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端伯
黃端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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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禮部儀制司主事 | |
籍貫 | 江西承宣布政使司建昌府新城縣 |
字號 | 字元公 |
諡號 | 烈愍(清乾隆年間追諡) |
出生 | 生年不詳 |
逝世 | 弘光元年(1645年) 南京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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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端伯(?—1645年),字元公,江西承宣布政使司建昌府新城縣(今江西省黎川縣)人,生平好佛,嘗鐫私印曰「海岸道人」,明朝末年政治人物、散文家、诗人,因拒降清廷而殉國。
生平
黄端伯自幼聪敏好学,博览经史。天啓四年(1624年)甲子科舉人。崇祯元年(1628年)登戊辰科進士,次年授浙江宁波府推官。那时倭寇常犯浙江沿海一带,他集思广益,提出防倭十条计策,使该地倭患大为减轻。他在宁波“布衣素食,货利不撄其心”。对初次犯法者重在教育,对贿赂者则深恶痛绝。对穷书生,只要有文才,便加意勉励,给予资助和推荐。
崇祯五年(1632年),因母病故,遂回故里,三年服满,改任杭州府推官。他办事干练,广知博闻,公务之余,常邀两浙学士讲学于西湖,为当地培养人才。崇祯十年(1637年),考选北上时,又逢父丧,居家七年。耳闻目睹居住在建昌(今南城县)的益王朱慈炱作威作福、穷奢极欲的种种行为,义愤填膺,上疏朝廷,列数朱在建昌“擅增兵甲”,“擅增民词,批行郡县,骗害良民”等恶行。结果,反被朱慈炱诬谄为离间亲藩。黄端伯于愤怒中弃官为僧,避居庐山。
崇祯十七年(1644年),闖王李自成陷北京,崇禎帝自缢。鎮守山海關的遼東總兵吳三桂引清兵入關,福王朱由崧即於南京稱帝,黄端伯面北働哭,盼為國效力。經禮部尚書姜曰廣推荐,授为正六品禮部儀制司主事[1]、禮部儀制司郎中[2]。
弘光元年(1645年)五月,南京失守,朱由崧逃逸,禮部尚书錢謙益及忻城伯趙之龍等百官皆迎降,城内自殺殉国的,除了南京守備太監韓贊周以外,只有十二個人,其中高级官员僅刑部尚书高倬,其餘皆是中下级官吏以及一般讀書人,故時人嘆曰:“國家無事,公卿大臣享其尊荣;不幸有变,儒生小臣奮其義烈!”
黄端伯在其寓所能仁寺傍门書寫“大明禮部儀制司主事黄端伯不降”大字,拒不出迎。清豫親王多鐸,命兵卒將端伯押至面前,並吆喝使跪,端伯不屈。多铎拍案叱喝:“你认为弘光帝是何种人物,想为他一死?”端伯朗言:“皇帝圣明!”不愿多说一句。多铎问:“马士英何等臣屬?”端伯答曰:“马士英,忠臣也!”多铎又可气又可笑,问:“马士英乃大奸臣,何得为忠?”黄端伯说:“马士英不降,拥送太后入浙江,当然是忠臣。”他指着已经剃发易服的赵之龙等人说:“这些人才是不忠不孝之人。”
多铎点头良久,他问:“素闻黄先生耿介孤直,能否在大清做官?”黄端伯断然拒绝並斥責迎清失節之人,说得降臣赵之龙等人面色發赤。多铎将其關押在江寧逾四個月,其間端伯一再拒絕清廷勸降。雖然身處牢獄之中,依然談笑如常,且作《明夷錄》言:“丹心倾漢室,碧血吐秦廷”以明其志。六月十四日,清政府下令剃髮,他指頸说:“我寧剃(殺)頭不剃髮”。八月十三日,多鐸再勸端伯降,並威脅道:“不降则戳!”黄端伯誓死拒降,多鐸遂命殺之。黄端伯整肅冠履,昂首引頸受刃。劊子手心驚目眩,不敢舉刀,黄端伯厲聲高喊:“何不刺我心!”臨刑前,面北遥拜,颜色自若,觀者萬餘,焚香拜泣,连多鐸也嘆稱“南來硬漢僅見此人”[3][4],“北向叩头,口呼高皇帝、烈皇帝就死”。口占絕命詞曰[5]:
對面絕商量,獨露金剛王。
割截无嗔恨,刀山是道场。
身後
端伯殉節身死後,清廷将其收斂入棺,並将其靈柩叠至家乡新城,葬於忠孝桥侧。明鲁王朱以海在紹興監國時(1646~1653),赠黄端伯太常寺卿,追谥忠節。明唐王朱聿鍵隆武年間(1645-1646)亦封其为禮部尚書,諡忠毅。清乾隆(1736~1795)時以表彰明朝殉國忠臣之故,追谥烈愍。《明史》有傳[6]。
著作
黄端伯在文学创作上有所建树。其散文文笔犀利,淋漓流畅。其诗真实生动,感人肺腑,表达了他忧国思安、保卫河山的忠节气概,但他好佛迷禅,多用禅语,又是影响其创作的主要弊端。传之于世的有《易疏》5卷、《东海集》、《庐山集》、《瑶光阁集》13卷(其中诗2卷、杂文10卷),皆列入《四库全书》。
参考文献
- ^ 《清朝通志·諡法略》卷五四
- ^ 《四庫全書總目提要·經部》卷八
- ^ 《靜志居詩話》卷二十:“黃端伯,字元公,建昌新城人。崇禎戊辰進士,除寧波推官,改杭州,歷禮部郎中,南京既下,死于市。有瑤光閣集。”
- ^ 民國十三年鉛印本《南豐縣志·35卷》2026-2027:黄端伯,字元公,新城人。崇禎戊辰進士。歷甯波杭州兩府推官,治行爲天下第一。行取入京,中途以憂歸。益王圖不軌,端伯發其謀,王雖互相訐奏,而卒不敢動。福王時,薦起禮部儀制司主事。大清兵入南京,端伯不屈死之。端伯曾至南豐,有《登軍峯詩》。湯來賀、李蕚林皆其門人也。
- ^ 全祖望輯《續甬上耆舊詩·卷三十四》
- ^ 《明史·卷275》:端伯,字元公,建昌新城人。崇禎元年進士。歷寧波、杭州二府推官。行取赴都,母憂歸。服闋入都,疏陳益王居建昌不法狀。王亦劾端伯離間親藩,及出妻酗酒諸事。有詔候勘,避居廬山。福王立,大學士姜曰廣薦起之。明年三月授儀制主事。五月,南都破,百官皆迎降。端伯不出,捕繫之。閱四月,諭之降,不從,卒就戮。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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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許應弦 |
明朝慈谿縣知縣 崇禎年間 (署任) |
繼任: 汪偉 |
前任: 楊卓然 |
明朝杭州府推官 1634年-1637年 |
繼任: 王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