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族誅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族誅是一種將受刑人連坐其族處以死刑,為古代东亚社會的刑罰之一。而族就是有血緣關係的親屬之合稱[1]。此刑法亦針對以家庭為本位傳統社會,例如古時的中國[2]。當其中一位家庭成員犯下通敵叛國、欺君犯上、密謀造反等滔天死罪時,當權者為免除後患、斬草除根就會對犯事者施行此嚴刑以鞏固自身政權。

而同屬儒家文化圈朝鮮日本越南,亦曾使用這一種刑罰。而朝鮮制度中對「族」的定義與中國制度中的定義是幾近一樣[3]

在中國歷史中,族誅始於商朝。當時被稱為劓殄,乃族誅的初形,斬殺犯罪者及其後代之刑。秦朝时發展為誅三族、五族、七族。隋朝时被隋文帝廢除,但在隋煬帝復行並擴至誅九族[4][5]

誅三族

[编辑]

或曰「夷三族」。而對於三族的說法,亦有不同。有說,父母、兄弟、妻子是三族;另說,則以父、母、妻為三族;亦有以父、子、孫為三族的說法。[6]而於秦末時期被處以誅三族的丞相李斯趙高就是史例之一。[7]

在越南,1442年七月,黎太宗閱兵到至靈縣,順路前往探望阮廌宅邸,見其妻(或稱小妾)阮氏路有姿色,令随駕伺候。不料太宗突然暴斃。阮廌受誣陷遭到處死,並被夷三族。

誅九族

[编辑]

九族有不同說法。漢代儒家則有二說:

在朝鮮,真平王五十三年(631年,正值中國唐朝),新羅國,就曾有伊阿湌柒宿和阿湌石品,二人因為謀反,於東市被處以誅九族[11]

誅十族

[编辑]

史上唯一次“诛十族”的记载发生于中国明朝。明成祖朱棣方孝孺十族事件:燕王朱棣發動靖難之變,奪其侄子明惠帝天子寶座,入主金陵。朱棣登基,命忠於皇室的方孝孺起草即位詔書。方孝孺不但寧死不從,更予以辱罵,於詔書上寫上「燕賊篡位」四字。朱棣怒以誅九族威嚇之。方孝孺卻訕笑似地說:「便十族奈我何!」朱棣便把其門生朋友歸入第十族,連同原來九族一併誅殺。最終共誅殺八百七十三人,因此事下獄及被流放充軍者亦數以千計。[6][9]方孝孺誅十族一事见于《明熹宗实录》[12]

據《國榷》卷十二記載,朱棣恐嚇方孝孺能誅殺方孝孺九族,但方孝孺不屈,因而朱棣戮其宗戚八百七十三人,至於第十族(門人)的情況,因方孝孺牽連而被殺的門人包括有都督廖鏞、太常寺少卿盧原質等人,其中部分門人例如盧原質也被族誅。[13]

有学者考证此事并撰写论文認為诛十族仅是一个传说,不能将其视为史实[14]

瓜蔓抄

[编辑]

御史大夫景清欲刺殺明成祖朱棣明惠帝報仇不成,遭磔刑。朱棣又下令誅其九族,並將景家祖墳全部破壞;又把景清家鄉的居民全部殺光,使其村落成為廢墟。最後凡是跟景清有任何輾轉相繫關係的人都受到株連,稱為「瓜蔓抄」。

参考文献

[编辑]
  1. ^ ZDIC.NET 汉典網. [2008-11-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6-15). 
  2. ^ 和諧家庭:構建和諧社會的基石. 中國評論學術出版社. [2008-11-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9-08). 
  3. ^ 엠파스 백과사전
  4. ^ 《廣陽雜記·卷一》「九族始於隋煬帝」
  5. ^ 《唐六典注》:煬帝「末年嚴刻,生殺任情,不復依例。楊玄感反,誅九族,復行轘裂梟首,磔而射之。」
  6. ^ 6.0 6.1 6.2 6.3 馬重奇、周麗英. 《中國古代文化知識趣談》. 導師出版社有限公司. 2002. ISBN 978-962-397-717-3. 
  7. ^ 中國古代立法與司法. [2008-11-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9-24). 
  8. ^ 论「诛九族」,「冚家铲」. [2008-11-02]. [永久失效連結]
  9. ^ 9.0 9.1 中華野史. [2008-11-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4-05-26). 
  10. ^ 高曾祖,父而身,身而子,子而孫,自子孫,至玄曾;乃九族,人之倫。
  11. ^ 《三國史記·新羅本紀》第廿六章. [2008-11-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9-08). 
  12. ^ 《明熹宗实录》卷二十二: “己亥,诏恤先臣方孝孺遗胤。孝孺在建文朝,以侍读学士直文渊阁。当靖难师入,以草诏不从,致夷十族。其幼子德宗,幸宁海,谪尉魏泽匿之,密托诸生余学夔负入松江岛屿,以织网自给。华亭俞允妻以养女,因冐余姓,遂延一线。至是其十世孙方忠奕以贡来京,伏阙上书得旨。方孝孺忠节持着,既有遗胤,准与练子宁一体恤录。
  13. ^ 《国榷》卷十二惠宗建文四年
  14. ^ 方孝孺殉难事迹的叙事演化与“诛十族”说考 - 中国知网. kns.cnki.net. [2020-06-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