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市政署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市政署
Instituto para os Assuntos Municipais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機構
市政管理委員會主席戴祖義
市政管理委員會副主席羅志堅、柯嵐
部門資訊
部門性質法律人格、行政、財政及財產自治權的公務法人
成立年份2019年1月1日
所屬部門行政長官負責,受行政法務司司長監管
總部 澳門亞美打利庇盧大馬路(新馬路)163號市政署大樓
聯絡資訊
網站www.iam.gov.mo

市政署(葡萄牙語:Instituto para os Assuntos Municipais,縮寫:I.A.M.;英語:Municipal Affairs Bureau)是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在2019年1月1日成立,負責統管民政及市政事務的非政權性市政機構。

歷史及職責

[编辑]

市政署承襲了大部份民政總署的職能,受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委托,依法為居民提供文化、康樂、環境衛生等方面的服務,並就有關上述事務向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提供諮詢意見。由於民政總署並非《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所指的非政權性市政機構,亦不可能有成員代表進入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因此,為落實有關規定,完善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的組成以及基於社會發展的需要,設立市政署。[1][2]

市政署設有市政管理委員會負責領導市政處的所有工作,市政諮詢委員會負責向施政管理委員會提出意見及建議,民政總署的大部份資源以及人員將會在民政總署撤銷後轉移至市政署,諮詢委員會則由自薦或被推薦人士組成。[3]

組織法例

[编辑]
  • 第9/2018號法律(2018年8月2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設立市政署。
  • 第25/2018號行政法規(2018年10月15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市政署的組織及運作。
  • 第98/2018號行政命令(2018年9月3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核准市政署的標誌。
  • 第37/2023號行政命令(2023年6月26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修改市政署人員編制。

職責

[编辑]
圖片所示的是澳門市政署總部新馬路市政署大樓
  • 增進社會各社群的和諧共融,並促進公民教育;
  • 鼓勵及輔助民間組織,以促進各社會利益及社群之間的互助與睦鄰精神;
  • 建立市政署與居民之間相互溝通的方式,並確保市政署與傳媒的聯繫;
  • 推動及協辦社區慶祝活動,並負責管理社區康樂活動設施及場地;
  • 促進環境衛生,主要包括確保市政署管理的公共地方的清潔及動植物的監管及檢驗檢疫,並與行使衛生當局權力的公共部門或實體合作,以及監管墳場及安葬事務;
  • 致力提升居民的生活質素,主要包括監察食品安全及水質,美化及綠化城市,建設及更新由市政署管理的公共設施及場地,命名公共地方,編訂門牌號碼,以及保養及維修道路及排水網;
  • 按法律或規章的規定,對有關行為、項目及活動發出行政准照或許可;
  • 執行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在與區域及國際組織所訂定的市政署職責範圍內的政策;
  • 致力協助實行民防工作,並遵照協調實體的指引及指示參與有關計劃的施行;
  • 監察以上各項所指範疇的適用規範的遵守,主要包括在公共衛生、食品安全、動植物監管、墳場管理及須作出通知、取得行政准照或許可的行為、項目及活動等方面;
  • 致力協助落實跨部門公共服務的實施機制,並藉與其他公共部門或實體簽訂的協議,提供協議訂定的服務;
  • 負責就市政範疇的事宜,主要包括就市政署為居民提供的服務及完善有關服務,向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提供諮詢意見、開展研究及提出方案;
  • 按法律或規章的規定,又或監督實體的指示,執行其他工作。

組織架構

[编辑]
市政署組織架構
財政及財產監察委員會市政管理委員會市政咨詢委員會
行政輔助廳財務管理廳技術輔助廳組織及資訊廳
行政處人力資源處培訓及資料儲存處財務處財產及採購處翻譯處公共關係及新聞處計劃及組織處資訊建設及設施處法律及公證處
綜合服務及質量監察廳文康及公民教育廳食品安全廳衛生監督廳環境衛生及執照廳園林綠化廳市政建設廳道路渠務廳
市民綜合服務處質量監察處文康社群處公民教育處管理規劃處風險評估處風險傳達處食品檢驗檢疫處動物檢疫監管處街市事務處小販事務處環境衛生處行政執照處環境衛生及執照監察處公園處自然保護研究處自然護理處綠化處設計處建設處設備處工場及庫存處渠務處道路處設施維修處化驗處

市政諮詢委員會

[编辑]
市政諮詢委員會席次分佈(全數行政長官委任

第一、二屆市政署市政諮詢委員會(2019年-2022年)

[编辑]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9/2018號法律〈設立市政署〉》第十四條第二款及第十五條的規定,作出批示。[4] 市政署於2019年1月1日正式成立,市政諮詢委員會亦於同日舉行首次閉門會議,25名市政諮詢委員選出司徒民義出任市諮委主席,鍾國榮為副主席。2020年12月23日,行政長官發佈第235/2020號行政長官批示續任市政諮詢委員會25名成員。[5]

第三屆市政署市政諮詢委員會(2023年-2025年)

[编辑]

2022年12月21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第226/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委任及續任以下市政諮詢委員會25名成員。[6]市政諮詢委員會於2023年1月1日舉行閉門會議,25名市政諮詢委員選出司徒民義出任市諮委主席,鍾國榮為副主席。[7]

  • 主席:司徒民義
  • 副主席:鍾國榮
  • 成員:陳溥森、張嘉敏、何凱玲、何觀倫、邢榮發、辜文達、李兆祖、李煥江、梁頌衍、羅錦焜、馬志興、盧偉樂、柯清煌、余健楚、黃淑筠、胡景光、陳冰冰、陳嘉敬、程順明、何敬豐、許樂敏、林家全、施妮娜

轄下機構

[编辑]

參考來源

[编辑]
  1. ^ 頭條日報. 澳門新設市政署取締民政總署 明年元旦生效. 頭條日報. 頭條日報. 2018-08-02 [2018-11-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4-27). 
  2. ^ 澳亞網. 明年1月1日起 “民署”變“市政署”. 澳亞網. 澳亞網. 2018-07-31 [2018-11-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1-20). 
  3. ^ 澳門力報. 市政署明年元旦成立 合資格可「毛遂自薦」參與諮委會工作. 澳門力報. 澳門力報. 03/10/2018 [2018-11-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1-04). 
  4. ^ 第282/2018號行政長官批示, 委任市政署市政諮詢委員會成員。. [2018-12-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8-07). 
  5. ^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 市政諮詢委員會召開特別大會 選出主席及副主席.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入口網站.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 [2021-01-3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2-04) (中文(繁體)). 
  6. ^ 第226/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續任及委任市政署市政諮詢委員會成員。.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印務局. 2022-12-21 [2024-06-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6-26). 
  7. ^ 市政諮詢委員會召開特別大會 選出主席及副主席.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市政署. 2023-01-01 [2024-06-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