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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國愛港

經典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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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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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4年2月13日,港區全國人大常委曾憲梓向記者點名批評「司徒华李柱铭张文光,这些死硬民主派,其实不是搞民主,民主党只是他们的名字。他们所做的事情,到今时今日,我绝对不认同他们是爱国者」,記者詢問參與2003年七一反23条游行的市民是否都不愛國,曾憲梓說「发起组织[[反二十三条的领袖, 我肯定他们不是爱国者, 因为国家安全法都可以反对, 都可以不许通过。」[2]李柱铭回應:「这个世界有什么人不爱自己的国家呢?但是否一定要认同政府?作为一个好公民,没可能明知政府是错的都要支持。[...]对得住国家,对得住自己的民族,对得住自己的良心。[3]


  • 以㆘是政務司司長曾蔭權今日(㆓月八日)傍晚抵達北京後 會見傳媒的談話全文 (立法會 CB(2)1299/03-04(01)號文件)
你㆒直認為內㆞的法律專家不代表㆗央的立場。㆗央今次 安排你和法律專家見面,你如何看待這場會面?
  • 商務部副部長安民昨日更批評,指「愛國不等於愛黨」的言論,是故意歪曲愛國的準則:「中國共產黨就是中國人民的代表」。安民昨日與本港財政司司長唐英年聯合主持互認協議簽署儀式後的記者會,有香港記者問安民,港人是否「愛國愛港」,值不值得中央給予CEPA優惠。
  • 安民聲稱有些人就愛國發表「謬論」,指「愛國不等於愛黨」,他突然動氣提高聲量說:「中國共產黨就是中國人民的代表,也是香港同胞的代表。」
  • 二十年後,2004年2月19日,以新華社為首中國各大報章重刊上述鄧小平1984年6月的講話。中國日報香港版發社論,指重刊「当然是有的放矢,[...]讲话的内容也早已广为人知。但是,20年后的今天,讲话中提及的重要原则,的确有不少人谈忘了,的确有重新温习的必要......近日围绕“爱国者”议题,香港吵得沸沸扬扬。有人急于降温,称之为“不必要的争论”,甚至威胁说,再争下去,港人都要跑到“民主派”一边了。这显然是过虑了」[4]. 香港親中報章以至市井小報也有轉載. [5]
  • 選出不愛國的人治港最終是令港人受害;種種信息似乎表示中央對香港政制發展己有定調 //議事論事政改發展/議員@school:勞永樂 2004-02-26


  • 2005立法會答問大會:署理行政長官曾蔭權:根據我的記憶,鄧小平先生對於愛國者的定義,是一個十分廣泛的概念。我記得他曾說過三個標準:第一,維護國家;第二,維護自己的民族;及第三,需要支持《基本法》和「一國兩制」。這便是他對愛國者的定義。如果根據這個定義,我深信大部分香港公務員也是愛國者。公務員是一貫堅守《基本法》去執行政府政策,服務市民,這樣的做法一定是有利國家,有利香港,亦以最具體的方法,表達愛國愛港的情懷。[6]
  • 鄧小平文選[7]
  • "这段话当时虽然是针对香港而说的,但是它完全适用于澳门特别行政区,这是毫无疑問的。"[8]

1984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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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續闡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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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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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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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任何危害国家主权安全、挑战中央权力和香港基本法权威、利用香港对内地进行渗透破坏的活动,都是对底线的触碰,都是绝不能允许的。可以说,不从事危害国家主权安全的活动,这是对爱国者最低的标准。那些利用各种手段歇斯底里地攻击中央政府、公开宣扬“港独”主张、在国际上“唱衰”国家和香港、乞求外国对华对港制裁施压的人,无疑不是爱国者。那些触犯香港国安法的人更不在爱国者之列。[18]
  • 国家不是抽象的,爱国也不是抽象的,爱国就是爱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缔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我们这个实行社会主义民主的国家里,可以允许有不同政见,但这里有条红线,就是绝不能允许做损害国家的根本制度,也就是损害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制度的事情。“一国两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领导者,是“一国两制”方针的创立者,是“一国两制”事业的领导者,一个人如果声称拥护“一国两制”,却反对“一国两制”的创立者和领导者,那岂不是自相矛盾?//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宪制秩序是国家宪法和基本法确定的,[...]挑战国家根本制度、拒不接受或刻意扭曲香港宪制秩序者,不在爱国者之列。[18]
  • 我们强调“爱国者治港”,绝不是要搞“清一色”。香港绝大多数市民素有爱国爱港的传统,“爱国者”的范围过去是、现在是、将来也是广泛的。[18]

re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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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官方中英雙語對照譯本:新华社播发:邓小平关于“一国两制”的谈话.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特派员公署——轉自新华社. 2004-02-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4-07-05). 
  2. ^ *曾憲梓粵語原文謄稿、各方回應:陳廣慧; 羅偉光; 何文雯. 界定愛國 點名攻擊 分化港人 曾憲梓滿口垃圾. 香港蘋果日報. 2004-02-14. 
  3. ^ 北京高官“一石”激起香港“千层浪”. 美國之音. 2004-02-14. 
  4. ^ 中国日报香港版社论:重提邓小平讲话的目的. 新浪网——轉自中国日报香港版社论. 2004年02月19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4-07-27). 
  5. ^ 港报重视小平谈话 称显中央贯彻“一国两制”决心. 中国新闻网. 2004-02-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4-03-15). 
  6. ^ 署理行政長官立法會答問大會談話全文(二). 香港政府新聞公報. 2005-04-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5-04-29). 
  7. ^ 鄧小平. 对港澳台同胞和海外爱国同胞的统一战线工作. 中共中央統戰部(輯錄自鄧小平文選各篇文章). c. 20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7-02-16). 
  8. ^ 许崇德. 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地位. 骆伟建; 王禹 (编). 澳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文选·基本法卷. 北京: 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 2009年11月: 89-91. ISBN 978-7509711262.  作者:许崇德,原澳门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9. ^ 郭晶. 略论邓小平的侨智引进思想——纪念邓小平同志诞辰一百周年. 《侨务工作研究》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 2004, (5).  作者单位:华中师范大学党委宣传部
  10. ^ 黄铸. 邓小平统战理论与实践. 《中国统一战线》. 1998, (1). 
  11. ^ 肖照青; 姜红星. 中国梦是当代中国统一战线的最大共识. 《中国统一战线》. 2013, (7).  作者單位: 中共中央统战部研究室
  12. ^ 12.0 12.1 《切实保证以爱国者为主体的港人来治理香港》,《瞭望》杂志社(新華社),副总编辑汤华。轉引自:切实保证以爱国者为主体的香港人来治理香港. 新华网. 2004-02-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4-02-25). 
  13. ^ 13.0 13.1 李飞. 全面准确地理解基本法 为如期实现普选而努力──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高级官员座谈会上的讲话 (PDF). 2013-11-22.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13-12-15). 
  14. ^ 14.0 14.1 周南. 邓小平的“一国两制”理论与香港、澳门的顺利回归. 《邓小平百周年纪念——全国邓小平生平和思想研讨会论文集(中)》. 中央文献出版社. 2004.  作者系外交部副部長周南.
  15. ^ 劉迺強. 治港思路的檢討. 《中國評論》 (中評社). 2006年5月号, 101.  作者係全國政協委員
  16. ^ 保持香港的繁荣和稳定, 1984-10-03,《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轉載於:保持香港的繁荣和稳定. 中央政府驻港联络办. 2001-10-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10-19). 
  17. ^ 鄭治祖. 從無講凡「泛民」不愛國愛港. 香港文匯報. 2014-04-14. (原始内容存档于使用|archiveurl=需要含有|archivedate= (帮助)). 
  18. ^ 18.0 18.1 18.2 夏宝龙. 推进“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 2021-02-22.  作者係夏宝龙,全国政协副主席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主任,是2021年2月22日在北京举行的“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落实‘爱国者治港’根本原则”专题研讨会开幕式演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