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大受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黄大受(16世纪—17世纪),星若江西南昌府丰城县城南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编辑]

黄大受是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的举人[2],四十七年(1619年)成进士,获授大理寺评事,平反不少案件,又在盛夏期间往返数千里到榆林输饷。之后他升任兵部车驾司主事,巡视皇城,清理豪强侵占的土地、淘汰军中老弱,整理戎政,不久因病去世[1]

引用[编辑]

  1. ^ 1.0 1.1 同治《丰城县志·卷十四·人物》:黄大受,字应伟,城南人,万厯进士。初官大理评事,多所平反,输饷榆林值溽暑,叱驭往返数千里;陞兵部车驾司主事,巡视皇城,清豪占内地、汰军伍老弱,戎政整饬,寻遘疾卒。
  2. ^ 同治《丰城县志·卷八·选举》:万历四十三年乙卯乡试 解元王绩灿……黄大受 详进士

参考文献[编辑]

  • 同治《丰城县志》·卷八·选举
  • 同治《丰城县志》·卷十四·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