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纘(1485年—?年),字元孝,四川省潼川州蓬溪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正德十二年(1517年)進士[1]。,與弟谭訚、谭维一门三进士,时人立石坊以扬名。官御史。初授行人,外升江西道监察御史,议大礼時,被廷杖。又参劾权贵强夺民田事,幾遭不測。嘉靖七年(1528年)建知德书院,撰有《增修厄台改为绝粮祠知德书院碑记》。嘉靖十年,譚纘與端廷赦、唐愈賢交率劾之,张璁因此還鄉[2]。歷官巡按直隶、信阳兵备副使。嘉靖十一年(1532年)升河南副使,不久退休,卒。
著作
著有《宝梵寺修造记》,又有《钱氏为陶记碑》。
注釋
- ^ 《正德十二年丁丑科進士登科錄》:民籍,治《易經》,年三十三歲中式正德十二年丁丑科第三甲第一百八十九名進士。十月二十三日生,行十六,曾祖譚必成;祖譚宣,知縣;父譚宗簡;母陳氏。具慶下,妻杜氏,兄珪;儼;侔;冠(通判);采;魁(聽選官),弟純;維;繼。由國子生中式四川鄉試第二十九名舉人,會試中式第九十名。
- ^ 《明史》列传第八十四
正德十二年(1517年)丁丑科殿試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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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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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115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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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231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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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卿(23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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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翰林(22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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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給事中(21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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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御史(30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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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吏部(12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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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戶部(36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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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禮部(12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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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兵部(20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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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部(27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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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部(15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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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理(11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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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家養士百五十年,仗節死義,正在今日。」——楊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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