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lk:馬英九/存檔1

页面内容不支持其他语言。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違反生者傳記方針,語氣欠缺中立

維基的生者傳記方針規定需尊重生者的說法,可是本條目「負面評價」中還是缺乏任何當事人的辯解,很多事情當事人在其官方網站都有解釋,可是這裡卻付之闕如。該部分一些幾乎等於定調的語氣,也欠缺中立性,雖然都有列出來源,行文中卻露出明顯的政治好惡。在「正面評價」的部分,很多正面評價缺乏來源,既然號稱是評價,總該有個來源吧?難道是自己掰出來的?生平的部分則是行文雜亂,不像完整的文章。整篇文搞的像藍綠戰場一樣,七零八落,毫無組織可言。

另外,雖說在討論頁承認自己的政治傾向不是什麼罪過,可是卻很明顯看出許多人編輯馬英九條目,懷有政治目的。連「中共同路人」這種話都出來了,維基禮節、善意假定等等維基方針何在?維基並不堅持寫出來的東西一定都要是事實(政治本來就沒有100%的真實,就算蓋棺,也未必能論定),可是每一條都要有來源,而且雙方意見盡量照比例平衡,語氣要中立,不要誘導讀者做價值判斷。所以想來這裡宣傳「自己心目中的事實」的話就省省吧,找個部落格開罵或追捧比較實際。

我在打這篇文之前,對於本條目內容從未加減一字(等等可能就會動筆了,因為看不下去,這篇不是坐實了大英百科說「維基是廁所」的比喻嗎?每人來拉一泡,拉後不理!),希望大家來這裡是分享知識的,不是別有用心的。無論是要抹黑馬,還是刪除馬的負評,都不是該有的行為。希望編輯者編輯前能看過「生者傳記方針」和「中立性方針」再動筆。—User:Orion-留言 2007年12月21日 (五) 17:19 (UTC)

中立性令人質疑

沒有提到馬英九於李登輝推動總統直選時扮演的角色。

難以否認,總統直選影響台灣幾十年來的政治局勢。如此重大的變革,馬英九於過程中扮演的主要反對角色之一,居然沒有一字提及。

另一方面,美化馬英九的「片面說法」,則是太多。

我有同感,我要加入他加入反共愛國聯盟的內容被中共的同路人多次刪除! —Dance knees 2007年8月4日 (六) 10:54 (UTC)
適當加入正反意見是好,而不是見不得負面的來源資料就要一直刪除(還牽扯違反生者傳記,實則舉出無黨派色彩的來源但是只要寫到負面一樣會招到刪除),負面的來源資料就叫做批評甚至毀謗這...帽子說真的太大了,看到只願意美化條目的維基人,感覺造成此條目立場實在不中立。—Kapolo 2007年8月9日 (四) 06:55 (UTC)

請求刪除

馬英九「進入政壇」及「個性」兩欄,被馬英九迷以某一本著作大量置入美化馬英九個人,請求刪除!

何謂美化呢?若說出事實是美化,又有何不可?難道不論好人壞人都應該要個打五十大板才叫作中立? -Thinkers 2007年6月21日 (四) 07:32 (UTC)

請Thinkers網友不要為了刻意美化馬英九,把前中央日報馬西屏寫的一本書內容大量轉貼複製進去 -Somehow 2007年7月20日 (五) 12:04 (UTC)

Somehow網友要惡意破壞到幾時呢? 我寫的文章都是有出處來源的,完全符合維基的規定。 你說我「美化」馬英九,好像我說的不是事實, 那你就證明馬英九沒有那麼好嘛, 否則若因為你個人主觀上不喜歡馬英九,就不能記載馬英九正面的客觀事實,維基你開的嗎? 更不要說,你在謝長廷版,把我有出處的文章內容刪掉了。只因為那是謝長廷的負面訊息。 所以,你是個有政治動機的人,已經很明顯了。 就讓大家看看,民進黨的支持者的文準到底為何。Thinkers 2007年7月22日 (日) 16:55 (UTC)

「進入政壇」及「個性」兩欄文章出處根本是泛藍陣營的人所寫成的,已經違反中立原則,哪裡客觀?如果客觀,請編寫們者也那泛綠的書出來寫寫,不只也有文章出處,也可以證明你們的客觀,麻煩你們了~維基精神:海納百川,有容乃大

wiki是強調可查證性, 不是真確性

跟照wiki規定, 只要是有來源的資料, 都可以寫, 馬英九參加"反共愛國聯盟", 既然是再中國國民黨駐美總支部網站找到的資料, 那就算是假造的, 也應該是應該算是有來源. Philosophy.dude 2007年9月14日 (五) 01:42 (UTC)

市政良窳及影響力

User:Shizhao所回復之:

由於台灣島內長期經濟建設失調,從而稅賦獨厚台北市,因此在龐大經費的建設下造成台北縣市隔一條淡水河無論在各方面均相差距大,且中南部人民到台北市謀生者眾,這些人民大多租在台北縣而工作台北市並且以機車作為主要交通工具,然而馬市長出於台北市的市容觀瞻,認為機車是台北進步的毒瘤,再三宣導使用機車的危險、妨礙市容等,並任內大幅管控台北市機車停車的空間,以杜絕台北縣市鄉民使用機車的惡習,故在鄉民間流傳馬市長曾道「何不開汽車?」,與晉惠帝「何不食肉糜」相提並論。

  • 1. 因為台北市本來就是台灣最重要的經濟重心 所以"失調現象" 也屬正常.
  • 2. 至於民生經濟的好壞 關乎於國家執政者 帶領國家的路線 不關乎於市政.
  • 3. 如果國家執政的好 老百姓GDP 位居四小龍之首 請問 人人有錢買車開車又何妨?
  • 故 不論藍綠 都應正視"階級"(貧富)差異的嚴重性 而非在意識形態上加作文章.--邦遠 04:07 2007年1月4日 (UTC)

一個"已開發國家", 跟一個"發展中國家"的差別, "機車問題"的確是重要的一環。 台灣不論平均GDP有多高, "機車問題" 如無法解決, 就不可能進入"已開發國家"或"先進國家"之列。雖然我們的HDI並不低。

  • 1. 提高人民所得。
  • 2. 持續改善發展大眾運輸。
  • 3. 在人民所得提高後 逐步淘汰輕型機車。--邦遠 04:07 2007年1月4日 (UTC)

實無具體證據,本經刪除.Shizhao氏未提出具體理由逕加回復,於此將再度刪除. 人們想支持的當然是一位真正想為人民服務的政治人員!(大公無私才是重點)

家庭

请介绍他的家庭。Sbl 07:51 2004年11月14日 (EDT)


馬英九官方網站http://www.ma19.net/client/ProfilesDetail0101.php 寫的是:育有兩個女兒:「老大馬唯中」,老二馬元中。 馬維中是女兒,不是兒子, 主夜上的資料寫一子一女是錯的。

清理留註

其他內容因為偏離百科任務的範圍,已被移去,詳情可查閱本條的貢獻歷史。

可否加入马市长个人?

英语版的维基百科有介绍他的嗜好与子女,还有他喜欢慢跑游泳等运动。

當然可以。不過太細的就不用了,比如不用寫馬英九是王菲的歌迷這種。--wooddoo 虢國夫人遊春圖 06:09 2005年8月18日 (UTC)


那马英九与歌手合唱Hey Jude的算不算?

如果是為比如宣傳什麼活動、慈善就當然可以。如果是說他“愛唱歌”“愛參與娛樂界活動”,這個也自然可以作為例子。總之就是不要將“純個人”的事情說得太細就可以。--wooddoo 虢國夫人遊春圖 06:01 2005年8月19日 (UTC)

有两人蓄意破坏

61.62.75.25 , 218.247.199.97与61.51.174.61等三IP蓄意破坏条目,日后需要保护吗?

籍贯问题

请注意新闻的报道也未必会全对。可以肯定的事实是他祖籍在马家堰无疑,现在马家堰属于湘潭县。但马家堰很可能是近代从衡山县划到湘潭县的,所以官方采用祖籍衡山县的说法也不能被否定。请参见Talk:湘潭-涓生

没有马家堰从衡山划到湘潭的问题,文献表明马家堰自唐朝起即为湘潭地。马家世居湘潭,其数代族谱明确记载为湘潭湖田,并不是衡山。马家在马鹤凌的爸爸死后因生计问题曾迁到衡山,当时马鹤凌不到10岁,在衡山(现衡东县)主要得到了时任湖南财政厅长蒋介石的爱将刘岳峙(即现在说明马家祖籍为湘潭的留在大陆的表弟刘肇礼的祖父)的帮助,马鹤凌的妹妹马元英嫁给刘岳峙的儿子刘文亚后,马家并再次回到了湘潭。同时因为马元英没有迁到台湾才在大陆留下这唯一的一线直系亲戚。但是马鹤凌主要在衡山成长并接受教育而且其成长经历离不开刘岳峙的恩助,加之马家与同为湘潭人毛泽东的共产党以及被迫迁衡山前亲戚的作为曾有很深的"心结"。总之总总原因,出现了马英九祖籍衡山的记录,但马家近代祖籍为湘潭则确实是事实,在湘潭至少已经有22代了,但再根据族谱他们家的祖籍则可上溯至江西,以至陕西扶风马援祖先则是远籍了。Efm 09:12 2006年3月12日 (UTC)

非常光碟

給未註冊用戶:此光碟一還未出版、二不是民進黨製作的、三裡面沒有情色及所謂同性戀內容,馬英九本人也說他並沒有看到畫面,是媒體謠傳的,所以我說您寫的內容是「錯誤的謠言」。--Fauzty 22:01 2005年11月24日 (UTC)

蓄意破壞

本頁面在八月三號時的編輯很明顯的立場偏頗、且包含非百科內容的批判字眼和有廣告嫌疑的聯結,故還原。--S1300045 03:05 2006年8月8日 (UTC)

內容貧乏

知道馬先生怎麼看他自己嗎? 請參考這篇文章[1] 馬先生主政兩任之下的台北市弊案就只是一個北纜嗎? 各位要不要多參考一下其他的資料? [2][3] 資料都是公開的,這些要寫馬英九的維基寫手們至少要多找資料吧﹖

節錄馬先生在革實院 (國民黨的幹部培訓班) 的自我批判:

余生性溫和爽直,自幼常蒙親鄰師友鼓勵,益自振奮,困知勉行,自認思想開明而行為保守,生活有規律;對人確守忠恕誠信原則,對工作有奉獻精神,經常反省,尚無不良習性。惟時有完美主義與理想主義傾向,對人有時過於厚道,「當仁不讓」精神不夠,有時對原則又過於執著,均不免時有所失。


馬先生在革實院自述在海外求學時的 「反共愛國活動」

(一) 1975~76年,任紐約大學小組長,曾主辦 76年「青年訪問團」演出及反共義 士鄒光漢演講等大型活動。

(二)76年秋赴哈佛後,任留學生反共刊物「波士頓通訊」主編及主筆前後 5年,曾以「王紹陵」、「葉武臺」、「李南僑」等筆名撰寫專論、社論、雜文十餘萬字,批判中共、台獨及海外左派,迭獲中央海工會獎勵,並常為「中央日報」「聯合報」、「新聞天地」、國內政論刊物及留學生刊物轉載。 78年夏,以「波士頓通訊」主編身分回國參加「留學生海外問題研討會」,並膺選為領隊。

(三)1978年底,中美斷交期間,出版增刊之「波士頓通訊」,發動抗議遊行,草擬抗議宣言信函,及聯絡友我美人投書報刊支持我國,並應行將撤離之我總領事館之請,出任紐英倫(六州)中華公所英文發言人,負責赴各學校、團體演說及運用電視、電台與親匪人士辯論;至次年夏為止,共參加電視、電台辯論及訪問 6次, 大學(包括哈佛)及社團演講及辯論 3次,頗獲我外交官、華僑、學人、留學生及哈佛同學好評。 1979,1,11及29 日,復分別投書「波士頓環球報」及「新聞週刊」(均獲刊出),介紹我國民主現狀及批判美國出賣盟友,頗引起各方注意。同年2 月底,應邀返國參加「華僑團結反共會議」。

(四)1980年初,在趕寫博士論文中,奉命編撰「高雄暴動真相」英文特刊 24頁,以因應「高雄事件」發生後海外宣傳真空,台獨讕言之困境,出版後各地紛紛索取運用,我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華府辦事處(前大使館)國會組曾以 500份分送國會有關議員,對澄清污衊,頗具效果,事後曾獲海工會及其他長官獎勵。

(五)1981,3赴紐約實習後,奉命研究遇上台獨暴行之策略,乃利用公餘多處蒐集資料,撰成「恐怖主義與台灣獨立運動」 84頁英文論文一篇,送交有關單位在美運用。因該文內容翔實,蒐証充分,曾獲外交部錢次長君復及海工會曾主任廣順嘉勉。

--[[User:] 13:10 2006年8月20日 (UTC)


應增加台北市執政的優缺點

再台北已經要八年了 應該增列主題  市政的優缺點 以及弊案等等

政治人物執政過的 都應該如此

Kuter 07:24 2006年10月14日 (UTC)

快卸任了, 卸任後就可以來檢討

Ywang.tw 15:32 2006年10月15日 (UTC)

  • 卸任後再檢討?豈不「過時」了!--Yyk 03:17 2006年11月7日 (UTC)

我覺得檢討市政這方面,很容易過於主觀而無法達到中立的觀點,就算要寫也要非常謹慎。-笨笨的小B | 20巷 07:24 2007年2月13日 (UTC)

關於2005年縣市長選舉

可否加入關於此次選舉中,馬英九推薦的幾位候選人被判刊的事? 61.58.185.206 16:24 2006年11月4日 (UTC)

特支費爭議待補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陳述上避重就輕 全篇沒有提到一個「貪」字

原文的「2007年2月13日因在市長任內首長特別費的使用,而被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起訴」, 應改為「2007年2月13日,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偵結台北市市長特別費案,認為時任市長的馬英九觸犯貪污治罪條例,以職務上之便利詐取財物,虛構支出之發生以取得會計人員的信賴,詐領政府新台幣1117萬6227元。」

本條目馬英九和另一條目陳水扁在敘述上應該盡量平衡,不該有目前如此大的反差。而兩個條目都被長期保護(無限期!?),形成只有一小批人能夠編輯的狀態,應該檢討這是否違背維基的開放精神和中立觀點的目標。

完成。這個條目是被半保護而已。半保護原始的用意是避免新用戶與IP用戶的破壞,但有的時候會因為管理員們的一時疏忽而保護過久。我也已經解除了半保護,歡迎修訂 :)。--笨笨的小B | 20巷 09:45 2007年2月15日 (UTC)
我個人認為,不管是哪一個人的條目,沒有必要把這些被起訴的內容寫的那麼詳實,如果有接觸過實務就知道,這些東西在一、二、三審常常在變,所以在人物條目中只要簡單帶過就好,不是馬英九的條目要增加,而是陳水扁的條目要減少,其餘的資訊合併在該案主條目,然後在人物條目中說參照該案條目即可。
問題是現實上很難做到,一刪除這些部分,就有人覺得這些條目不夠翔實(說穿了就是看起來不夠爽),然後再加回去,結果就是人物條目偏離主旨,話題當頭的事件冗長,該案的主條目反而顯得次要。未命名 09:59 2007年2月15日 (UTC)

請勿破壞條目

有一個人一直刪除「黨主席的困境」中的部份內容,這些內容都是有所本。以泛藍強行通過的兩個法案都已經被判定違憲,明知違憲而故意通過是很惡質的行為,因此這確實有必要寫進去。另外基於住民自決的基本原則,中共的對台政策可以說是台灣的敵方,泛藍分不清誰是真正的敵人,確實是其困境。

請勿以偏綠的目光破壞條目

泛藍的「三一九槍擊事件真相調查特別委員會條例」是連戰時代的產物。泛藍版本的中選會組織法是否違憲,司法院亦沒有表態,所以泛藍版本的中選會組織法並“不是違憲”。閣下以理所當然的思想去判定某些事情,這些是有所本嗎?

泛藍為何親共,閣下亦沒有說出來,也就是因為民進黨向台獨方向走,所以國民黨才尋求北京的協助,回擊民進黨在兩岸政策下的弱點。閣下應該引用大紀元的原文或台灣親綠媒體的新聞原文。而不是引用這些類似網路傳言的文章。

BBC專訪中,「你的立場基本上與北京一致,你難道不會感到不安嗎?」,馬英九亦有作出解釋,閣下亦沒有說到。


閣下所堅持的「黨主席的困境」是否作出平衡及中立,我感到很大疑問。

本人明白,每一篇文章是應該藍綠平衡,就像陳水扁的條目,也應列入泛藍的觀點,亦應列入泛綠的觀點。泛藍與泛綠,沒有一方是全對,也沒有一方是全錯的。Satricky2005 22:08 2007年05月29日 (UTC)

批評

批評一節全無來源,請加回,並應平衡正負雙方見解,現在過於負面。—孔明居士 2007年6月4日 (一) 09:46 (UTC)

我不客氣的說一句話,現在的馬英九可有任何一絲絲正面的評價可寫,如果有,請你告訴我,我幫你補上即可。閣下一口氣砍太多資料,恕我無法接受。請將你砍文的各種原因一一列出,讓我一一清查,否則我實在不知道你砍對人否?—Eliot 2007年6月4日 (一) 09:46 (UTC)

其好與壞,在下無法置評,謝謝閣下的建議,現在重新閱讀一次,將批評一節全刪去,因其並不中立,無法查證,其他保留,但建議重寫與媒體關係一章,此章有使人感覺其乃媒體造神之結果,沒有反證,有失公允。—孔明居士 2007年6月6日 (三) 16:45 (UTC)

疑問

本文中"直至李登輝在1996年總統大選獲勝後,由於新黨及民進黨開始合流"這段話是否有誤? 新黨及民進黨不是兩個對立的政黨嗎?可否詳細描述如何合流

  • 路過,作出說明,當時的民進黨已經與新黨尋求在立法院中合作,例如總統選舉前的立法院長選舉,施明德得到新黨的支持競選院長,一度與國民黨打成平手,最後亦只是陳水扁的子弟兵跑票才以一票之微落選。Satricky2005 17:38 2008年05月14日 (UTC)

職業學生

當一個自詡為"熱血愛國青年"的人,日後被發現結果是在國家風雨飄搖時期,瞞著經國先生偷偷擁有美國綠卡,在被人發現揭穿後只是淡淡的回應說:經國先生沒問,所以沒說.這真是一大諷刺,馬先生是不管做什麼事沒被發現就不承認,那推論到職業學生乙事,就值得讓人玩味了.

職業學生的指控沒有實據,如此有誹謗之嫌,依Wikipedia:生者傳記,當移除之。另外User:Gonbom的改動,悉無所據,並在未得共識前移除NPOV模板,已嚴重違反協助精神,在此請其解釋。—孔明居士 2007年6月18日 (一) 09:53 (UTC)

其更將與媒體關係一節的來源請求移除,但無補回來源,如同破壞。—孔明居士 2007年6月18日 (一) 09:58 (UTC)

砍掉模板跟來源請求是我疏忽,在此道歉,可能有些規則我沒搞懂。但我並沒有在該頁添加新東西,頂多是作文句編輯,畢竟該頁目前很明顯是偏藍敘述居多,不符合「中性的描述」這一要件。而你所謂的「悉無所據」究竟何意也頗有問題,改變文句敘述方式是需要什麼根據?—Gonbom 2007年6月18日 (一) 10:34 (UTC)

  • 「中性的描述」很抽象,建議使用「事實與感覺的白描」。並將"事實的經過敘述"和"人的感覺描述"清楚標明。

舉例:在紛亂的政壇裡,馬英九一向是較屬於「口不出惡言」型的人。1.政壇是否"紛亂"是個人感覺 2.不需要描述馬英九在政治領域工作 3."一向是較屬於"是編篡者的感覺。 改編成:部分民眾感覺馬英九「口不出惡言」。(明確標示為"人的感覺描述")—Wo ow 2007年6月19日 (二)


  • 職業學生的指控有實據"一張照片",並且有明確的三位證人:陳重信,李敦厚,呂秀蓮。若三位證人假造證據或有不實證詞,馬英九應該控告三位證人。—Wo ow 2007年6月19日 (二)
  • Wikipedia:生者傳記,可以收錄可靠的、由第三方出版的資料來源,我認為此篇文章有可信度[24]。"一張照片"加上具名的三位證人指控是有可信度。—Wo ow 2007年6月19日 (二)
  • 請君注意「在一個在世人物的傳記中,任何如非屬實即構成誹謗的宣稱必需列明來源。缺乏第三方可靠來源時,一篇人物傳記將違反非原創研究及可供查證的方針,並且可能被認作誹謗。」裡的「第三方」可靠來源,臺灣的網站,怎說也不是第三方,而且其還是有預設政治觀點。倘須書之,務求有他國權威資料來源作實。—孔明居士 2007年6月18日 (一) 20:16 (UTC)
  • "第三方"並非指國外的權威網站或臺灣有立場網站。車禍事件中,肇事人與受害人屬於對立的雙方當事人,路人或攝影機屬於第三方見證。受害人證詞需要第三方證據證明。指控馬英九為職業學生中,三位證人與馬英九屬於對立的雙方當事人,相片屬於第三方見證。—Wo ow 2007年6月19日 (二) 03:30 (UTC)

請不要曲解之,第三方斷不可能為一泛綠網站,倘馬英九果真為職業學生,何故他國權威媒體無一報之,僅一臺灣泛綠網站報之?—孔明居士 2007年6月19日 (二) 05:44 (UTC)

  • "第三方可靠來源"所要求的是事件的真實性,所以本人認為"第三方"可指照片錄影和具名的證詞,因為照片錄影具真實性,具名的證詞需負擔法律責任並且受公眾評斷。

有照片錄影或具名的證詞,第三方可為一泛綠或泛藍網站,第三方也可為一他國媒體。—Wo ow 2007年6月19日 (二) 06:17 (UTC)

  • 何以第三方會為藍綠陣營,君不要在此無謂辯解,如此做無益於大家。—孔明居士 2007年6月19日 (二) 06:19 (UTC)
  • 如果閣下執意為之,請提供他國權威媒體報導為據,不要再只在這裡辯說,維基並非辯證所。—孔明居士 2007年6月19日 (二) 06:22 (UTC)
  • 馬英九的負面事件需要他國權威媒體報導,才能肯定負面事件真實性,則正面事件也需要他國權威媒體報導,才能肯定正面事件真實性。此為立論錯誤之推理,因為"事件的真實性"和"他國權威媒體之報導"無必然之關係。—Wo ow 2007年6月19日 (二) 06:46 (UTC)
  • 此大錯也,請不要混淆視聽,這並非負面報導,而是實在的指控,倘無實據,有若誹謗,君不要在此行辯術,在下亦非臺灣人,無意爭辯藍綠之事,然而百科斷不許誹謗之言入內,請君勿復言之。—孔明居士 2007年6月19日 (二) 06:51 (UTC)
  • 總結︰此指控有若市長特別費,倘無實據,亦無訟案,只以一泛綠媒體為據,有若誹謗,倘如此可入百科,則任何明星之花邊新聞,悉可入矣,且此指控猶甚,誹謗之言,無益於眾。對方既然無入耳之意,今在下不欲再論之,望諸君明察。—孔明居士 2007年6月19日 (二) 06:56 (UTC)
  • "誹謗"指沒有事實的指控。三位具名人士公開控訴馬英九為職業學生具備可信的事實根據及照片,並且承擔法律責任及公眾評論。個人認為可編入。—Wo ow 2007年6月19日 (二) 07:23 (UTC)

---請問孔榮傑教授什麼時候澄清那個spy的傳聞?否則何以條目有此說法?

高志鵬:馬英九職業學生證據屬實[25]民進黨4日召開記者會,拿出馬英九過去在傳記文學的自述手稿,質疑馬英九在學生時代就一直為國民黨工作,因此才能一回國,就到總統府工作。立委高志鵬強調,馬英九職業學生證據屬實,歡迎馬英九趕快提告。....其實之前就有自稱是哈佛校友的在《台灣日報》登廣告,宣稱他看到馬英九拿相機拍攝台獨組織的聚會,後來眾人叫他走開,馬卻先假意離開又重返現場拍攝。—218.172.126.116 2007年7月16日 (一) 04:42 (UTC)

  • 泛綠媒體並不是做虛假報導,而是真的有三人公開出面對馬英九職業學生一事進行說明,「有三個人進行控訴」此事確實存在,不因為媒體顏色而廢,撰寫馬英九是職業學生為偽,但撰寫有三人公開指出馬英九有職業學生、馬英九未回應為真。

說到特別費案,道德約束圈大、司法約束圈小,市長特別費案就算宣判無違法,也已經跨破了馬先生的高道德標準,若沒有拿公費讓馬小九使用,司法公訴如何會找上馬先生? 上述內容不停搬文來糊辯「第三方、他國權威媒體為第三方一類」,混淆視聽,不過如此。—Kapolo 2007年8月9日 (四) 11:55 (UTC)

被六人控訴為職業學生

  • 馬英九是否為"職業學生"有爭議。

陳重信、李敦厚、呂秀蓮、江振耀、李應元、陳師孟,六人控訴馬英九為職業學生為事實的經過。(改三人為六人,改證人為六人,)—Wo ow 2007年6月20日 (三) 17:00 (UTC)

這三位,並不是證人,因為他們都沒有提出馬英九是職業學生的證據。 所謂馬英九被反搜證的照片,只是一個人在笑,看不出有什麼不妥。 馬英九是一個「愛國的學生」,不代表馬英九就是所謂職業學生。 陳重信,他自稱連馬英九的老師孔傑榮,都知道馬英九是國民黨間諜,以被孔傑榮否認。 李敦厚,他說馬英九在波士頓通訊寫了許多反民主的文章,但若看過原文,則會發現即使以現在的標準去審視,馬英九的言論不旦符合民主的標準,甚至可說是進步的。(如不要採地域主義) 呂秀蓮,她在坐牢的時候,馬英九還幫她安排和老師孔傑榮見面。                                      Thinkers 2007年6月19日 (二) 03:54 (UTC)

  • 證據有兩種:1.第三者人證 2.照片錄影等物證。
陳重信,李敦厚,呂秀蓮,三位前誤寫為證人。
三位與馬英九為對立雙方,三位為原告,馬英九為被告,照片為物證。
陳重信,李敦厚,呂秀蓮,三位原告控訴馬英九為職業學生,提出反蒐證照片為證物,並描述照片背景,以上為事實的經過。

個人認為Thinkers的下列描述與本事件無關 馬英九是一個「愛國的學生」..........呂秀蓮,她在坐牢的時候,馬英九還幫她安排和老師孔傑榮見面。Wo ow 2007年6月19日 (二) 05:32 (UTC)

  • 吾人無從判斷馬英九是否為職業學生。吾人可知陳重信,李敦厚,呂秀蓮,控訴馬英九為職業學生。本標題下之文章紀錄三人之控訴,但不做法院之判斷。—Wo ow 2007年6月19日 (二) 05:59 (UTC)
  • 重申:本標題下之文章將紀錄陳重信,李敦厚,呂秀蓮,具名三人控訴馬英九為職業學生。此三人之公開言行自然放諸公論。Wo ow
  • 閣下至此仍不回答在下的重點問題︰

一,何以閣下不能得一他國權威媒體報導?

二,以泛綠網站為據,何以稱為第三方?—孔明居士 2007年6月19日 (二) 06:44 (UTC)

  • 回答

一,何以閣下不能得一他國權威媒體報導?有兩個原因1.本人英文甚劣2.並非只有"他國權威媒體報導"具有"真實性"。

二,以泛綠網站為據,何以稱為第三方? 第三方指可靠之物證人證,所要求的是事件的真實性,所以本人認為"第三方"可指照片錄影和具名的證詞,因為照片錄影具真實性,具名的證詞需負擔法律責任並且受公眾評斷。 若泛綠網站具備照片錄影和具名的證詞則可稱為第三方—Wo ow 2007年6月19日 (二) 06:55 (UTC)

  • 閣下力有不逮,當請他人代勞,而非盡於一身,真實與否,不在維基辯解,閣下不要轉移視線,我等只求第三方中立公允之報導,泛綠報章,誠難中立,更難服眾,若是真事,他國媒體不可能不報導之。還有不論BBC、Cnet或其他大媒體,悉有中文版,請君不要以英文不佳為理由,言盡於此。—孔明居士 2007年6月19日 (二) 07:00 (UTC)
  • 閣下無法用邏輯或推理使我明白。閣下使用詞句過於武斷,如:"泛綠報章,誠難中立,更難服眾","XXXX,誠難中立,更難服眾"代換任意人或物皆可,"若是真事,他國媒體不可能不報導之"更是令我無法理解為何?孔明居士可否具體說明"第三方中立公允之報導"是什麼?—Wo ow 2007年6月19日 (二) 07:38 (UTC)

一張有人在笑的照片,算什麼物證? 陳重信的證言,已被拆穿。 呂秀蓮本人並無指控馬英九是職業學生。 至於「愛國的學生」,與本件事當然有關。 泛綠的人士指控馬英九是「職業學生」的唯一根據,就是他是「有名的愛國學生」,除此之外就沒有了。 至於這兩者的連結在那裡,看不出來。 所謂的第三方,當指沒有利益衝突的人。而泛綠人士和馬英九,當然有利益衝突。 另外,沒有根據的猜測不應成為內容,這與有沒有具名無關。 每一個說馬英九是職業學生的人,都只是猜測。若清測可以成為內容,那就把政論節目搬上來就好了, 他們也是具名。

                         Thinkers 2007年6月19日 (二) 12:03 (UTC)
  • 此張照片,可觀察到不尋常之處,馬英九頭部向右轉90度與身體呈直角,兩手張開,面部露齒,個人判斷,這種不尋常的姿勢可能與照片背景有關,可能當馬英九被反蒐證時自然的轉身避開,兩手張開可能因為轉身時的慣性。此張照片絕非親朋好友所攝,面部露齒,但無笑意。以上是本人放大照片觀察並推測的。
陳重信的證言,指馬英九的老師孔傑榮知道馬英九為職業學生[26],馬英九提出反證:翻譯老師的英文信成中文[27]。此反證我個人有異議,馬英九的反證並未附上孔傑榮之英文原稿,若有英文原稿之圖像可令大眾知道陳重信的證言"孔傑榮知道馬英九是異議學生"是錯的。
呂秀蓮本人公開指控馬英九是職業學生。另外加上李應元、陳師孟公開指控馬英九是職業學生。[28]
國民黨為了清除異議學生,僱用職業學生進行異議學生的個人資料收集辨識,職業學生將個人資料檔案傳送至國民黨,國民黨騷擾異議學生在台家人以威脅海外異議學生停止異議活動或禁止異議學生回台灣。
在此程序中只有一個步驟"職業學生蒐證異議學生時"異議學生可反蒐證職業學生。—Wo ow 2007年6月20日 (三) 00:37 (UTC)

你對照片的推論都是你個人的揣測,我並不覺得有什麼意義。 我只問你你如何從那張照片得知,就是在所謂的遊行現場照的? 就算「不尋常」、「決非親朋好友」,又跟職業學生有什麼關係? 你對孔傑榮反駁陳重信的信函有異議,那是你個人的自由, 若你認為馬英九的轉述不可信,那陳重信的轉述也不可信, 除非陳重信能提出孔傑榮說馬英九是「KMT spy」的錄音。 最後,呂秀蓮什麼時候說馬英九是職業學生? 至於李應元陳師孟,他們指控馬英九是職業學生的唯一根據就是他是愛國學生, 這兩者有什麼邏輯上的必然關係?更不用這他們都和馬英九有嚴重的政治利益上的衝突。 最後,國民黨有僱用職業學生,不代表馬英九就是職業學生。

Thinkers 2007年6月20日 (三) 08:46 (UTC)

1.本人觀察推論照片:依據文中預設背景"馬英九被反蒐證時"自然的轉身避開反蒐證,若可觀察推論得到此張照片馬英九從容的轉身並友善的露齒而笑,即和照片背景不符合。 可令身體快速向左轉以避開前方鏡頭,比對相片中的動作是否相似。
2.「不尋常」、「決非親朋好友」等用語清楚標明是本人主觀的觀察推測所加的形容,跟照片中馬英九的動作姿勢有關係。
3.Thinkers:若馬英九的轉述不可信[29],那陳重信的轉述也不可信[30]
Wo ow:我認同。
4.Thinkers:呂秀蓮什麼時候說馬英九是職業學生? Wo ow:四年前台北市長選舉時,擔任桃園縣長的呂秀蓮點名馬英九是職業學生。 [31][32]本人查詢不到精確年月日時間。
5.指控馬英九是職業學生基於他的行為,並非根據"愛國學生"一辭
哈佛大學教師李敦厚與印地安納大學歷史系的學者江振耀指控馬英九當年在示威活動拍照蒐證,江振耀曾和馬英九住同一棟宿舍。(新增江振耀指控馬英九為職業學生。)
6.陳重信、李敦厚、呂秀蓮、江振耀、李應元、陳師孟六人中,其中四人:中華民國副總統呂秀蓮、衛生環境及社會福利委員會立委陳重信、前勞委會主委李應元、台灣大學兼任教授陳師孟,曾任政務官或立委等政治工作,和馬英九立場對立。
哈佛大學教授李敦厚、印地安納大學歷史系學者江振耀,此二位未曾從事政治工作。個人推測:李敦厚、江振耀跳出來指控馬英九,以報復當年馬英九對此二位蒐證所造成回不了台灣、家屬被恐嚇的傷害—Wo ow 2007年6月20日 (三) 17:00 (UTC)

所以現在只剩下李敦厚和江振耀了?他們兩人指控馬英九是職業學生的場合,是李應元參選台北市長的造勢大會, 而對手就是馬英九。如何能說是沒有利益上的衝突?

更何況,他們兩人到底從何得知馬英九有打小報告?親眼看見? 不就是「馬英九是愛國學生」嗎? 而李敦意對馬英九在波士頓通訊的文章,說成是「反民主」, 當我們拿馬英九文章的原文來看得話,會發現根本不是如此。 可見李敦厚本就對馬英九就有立場。

至於照片,閣下到底從照片那裡看得出來,那就是在示威場合照的?

若真的因為馬英九打小報告而使得有些留學生無法回國, 民進黨執政八年,當有外交部的公文可查吧? 怎麼會需要靠這些傳聞證據? 可見所謂職業學生的批評,純屬無稽。

Thinkers 2007年6月21日 (四) 03:10 (UTC)

  • 1.李敦厚和江振耀指控馬英九是職業學生並不能獲得利益。李敦厚和江振耀指控馬英九沒有利益上的衝突。
2.李敦厚和江振耀指控馬英九在台灣學生抗議國民黨政府的示威活動場合出現,馬英九不是參與示威,是在旁拍照蒐證。
3.請提出馬英九文章的原文,證明馬英九先進的民主思想,證明李敦厚本對馬英九有偏見。
4.外交部禁止留學生回國的資料,本人尚未找尋,感謝提醒,不過可能找不到。
5.照片是在示威結束後照的,出於一九七八年編印的「全美抗議選舉不公、反對政治迫害示威遊行錄」文獻中並附加說明為「蔣家特務馬英久被群眾追趕,奸笑落荒而去」[33][34]Wo ow 2007年6月21日 (四) 04:14 (UTC)
  • 李敦厚和江振耀是參加李應元的造勢大會,可見在立場上就是傾向李應元的,怎可說打擊李應元的政敵馬英九不會獲得利益?
  • 波士頓通訊的原文我已經寫在條目裡。
  • 你如何證明照片就是在示威結束後照的?根據你的網頁,照片是陳重信提供的,而他本人並不是中立的來源。誰知道他會不會把隨便一張馬英九的照片拿來穿鑿附會?

Thinkers 2007年6月21日 (四) 04:53 (UTC)

  • 1.請提出李敦厚和江振耀獲益的確實證據,錄影錄音或照片皆可。
2.抱歉,沒標題不知道框框中是波士頓通訊的原文
3.波士頓通訊的原文"台獨份子的處理問題:最高指導原則應是「不是敵人,便是同志」",這一句話是否合乎民主精神?
4.我們可以假設陳重信把隨便一張馬英九的照片拿來穿鑿附會,我們也可以假設馬英九捏造老師孔傑榮的書信,也可以假設馬英九官方網站為了拉客家票假造祖籍淵源。但是"陳重信提出照片指控馬英九"是真的,"馬英九向自由時報提出老師孔傑榮的書信翻譯"是真的,"馬英九官方網站公開馬英九祖籍淵源"是真的—Wo ow 2007年6月21日 (四) 06:14 (UTC)
  • 李敦厚和江振耀支持李應元,還不夠證明他們的立場和馬英九衝突?
  • 「不是敵人,便是同志」的精神和刑事訴訟法無罪推定的精神相同,就是「除非證明是敵人,否則就應視為同志。」對比當時蔣政府白色恐怖的判決,民不民主可想說知。
  • 就算陳重信和馬英九兩人的轉述都當不得真,那也是沒有這回事。自然不應將職業學生的指控放進條目中。
  • 你後面又是將正面負面用同一標準來衡量了。維基對負面敘述的要求就是比較嚴,你如果不爽,可以去修改維基的方針。等你修改成功了,再來放,好嗎?-Thinkers 2007年6月21日 (四) 07:30 (UTC)
  • 1.職業學生拿中華民國公民的稅金監視海外的中華民國公民,中華民國公民和職業學生立場衝突,李敦厚和江振耀乃基於此立場。
2.「把台獨份子當成敵人」是馬英九的民主精神?
3.陳重信和馬英九兩人的轉述都當不得真,但是有「照片」和「其他非從事政治工作的證人」。
4.Wikipedia:生者傳記:「有關在世人物之無來源或來源待考之負面資料應立即自該條目及其討論頁移除。」「如果一個申述或事件是值得注意的、相關的及得到可靠資料來源充分記錄,它可以納入該條目內——即使它是負面的及主角不喜歡有人提及它。」。有時我會忘記維基的方針。
5.若馬英九支持者不喜歡將「被六人控訴為職業學生」編於此條目,也可獨立成一個條目「馬英九被六人控訴為職業學生」事件。—Wo ow 2007年6月21日 (四) 08:45 (UTC)
  • 就算職業學生和中華民國公民有衝突,和馬英九是不是職業學生有何關係?
  • 「把台獨份子當成敵人」的是當時的蔣政府,不是馬英九
  • 照片我已經說過了,一個人在笑,如何能夠推論到他是打小報告的職業學生?你所謂的其他人證,就先不論中立性,到底有那一個「目睹、聽說」馬英九是職業學生?不就是「因為他是愛國學生,所以他是職業學生」嗎?這樣的推論叫做猜測,不叫做人證。
  • 另外,非從事政治工作,不代表就沒有利益衝突。
  • 今天就是你的行為不符合維基方針,為什麼要牽扯到馬英九支持者?是因為你自己是個反馬的,所以事事政治連想嗎?維基對生者的負面敘述就是要有可靠消息來源,不管你用什麼條目都一樣。
  • 另外,也不是所有的人事物都有資格作為條目,閣下若是新手,自當用心。

Thinkers 2007年6月21日 (四) 19:58 (UTC)

  • 沒錯啊,我是反馬人士。我依據你所增添修改的文句推測你是馬英九支持者。要是沒有立場不同的雙方來添加,此條目就只剩馬英九正面事蹟。這個條目本來就是政治條目,政治連想你是馬英九支持者也是必然的。不論立場,只要資料來源可靠真實就可添加上。—Wo ow 2007年6月22日 (五) 05:12 (UTC)
  • 依照Thinkers的看法,此照片是亂湊得到,是立場對立的人提供造假。

這一點我不能認同。 64天安門事件中有許多被壓扁屍體的照片,是立場和中共對立的民運人士提供。 納粹集中營中屠殺後大量的屍體照片,是立場和納粹對立的猶太人提供。 中國的胡錦濤在西藏血腥鎮壓,難道會留下照片? 不論中共或納粹都極力掩蓋罪行,銷毀照片錄影。 我認為資料符合維基方針:「如果一個申述或事件是值得注意的、相關的及得到可靠資料來源充分記錄,它可以納入該條目內——即使它是負面的及主角不喜歡有人提及它。」—Wo ow 2007年6月22日 (五) 04:37 (UTC)

  • 此條目只剩馬英九的正面事蹟是結果,但原因呢?也許是因為馬英九本身就是個正面的人士。
  • 納粹和中共都有直接受害人、目擊證人出來指控,請問誰看到馬英九是職業學生?
  • 退一萬步,就算馬英九真的拿著相機去示威場地,就能代表他是職業學生?
  • 今天的問題是,你所指的人證物證,沒有一個人可以直接證明「馬英九是職業學生」,不是嗎?你不要把自己的資料薄弱牽托到什麼反馬挺馬上,維基的方針就是如此,你不爽,可以去改。

Thinkers 2007年6月22日 (五) 09:40 (UTC)

  • 我們從照片中只看到一句句的屍體,壓扁的屍體,依照Thinkers的邏輯:壓扁的肉塊算什麼證據?直接受害者、目擊證人是和當局立場對立,證詞不能當證據?誰拍到納粹和中共當局直接殺人?誰錄到納粹和中共當局下令殺人?西藏死人算什麼證據?誰拍到胡錦濤開著坦克壓喇嘛?
此張照片和背景描述清楚的讓我們知道馬英九被指控為職業學生。

Thinkers要我們提供整個國民黨迫害系統運作程序的證據,從馬英九拍照蒐集海外中華民國國民資料,將資料傳送給關中,關中集中傳回國內警備總部(警總),警總迫害海外中華民國國民在國內的親友,境管局限制所有相關中華民國國民的進出。特務會留下完整作業資料給別人查?馬英九,關中,警總,境管局難道這麼笨?

在此流程中只有國外學生可以反蒐證,國內反蒐證是找死,像林家血案全家被殺,像陳文成一樣被人扔下樓,甚至連避秦美國的作家江南都被殺。以上事件大家都很清楚是誰幹的,但都沒證據,沒有陳文成被警總扔下樓瞬間的照片,沒有陳啟禮接受蔣孝武指令的錄影,美國當局只憑陳啟禮証詞錄音確認是蔣孝武下令。對於自身罪行無悔意的掩蓋與否認的行為,可判斷政黨及其追隨者的性質。—Wo ow 2007年6月22日 (五) 11:29 (UTC)
  • 壓扁的肉塊代表有死屍,一個人在笑代表什麼?他是職業學生嗎?若閣下認為這兩者推論的距離是相等的,只能說閣下反馬反到神智不清了。
  • 納粹和六四天安門事件,有著數以萬計的直接目擊證人,和國際媒體的見證請問「誰看到馬英九告密」?
  • 我知道馬英九被指控為職業學生,請問那一個指控的人有證據?你不要一直跳針,可不可以告訴大家,為什麼一個人在笑的照片代表他是職業學生?
  • 老蔣下條子說要死刑的證據現在都有了,你要告訴大家說民進黨執政八年,「不可能找到國民黨迫害系統運作的證據?」
  • 找不到證據不代表不需要證據。譬如說,我也可以說「陳水扁如果去貪汙,一定做得很秘密,沒辦法找到證據。」所以我就可以不需要證據指控陳水扁或任何人貪汙?
  • 你不要東拉西扯,美國憑什麼確認是蔣孝武下令的證據你找給大家啦,最好是他們CIA的運作你可以知道。維基的方針就是沒有可靠消息來源的負面敘述不能用,這不只保護馬英九,也保護謝長廷陳水扁。你一直想要把自己的偏見收進來,反馬反過頭了吧?

-Thinkers 2007年6月23日 (六) 23:23 (UTC)

此事無須再議,據Wikipedia:生者傳記,批評者、反對者及誹謗者的意見一章,如果該等批評僅代表極少數人的觀點,它不應該存在於該條目內。此觀點只是極端泛綠網站所述,國際上全無報導,臺灣本土亦無足輕重,故當刪之。—孔明居士 2007年6月26日 (二) 12:35 (UTC)

市府大樓陳屍案

  • 一具女屍陳屍半年於台北市政府市政大樓東北側三樓露台,個人判斷:此事對馬英九市政府團隊是負面影響。—Wo ow 2007年6月19日 (二)

負面影響和負面政績是兩回事,吳淑貞被起訴對謝長廷也有負面影響,要不要也放到謝的條目? 我不懂為什麼閣下一直想把自己的個人判斷放進百科。 Thinkers 2007年6月21日 (四) 01:21 (UTC)

  • 若謝長廷對吳淑貞之行為有管理控制之權力或為親屬關係,則吳淑貞被起訴對謝長廷的負面影響將加入謝長廷條目中,因為伴隨權利的是義務。
台北市長馬英九為台北市政府最高長官,對台北市政府市政大樓有管理控制之權力,相對也有盡責管理之義務,以及負擔管理不佳之責任。
中華民國總統陳水扁有管理中華民國的權力,相對的若中華民國管理不佳陳水扁必需負擔管理不佳之責任。—Wo ow 2007年6月21日 (四) 02:50 (UTC)
  • 本來想加入北市研考會主委周韻彩被壹週刊拍到一周翹班五天跳瑜珈並用黑頭車接送,作為馬市府負面政績,但網路新聞全被刪除,無網路來源,掃描作為來源可能侵權。—Wo ow 2007年6月21日 (四) 02:12 (UTC)
  • 屍體半年無人發現,和馬英九的政績要扯得上關係,前體是市長的職責就是要派人清察市政府建築物的每一寸角 落,和外圍的每一個陽台。歡迎閣下提出此項根據。

Thinkers 2007年6月21日 (四) 03:14 (UTC)

  • 市長的職責必須提供一個乾淨舒適的市政大樓環境讓民眾使用,並規律巡查建築死角以保護辦公市民安全。本人並未親自考察過陽台陳金珠女士陳屍處,不知此處是否為建築死角。—Wo ow 2007年6月21日 (四) 03:51 (UTC)
  • 從半年後才被發現就可以知道,那裡並不是市民會使用到的地方。建築死角和辦公市民安全又有何關係?預防僵屍嗎?請指出市長的職責就是要花費納稅人的稅金,一寸一寸的檢查市府大樓,以防萬一有人自殺跌落。或者你可以找一下其他縣市的預算書,看有沒有其他人這麼做。若這樣做是一個普遍的常態而馬英九沒有,自然就是負面政績。-Thinkers 2007年6月21日 (四) 04:59 (UTC)
  • Thinkers認為陳金珠陳屍半年於台北市政府市政大樓東北側三樓露台並非馬英九負面政績。為了避免爭端將此二級標題獨立編寫成一個條目或移至馬英九的正面政績,紀錄下馬英九主政的台北市政府市政大樓發生的事件。—Wo ow 2007年6月21日 (四) 05:53 (UTC)
  • 所以閣下同意這不是負面「政績」囉?若這樣你這是要放,就請你解釋一下這件事和馬英九本身的關係,對讀者了解馬英九這個人有多少幫助。若你要放進「台北市政府建築」的條目中,我倒是覺得很合適。
  • 這是折衷的方法,讓雙方有交集,編輯可繼續,但我依然認為是負面「政績」。我不贊成放入「台北市政府建築」條目。我建議放入「台北市政府」條目。「馬英九市長」領導「台北市政府團隊」,「台北市政府團隊」管理「台北市」,「台北市政府市政大樓」是「台北市」的一部份,「台北市政府市政大樓」是「台北市政府團隊」所在地。「台北市政府市政大樓」發生命案半年無人發現,「台北市政府團隊」有責任,領導「台北市政府團隊」的「馬英九市長」也有責任。—Wo ow 2007年6月21日 (四) 08:22 (UTC)
  • 拜託你記得先前討論的內容。這件事若要是台北市政府的「責任」,必然是有積極的不應作為而作為或是消極的應作為而不作為。你若認為每一個縣市首長的義務是花納稅人的錢,然後一寸一寸的檢查市府大樓,就請你趕快提出根據。台灣還有很多其他的縣市首長,這個資料並不難找。

Thinkers 2007年6月21日 (四) 20:01 (UTC)

諉大的市府,仍夠讓藍營女屍停屍陽台半年才發現馬小九部落格 還是馬把拔厲害!政治狂熱女子 陳屍北市府死角 半年無人知,被藍營照三餐罵的總統府怎麼沒出現半具「新馬王堆」的女屍?

加入:馬英九領導下北市研考會主委周韻彩一周翹班五天跳瑜珈並用公務車接送

  • 2006年8月31日14:??周韻彩在瑜珈中心被拍到
2006年9月5日17:44 周韻彩走出瑜珈中心坐上黑色公務車被拍到
台北市政府研考會主委周韻彩:「身為政務官,沒有注意自己的行為,造成市府的困擾,特別向台北市民,跟馬市長市政府,表達歉意。」
台北市長馬英九:「我們要追回,她使用到上班時間的薪資。」
周韻彩的丈夫是國民黨立委高思搏,公公是國民黨大老高育仁。

馬英九對周韻彩懲處,但這可能是馬英九的「負面政績」。(更改情緒性語言)—Wo ow 2007年6月22日 (五) 04:08 (UTC)

  • 你到底在酸什麼?若是新手請用心一點。既然要加這個標題,出處來源趕快去找一找吧。-Thinkers
  • 雙方討論盡量簡潔扼要,理性討論,避免情緒性或多餘詞彙。當然我有時也會不理性,感謝提醒。來源已找到。你忘了簽名。—Wo ow 2007年6月22日 (五) 04:05 (UTC)

將加入新加坡民主黨給馬英九的公開信部分翻譯

部分翻譯: 2007年6月2日新加坡聯合早報刊登一則新聞馬英九說:「新加坡不同於我們(台灣),它的重點不在於民主化。雖然如此,但它專業、無貪腐和有效率,值得我們學習」......事實真相︰人民行動黨(PAP)政府給予國際「無貪腐」的印象,其實,來自國家領導人是以嚴厲的法律禁止人民發出批評的聲音。那些反對派政治人物因為對新加坡政府的作為提出批判,不是被搞得破產、監禁就是趕出國門。......馬英九說新加坡的重點不在於民主,馬英九又說這個政府是無貪腐的。然而,我確信馬英九知道民主才是確保一個政府負責並且無貪腐的最有效方法。 [35]Wo ow 2007年6月19日 (二) 07:47 (UTC)

  • 我只能簡單的跟你講,若這種程度的都要加,我看每個政治人物的都寫不完了。難道要找批評阿扁或謝長廷的還不容易嗎?泛藍一百多個立委,每個立委少說也罵過兩三百句,難道要一個一個引?百科的目的是讓讀者了解這個人,不是作流水帳。

Thinkers 2007年6月21日 (四) 20:06 (UTC)

  • 百科的目的是讓讀者了解這個人,必須加上本人的看法及別人的看法。本文中已有蔣經國的看法。加上新加坡民主黨的看法是適當的。你的觀點明顯只允許加入馬英九正面的資料。—Wo ow 2007年6月22日 (五) 03:54 (UTC)
  • 你也幫幫忙,條目裡李登輝李敖的說法我有說什麼嗎?我只能說,如果連新加坡一個在野黨秘書長的公開信都可以登,那每個政治人物的條目都寫不完了。或許我可以學你,先把2100的節目放到謝長廷陳水扁的條目來

Thinkers 2007年6月22日 (五) 09:45 (UTC)

你願意拿報載內容跟口水節目相比,也可以,那建議你要提出人事時地物,編寫出中立的負面觀點就可以了。—Kapolo 2007年8月13日 (一) 12:03 (UTC)

將加入馬英九官方網站的部分內容

加入馬英九官方網站的部分內容並明確標明來源 將使用馬英九官方網站內容將本文"姓名"之標題擴充成"個人資料"—Wo ow 2007年6月21日 (四) 01:58 (UTC)

沒有來源的負面批評應先刪除

負面敘述的要求比來就比較嚴格。

  • 真不真實,我們不是上帝,誰也不知道。但是維基的方針就是沒有出處的「負面」敘述應先刪除之,

若閣下應要將正面負面的敘述用同一標準,請先去改變維基的方針。 Thinkers 2007年6月19日 (二) 12:05 (UTC)

  • Wikipedia:生者傳記:「有關在世人物之無來源或來源待考之負面資料應立即自該條目及其討論頁移除。」「如果一個申述或事件是值得注意的、相關的及得到可靠資料來源充分記錄,它可以納入該條目內——即使它是負面的及主角不喜歡有人提及它。」Thinkers說的沒錯,負面事件要求"可靠資料來源充分記錄",否則必須移除—Wo ow 2007年6月21日 (四) 01:00 (UTC)

蓋古之史家,生人不立傳,倘須立傳,不論之,倘須論之,不訐其身,概論其績。維基亦本此風,望三思。—孔明居士 2007年7月3日 (二) 17:40 (UTC)

  • 我都已貼出《傳記文學》的資料庫了[38],這是一件可以驗證的事。你不相信「東森電子報」的報導?那「中國時報」你也不信?這樣是否要「人民日報」的報導您才會相信?—Yyk 2007年7月3日 (二) 18:15 (UTC)
  • 抱歉!那個資料庫是要付費的。那「中國時報」的報導你也不信?Yyk
  • 除非是第三方(非臺灣)權威報導,不然難以採信,在下非臺灣人,無從得知島內之事真否,他人若非自臺灣來,蓋亦如是,今此資料庫為繳費式,誠非可供查證,望君先尋另一論文出處,或聯絡報導所述之人,請其提供論文引證,不然他人何能信之?在此言謝。—孔明居士 2007年7月3日 (二) 18:39 (UTC)
  • 這裡有一個免費資料庫可申請,您可以試試看:[39],但記得選擇「傳記文學36年(光碟試用)」。原網址為:[40]。請問是不是只有「人民日報」(或新華社)的報導您才會相信?—Yyk 2007年7月3日 (二) 18:51 (UTC)
  • 該集《傳記文學》如下則新聞中的第一張照片所示:[41]。那請問等我到比較大的圖書館找到該篇文章,那該如何在此驗證給您看?煩請告知。又:被您刪除的部分,請看本「討論頁」的「內容貧乏」項,全在那裡。—Yyk 2007年7月4日 (三) 07:28 (UTC)
  • 該(即傳記文學)免費光碟我已申請了,到時如果對方寄來,再分享與您。其實我猜得不錯,您「不便」申請。您也不必在此打預防針,「送交有關單位在美運用」這句話東森電子報報導時,已特別用引號引出來,因為那是根據馬英九自述的內容轉述的。既然您這麼維護「生人傳記」的名聲,不知是否有空或有興趣也去維護另一個「生人傳記」的名聲----吳淑珍。—Yyk 2007年7月4日 (三) 13:33 (UTC)
刪去部分涉及人身攻擊的討論,請各位伙伴討論時維持文明用語,尊重自己與他人,恪守維基禮儀。

註:此處原有文字,因為與本討論頁面無關,已由Jasonzhuocn(留言)於2007年7月9日 (一) 08:52 (UTC)刪除,尚祈見諒。若有異議請至互助客棧或向管理員反映。

  • 插話,兩位可先冷靜一下好嗎? 誠然,放在維基的資料必須有查證的方法。[User:Yyk|Yyk]]既已有申請資料,不妨多等兩天,等資料到了,可以一一說明來源再加進條目,我相信一兩天實無傷大雅。孔明居士也不用用封禁這方法去平息紛爭,封禁原意只是保護條目,如果有爭議,其實不一定要回退到你認為正確的資料哦(可看看有關回退等的方針),大家各退一步,好嗎?--妙詩人 Happy Musician(來聊聊天~) 2007年7月4日 (三) 17:43 (UTC)

今其人誣蔑不斷,無法討論,倘無公允,止其行,在下誠不再言。然其一切不合方針之舉動,當盡回退之。—孔明居士 2007年7月4日 (三) 17:57 (UTC)

另外,此事應就此完結,畢竟為馬英九討論頁,此等爭論之事,應在他日存檔。—孔明居士 2007年7月5日 (四) 03:24 (UTC)

我翻譯英文版的天文條目,他們的查證資料中,學術論文網站需付費註冊,方能登入,即外人不能隨便進入。IEEE的論文檢索也不是完全開放的,Yyk兄只是道出一個類似IEEE的查證資料來源,如果我是Yyk,被人以對號入座式指為「小人」,我也會感惱怒。--Wrightbus × WrightRail ~威鉄高速~ (お客様サービスセンター) 2007年7月5日 (四) 17:45 (UTC)

  • 首先傳記文學網站不能自由訪問,來源並非可供查證,另外,其文亦只言其曾自述,但並無原始來源,另外,第二個資料來源說馬英九考慮告其誹謗,足證並不可信,除非真的如特別費案般,有舉證查證階段,否則不合生者傳記方針。—孔明居士 2007年8月3日 (五) 01:47 (UTC)
  • 「傳記文學」這本是台灣歷史悠久,且很通俗的一本雜誌,凡大、小圖書館幾乎都有她的蹤跡,說她「來源並非可供查證」豈不笑掉人家大牙,何況我亦早已指明該段文字出自的雜誌「期數」為何,這還管「網站不能自由訪問」何事?真的碰到死不認錯者,我也無話可說了。還有下面「這段該怎麼加?」請看個清楚吧!至於東森新聞都已報導「馬的律師說將提告訴」(在新聞播報影片內),是否你還認為那是東森從別的地方剪接來的嗎?—Yyk 2007年8月6日 (一) 09:41 (UTC)
  • 政治人物與一般人物不同,其行為影響社會國家甚鉅,更應該接收正反公評,而非以來源單單"您"查不到便刪除搓掉。

先生前段文言文造詣很高,值得讚許,但此為"中文維基條目",若需全篇使用"文言文"進行討論回覆,可否至"文言文維基"再說?

馬英九律師已按鈴告謝志偉毀謗(這有圖有真相),卻沒有指責傳記文學內文不實要求改除,或許謝志偉有誇大傳記的內容,但也可以看成馬英九對文章內容覺得並無不實,所以並沒有一併告雜誌社或是澄清內文的打算。傳記文學此書一般人不會買,但圖書館內都有.網路亦有流傳版本,但網路版本或許您仍認為偽物。這件單純因為您手邊資訊缺乏,且Yyk資料來源並非無中生有,實體可到台灣的圖書館看,網路也可購得使用權或是取得,何來不能查證?在於是否願意查證吧?您個人不能查證不能視為不實。再次說明:你看不到不能查證不代表不存在吧? 註:自述來源據文章內容來自於研究員自述,並非來源不清,也是在於您不願意查證便說Yyk引據沒有來源。—Kapolo 2007年8月8日 (三) 13:51 (UTC)

  • 多說一點,以上並不代表認同yyk之前寫的內文,因為我沒時間去拜讀,但是引用來源真實存在不應隨意抹殺。來源據載為長期研究中國國民黨黨史的輔大習賢德教授花三年多時間,在2006年6月《傳記文學》第88卷第6期,發表<馬鶴凌、馬英九父子與革命實踐研究院>,內文的考據應比維基鄉民所言來的較為正確。—Kapolo 2007年8月8日 (三) 14:09 (UTC)

這段該怎麼加?

《傳記文學》第88卷第6期(中華民國95年(2006年)6月號,總號:第529期)的特稿:「馬鶴凌、馬英九父子與革命實踐研究院」,這篇文章是由習賢德教授所撰寫的。該雜誌的ISSN:1234-5679。

該期的「編輯室手記」開頭是這樣描述:習賢德教授近年來埋首在台灣國民黨「革命實踐研究院」的檔案中,細細梳理自一九四九年十月間開辦後的資料,從研究員的自述到成績單、結業報告到長官評語,皆逃不過他的檢視,收穫不少。……

馬英九於民國七十一年(1982年)四月參加革命實踐研究院集訓所填報的「研究員自述」,習賢德教授近將其全文照錄一遍出來。該自述封面照片顯示:

期別:革命實踐講習班第廿四期

學號:24016

寫作日期:中華民國七十一年四月十九號

上次在新聞上所引爆爭議的那段「自述」,刊載在該期雜誌的第19頁,那該怎麼加上去本條目呢?—Yyk 2007年7月11日 (三) 09:25 (UTC)

其實該段在上面「內容貧乏」項,已有人貼文過了,今將原文該段一字不漏地重新列出來:

(8)70年3月,赴紐約實習後,奉命研究遇上臺獨暴行之策略,乃利用公餘多處蒐集資料,撰成「恐怖主義與台灣獨立運動」(Terrorism and the Taiwan Independence Movement)八十四頁英文論文一篇,送交有關單位在美運用。因該文內容翔實,蒐證充分,曾獲外交部錢次長君復及海工會曾主任廣順嘉勉。 —Yyk 2007年7月29日 (日) 07:49 (UTC)

和「孔明先生」在本討論版交手的一些真相

我已申請有關《傳記文學》的光碟資料庫,因為最近那本雜誌有關馬英九的報導上了最新的台灣新聞版面,當初我根據「東森新聞報」內容轉述在馬英九條文內,卻屢次被「孔明先生」刪除,因他不相信那來源是可以驗證的(當時猜測可能他不是台灣人,不認識這個媒體),所以我再反問他,相信「(台灣)中國時報」、「人民日報」、「新華社」嗎?但他都不回答。因為當天原本中時電子報(即中國時報的晚報部分)亦有出現該報導,本想當作第二來源,但都得不到他的回應,總覺得他故意刁難。

後來我也好心告訴「孔明先生」到哪免費申請《傳記文學》光碟資料庫,但他亦否定該資料庫可做驗證的來源。之後我想可能該資料庫申請時需要一些個人真實資料,我體恤「孔明先生」『不方便』申請,所以跟他說等我申請到再分享給他。無奈當時我多話,多了一句『其實我猜得不錯,您「不便」申請。』卻得到他這樣的回應:『悲夫,猜度之事,小人之為,誠哉無言也。』竟指我是「小人」,後來又說他回應時沒用「你」,是我「自己對號入座」。

被影射為「小人」的我並沒有真的哭爺爺、告奶奶般地請求管理員來主持公道,反而讓對方做了這種事,並將我封禁3天。

在此討論頁相互討論並留下文字是代表一種歷程,也是一切事實的真相,原本想將「給User:石」的回應留在本討論頁,讓其他一些網友很容易略知當中一些真相,但無奈被刪,故重新說明之。 Yyk留

請停止在討論頁攻擊謾罵其他維基人,回歸編輯討論,謝謝。—Jasonzhuocn 2007年7月9日 (一) 08:48 (UTC)

註:此處原有文字,因為與本討論頁面無關,已由Jasonzhuocn(留言)於2007年7月9日 (一) 08:48 (UTC)刪除,尚祈見諒。若有異議請至互助客棧或向管理員反映。

我有同感,這里有很多中共的同路人,他們的可靠來源,就是中共批準的出版物,等等,他們學著中共一樣,要強奸民意,shizhao 就是典型,他天天保護的條目都是和中共有關的條目,他就多次把馬英九參加過反共愛國聯盟的內容刪除,他也多次刪除其他對中共不利的內容,然后保護. 他自己就來自北京,居然會在北京為一個被中共封閉的網站做事,顯然是有來頭的.—Dance knees 2007年8月4日 (六) 10:53 (UTC)

迂腐了一點,腦袋不怎麼靈光。巨蛋的混亂就在我家附近,早知道去拍照好了...,細數巨蛋完工後投標時跑出的幽靈公司、設計不良造成LED架設延誤的衍生問題,到現在東森的管理問題,大廳變成賣場...都是存在的,一項項列出要找來源時卻很容易被挑剔來源。疑雲密佈的狀況下,還不願意先撤下具有爭議的政績...現在放一張金玉其外的照片然後稱作政績也是很不錯了,反正我身為當地市民是不怎麼認同這項是正向的政績(有做出來但沒有做好的小巨蛋政績),卻有外地人士維護稱我毀謗了這項政績,真是可喜可賀可喜可賀。

在下覺得所提供的資料並無碰觸到生者傳記標準的「臆測性」,或是嚴重到變成你所謂的形同毀謗,「臆測性」是指聽說...並加上來源請求或是假的來源(吉米·威爾斯曾經說過:我怎麼強調都不過分。若干編輯似乎有個糟糕的傾向,將臆測性的『我自某處聽聞』的假資料加上『來源請求』標記。這種作法不對,除非找到資料的出處,否則應予移除。這點適用於所有資料,尤其是在世人物的負面資料。),我們許多人所做的是已有正確的來源並進行記錄而已,來源取向在你的要求下都改用非反方的第三者立場或是媒體進行來源,因為你不願意承認,每一句話都是確實存在可考的。其實對我來說我覺得你才具有假資料與加上來源請求的問題,不認同真實(至少來源真的存在)的資料來源,只接受自己願意接收的資訊,這樣的編輯思維就正確嗎? 馬英九以高道德標準著稱,但是富邦金併北市銀的確存在瓜田李下的行為,也的確是在金改中以非公開的方式、以小併大,首例將國營企業金雞母送入財團手中,是否能稱作毀謗?我覺得這是紀實報導,只提出事實並沒有醜化的言語存在,或許放在負面又加上疑雲對你有失公允(我考慮若要擺,可能開在生者傳記事實未定論區塊增加正面提出的資料讓大家看時能夠快樂一點,是非應留給讀者決定)。刪除的首次你質疑我使用泛綠媒體。因為來源取得的不易,已經不去引用泛綠那種偏激的報導,改為引用市議會泛藍市議員所提出的問題敘寫簡稱做"疑雲"的事件後,你就再次稱這些為毀謗。不如你第一次就說我不符合生者傳記標準不是更好嗎?何苦要因為是用市議院的議事錄,找不出你可以輕鬆挑剔的地方時才去抱緊那些生者傳記標準呢???

當然你也可以想想把這整段寫成正面政績也不錯:馬英九為了使北市銀有更好的發展,在與富邦金控高層和高盛證券三方在招待所吃魚翅與數次的私下會談之後,依照高盛證券的評估將北市銀嫁給較小的富邦金,雖然有人說這失去北市銀的經營權與市府賺錢的金雞母,且北市銀一些便利市民但不賺錢的服務在併入富邦金消失,但馬英九在議會中認為這是一項對市府好的決定。(有"多好"請看議會記事本)

最後要說,誠如這一條政績中:「這個條目或段落的語調被認為不適合百科全書。」,在世記錄終究是過眼雲煙,來源不明的稱頌與來源不能讓這些人信服的負面資料還是得等塵埃落定。哈,以後真是少寫在世紀傳樂的輕鬆。乎~寫好久(寫完更是覺得有夠迂腐,腦袋不靈光)—Kapolo 2007年8月8日 (三) 17:28 (UTC)

哇!馬小九變成馬英九

馬小九被重定向為馬英九,這豈不是人、狗(「九」用台語發音)不分嗎?這該怪始作俑者的「某某人」(User:Shizhao )了,同時他還把馬英九的「大女兒」變性變成「兒子」呢!幸好被我改回來。—Yyk 2007年7月3日 (二) 16:59 (UTC)

經社群討論,馬英九的寵物重定向至馬英九。請Yyk 尊重自己與他人,恪守維基禮儀。—Jasonzhuocn 2007年7月5日 (四) 02:18 (UTC)

點選馬小九後,會定向為馬英九,但底下會出現一行「(重定向自馬小九)」,接著點選該行的馬小九,之後進入其「歷史」項,就可獲得過往的編輯歷史,也可以重窺馬小九的全部內容了。—Yyk 2007年8月2日 (四) 02:06 (UTC)

我建議y兄在討論相關議題時,政治敏感度別那麼高,這會影響你的判斷力而不自知。
我講一些過去一直沒講的事供你卓參。記得我在馬小九這個條目初建時,當初的刪除討論中,我是少數支持你把馬小九這個條目留下的人,你應該還記得。如果你記得當時的情況,當時我是建議你建立這個條目的「獨立性」,這才是維基百科中保留某條目的「撇步」。不料,當時你一直強調馬小九之於特別費案多麼多麼的重要,我一直沒和你講的就是,你這才是「自爆」之舉啊!當你一直強調馬小九依附於某事件中,甚至如現在似乎在為了某個未講出來的理由堅持這個條目留下來,這個條目就失去「獨立性」了。
我沒有參與什麼社群討論,坦白說,我也覺得沒有必要重定向,因為這隻狗不只一次出現在新聞當中,已經有了基本的知名度了,但把牠拿來當做某種工具來使用,對於維持這個條目是適得其反的一件事。未命名 2007年8月3日 (五) 12:19 (UTC)
  • 社群討論重定向的事情我從頭至尾都不知道,也沒通知我這最大貢獻者之一來進行討論(這就是維基制度的「傑作」),等被重定向後才知一切大事底定,不過還是謝謝未兄的賜教。—Yyk 2007年8月4日 (六) 07:10 (UTC)

有關姓名

馬英九的姓名之來源當然是由他本人來作準,但是否「英屬九龍」的說法是完全虛構出來的呢?—dbslikacheung 2007年7月5日 (四) 00:28 (UTC)

建言

每個人都可以參與修改,所以溢美或者貶低是行不通的。 惡意詆毀和不實流言更會引來法律追訴! 只有客觀而中肯的敘述,會得到多數人的認同。

關於馬英九條目(轉貼)

Jasonzhuocn兄,馬英九這個條目一直以來都被Thinkers採置入性行銷,之前放置非常多圖片來推銷買英九、現在從馬西屏一本書的著作,廣泛複製貼入(進入政壇)與(個性)這兩欄來刻意美化馬英九個人,例如「沒有缺點的人」「太過完美」,格式明顯不合百科的形式,(生平)欄也被Thinkers插進一段明顯格格不入的轉貼文章,幾乎馬英九的每一欄都有Thinkers推銷美化馬英九的鑿痕,Thinkers的政治目的非常明顯,Thinkers也針對其他網友進行緊迫盯人的編輯戰,如今Jasonzhuocn兄依據方針保護而完完整整留住Thinkers含政治目的的文章,我認為這是這是有欠公正的,除非Jasonzhuocn兄也認同Thinkers的這種在維基百科中做置入性行銷的宣傳行為Somehow 2007年7月22日 (日) 15:16 (UTC)


底下是Thinkers在"馬英九"一欄做置入性行銷的一覽表


http://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Special:Contributions&limit=500&target=Thinkers

2007年6月8日 (五) 18:49 (歷史) (差異) 馬英九 (→生平) Thinkers插入550個字馬英九的文章

2007年6月8日 (五) 20:49 (歷史) (差異) 馬英九 (→正面) Thinkers貼入750個字,外加9張宣傳圖片,宛如競選海報

2007年6月16日 (六) 21:03 (歷史) (差異) 馬英九 (→進入政壇) Thinkers貼入900個字(馬西屏《誰識馬英九》一書的文章)做置入式行銷

2007年6月16日 (六) 21:58 (歷史) (差異) 馬英九 (→個性) Thinkers再貼入另外600個字(馬西屏《誰識馬英九》一書的文章)做置入式行銷 連「沒有缺點」、「太過完美」等極度美化用語都貼上去

現在除了宣傳圖片減少到三張之外,只要對馬英九的宣傳的部份只要被刪,Thinkers馬上補上, 至於其他馬英九條文內容幾乎全部被他修整更改, 文中Thinkers自創"總共替納稅人節省了31億元",後來又改成"總共替納稅人節省了24億元"(現還在文章裡面), 從Thinkers提供的[14]連結網址來看,就知道Thinkers是故意假造,

若Jasonzhuocn兄想維持公正, 但也不該將Thinkers這種一看就知道是宣傳式的文章完全保留, 而任由Thinkers將其他人的文章刪除與抹煞, 不到兩個月的時間(從6月1日到7月22日), Thinkers個人就把全文加油添醋大改特改到完全變了一副模樣, 如果Jasonzhuocn兄真想維持公正角度, 至少對Thinkers的轉貼文章作一些處置, 而不該完全保留Thinkers這些轉貼複製置入式的貼文, 我認為至少需處理Thinkers轉貼自馬西屏寫的《誰識馬英九》這一本書的這一千五百個字, 這種極度主觀的個人文章,放在維基百科本身就是一個引起編輯戰的源頭。 Somehow 2007年7月24日 (二) 13:17 (UTC)

轉貼人—Yyk 2007年8月2日 (四) 01:51 (UTC)

什麼叫「置入性行銷」?什麼叫「美化」? 如果我的內容有誤,那才叫「美化」,那我很歡迎任何人舉出我引述內容不實的證據啊。 我倒覺得有人就是見不得馬英九好,容不下馬英九好的事實。那也OK,就各憑本事,引經據典嘛。 馬西屏的書都是有具體事件的,若是有造假,在媒體發達的今天,當可供查證。 Thinkers 2007年8月2日 (四) 23:58 (UTC)

既然Thinkers可以合理化大量轉貼馬西屏的文章,那麼是不是代表Thinkers也可以容忍其他網友以後可以大量轉貼金恆煒的文章? 如果可以各憑本事引經據典,則以後網友比照你的作法,大量轉貼金恆煒的文章,你是不是會拿不同標準立即刪除而後快? 如果不行,則Thinkers大量轉貼馬西屏評論馬英九的文章,正當性又何在?

Thinkers選擇轉貼自馬西屏評論馬英九的用詞:「沒有缺點的人」「太過完美」,是不是嫌兩蔣時代的造神運動做的還不夠? 世界上有幾個人能夠「沒有缺點」「太過完美」? Thinkers最好給個解釋! Somehow 2007年8月4日 (六) 10:18 (UTC)

註:此處原有文字,因為與本討論頁面無關,已由Jasonzhuocn(留言)於2007年8月4日 (六) 16:39 (UTC)刪除,尚祈見諒。若有異議請至互助客棧或向管理員反映。

從Somehow網友的討論就知道,您是維基的新手。維基對於生者立傳的方針,批評就是比讚美嚴謹。Somehow若是不滿意維基的方針,可以嘗試改變,或是自己寫一個新的百科。把批評和讚美用同樣的標準,是您對維基的無知。

另外,「沒有缺點的人」、「太過完美」,前者是蔣經國說的,後者是馬英九法務部部屬的評語,都不是馬西屏個人的主觀意見。或許這世上是沒有真的「沒有缺點的人」,但若真的出現一個,Somehow網友又何苦看不過去呢?

您看馬英九不爽,那就去找有「中立可靠出處」的內容嘛,OK? Thinkers 2007年8月4日 (六) 17:35 (UTC)

我們可以看到具有雙重標準的Thinkers,節錄在馬英九先生的現今的假想敵謝長廷討論頁中,節錄Thinkers:「如果有爭議未解就是保護的話,對於不想要負面新聞曝光的不中立使用者,不就可以編輯戰來為所欲為? 」[42]Thinkers在進行馬英九的對手負面類別的編寫時,就放寬了來源的標準。但當別人進行馬英九負面類別的編寫時,就以嚴格的角度要求,造成我在寫此討論時的謝長廷條目[43]中充斥各種在馬英九條目中被稱做不中立媒體的節錄,馬英九類似的內容卻被刪除,兩相對照立即可見Thinkers在編寫相關條目時的偏頗。—Kapolo 2007年8月9日 (四) 11:00 (UTC)

我在謝長廷的內容,出處是主計處的資料庫。 拿我的出處來和馬英九負面的出處比,你不會害羞嗎?Thinkers 2007年8月9日 (四) 19:04 (UTC)

看到你的回應,這最少代表上文其他的內容沒引起你的不同意,關於這一點我不會害羞,因為我從沒去指你用主計
處的來源有什麼問題,但是你卻要說我就是針對你主計處的來源,欲加之罪...唉,你是否對我的言論進行了臆測呢?
我主要是想說謝長廷條目編出來的負面觀點一堆媒體來源,Thinkers都能接受也有使用過(我查歷史查到的),馬英九這邊使用媒體編寫時卻被刪的精光,而且刪除理由也沒有確實的維基編輯主張,讓我做編輯戰而不是討論怎麼把負面觀點編寫的更好

原本要想到上面就算了,但是好,儒道就是歹命,我就花時間來幫你只看你這個"主計處的來源"、說文解字。
雖然很難解,但就順你的意,我不想再論報章媒體的來源寫謝長廷條目的負面觀點充斥,馬英九條目卻要被刪光光這檔事了。

你也說了:各縣市重要指標查詢系統是一個資料庫,何來網頁給你連結? 維基的精神是「可供查證」
我需不需要幫你解什麼教作"可供查證"?維基條目不是空的只有四個字,內文看了沒呢?

你來源列明:主計處資料庫。這份資料被提出質疑,雖然沒有辦法提出網頁。
節錄維基的可供查證(內自己寫的):
為了讓資訊可以被維基百科接受,你必須說服一個有公信力的媒體來幫你出版你的報導,(主計處很公正,可是卻用大家查不到的資料庫)
而這將會經過一個類似同行評審的過程。(大家想查查不到,能了解是否編寫中立)
他可以被記者、編輯,或者還有fact-checker來加以確認(有人提出疑義,但您無法提供更詳細的資料讓大家確認),

儘管大家都看不到全文可能不是你的錯,大家還是相信並願意尊重你找到的來源,仍願意承認你所引用資訊正確。 應該說大家相信的是主計處有這個資料庫,而不是你所編寫的內容。因為我看到了在條目討論時的Pachingo所說, 你就算利用了主計處來源,卻只選擇性的寫內容,編寫謝長廷負面的客觀度仍有不足,豈不是陷主計處於不中立? 請討論如何使負面內容客觀吧,別再問我害不害羞了,討論條目該怎麼編寫而不是我該不該害羞吧?

簡單的小結:上一篇和內文落落長寫的不夠清楚,所以讓Thinkers覺得我認為主計處的來源筆不上馬英九的負面來源(我用市議會紀錄來寫一樣被刪,還附上網頁參考評審勒,你可以幫我說話了?),所以很不滿意。故在此申明:我認為Thinkers用很中立的主計處來源卻拿寫成很不客觀。過程是:儘管有維基人有疑義也說維基精神是可供查證,但這樣一來卻讓大家無法經過同行評審的過程,不過大家仍相信Thinkers找到的來源,但是Pachingo發現Thinkers只是選用真實的來源,但卻寫出不客觀的內容,最後Pachingo改成較客觀的內容。
再搞這類一行問題出來,我不回應了,該說都說的很清楚,請回歸"重點"去討論怎麼寫好條目而不是問問題來考我,雖然寫完我發現我具有說明狂的特質。—Kapolo 2007年8月10日 (五) 19:02 (UTC)

  • User:Kapolo一言敲醒了我,所以更正我前面的推測,原來User:Thinkers在維基的貢獻100%完全都貢獻在「馬英九」身上,他在維基的貢獻只有在「馬英九」、「馬鶴齡」及「馬英九的對手」三個項目上,他可說是百分百為馬英九而活的一位網民。那我必須趕快呼籲一下,有哪位網友知道有能為「馬英九的對手」百分百而活的人,請他趕快上維基來為「馬英九的對手」效力,以便平衡一下版面,讓維基能更顯得「中立」一點。—Yyk 2007年8月11日 (六) 01:10 (UTC)

嗯~Yyk您的說法似乎比較難讓維基中立,可能比較會讓維基發生對立的編輯戰。希望對有爭議時,大家都能在討論中說清楚、該怎麼寫。如果Thinkers覺得因為上面的文章而使你感受到抨擊,在此致歉,因為現在爭議都用刪除取代修改,可否大家編輯時能形成共識:依照維基的編輯標準,若有不中立的負面觀點,可以先移到討論區,需寫到中立(或作平衡報導) ,再放回條目中,由大家集思廣益編寫好維基百科的中立性不是更好。—Kapolo 2007年8月11日 (六) 02:04 (UTC)

  • 不回應和認同你的話是沒有關係的,請kapolo不要自我臆策。主計處的資料庫是任何人都可以進入的,何來不能查證? 我引出的數字,已經被證明是事實,又何來不中立? 如果這個數字不好,那別人可以自己做功課,用更好的數字,不是嗎? 至於Pachingo所言,只能說他沒有做功課。經濟成長率大於0不表示就表現好,全台灣的平均更不是N個縣市的數字加起來除以N,以為每個縣市的人口不一樣。見不得馬英九好、見不得謝長廷壞,很簡單,就是--引經據典嘛。 Thinkers 2007年8月11日 (六) 22:47 (UTC)

嗯~這就是臆測的壞處,這一來一往之間你就瞭解了吧?我覺得主計處的數據沒有問題,重點是怎麼引用,選用中立的數據,做出不中立的觀點時,這就叫做無中生有,拿資料庫的資料做出原創性的研究。就請不要大家拿中立數據來只舉壞的了,這就不叫做中立觀點。若真的要用資料庫,至少整個資料庫的內容都要看到而不是挑壞的來報(只提某一年,而不是平衡報導),這樣的編輯觀點就失去中立了。編輯時至少得有來源舉出,來源不需中立而是要確實存在這份來源、並將來源寫成平鋪直敘中立化才是大家的工作,不是搞出創新的觀點,而是對現有的各式觀點進行整理。希望你可以注意到。—Kapolo 2007年8月12日 (日) 17:04 (UTC)

中共同路人多次刪除馬英九參加過反共愛國聯盟的行為可恥!

我在這個條目內多次加入馬英九加入反共愛國聯盟的內容,多次被幾個中共的同路人多次刪除,現在還將條目保護!明明白字黑字,大家到網上隨便查查都可以查到,看看新浪網站,[44],再看看新臺灣周刊, 這些中共的同路人還說什么沒有事實根據啦,不是來自可靠的來源啦,等等,多次刪除,企圖掩蓋歷史事實,他們實在可恥!為什么這個喂雞網站已經被中共派來的人給控制了? 還自稱中立? 實在有問題!—Dance knees 2007年8月4日 (六) 10:49 (UTC)

生者傳記

某君所加入之內容,全不合生者傳記方針,今兹列之︰ 一︰易此文「2003年SARS期間和平醫院因院內感染而封院,並且召回醫護人員。封院後的隔離政策被院內的醫護人員批評為「無能」及「無情」。封院及召回醫護人員乃中央與地方共同的意見[1]。當時的市立和平醫院林重威 醫師在治療染煞洗衣工時,受感染而犧牲,林父要求台北市政府為封院政策不當道歉,並求償一元。最後法律判決,由國家賠償748萬元。但就如前所述,封院乃中央與北市府共同的決策,和平醫院封院是否能當成台北市政府的負面政績,就現在的資料還看不出來。」為

2003年SARS期間和平醫院因院內感染而封院,並且召回醫護人員。封院後的隔離政策被院內的醫護人員批評為「無能」及「無情」。封院及召回醫護人員乃中央與地方共同的意見[2]但和平醫院對SARS防治不力,造成感染事件,主管單位的北市府當然負有監督不週之責。當時的市立和平醫院林重威 醫師在治療染煞洗衣工時,受感染而犧牲,林父要求台北市政府為封院政策不當道歉,並求償一元。最後法律判決,由國家賠償748萬元。」

指責並無來源,強烈個人觀點,將中性評述如此變更,有違生者傳記,中性觀點,勿有原創研究等方針。

二︰貓空纜車故障頻傳,凸顯該系統不適用於台灣地區,在任內定案興建的前台北市府負有最大責任[http: //www.ettoday.com/2007/07/23/327-2130318.htm]-2130300.htm[45] [46][47] [48][49] [50]

來源雖多,然皆為民進黨擬起訴之內容,但此文卻隻字不提民進黨,只以民進黨之起訴之內容斥責之,有違生者傳記,中性觀,可供查證等方針,且有誤導之嫌。

三︰堅持加入以下內容︰ 「2006年第88卷第6期的《傳記文學[51]》裡<馬鶴凌、馬英九父子與革命實踐研究院>一文中,提馬英九自述在民國70年3月曾赴紐約實習,利用公餘時間蒐集各方資料,完成一篇名為『恐怖主義與台灣獨立運動』的英文論文,並「送交有關單位在美國運用」[52]

首先傳記文學網站不能自由訪問,來源並非可供查證,另外,其文亦只言其曾自述,但並無原始來源,另外,第二個資料來源說馬英九考慮告其誹謗,足證並不可信。余上有述之,兹不贅矣。

綜合而言,此三點皆不合維基百科,故當盡除。—孔明居士 2007年8月9日 (四) 02:22 (UTC)

  • 如果你不曉得台灣的「國賠」,就別在那裡自曝其短,再給你看看另一個SARS國賠的案例[53]。另一個「彈劾案文」也請詳讀一下[54]。—Yyk 2007年8月9日 (四) 04:19 (UTC)
  • 自己說「沒有來源的負面批評應先刪除」,現在有來源的負面批評也一樣遭受你的清除,即使有來源,也認為那不是來源。那麼建議你最好立個「禁止在馬英九條文內張貼任何負面批評」的看板,這樣也省得你老是要過來這裡清除負面批評。—Yyk 2007年8月9日 (四) 04:32 (UTC)
  • Yyk 什麼郤不懂也可以來放炮啊。疾病管制是全國一體適用的SOP,主管單位是衛生署。如果全國只有台北市一間醫院出包,那是台北市衛生局的問題。但是和平醫院之後,高雄的長庚、高醫也都發生感染。可見是衛生署根本沒有設計出一套適當的流程。Thinkers 2007年8月9日 (四) 19:07 (UTC)
  • 請問有因「高雄的長庚、高醫的感染」而被判「國賠」的嗎?知道的煩告知一下,謝謝。再順便問一下,上述兩醫院的感染來源來自何處?—Yyk 2007年8月11日 (六) 00:47 (UTC)

(每個人都可以寫的電子報不是可靠來源,泛綠政治人物不是中立來源。) 中時"電子報"應該是有名有姓的記者所寫、也能受到同行評審;維基編輯沒有強調中立來源的編輯準則,而是強調寫出來並需中立,泛綠政治人物怎麼看馬英九,也是一個觀點能夠存在。不然泛藍去看馬英九也不是中立來源啦,不就大家都刪光光不要寫了?重點是編寫的保持原來的內容,中立而不加油添醋。—Kapolo 2007年8月11日 (六) 02:29 (UTC)

現在的內容已非上面所述而是:
2003年SARS期間和平醫院爆發嚴重院內感染,北市府組成專案調查小組,檢討出院內感染的主要原因有三點: 一、在劉姓洗衣工發病後至通報前未採適當隔離措施。二、警覺性不夠。三、防護措施未能嚴格落實執行。[21]因而導致院內感染而封院,並且召回醫護人員。在行政院要求下,和平昨日(這個有問題)中午即召回九百卅名員工,集中隔離,相關人員家屬則採居家隔離,和平醫院醫護人員及員工計有五十七人疑似感染,其中七人死亡,五十人住院,民眾部分則有九十七人疑似感染,二十四人死亡。[21]當時的市立和平醫院林重威 醫師在治療染煞洗衣工時,受感染而犧牲,林父要求台北市政府為封院政策不當道歉,並求償一元。最後法律判決,由國家賠償748萬元。
可以討論這有什麼問題嗎?—Kapolo 2007年8月11日 (六) 02:29 (UTC)

  • 請問:對「中立可靠」的定義,哪些可稱做不中立觀點不可靠?你可不可以多闡述一下做為編輯參考?看你說的跟維基的方針是否有差?維基只是再次強調負面的來源的標準,但並不但表不強調、編寫其他資訊就不需要來源,也應該符合維基基本大方針。—Kapolo 2007年8月12日 (日) 16:23 (UTC)

我沒有說就是你吧,請不用跳出來,更何況我主要是想知道你的「中立可靠」的定義為何呢?不闡述根本不能了解你的見解跟維基的差異。我是要說像是馬英九的政治主張沒有來源時,不知道來源有無的編輯,究竟是還是不是馬英九的主張,目前條目上不就有可能是每個編輯的觀點加入到了馬英九的主張中了嗎?—Kapolo 2007年8月13日 (一) 11:58 (UTC)

請勿惡意扭曲生者傳記條目的原本意思

生者傳記[55]明述:可供查證、中立的觀點、非原創研究共三點,在此寫出原意,避免有人讀詞不讀意藉此三原則混淆視聽,造成其他維基人編寫條目時遭到騷擾。

可供查證:有兩點

1.可供查證,而非調查內容是否屬實。

該條目寫的很清楚: 要特別注意這裡所說的「查證」的定義。舉例而言,並不是說編輯者應該要去調查或研究《紐約時報》的內容是否屬實。事實上,編輯者不應該去做這一類的研究,因為原創研究是不可以寫進維基百科的。文章應該只包含具有公信力或者可靠的來源報導、出版過的材料,不管個別編輯者認為該材料是否真實。這跟一般的直覺極為不同,維基百科的門檻,是「可供查證」,而非真實性。因此,編輯者務必要倚仗好的來源。
可供查證!請注意是可供查證。而非一個維基人不願意查證、無法查證就刪除的情形發生。

2.台灣各大報、刊物變成某些人口中的可疑來源。
台灣各大報所刊,並沒有被中立的觀點條目認為有任何不中立的存在,亦不屬於小報以及虛假的報導,所謂虛假報導是製造假新聞。而本條目使用第三方來源時也常被特定維基人刪除而非修改。這些維基人明顯違背了中立的觀點。


再來是中立的觀點:
維基條目明明寫:沒有偏向(Bias),公平的陳述所有的觀點。
所有觀點這個詞,就包含了正負面(注意!!!不是包含褒揚跟偏見!!!)
有些人就把負面就是偏見來做刪除的動作
請問您中立的立場在哪?維基說:所謂「中立的文章」的解釋是「描述具有爭議的觀點,而不強加該觀點」。
爭議不是不可寫吧?重點是口氣與語調的文筆是否恰當,有些人內容偏頗,
應該是將這些人多加的醜化去掉,但是最少最少負面或是正面的資訊應以平鋪直敘的方式保留。


最後是非原創研究:
這一項爭議較小,簡單述之:
許多被刪除處都有提供來源資料,並非由撰寫的維基人憑空想像虛造,但是許多褒揚的內容卻時常缺乏正確的來源,對傳記本人亦會造成形象的美化,這將使傳記人物與真實人物存在差距,失去編寫的意義而不自知。

所以我將去除原條目現在使用的無理文言文模板,至少先換回原來使用的模板,以視正聽。—Kapolo 2007年8月9日 (四) 12:37 (UTC)

該模組本來就由英文維基引入,但並非古英文所寫模板,翻譯後卻成為由文言文為主、白話文為輔的混和模板,
凡事都牽扯成別人毀謗您,就是一種毀謗別人的行為。
馬英九條目中您所謂"毀謗之言"不是盡被您全數刪除了嗎?現在我到覺得不用改模板了,
因為誠如我上面所說,該條目充斥美化、負面的評論卻很容易被刪除,的確偏向一方而缺乏中立立場。很高興我們終於有相同的看法。—Kapolo 2007年8月9日 (四) 13:18 (UTC)

  • 翻譯意思相同就好了,有人喜歡寫文言,這也能罵?
  • 中立不是各打五十大版。硬要把一個好人染上墨水然後說中立? 可笑。
  • 傳記文學那一篇我有看過。首先,那是個二手文章。是不是屬於「有公信力」的文源,我個人是有疑問。由常理觀之,馬英九在革命實踐研究院的自傳,習賢德如何能取得? 實在很有疑問。再者,如果要說「馬英九在美求學時有幫國家做事」,這是在他的傳記裡面都能見到的。但若說因此就是「職業學生」,是太跳躍的推論。現在很多大學生也有打工,難道也就是「職業學生」?
  • 不知上文是誰寫的文章,或許粗心大意忘了簽名,看到這位的文章,不留名且內容錯誤百出...實在無力與你進行討論。

但有學儒家的,受過孔子薰陶總是有點迂腐到有教無類,還是需要做一點說明,不過之後不會亦不想再多做一些無謂的說明,討論並非不斷提出一些辯文質疑,缺又不舉證,殊不知你言多是"原創性或未提出來源的質疑",此舉慎為可惜.

    • 我也喜歡文言文,這是中華文化的精華.但不需跟你討論.
    • 再次強調,維基編生者傳記有錄:1.可供查證,而非調查內容是否屬實。一直以"常理"(常理的來源請求)質疑來源的正確性,與維基方針違背.在這裡爭論猜來源的內容屬實,不想多論之。因為我上面都寫的很清楚,卻又要回答一次,很累。
    • 從來沒有人在維基上寫馬英九"就是"職業學生,簡述之(請不用找後文簡述的缺陷了),有來源說-三個人公開發表記者會,他們提出一些資訊說:「馬英九是職業學生.」。

三人公開的提出的舉動是存在的,但馬英九是否真的就是職業學生呢?則不清楚。維基編寫原則明明寫:沒有偏向(Bias),公平的陳述所有的觀點。只要編寫時只要能分辨是非保持中立,所有的觀點都應該保留,而非負面觀點就是醜化、就是控訴吧?

    • 拿此舉例:「馬英九在美求學時有幫國家做事」<=負面觀點在編寫時至少必須提出來源,像:是誰這麼說有沒有根據?有來源寫出來就好啦~在編寫時亦不能加上不中立的說法,這類負面觀點,你可以編寫進行評析,提出來源說明這為什麼不對,或是思考上有什麼盲點對於維護馬先生與維基不是都更好?不能評析而把一些負面觀點稱作醜化刪除,並不是條目提升的辦法。
    • 結語:從來沒有人在打五十大板,維基條目明明寫:沒有偏向(Bias),公平的陳述所有的觀點。,正面寫成褒揚,偏了,不行,負面寫成貶低,偏了自然也不行,所以請您靜下心,可以好好坐來下討論怎麼寫了嗎?請勿再做一些無理的控訴或只進行刪除而非以維基百科的立場進行討論。我想中立的維基人都能了解我要說的理為何,多說明您的"編輯想法",而不是提出一些你認為的爭議點讓我幫您查維基百科的編輯原則,半夜做這檔事很累,請您體諒,出現許多爭議或許難免,但希望眾人可以開始討論該怎麼寫更好,而不是"不該這麼寫"的一問一答。—Kapolo 2007年8月10日 (五) 17:22 (UTC)
  • 我對要不要用傳記文學當出處沒那麼大的意見,至少我從來沒有修過。只是在你引出維基的方針時,不要忘記「可靠」也是一項重要的指標。傳記文學不是多大眾的雜誌,作者又是憑什麼可以得到馬英九的自傳,會不會是他自己的杜撰,都影響到可靠性。至於Kapolo說「從來沒有人在維基說馬英九是職業學生」...嗯嗯......,好像不是吧? 並不是說「雖然來源不中立,可是我也只是說『有人這樣說』」就解釋的過去的。難道以前那個市議員,說阿扁去澳門嫖妓,也可以放進維基嗎?
  • 馬英九的律師要控告謝志偉,並沒有要控告該篇文章的作者習賢德,可見那不是「杜撰」的,而真的是「馬撰」而「習轉」貼的。—Yyk 2007年8月12日 (日) 12:10 (UTC)

嗯,上面無名氏還是在做查證的工作,查證來源不是你我該做的事,希望您不要犯了維基新手在犯的事。 可靠??,什麼叫做可靠???維基叫做可靠來源的條目請你自己看,以一本公開發行的雜誌,能夠給眾人評論時,足以稱作可靠,且維基暫未對可靠提出共識性的編輯原則。

少問多說明你的想法而不是問我怎樣怎樣,不然只是我單方面的解答。

阿扁去嫖妓,可以寫,有報章以上的來源、具名的人指控,而且沒被毀謗罪告告到輸時,為什麼不能寫??突然讓我想到"不中立的來源"應該是指: 1)市議員不中立的抨擊阿扁呢? 2)還是媒體做了不中立的報導呢?(其實編寫時都不重要)
我想要強求來源媒體內容完全中立也很困難,但是我想只要在維基編寫時,中立的寫出人事時地物(不應超過來源、並加上一些反證平衡等),而不要在編寫中加入個人觀感,應該都是可以接受的。也就是說,我看到的編輯原則為:就算來源不中立,但是重點在於進行中立的編寫,畢竟有些時候再中立的來源都會被老手寫成不中立的條目,這是我覺得我也會犯的問題,此時只能從意見中改進了。—Kapolo 2007年8月12日 (日) 16:46 (UTC)

我說過我對馬英九加入過反共愛國聯盟的內容沒什麼意見,這也不見得有什麼負面。
只是「公開發行」就等於可靠嗎? 沒有證據的批評,也可以放進政治人物的條目嗎?
按照這個標準,2100、大話新聞每一集的內容也都可以放進來囉? 那這樣的條目還有意義嗎?Thinkers 2007年8月13日 (一) 02:36 (UTC)

第一句話沒有討論到,公開刊物而言不叫「只是」、而是「光是」。不中立的批評跟中立的負面觀點你一直混淆來看,標準也不是這麼單純可以按照一項(是你問、我回答一項而不是只有一項可說)。口水節目你想整理之中的負面觀點也可以,只是你可能要舉證那個人真的有這麼說過,我不想再幫你讀維基條目來回答你的問題了,你自己好好讀維基條目吧。—Kapolo 2007年8月13日 (一) 11:52 (UTC)

小巨蛋

最凸槌建設

三立事件

在「與媒體關係」這段應該加入三立事件,也就是當三立記者問馬英九一個問題時,馬英九居然回答「你是三立嗎?」這件事,也可以加到負面政績...—Jerrypp772000 (留言) 2007年11月29日 (四) 23:33 (UTC)

玉皇宮的政治獻金要怪馬英九


我對條目做了相當的改動

  • 我修正了許多負面的陳述的呈現方式,將一些段落以概述的方式重寫,原因在於有些新聞事件實在無必要大篇幅的詳加介紹。
  • 調整家庭的內容,女兒僅提姓名,工作學業不提。
  • 減少重覆的內部連結,對主題無重要意義的內部連結功能,或將英屬香港的內部連結功能轉移到介紹馬英九出生的段落。
  • 貓空纜車正面負面陳述並列。--Jasonzhuocn...臺灣維基社群Blog 2008年1月27日 (日) 22:31 (UTC)
感謝B與J兄的相繼大力修正,現在條目比之前好太多了。不過,我除了恢復「職業學生」爭議一節,並平衡表述外,我也將所有「表功用」的市政照片刪除。另外,我雖然對以往「貶馬」版的舊條目文不敢茍同,但個人認為:「中立」並非「完全沒有負面陳述」。除了強調評價的適當比例外,我也衷心希望條目內文不要變成PTT政黑板式的一言堂。--winertai (留言) 2008年1月28日 (一) 04:01 (UTC)
很高興政治人物的條目在遠離編輯戰之後,最近有好幾位維基夥伴齊心參與之下越來越好。其實有些爭議的部分我也很猶豫到底要如何處理,就依Winertai兄的意見作處理吧。--Jasonzhuocn...臺灣維基社群Blog 2008年1月28日 (一) 10:51 (UTC)
不贊同Jasonzhuocn兄個人以不到7小時的時間,大幅"刪減"網友(含本人)的貢獻多達六千六百多個字元。Somehow (留言) 2008年1月28日 (一) 14:39 (UTC)
不僅刪減6000多,最近幫條目大減肥,一共減去10000上下,Somehow這id是專門編輯馬謝兩條目的吧,建議多參考百科全書,看看人物傳記要怎麼寫。—Jasonzhuocn (留言) 2008年1月28日 (一) 15:43 (UTC)

台北市【中山橋】的拆除,不應列為負面政績

  • 此橋年久失修,且每逢颱風季,必為四周地區淹水的主因之ㄧ(妨礙河川於尖峰雨量時的排水),可以參照後續建造的【大直橋】刻意抬高橋面,得到印證。-P1ayer (留言) 2008年2月10日 (日) 12:10 (UTC)

馬英九究竟是香港出生?還是廣東出生?

如下述報導[56][57]。--Yyk (留言) 2008年2月16日 (六) 06:54 (UTC)

著實說,兩份資料中,很多地方都不太合邏輯,既然你引了,我就大概說一下,亦有助澄清你的問題。其父叛逃大陸一說從未聽過,反而我看過的資料都說是其父受召從台灣到大陸參戰(當然是代表國民政府啦),到49年隨軍撤至香港,這亦符合他最早住在調景嶺的事實,雖知調景嶺在清拆前,住的都是在49年從深圳逃至香港的國軍,而當地在清拆前,亦是香港唯一大規模慶祝雙十國慶的地方,而著名的「雙十暴動」,亦是因有人強拆清天白日滿地紅旗引起的。

至於馬英九出身地一事,其出生地是香港確實,但作者不知道是資料收集不完全,還是平常從不看新聞,他所有證據都指向馬英九在05年改稱自己在香港出生,事實上馬英九在1997年1月,由於台灣改換新身份證,身份證中多了一項「出生地」,因此馬英九特為此來香港領取出生證明,所以首先到香港旺角的廣華醫院,領取47年前的產檢及住院資料的原件影印本(原件還在醫院中),然後到香港生死登記處補領出世紙,這在當年香港是一單非常轟動的新聞,資料來源不說遠的,就手邊2008年2月21日的《明報》A22版,有關台灣總統候選人的專題報導,這天是馬英九,22日是謝長廷,至於 閣下所引兩篇報導,平心而論,連邏輯上都說不通,有些有心人的文字,看不懂便算就好了。

罰抄(罰抄會館) 2008年2月29日 (五) 18:23 (UTC)

東森電子報的內容:鄭文燦說,「傳記文學」一書中引述革命實踐院馬英九所寫的自傳中表示,他於1950年出生在中國廣東省;1997年馬英九到香港稱自己在香港出生,還跑到英屬的九龍醫院找出生證明,所以名字叫「英九」;可是最近某週刊報導,馬的出生地卻變為深圳。[58]--Yyk (留言) 2008年3月7日 (五) 11:54 (UTC)


金恒煒表示:馬向蔣經國報告自稱「生於廣東」,進「革實院」稱「生於深圳」。事實是出生在香港廣華醫院。衍生的質疑是,馬申請美國「永久居留權」是不是用香港「出生紙」?有沒有香港護照?[59]--Yyk (留言) 2008年3月9日 (日) 17:35 (UTC)

玉樹臨風

  • 雖然不太贊成有人增添「馬英九身高179公分,有玉樹臨風之姿,台灣社會多評其為英俊儒雅,在一些針對台灣婦女的民意調查中,馬英九也曾榮膺「夢中情人」,媒體慣以「小馬哥」暱稱之。」這一段,也認為這段文字不太符合傳記口吻。不過我還是替其找了來源。--winertai (留言) 2008年2月26日 (二) 05:17 (UTC)

維基百科不應該加入那些文字吧,有點讓人在寫小說似的,建議應該刪除。-Stargate 2008年2月27日 (三) 15:42 (UTC)

其實改作「亦有人認為他長得英俊」也可,始終馬英九長得「帥」,的確常出現在媒體及日常生活中(不止台灣),而這亦算是他的個人特質,正如西方君主亦有一堆"The Fair"跟"The Handsome",對於一個公眾人物來說,長相亦是有其重要性的,剛剛大概看了,好像絕無一字提及他的長相,這可能有點過當,但好像以前那麼長一段,亦有點過於詳細,我認為點到即止便可了。

罰抄(罰抄會館) 2008年2月29日 (五) 18:34 (UTC)

嗯,有道理。---winertai (留言) 2008年3月3日 (一) 00:23 (UTC)

真的是百變馬英九,一會兒178公分,一下子181公分,現又179公分,可謂「伸縮自如」啊!!!--Yyk (留言) 2008年3月7日 (五) 23:17 (UTC)

「玉樹臨風」四個字是我寫的,很難理解用個這種程度的成語會如何不太符合傳記口吻,又不是寫他「英明神武」,還是說議者壓根兒不了解這句成語是什麼意思?外貌一段也是我立綱的,本來外表就是馬英九這個人物的重要特色之一,應該著墨一番,但在我先前的版本中卻隻字未提,明顯是因為疏漏或出於隱諱。--百楽兎 2008年3月11日 (二) 04:54 (UTC)

那段文字,我只是提出疑慮,並沒有動手刪除,請百樂兔不要又開始逞口舌之利,找錯質問對象。我看法很簡單﹔只要有人有疑慮,就找出「馬英九玉樹臨風」的資料來源,讓這段敘述入文,這樣就比較不會有爭議。畢竟玉樹臨風勝潘安或教育部辭典中形容人年少才貌出眾當中,「潘安」或「年少」兩詞用在已屆花甲之齡的馬英九,個人認為都不是很恰當的事情。再怎樣辯駁,我相信很多人會認為「玉樹臨風」跟「英明神武」相同的,都是誇大不中立之詞。[60],最後,我與百樂兔意見相同的是,沒將「馬英九外表特色」列入此條目內文,有失準確性。--winertai (留言) 2008年3月30日 (日) 05:46 (UTC)
我又沒說你刪除,只是在說「你們」對玉樹臨風四字的檢討有問題。我才是再次請你不要每每於回應中就開始不善意推定,例如說我逞口舌之利之類的,真要說起來,應該是我要拜託你才是,好比於編輯摘要中留下「今天到現在最開心的事情。」這種評論[61]。說來說去你還是不懂「玉樹臨風」的意思,「玉樹臨風」跟「英明神武」是在意義上和程度上是絕對不同的,而且「玉樹臨風」在使用上和實際年齡沒有絕對關係,看起來仍相對健康、年輕就有機會適用。這種就類似有些女星駐顏有術,雖然多少不免有些歲月刻痕,但仍然可用「風姿依舊」、「不減風華」等來形容。很多人認為如何如何不代表正確,外行強勢領導內行比比皆是,像形容人風姿外貌的形容詞也需要提供來源就是一絕,這種應該是屬於常識眾觀的層次,而非論證。如果你要有人用過的證據,我也可以給你:[62][63]。你引用的網路批評夠不夠公正,看他們連「英俊儒雅」、「口才好」都批評就知道其動機或程度如何。--百楽兎 2008年3月31日 (一) 03:44 (UTC)
另外我也想請Winertai說明何謂「傳記口吻」?--百楽兎 2008年3月31日 (一) 03:50 (UTC)
1.如果有資料來源,就請百樂兔添加「玉樹臨風」,我沒意見。你訕笑「外行強勢領導內行比比皆是,像形容人風姿外貌的形容詞也需要提供來源就是一絕」很像你往常高傲,視他人於無物的態度,我也習慣了,沒有什麼可說的。2.「編輯摘要」如有疏忽,讓百樂兔渾身不舒服,我下次改進。但是,百樂兔專抓我少數幾次的『無聊編輯摘要』來這邊說嘴,看不出有什麼善意推定存在。3.我重申,玉樹臨風的教育部字典詞義是「形容人年少才貌出眾」[64],以此台灣官方字典的「字義」還形容現在的花甲馬英九,實在不怎對。百樂兔要怪,就該怪教育部字典中「形容人年少貌出眾」,明明就提到「年少」(我始終的重點是:難道六十歲的馬英九還是年少嗎?),辭典釋意裡面並沒有百樂兔辯駁的「玉樹臨風」在使用上和實際年齡沒有絕對關係,看起來仍相對健康、年輕就有機會適用。延伸解釋,倘若,百樂兔認為教育部也是「說來說去也是不懂玉樹臨風的意思」,建議百樂兔可寫信給教育部叫其更正,我樂觀其成。習慣翻教育部辭典的我以後就不會搞錯釋意了。
至於百樂兔請教我傳記口吻,百樂兔先進才高八斗,只會看教育部字典解釋成語,且什麼事情都不懂的我,哪敢針對此再發表自我看法,這裡僅就我剛入維基時候,KJ給我的建議,僅供百樂兔參考。我不知道百樂兔看法怎樣,就我而言,我是常將此留言視為或「百科」或「傳記」條目的入門

百科的內容寫作方法,有別於一般散文的寫作方法。因為力求中立,因此在寫作之時,儘量不要帶著過多的情感,少用形容詞,以台北城為例,首段的因此苦命的臺北城廓....,就不是一個好的寫法,你認為的「苦命」,也許在別人的感觀中,並沒有那麼強烈,也許有人覺得一點也不苦命。百科要給給讀者的東西,是一種事實的陳述,而非結論的表達,結論應該是留給讀者自己去評斷,而非編者來決定,這點如果能夠注意,你寫的東西就幾乎是符合維基百科標準的條目了!!目前你編輯的能力已經很好,我還是力邀你來參加條目競賽,希望你能來參加。--KJ(悄悄話) 14:34 2006年1月26日 (UTC)

以上,僅供百樂兔參考。就此解釋來看,個人認為你認為的「玉樹臨風」,也許在別人感觀中,並沒有那麼強烈,也許有人覺得馬英九一點也不玉樹臨風。
因為百樂兔向來發言中,動輒「說來說去你就是不懂」,「你不會」,「你不對」的武斷口吻,一向讓我不舒服,我就不量力解釋到這裡,以後,就恕我不奉陪了。不然,等下不是閣下渾身不舒服,就是我渾身不舒服了。話說回來,因為你總認為我們是在「檢討」你的寫作用語,也認為我不善意推定,為避免爭議,我還是就此打住吧。--winertai (留言) 2008年3月31日 (一) 06:45 (UTC)
可不可以寫「玉樹臨風」不是看「有沒有來源」,我前面已說過,「形容人風姿外貌是屬於常識眾觀的層次,而非論證」,否則也有人認為林志玲不美,那麼在林志玲條目中便不能形容林志玲「美麗」或一定要加入「也有人認為不美」來平衡?答案當然不是。再者,該段本來就是要形容馬英九的風姿外貌,自然要用形容詞,不可能不使用。
你一再強調教育部辭典的解釋提到「年少」、馬英九已年屆花甲等云云,如依你的主張,改寫成「馬英九年輕時玉樹臨風」你是否便能接受呢?--百楽兎 2008年4月1日 (二) 05:02 (UTC)
不要在此玩偷換概念的把戲,或許你是他現實中的死忠支持者,但不能因此就在維基上引進個人喜好,像這種有明顯個人色彩的小說筆法還是少用為妙,我是香港人,對於臺灣的政治毫不關心,因此在這個問題上能做到中立看待(按照一些臺灣人看法:香港人=中國人,而中國人又支持藍營的觀念,照理說我應該幫他說好話才對)我知道寫一位仍然在世,並且擁有許多支持者的政治人物的傳記是件非常困難的事情,正因為如此,我們才更要注意遣詞造句

九紫離火 (留言) 2008年4月9日 (三) 23:06 (UTC)

又一個認定「只有某人的支持者才會寫某人好話」的人。那我反問,如果你不喜歡劉德華,你就不能寫劉德華英俊嗎?再者,「玉樹臨風」這個成語又如何必定是「明顯個人色彩的小說筆法」,請說明。--百楽兎 2008年4月10日 (四) 03:40 (UTC)

保护

在开票结束(UTC+8 21:30)后会将保护降低为半保护,在之前的这段时间内,因为开票仍然在进行中,暂不宜编辑内容认定其已当选。—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8年3月22日 (六) 10:11 (UTC)

什么是迅速崭露头角啊?

這是笑話啊!即使是小學生也會判斷為病句,崭露头角是逐漸、緩慢的過程,怎么加上“迅速”?建議換另一種表達形式。—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8年3月22日 (六) 16:55 (UTC)

  • 您老果然「英明」,不會阿諛奉承。唉!那些「英九」之徒個個在這裡爭先恐後地想舉如椽之筆,恐怕都會被壓傷吧!--Yyk (留言) 2008年3月24日 (一) 03:49 (UTC)
  • 可是「語本唐˙韓愈˙柳子厚墓誌銘:雖少年已自成人,能取進士第,嶄然見頭角,眾謂柳氏有子矣。後以嶄露頭角比喻顯示特出的才華或本領。如:由於他的反應快、點子新,很快便在廣告界嶄露頭角。」此語出自教育部成語典[65],這看來不太像是緩慢的過程吧?目前只知有特別突出之意,而未見有緩慢的字意,不知您所據為何?Techup (留言) 2008年3月24日 (一) 16:00 (UTC)
  • 已經修正並列出來源。--winertai (留言) 2008年3月30日 (日) 05:47 (UTC)

宗教信仰

馬英九說過他沒有任何宗教信仰,百科寫到佛道?另外有牧師出來說他幫馬先生受洗過(雖然馬英九後來否認) http://www.kmt.org.tw/forum/forum_posts.asp?TID=1789&PN=2

个人与主张

提议分开为“个人生活”或“私人生活”和“政治主张”两部分,另,“政治主张”需要补充。—Jul (留言) 2008年3月26日 (三) 03:10 (UTC)

負面評價一節

我看了負面評價一節,有很多是針對一些市政措施的批評,市政措施雖應由市長總管其責,但本條目中有許多批評並不涉及施政的違法失職,有一些只是因為政治理念不同所招來的批評,甚至有的跟市政府並沒有關聯,再者,即使市地方政府,行政上也是採取分層負責,但從條目的負面評價一節看來,只要市府施政有何值得批評之處,就成了馬英九的負面評價,這種寫法完全背離了一般的寫作方式,是「對人不對事」。建議將相關內容以適當的筆法到台北市的施政一節。謝謝!--Theodoranian|虎兒 =^-^= (留言) 2008年3月27日 (四) 17:03 (UTC)

优良条目评选

~移动自Wikipedia:優良條目候選~(最后修订
移动完毕木木 (发呆中) 2008年3月30日 (日) 12:09 (UTC)

到底誰才是「候任」

一些「英九」之徒迫不及待,已將日期提前到2008年5月20日,而讓馬英九早早上任了(當然還包括蕭萬長),所以板模裡的「候任」就空著等下一位候選人,但另一些板模卻寫著馬英九才是候任,所以前面那些板模內容改寫的人,真的是太「英九」了!!!--Yyk (留言) 2008年4月7日 (一) 09:15 (UTC

  1. ^ "......在行政院要求下,和平昨日中午即召回九百卅名員工,集中隔離,相關人員家屬則採居家隔離。......"〈和平大封鎖 留置4000人 北市府宣布關閉兩周 醫院大樓被圍繞刑事封鎖線 129病患家屬須同意七條件後始得離去〉,中國時報,2003年4月24日]
  2. ^ "......在行政院要求下,和平昨日中午即召回九百卅名員工,集中隔離,相關人員家屬則採居家隔離。......"〈和平大封鎖 留置4000人 北市府宣布關閉兩周 醫院大樓被圍繞刑事封鎖線 129病患家屬須同意七條件後始得離去〉,中國時報,200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