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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T 2014年3月29日 (六) 07:41 (UTC)[回复]

Re:你好 有關於羞辱字眼是否合適放置於爭議文章[编辑]

你说的是哪个文章?--Lanwi1(留言) 2014年3月29日 (六) 09:19 (UTC)[回复]

2014年5月[编辑]

请勿將受版權保護的資料在未經版權所有人许可的情况下加入維基百科,例如您在化学键所作。基於合法性考量,維基百科不能接受違反版權、取自其他網站或出版物的文字或圖片,此種增訂將會被刪除。您可將其他網站作為參考的「資料來源」,但不是「内容來源」。維基百科十分重視違反版權事件,持續違反者將被禁止编辑。--Mys_721tx (留言) 2014年5月15日 (四) 21:59 (UTC)[回复]

1.有明顯錯誤的文章聯結需要調整,色散力明顯錯誤,分散力才是正確的,這表示你是一個色盲,無法辨別這樣的明顯錯誤,一個色盲是無法進入化學科系就讀,導致就化學相關的基礎常識你嚴重不足,因此才會造成你沒有編輯化學常識相關版面的辨識能力,產生這樣的錯誤,以及衍生的後續誤判,沒有基本的常識請勿學習別人編輯有學問內涵的版面。還是你的腦中只有那種有關「色」的東西,因此有人將其改回正確的文字論述,你就會迫不及待的將他改回來,並用無謂的指控加諸於別人身上。 2.「有關请勿將受版權保護的資料在未經版權所有人许可的情况下加入維基百科」此部份,如果我能夠提出相關文章內容系屬於我所原創的證據,請問面對你這樣無謂的指控,你會跟我道歉嗎?你這樣的無謂指控已經嚴重危害到我的名譽,還請你三思,因為你的知識已經不足我可以原諒你,但是知識不足跟無謂指控兩者擁有交集時,你應該不適任擔當相關網站管理者的角色。所以我會就你無謂指控的部份依循正常管道,向網站反映表示你的不適任。Likeychen留言2014年5月17日 (六) 08:59 (UTC)[回复]

有關版權問題[编辑]

您好:雖然您的用戶名看起來與該文章原作者之一的姓名英譯相同,但網路上如何證明您就是本尊呢?萬一哪天有人跳出來控告維基百科侵權,那又怎麼辦?

對此,维基百科:版权常见问题解答#我是原作者,為什麼不能把文章發表在維基百科?有如下建議:

要證明自己是原作最好最簡單的方法,就是在原始出處,直接把自己的作品、學校網頁,以CC-BY-SA-3.0或公有領域的方式做公開授權,比花心思寫信、蓋章、申請公文來證明自己是原作者的方法都來得簡單實際又輕鬆。

另外,如果你已經把文章賣給雜誌、出版社,很多合約的內容都已經把文章的著作財產權賣斷給出版社,除非合約中有特別聲明,否則幾乎所有的文章的版權皆屬出版社所有,甚至連著作人要自行出版相同的內容都屬“侵權”行為。

況且,刊登該文的期刊主網頁上明確標示:「版權所有」。

以上,敬請參考。--Kolyma留言2014年5月17日 (六) 14:13 (UTC)[回复]

如果您能夠授權,但卻無法在期刊主網頁上直接標示授權文字,依據維基百科:捐贈版權材料/捐贈流程,您也可以「發送授權信」,詳情敬請參閱維基百科:捐贈版權材料/發送授權信。--Kolyma留言2014年5月17日 (六) 14:26 (UTC)[回复]

我剛才比對了一下,看起來只有部分內容「疑似侵權」,其餘似乎都是「自已的話」(Google 搜尋幾個字串都找不到有相同內容的網頁),故已改為僅移除侵權部分。若因此而影響整體閱讀效果,麻煩您就「疑似侵權」部分重新「改寫」,謝謝!--Kolyma留言) 2014年5月17日 (六) 14:50 (UTC)--Kolyma留言2014年5月18日 (日) 10:58 (UTC)[回复]

感謝盡責且充滿水準的管理者(Kolyma)協助,比起其他粗暴的管理者動不動提出無謂指控,然後直接回覆到很有問題的版本,這樣的處理顯然成熟多了。
本來的原意也只不過想將相關基礎學理論述微調,期望讓整體文章能夠有更好的呈現,之後有被修改調整,只要能夠更好都是可以接受的,畢竟厲害的人滿街都是,我只是一個正好路過的人,然後正巧有機會貢獻微力,我想這也是維基百科的原意。只不過一些原本的好意,被無謂指控讓人覺得有點憤怒,讓沒有能力的外行管理者惡搞真的感覺糟透了。
最後還請管理者(Kolyma)協助,由於生性低調,還請幫忙將疑似個資部份的過程資料加以隱藏,感謝。之後這個帳號也會考慮停用,造成困擾十分抱歉。Likeychen留言2014年5月18日 (日) 07:22 (UTC)[回复]
不好意思,我只是一般用戶,不是管理員。已修改措詞,敬請參考。--Kolyma留言2014年5月18日 (日) 10:58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