  • 《順治三年丙戌科進士三代履歷》
  • 乾隆《滎澤縣志》·卷五·選舉
官衔
前任:
劉璇
清朝沁源縣知縣
1646年-1649年
繼任:
張一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