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女

皇女、帝女、王女,是不同头衔的君主女儿的称谓。皇帝與天皇之女稱為皇女。国王的女儿,则称为王女。
皇女或王女,並非位號的一種,和公主、郡主等號不同,不需經過冊封,只要是皇帝、天皇、国王之女皆可稱為皇女和王女。
东亚
[编辑]中國
[编辑]在中國,皇女不論嫡庶皆封為公主(新朝、清朝例外),而早夭的皇女,则可能无法获得公主的称号,如西晉的哀獻皇女。中國史上僅新朝及北宋宋徽宗朝曾分別改皇女號為室主及帝姬。
公主設於郡主之上,等級如下:
- 兩國大長公主:北宋設皇帝姑祖母為兩國大長公主。例子多為宋仁宗及宋英宗諸女。(秦魯國大長公主,為宋仁宗皇十女,乃宋欽宗、宋高宗兩朝皇帝之堂姑曾祖母,乃大長公主之最。)
- 一國大長公主:北宋設皇帝姑母為一國大長公主,最早見於唐朝。有昇平公主,侄孫兼女婿唐憲宗繼位,以郭貴妃母貴直接晉昇平大長公主,其後追贈虢國、齊國大長公主。
- 一府大長公主:明太祖女除寧國公主外,例如懷慶大長公主等,有以府為湯沐邑之例。(懷慶府)
- 一郡大長公主:明朝沿用北宋舊制,設皇帝姑母為大長公主。北周始有昌樂大長公主,唐朝有同安大長公主、長沙大長公主等。
- 一縣大長公主:同上。明朝有含山大長公主,以明太祖女活至天順一朝。歷經洪武、建文、永樂、洪熙、宣德、正統、景泰、天順八朝,為明英宗、明代宗之姑曾祖母。
- 一國長公主:西漢東漢有封帝姊帝妹為長公主之例,但時有記載時無所載。例如漢光武帝二姊被追封為新野節義長公主、三妹被封為寧平長公主,但長姊卻僅記為湖陽公主。繼隋文帝之姊稱長公主及唐中宗追封已逝的庶姊義陽公主為金城長公主後(終隋代一朝,尊貴如楊麗華亦無稱長公主一說),唐玄宗以庶子身份繼位,除尊崇嫡長兄之外,另外進嫡妹永昌公主李華婉(劉皇后所出)為代國長公主。位序於鎮國太平公主之下。(太平公主乃「鎮國」公主而非「鎮」國公主,當初與「安國」相王同封,位於諸王之上,有鎮守安定國家之意)唐朝之後多沿用此例,封皇帝姊妹為長公主。
- 一府長公主:同上,明朝有懷慶長公主。
- 一郡長公主:同上,晉朝有南陽長公主、北魏有北鄉郡長公主及蘭陵長公主、隋朝有安成長公主、唐朝有金城長公主。除北魏之外,唐朝亦有蘭陵長公主,其《蘭陵公主碑》清楚將其記為蘭陵郡公主,但亦有可能一開始為縣公主。(隋時廢蘭陵郡,設蘭陵縣)。東漢有桓帝女陽安公主以非皇帝姊妹兼當朝皇女身份封長公主。
- 一縣長公主:同上,漢朝有堂邑長公主等。(堂邑縣、館陶縣)東漢桓帝有潁陰公主及陽翟公主亦以當朝皇女身份封長公主。
- 國公主:非長公主而爵至一國的公主可追溯到魯元公主(一說「魯元」意為魯國之元公主,參考魯元公,其子張偃後亦為魯王,其用意不言而喻。為漢朝首位公主,所以用「元」,或意為漢高祖之元女,即嫡長兼首個之意,參考衛長公主等之語法。),而正式冊封始於唐朝開元一朝(唐玄宗繼位時仍在世之諸庶妹涼國公主、薛國公主、鄎國公主、蔡國公主、霍國公主,另外兩同母妹金仙公主及玉真公主早已入道所以並無晉爵,並沿用其道教類號以繼續尊之。),並以宋朝最為盛行。宋朝公主之封國皆有大中小國之分,與王爵相同,可徒封,亦可降封(例如:福康公主)。明朝除朱元璋二姐曹國長公主及馬皇后長女寧國公主外,無皇女封爵至一國之大。
- 府公主:明太祖庶長女臨安公主以臨安府、嫡幼女安慶公主以安慶府為湯沐邑。(臨安公主之湯沐邑臨安府為南宋行在。明朝以州、府、縣等作為行政區域單位,縣有時歸府管轄。成穆貴妃之女懷慶公主以懷慶府為湯沐邑,身為嫡女的安慶公主斷不會只以區區安慶縣為湯沐邑。明太祖除正室馬皇后及側室孫貴妃之女以國府作為湯沐邑,其餘諸女多以郡縣作為湯沐邑。)
- 郡公主:以郡為湯沐邑或封號之公主,皆為郡公主,與郡主不同。多數為皇女。例子:長樂郡公主、弘農郡公主、趙郡公主、吳郡公主、南郡公主、新平公主、臨海公主、永嘉公主等。
- 縣公主:以縣為湯沐邑或封號之公主,皆為縣公主,與縣主不同。多數為皇女。其中宋孝武帝第十二女(史書只記其為縣公主)便是最明確之例子,其餘例子有:金鄉公主(金鄉縣)、吳縣公主(吳郡轄下吳縣)、陽羨公主(陽羨縣)、棲霞公主(棲霞縣),唐朝有萬春公主以高祖女活至開元一朝,為玄宗之姑曾祖母,若無誤載,可能為最長壽之公主。(萬春縣,武德五年改萬壽縣)
- 鄉公主:以鄉為湯沐邑或封號之公主,皆為鄉公主,與鄉主不同。暫不見例。
- 亭公主:以亭為湯沐邑或封號之公主,皆為亭公主,與亭主不同。例子:升遷亭公主(曹魏公主,樂安太守桓嘉之妻)
參見
[编辑]- 帝姬:北宋宋徽宗朝改公主為帝姬,詳見帝姬。
- 宗姬:北宋皇太子之女封為郡主;後宋徽宗改郡主為宗姬。
- 族姬:北宋親王之女封為縣主;後宋徽宗改縣主名為族姬。
- 室主:王莽新朝時,改公主為室主,詳見室主。
- 任:王莽之女王曄、王捷,依序被封為睦脩任、睦逮任[1]。
- 翁主:漢朝封諸侯王之女為翁主,詳見翁主。
- 王主 : 漢朝封世子之女為王主,詳見王主。
- 郡君:西漢命婦位號,至清朝仍存,詳見郡君。
- 縣君:西漢命婦位號,至清朝仍存,詳見縣君。
- 鄉君:西晉命婦位號,至清朝仍存,詳見鄉君。
- 王女:王或國王之女,可稱為王女。
- 宗女:宗室所出之女統稱宗女。
- 郡主:與郡公主不同,始於晉朝,詳見郡主。
- 縣主:與縣公主不同,始於東漢,詳見縣主。
- 鄉主:始於東漢,三國以後不復見,為諸王之女位號,位視鄉侯。
- 亭主:始於東漢,三國以後不復見,為諸王之女位號,位視亭侯。
日本
[编辑]日本天皇之女,古稱姬。景行天皇以後有時稱皇女,並將旁系女性皇族封為女王,其中具蘇我氏血統者又稱姬王[2]。奈良時代的淳仁天皇以後,嫡系皇子改封親王,嫡系皇女相呼應地改封內親王,旁系女性皇族仍封女王。光仁天皇開始,確立了內親王宣下的制度,在此之前,皇族出生後即依性別稱皇子、皇女,但自此以後內親王一號須由天皇敕封才能獲得。
平安時代初期,皇女普遍都能封為內親王,因此皇女、內親王之間幾乎無異。嵯峨天皇由於子女眾多,造成皇室財政的負擔,因此將部分皇女降為臣籍、賜姓源氏,如源潔姬,此後內親王宣下制正式的落實,不再浮濫並詳定了內親王的品級。平安時代中期後,諸多天皇在退位為上皇或法皇後仍有所出,其中宇多天皇退位後所生的三子,因年歲相差甚多,便以醍醐天皇之子的名義封為親王,往後形成上皇之女亦能封內親王的慣例。
平安時代後期,皇子大多在元服禮後才封親王,因此諸多皇女亦於成年後才行封位,也有部分皇女是在獲封為內親王之後才由天皇賜名,而在獲封前,皇女大多被稱做某宮、女某宮,原因不外乎以便節省皇室開銷,因內親王須領歲奉而皇女不需。
鎌倉時代,由鎌倉幕府掌權,皇室因而式微,大部分皇女無法獲得相襯的內親王之號,多降封為女王、降入臣籍賜姓源氏,更有甚者終身無任何封號,只能稱皇女。鎌倉時代後期,即便是女院所出的皇女,出家後也只能成為女王。
江戶時代的德川幕府,限制了皇族、公家的活動及財政,經濟窘迫的皇室中有許多皇女無法獲得內親王封位。
明治時代以後,皇室勢力及財政大振,皇女都能得到相襯的封位,除直系皇女為內親王外,旁系皇女即至五世以內皆可封為女王。而在新皇室典範頒布後,取消了對於女王受封世數的限制。
欧洲
[编辑]欧洲君主的婚生女儿或姊妹、媳婦,以及姪女、孫女等(女性君主則再包括姨甥女,若王位是傳自父系則包括堂姊妹及堂兄弟之妻,若王位是傳自母系則包括母方的表姊妹及表兄弟之妻),一般会获得Princess的头衔,非婚生之女兒則不會得到Princess頭銜。中文翻譯時經常以該成員與君王之間的親疏關係而譯為为公主、郡主、王妃等不等。另外,往昔的法國皇室及現在的英國王室,有所謂長公主的封號,由在位君王敕封其嫡長女。
俄罗斯君主的女儿稱為皇女,一般在成年或結婚時會封為公主(Великая Княгиня),但常不準確的翻譯為女大公[a] 。奧地利君主的女儿也稱為公主。在西班牙語和葡萄牙語裡,王女和需經冊封的女性爵位公主(Princesa)是不同的詞彙[b] ,西班牙王國和葡萄牙王國的王女稱為Infanta,而與英語Princess同源的西班牙及葡萄牙頭銜Princesa則是需經冊封的公主爵位。
中東
[编辑]私生女和非亲生子女
[编辑]参见:皇子#私生子及非血亲子女。
在東亞,君主通常拥有庞大的妾室,拥有情婦并育有私生子女则是少见的情况。受贞操观念的影响,自西汉时代起,有过婚史的女性就被认为不宜接近皇帝[3],因此继子女亦是不常见的状况。汉景帝第二位皇后王氏入宫之前生有一女金俗,其子汉武帝登基后,母女才相认。韋珪在初唐成为秦王李世民的妾室。李世民登基后,韋珪获封贵妃。她与前夫李孝珉之女李氏获得了定襄县主的头衔。《新唐书[4]》称其女为宗室女,回避了她是唐太宗继女的事实。同时,定襄县主仍归其父家族“渤海李氏”,而非李世民家族的“陇西李氏”,并未被视为李唐皇族。清兵入关之前,后金社会并不强求女性守贞,林丹汗两位遗孀囊囊太后、窦土门福晋改嫁皇太极后,各有抚养一位蒙古女(或是林丹汗之女)的记录。窦土门福晋所抚养的淑侪下嫁皇太极之弟多尔衮,同样未被视为后金皇族成员。
宫中姬侍所生之女的身份被承認,與正式妃嬪、妾室所生之女同為庶女,一般都會得到與庶女相當的封爵、待遇。有些皇帝會有養女,亦視為皇女。通常以宗室女为养女,收养于后宫之中,最为常见。自西汉以来,中国历代王朝多有此类政治举措。在政治联姻中,借用皇帝养女身份,将宗室女和亲贵之女,破格册封为公主,用以提高她们丈夫(驸马)的身份和待遇,“实现政治上笼络和控制的目的”[5]: 16 。
在歐洲,私生子女、继子女亦不被承認為皇族成员,沒有皇位繼承權。但私生女与私生子一般可得到貴族頭銜,特别的情况下可继承王位。摩纳哥亲王路易二世无婚生子女,在法国政府压力下,摩纳哥承认其私生女夏洛特为王室成员,有权继承摩纳哥王位。夏洛特的孙子阿尔贝二世有两名公开承认的私生子女,但皆无王位继承权。反之,君主的婚生子女如被认为是私生子女,就会剥夺他们的继承权。如英格兰女王伊丽莎白一世曾因父母的婚姻被宣布无效,而失去继承权。
相關條目
[编辑]參考文獻
[编辑]- ^ 《漢書·王莽傳》:其女皆为任。
- ^ 天武天皇の謎を解く. [2015-09-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4).
- ^ 《汉书·卷九十八·元后传第六十八》京兆尹王章素刚直敢言......又凤知其小妇弟张美人已尝适人,于礼不宜配御至尊,托以为宜子,内之后宫,苟以私其妻弟。闻张美人未尝任身就馆也......
- ^ 《新唐书·卷一百二十三·列传第三十五·诸夷蕃将》阿史那忠者,字义节,苏尼失子也。资清谨。以功擢左屯卫将军,尚宗室女定襄县主,始诏姓独著史。居父丧......
- ^ 刘小萌. 《清皇室与三藩'额驸'》. 满族研究 (辽宁省沈阳市: 辽宁省民族宗教问题研究中心). 2002, (2002年第003期): 14—17 [2021-10-16]. ISSN 1006-365X.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0-19) (简体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