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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一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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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一献(?—?),字季可,號俨思南直隶太平府繁昌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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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曆三十一年(1603年)癸卯科應天鄉試舉人,天啓二年(1622年)壬戌科進士[1]。初任行人司行人,崇祯三年任顺天府乡试同考官,四年考选,擢刑部浙江司主事[2],历刑部员外郎,仕至浙江金华府知府,致仕归,卒年七十余。著有《燦花斋草》[3]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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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天啓二年壬戌科进士履历便览》:李一獻,俨思,書二房,壬辰七月初八日生。繁昌人,乡十六名,會二百七名,三甲三百十二名。口部政,乙丑授行人,庚午顺天同考,辛未考选,授刑部浙江司主事,壬申升山東司员外,升浙江金华知府,甲戌拾遗。
  2. ^ 《崇祯长编卷之三十九》:崇祯三年十月甲寅,吏部题评事水佳胤、博士张凤翮、中书牟道行、行人邵建策、李一献、章自炳、胡獬、马茂才、李世祺、李继威等前经行取考选,今各差满到京。又宝坻知县史应聘、密云知县张星、永清知县王象云三臣,循绩茂着,经原任廵按今陞廵抚方大任特荐行取。原任山东济南府推官吴执御、原任江西建昌府南城知县吴之屏,俱经行取,以丁艰回籍,今服阕,俱应补行考选。帝报可。
  3. ^ 《繁昌县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