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玿
外观
李玿(1621年7月8日—17世纪),字郎玉,号豫充,河南开封府郑州荥泽县人[1],清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李玿是顺治二年(1645年)举人,三年(1646年)联捷进士[2],先在都察院观政,后获授沁源知县,曾分考乡试取录解元常大忠,在沁源三年内洁己爱民,敦行教化、督促农业、剔除弊政、革绝杂税,在荒年饥赈救活人民,其时流寇盘据山林,他洞悉对方情状,秘密招揽贼人吕虎准许自新,充当向导率领乡勇捣破贼人巢穴,擒获贼人首领冯三,并招抚其余同党,县内赖以安宁。不久他署任沁州知州,人民如一在沁源爱戴他,因得知父亲病重而告归,回乡后用心侍奉,半年后父亲去世,亦孝顺对待继母樊氏,家居三十七年潜心性理,得乡人尊重,七十九岁才去世,嗣子李士甄任知县陞主事,孙李维坊任通判,李维墧则是举人[1]。
家族
[编辑]曾祖李自旸,寿官;祖父李鲜,学正;父李鸣德,训导[2]。
引用
[编辑]- ^ 1.0 1.1 乾隆《荥泽县志·卷五·选举》:李玿,字郎玉,号豫充,旌孝鸣德子,颖敏好学、博通子史,顺治乙酉乡试十八名,登顺治丙戌科傅以渐榜进士,会试一百七十六名,殿试三甲八十名,任山西沁源县知县,八闱分校解元常大忠出其门,莅沁三载洁己爱民,敦教化、课农桑、剔蠧弊、革杂派,岁饥赈济全活甚多。时余寇盘聚山林,洞其情状,密论伙贼吕虎许其自新,以为向导帅乡勇𢭏其巢穴,擒获贼首冯三,招抚余党,邑赖以安;署沁州知州,两地爱戴如一,闻父病笃力请告归,及旋里侍汤药甚谨,越半载父殁,执丧尽哀,孝事继母樊,抚爱弟侄,推及三党,家居三十七载,潜心性道,躬行实践,为乡党所尊重,卒年七十有九,嗣子士甄任知县陞主事,孙维坊任通判,维墧举人。 参旧志
- ^ 2.0 2.1 《顺治三年丙戌科进士三代履历》:李玿,曾祖自旸,寿官;祖鲜,学正;父鸣德,训导。豫充,书三房,辛酉五月十九日生,荥泽人,乙酉十八名,会试三百三十六名,三甲八十名,都察院观政,授山西沁源知县。
参考文献
[编辑]- 《顺治三年丙戌科进士三代履历》
- 乾隆《荥泽县志》·卷五·选举
官衔 | ||
---|---|---|
前任: 刘璇 |
清朝沁源县知县 1646年-1649年 |
继任: 张一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