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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機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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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機車

電動電單車,中國大陸簡稱電摩,泛指以電力驅策之二輪或三輪陸上載具,主要分為電動摩托車(電摩)與電動速克達(電羊)兩大類別。此類車輛以蓄電池為動力來源,透過電動機轉化電能為動能,具備行進時零排放低噪音之特點。

隨技術演進與環保法規日趨嚴格,電動電單車之設計與性能日趨多樣,涵蓋都市通勤、休閒娛樂乃至高性能運動等用途。其動力輸出、續航里程、充電方式及智能功能,已成為各方關注之焦點。

主要類型與特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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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電單車依其設計、性能及法規歸屬,可分為以下主要類型:

  • 電動摩托車:多採用跨騎式設計,性能接近傳統燃油摩托車。例如川崎Ninja e-1,配備雙組可拆卸鋰電池,最大功率可達9.0千瓦,於ROAD模式下極速可逾每小時100公里,並具備e-boost加速功能。
  • 電動綿羊仔(亦稱速克達):設有踏板與座桶儲物空間,操作簡便。例如寶馬CE 04,標準版最高輸出達42匹馬力,極速約每小時120公里。
  • 微型/輕型電動二輪車:多指符合特定地區輕便規範之車型。例如光陽舞風MINT,額定功率為350瓦,最高速率限制於每小時25公里以下,車身輕巧。

技術與設計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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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動力與電池:核心為電動機與可充電電池組。電池技術直接關乎續航力,常見有鋰電池等。部分車型採用可拆卸設計,便利更換與充電。
  • 操控與功能:多具備無需離合器操作之特色,簡化騎乘。高端車型配備多種行車模式(如ECO、ROAD、Dynamic)、能量回收系統、智能儀表及手機連接功能。
  • 充電方案:充電方式多元,包含使用家用電源為卸下之電池充電、透過車載端口充電,或利用中速充電站。充電時間因方案與電池容量而異。

發展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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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860年代:最早的電動機車已經可以找到專利存在。
  • 1911年:根據早期的大眾機械文章,電動摩托車是可以買到的。
  • 2007年:鋰離子電池動力的機車創了新紀錄。

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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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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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境內對電動機車的分類:

  • 大型重型電動機車:須掛、需駕照、須戴安全帽,比照小型汽車適用其行駛規定,不需要兩段式左轉、可兩人騎乘、可行駛禁行機車道、可行駛各級快速公路、快速道路,但國道仍不開放。功率超過40馬力,但低於54馬力,車牌為黃底黑字。功率超過54馬力為紅底白字。
  • 普通重型電動機車:功率超過5馬力,但低於40馬力。須掛牌(白底黑字)、需駕照、須戴安全帽,可兩人騎乘。
  • 普通輕型電動機車:功率超過1.34馬力,但低於5馬力,或者功率低於1.34馬力但最高時速超過45公里/小時。須掛牌(綠底白字)、需駕照、須戴安全帽,可兩人騎乘。
  • 小型輕型電動機車:全電動模式時速低於45公里/小時,功率低於1.34馬力(1000瓦),車重70公斤以下。須掛牌(白底紅字)、需駕照、須戴安全帽,限一人騎乘。
  • 微型電動二輪車(舊制的電動自行車):全電動模式時速低於25公里/小時,車重(不含電池)40公斤以下、含電池60公斤以下。經形式審驗合格,以電力為主要動力。須投保強制險、須掛牌(白底綠字)、滿14歲、免駕照、需戴安全帽,限一人騎乘。[1]
  • 電動輔助自行車:全電動模式時速低於25公里/小時,車重40公斤以下。經形式審驗合格,以人力為主要動力、電力為輔助。不須掛牌、免駕照、需戴安全帽,限一人騎乘。[2]

中国大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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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8年发布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将电动两轮或三轮车辆分为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以及电动自行车,根据类型不同,其管理方式也有所不同。

类别 参数 非机动车 机动车
电动自行车 电动轻便摩托车 电动摩托车
车辆参数 电驱动最高速度 ≤25km/h >25km/h,≤50km/h >50km/h
整车质量(含电池 ≤63kg(使用铅酸蓄电池的车型)
≤55kg(其他车型)
>55kg(非强制) >55kg(非强制)
电动机功率 ≤400W >400W,≤4000W(非强制) >4000W(非强制)
电池电压 ≤48V 无限制 无限制
骑行用脚踏板 有(可使用电助力的车型)
可选(其他车型)
驾驶行为 驾驶人年龄 ≥16周岁 ≥18周岁 ≥18周岁,<70周岁
能否带人 多数地区可携带一名12周岁以下乘客(部分地区放宽至16周岁以下) 不可带人 可携带一名12周岁以上乘客
骑行时佩戴头盔 部分地区强制 强制 强制
牌证要求 驾驶证 不需要 需要D、E或F类驾驶证 需要D或E类驾驶证
车辆登记行驶证 须根据地方标准进行车辆登记 须根据国家标准申领行驶证 须根据国家标准申领行驶证
车辆号牌 由各地自行设计样式 蓝底白字的92式摩托车号牌 黄底黑字的92式摩托车号牌
交强险 无需购买 强制购买 强制购买

電動機車製造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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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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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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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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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也稱電動機車的載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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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池機動車
位於台灣的電動機車電池交換系統交換站。

一種稱作電池機動車電池車的車輛也被稱作電動機車,這是電動機械車輛高球車是其中之一,由於非由柴油電油等開動,有相信此等用可再生能源電池機車,可以協助環保。不過,電動機車還需要等待科技發展,以克服以下問題:電池壽命短、成本高充電時間長、馬力不足、載重量小、上斜坡路時會不夠力。

上敘某些缺點在近代的科技都已解決大部份的問題了。最為人質疑的續航力以及動力問題,透過使用更高能量密度的鋰電池以及效率、馬力體積比更佳的馬達,均可改善到與傳統內燃機機車匹敵的程度。

歐美國家亦有廠家品牌推出極速、單次充電續航力均達上百公里的車種。

另一令人長期詬病的充電時間問題,其實經過仔細分析後,一般通勤型電動機車,大可採用統一規範的電池形式,透過更換電池的方式來延續行駛,此方式除可以延長續航力、減少充電時間外,亦可降低車主的購車成本,就如同傳統內燃機車種購買的是車,並非是車+燃料。

TES電動機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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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iwan E-scooter Standard簡稱為TES,係中華民國經濟部為推展電動機車產業所制定之電動機車性能及安全測試規範, 自2009年3月26日起公告實施,內容涵蓋電動機車的整車、充電系統及鋰電池組等相關 性能及安全要求,以提供消費者具良好性能及品質的電動機車產品。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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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微型電動二輪車新法來囉~ (111年). [2022-11-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1-09). 
  2. ^ 《兩輪誌》2011年1月號第70頁。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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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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