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庵
36°22′59″N 113°23′55″E / 36.38306°N 113.39861°E
天台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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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 | |
地址 | 山西省长治平顺县 |
分类 | 古建筑 |
时代 | 五代后唐 |
编号 | 3-107 |
认定时间 | 1988年1月13日 |
天台庵位于中国山西省长治平顺县北耽车乡王曲村(原属实会乡)西部的高地上,是一座佛教天台宗庵堂。1988年被列为第三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
历史
天台庵过去曾被认为是中国硕果仅存的四处唐代木构建筑之一,建于唐天佑四年(907年),即唐朝的最后一年。在2014年的维修中,先后发现墨书题记痕迹:“长兴四年九月二日……”“大唐天成四年建创立,大金壬午年重修,大定元年重修,大明景泰重修,大清康熙九年重修。”说明天台庵为五代后唐长兴四年(933年)所建,不过去唐未远,故唐风尚在。[2]
天台庵曾发生石狮被盗的案件。
建筑
天台庵现仅存正殿及字迹漫灭的唐碑一通,其形制、结构和手法极为古朴,在建筑上保留了较多的唐代建筑风格,甚至保留了唐代前期的铺作形制。
天台庵正殿(弥陀殿)体量不大,平面基本呈正方形,面阔三间,宽7.15米,进深三间四椽,深7.12米,单檐歇山顶,建于1米高的石台基上。其造型颇为罕见,殿顶十分巨大,而且正脊极短,而戗脊极长,极具特色。整体风格简朴,不重装饰。歇山面直接承托于大梁[3],屋顶出檐深远,举折平缓。屋顶坡度类似五台县南禅寺大佛殿、广仁王庙。大殿四周有檐柱12根,前檐柱头铺作属于最为古朴的“单斗支替”铺作形制,其最初建造时间可能在唐朝前期。弥陀殿在四椽栿上立蜀柱承顶平梁,是“梁栿蜀柱式”结构手法的最早实例,这种手法在宋代出现较多[4]。
殿内结构简练,本无柱,后代修缮时,增添几根小木柱以承托大梁,支撑檐角。
殿顶的琉璃脊饰为金代改换[5]。
大殿前檐下东西墙角边原本各有一尊小巧的石狮,近年被盗。
保护
1988年1月13日,天台庵公布为第三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古建筑类,编号3-107,年代为五代[6]。
参考文献
- ^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第一至第五批·第Ⅰ卷. 文物出版社. 2004: 333. ISBN 7-5010-1525-2.
- ^ 帅银川,贺大龙. 平顺天台庵弥陀殿修缮工程年代的发现(上). 中国文物报 (北京). 2017-03-03 [2017-03-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2-04).
- ^ 姜铮. 《山西古建筑地图》上. 北京: 清华大学出版社. 2020年: 40页. ISBN 978-7-302-50363-7.
- ^ 李广洁. 《来山西看中国古建筑》. 太原: 三晋出版社. 2023年: 264–266页. ISBN 978-7-5457-2760-9.
- ^ 连达. 《寻访山西古庙》晋东南 晋南篇. 北京: 清华大学出版社. 2017年: 4–5页. ISBN 978-7-302-47036-6.
- ^ 国务院关于公布第三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1988-01-13 [2020-01-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