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士所城
外观
壮士所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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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 | |
地址 | 浙江省苍南县 |
分类 | 古建筑 |
时代 | 明至清 |
认定时间 | 2006年5月25日 |
壮士所城位于浙江省苍南县渔寮乡雾城村,始建于明朝洪武十七年(1384年),有雾城或旧城之别称。城东为海湾,西南约十五公里处为蒲门所城,明正统年间(1436—1449)迁入蒲门所城办公,隆庆年间(1567—1572)并入于蒲门所,合称为蒲壮所城[1]。2006年5月25日,与白湾堡、巡检司遗址一同归入第四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蒲壮所城[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