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博士学位
副博士學位(俄语:Кандидат наук),前蘇聯、現在的俄羅斯、烏克蘭、白俄羅斯、哈薩克、朝鮮等流行俄式學制的歐亞國家的一種頒授給研究生的學位,級別高於碩士學位,低於俄式學制的全博士學位。在取得副博士學位後,研究生才能夠修讀全博士。
要修讀副博士必須先完成4年的大學本科專業教育和2年的硕士研究生專業教育(或者是直接完成5年的大學專業教育获得俄式學制的专家学位),再經過數年研究生階段的學習(一般为3年),通過專業、外語、哲學(含文史等各門社會科學)的資格考試,最終提出論文,並通過口頭答辯,才能得到學位。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国际教育统计中,把副博士学位等同于PhD。[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教育委員會(今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1990年10月《國家教委、人事部關於獲得蘇聯、東歐國家副博士學位人員回國後待遇的通知》:「獲得蘇聯及東歐國家副博士學位人員回國工作後,評聘專業技術職務的任職條件,與國内獲得博士學位人員相同」,也就是說: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副博士學位(俄制)學位被認定相當國內大學或歐美日各國大學授予的博士學位。
依中華民國教育部2000年12月7日臺(89)審字第89155812號函示:「大學畢業後修業3年,或碩士畢業後修業2年,取得俄國Kandidat Nauk學位文憑者,可直接採認等同我國博士學位送審助理教授資格。」,也就是說:在臺灣,這個學位被認定相當歐美日各國和臺灣本土的大學授予的博士學位,Kandidat Nauk是西里爾字母詞組的拉丁化,漢譯為副博士。
新西兰政府规定,副博士学位获得者申请移民新西兰的列入最高的第10级(Level 10,a.k.a.Doctors Level)。[2]
历史
1934年1月13日,苏联人民委员会正式决定开始实施副博士学位。到1971年,已经授予了249,200名副博士。
1953年,捷克斯洛伐克开始实施副博士学位。1998年捷克废除了副博士学位。1996年,斯洛伐克废除了副博士学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副博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仿效苏联制度,设立副博士学位,但很快废止。首先确立研究生培养制度的中国科学院在1955年制定了《中国科学院研究生暂行条例》,8月5日获国务院通过,8月31日正式实施。9月18日,中国科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在各大报刊刊登招生启事。当年拟招收50名副博士研究生,实际招入65人。[3]1956年,中国共产党号召“向科学进军”,为此各重点高等院校招收了一批四年制的研究生,称“副博士研究生”。[4]1956年7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部发布了《1956年高等学校招收副博士研究生暂行办法》,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重点高校成为第一批招收副博士研究生的学校。据报道,当年招收的副博士研究生为1015人[5][6]。1957年3月25日,高等教育部发布《高等教育部关于研究生的名称问题的通知》,文件称,为避免误会,经国务院批准,不再将四年制研究生冠以副博士称号。文件解释说,1956年招收研究生时,国家尚未公布学位条例,为将四年制研究生与二、三年制的教师进修的研究生区分开来,依据《中国科学院研究生暂行条例》暂时把四年制研究生称为副博士,这只是为了说明四年学习之后学生一般应该达到副博士的水平。[7]1956年4月24日,高等教育部颁发《关于1956年进行副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暂行规定》。根据此规定,同济大学等高校的应届研究生毕业生进行了论文答辩,通过答辩者可获得副博士学位。然而,由于发布规定时距离毕业不到3个月,大多数学生没有通过答辩,只有极少数的学生拿到了副博士学位。[3]1961年至1964年,相关方面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授予条例》。条例中规定了博士、副博士两级学位。[8]尽管经过多轮修改、上报,条例仍无法获批,最终被打成“资产阶级法权”而搁置。[9]1980年制定的学位条例中,设学士、硕士、博士学位,不设副博士。
參見
参考文献
- ^ UNESCO General Conference, 36th session, Paris 2011, REVISION OF THE INTERNATIONAL STANDARD CLASSIFICATION OF EDUCATION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p. 262 in the Russian version of the document
- ^ Russia (to 27/06/2016). www.immigration.govt.nz. [2019-10-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2-01).
- ^ 3.0 3.1 李鹏. 中国副博士研究生培养制度的历史考察. 当代中国史研究. 2013, 20 (3): 36.
- ^ 何东昌 (编).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史 上. 海口: 海南出版社. 2007-04: 148. ISBN 978-7-5443-1947-8.
- ^ 当代汉语新词词典. 北京: 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2004-04: 237. ISBN 7-5000-7024-1.
- ^ 全国高等学校今年将第一次招收副博士研究生1015名. 解放日报. 1956-07-20.
- ^ 何东昌 (编). 中华人民共和国重要教育文献. 海口: 海南出版社. 1998-09: 742. ISBN 7-80617-980-1.
- ^ 李申申. 中俄博士研究生教育比较. 北京: 人民出版社. 2014-10: 26-27. ISBN 978-7-01-012672-2.
- ^ 廖其发 (编). 当代中国重大教育改革事件专题研究. 重庆: 重庆出版社. 2007-08: 745-746. ISBN 7-5366-83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