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弘弼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张弘弼(16世纪—17世纪),汝翼梦谐济南府霑化县[1]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编辑]

张弘弼是崇祯六年(1633年)的举人[2],次年(1634年)成进士,获授高阳知县,惩治县内犯法的皇亲贵戚和宦官亲属;又稽查地马疏量,让平民安宁。城池塌陷,他亲自监修;西门北三次倒下;衙役看到门下有一件红色二尺长的东西,拿出来泥土就溃散,于是他写下文章祭祀,才能完成工事[1][3]

之后张弘弼调任蓟镇推官,不收受馈赠;再转任南京户部河南司主事弘光年间和葛遇朝吴国斗雍鸣鸾赵明远许承钦任弘震区志远秦堈夏时泰曹玑陆禹思张大章何应璜方岳朝周宪申蔡元宸陈宗大赵翼心盛黄周伯瑞张永禧刘世斗侯鼎铉傅如汤张鼎隅赵悦心王泰际章甫徐懋贤倪元善一同在户部共事,担任江西司郎中,因病辞官回乡,顺治初年拒绝清朝征用[4][5],后事不详。

引用[编辑]

  1. ^ 1.0 1.1 钱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一·列传第七》:弘弼,字汝翼,霑化人。崇祯七年进士。授高阳知县,修城浚隍。邑有二宰二戚碗,内臣且数家,有犯辄寘法。
  2. ^ 民国《霑化县志·卷四·登进志》:张宏【弘】弼 崇祯癸酉科,见进士。
  3. ^ 民国《霑化县志·卷二·人物志一》:张宏【弘】弼,字汝翼,号梦谐,崇祯甲戌进士。授高阳令,邑有两宰辅、两戚畹,内宦且数家,弼曰:“吾岂畏强御哉?”有犯者,处置之法。时最苦俵马,每限于豪贵,多不均,弼为稽地亩核马数,民至是无害。城圮,躬督修筑,西门北丈余,三筑而三覆之隍;役者见有物,赤首,长二尺许,出则土溃,弼为文祭之,筑遂竣。
  4. ^ 钱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一·列传第七》:(弘光)时户部司官先后可纪者,为葛遇朝、张弘弼、吴国斗、雍鸣鸾、赵明远、许承钦、任弘震、区志远、秦堈、夏时泰、曹玑、陆禹思、张大章、何应璜、方岳朝、周宪申、蔡元宸、陈宗大、赵翼心、盛黄、周伯瑞、张永禧、刘世斗、侯鼎铉、傅如汤、张鼎隅、赵悦心、王际泰、章甫、徐懋贤、倪元善。……迁蓟镇推官,却羡金。升河南司主事、江西司郎中。清召不出。
  5. ^ 民国《霑化县志·卷二·人物志一》:尝任蓟镇推官,有馈暮夜金者,弼峻却之。历官南京户部主事,以疾告归。顺治初征不起。

参考文献[编辑]

  • 钱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一·列传第七
  • 民国《霑化县志》·卷二·人物志一
官衔
前任:
孔颐
明朝高阳县知县
1635年-1637年
继任:
雷觉民
前任:
王之仕
明朝大名府经历
1637年-1638年
继任:
张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