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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献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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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献来(16世纪—17世纪),子良觉非浙江台州府宁海县大胡乡人[1]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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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献来个性朴实,不喜欢和他人竞争,天启七年(1627年)中举人,次年(1628年)联捷进士,获授行人,转刑部主事,考选时因策论忤逆权贵被贬为松江同知。当地并无寇警,人民苦于劳役,他数日调剂完毕,升武选郎中,杜绝勋戚袭补、武将竞争;转岳州兵备道副使,上疏设立兵船,击破遇上的盗贼,解除湖广祸患,又因忤逆巡抚被任命兼为沔阳兵备道,但贼人得知他来到却望风而逃。

其后胡献来转为南昌上江防副使,废除盐政规例,商人被杖打后闻风不敢再试,任满后说:“我现在可以谢天子回归了!”上疏辞职,弘光年间曾任命为云南参议,很快辞去。在家乡遇上贫穷的邻居,他总会热情关怀对方,绝无吝啬,夫人冯氏、阎氏都穿着简单的服饰。他六十岁时对儿子说:“我没什么给你们,只有《迪吉》一书,受用无穷。”来不及再说就去世了,二子胡定国、胡定祥都有文艺声誉[1][2]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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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钱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五·列传第十一》:(弘光)时四川云南司道:……胡献来,字子良,台州宁海人。崇祯元年进士。历行人刑部主事,谪嵩江通判,累迁武选主事、上江防副使,拒盐规。转云南参议,归。
  2. ^ 光绪《宁海县志·卷十·人物志一》:胡献来,字子良,号觉非,大胡人,诚朴狷介,质任自然,与物无竞;天启丁卯举人,戊辰进士。初授行人,岳岳正色不妄交一人,考选西台,以策略忤当事,谪松江二守,怡然就职,殚厥劳瘁。滨海无警,松民苦于役,青浦尤甚,献来往视,篆之均剂,数日而毕;施羽侯座师也,以书言役事,献来曰:“吾不忍毒百姓,以报师恩。”当堂焚之,权贵皆慑服,劝息讼释。久系晋兵部郎,郎典武选,绝勋戚袭补之例,屏武卫奔竞之缘。湖广洞庭风波甚恶,为寇盗薮,献来迁岳州兵备,即疏请设兵船数十,遇盗连艘击之,湖患乃除。以耿介忤巡抚,命兼沔阳兵备;沔阳为流寇盘踞,将陷之也,闻献来至,望风解散。转南昌副使,有盐政规例数千金,商人先至常玉山投纳,杖而斥之,例遂绝,豪商掾史皆闻风重足不敢试。宪职次第毕,乃曰:“吾今可以谢天子归矣!”疏请乞骸,复有云南参议之命,恳辞以归。遇乡邻贫瘠者,解衣推食,略无恢吝情,夫人冯阎均操荆布之业;献来年六十,嘱其子曰:“吾无以贻汝,只此迪吉一书,受用无穷。”语不及私而逝,二子定国、定祥蜚声艺苑。 旧志、府志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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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钱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五·列传第十一
  • 光绪《宁海县志》·卷十·人物志一
官衔
前任:
何出易
明朝松江府同知
1635年-1637年
继任:
蒋茂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