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彩虹眷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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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虹眷村曾于2016年2月18日通过新条目推荐投票,登上维基百科首页的“你知道吗?”栏位。 |
新条目推荐讨论
- 哪个景点是在台湾中部以彩绘建筑为名的旅游人文景点?
- 彩虹眷村条目由Chinuan12623(讨论 | 贡献)提名,其作者为Chinuan12623(讨论 | 贡献),属于“traffic”类型,提名于2016年2月14日 08:47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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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议,条目建议改名为彩虹艺术公园,因为全台湾很多地方都有彩虹眷村--Liaon98 我是废物 2016年2月14日 (日) 13:40 (UTC)
- (:)回应:1、略查Google搜索,“彩"虹"眷村”多以"台中"此处为主,而高雄市左营区、台南市永康区、台南复兴新村、新北市板桥区等处,是以“彩"绘"眷村”为名,应不至混淆。2、原址虽以重划区辟划为“彩虹艺术公园”之方式而保存,但“彩虹眷村”名称是最先采用,且现今仍为最常用词。3、建议仍以“彩虹眷村”命名为宜,然如欲回复先前曾命名过的“彩虹艺术公园”,属管理员移动权限。Chinuan12623(留言) 2016年2月15日 (一) 01:44 (UTC)
- (!)意见,条目主题是眷村,不应移动至艺术公园。--Antigng(留言) 2016年2月15日 (一) 13:31 (UTC)
- (+)支持(!)意见:命名未见混淆,是为论述主体无误。--天天 (留言) 2016年2月15日 (一) 16:41 (UTC)
- (-)反对:后面内容一个来源都没有,“2000年-2004年,开始配合眷村改建政策将眷户陆续迁移”,谁啊?--7(留言) 2016年2月15日 (一) 17:02 (UTC)
- (:)回应:1.已增加书目、都计2来源。我未扩编此条目前,"仳邻眷村"之内容本就一个来源都没有,原彩虹眷村纳入三村在2004年底前拆迁搬,再配合自办重划。2.经亲询彩虹眷村爷爷与志工意见,以彩虹眷村或彩虹村为名,有利文创之发展。3.本人扩编之题要、拆留原由与绘者生平部分,已提供相关来源。Chinuan12623(留言) 2016年2月16日 (二) 00:39 (UTC)
- (+)支持(!)意见:在台湾,“彩虹眷村”本来就不是一个会令人混淆的名称。条目内容论述详实清楚。Ebay5678(留言) 2016年2月16日 (二) 02:52 (UTC)
- (-)反对:彩虹爷爷还是彩绘爷爷?为什么图注为彩绘爷爷?“后经岭东、弘光”应使用大学全名。“市长胡志强、文化局局长叶树珊”应写明台中市市长,文化局应内链臺中市政府文化局。空军应内链中華民國空軍。拆留缘由和彩虹爷爷段落内容重复。--Fxqf(留言) 2016年2月16日 (二) 04:37 (UTC)
- (:)回应@Fxqf::所述均已修正。Chinuan12623(留言) 2016年2月16日 (二) 05:08 (UTC)
- (+)支持-谢谢贡献,对多元文化及多元历史记忆的台湾来说,很有意义的条目。谢谢楼上一些用户善意意见、也谢谢主编用户从善如流。Wetrace欢迎参与人权专题 2016年2月16日 (二) 13:50 (UTC)
(-)反对。‘彩虹眷村,或称彩虹村,原计划拆除,后以重划区辟划为彩虹艺术公园之方式而保存。’定义叙述不清楚。若范围不变,我试拟定义叙述如右:‘彩虹眷村是位于台湾台中市南屯的一处地景与建筑彩绘。居民在待拆除的老屋上作画,台中市政府保留了彩绘建筑并将该处改为公园。’另外,条目大量参考了商业公司及一些带有宣传吹捧意味的材料,也将一些宣传味浓厚的文字给带到维基百科来中,这点一定要改善。--Jasonzhuocn(留言) 2016年2月17日 (三) 08:03 (UTC)- (:)回应@Jasonzhuocn::1、提要已修饰。2、大量参考了商业公司?请注意,来源为市府旅游局官方网页、彩虹村志工协助成立的官网、传媒之报导、市府都计与教授研究论文,未有商业传销,相关官网做的多是正面的文创宣传。Chinuan12623(留言) 2016年2月17日 (三) 09:17 (UTC)
- (:)回应:
- 台湾许多地方都有彩绘眷村,将废弃眷村转型为文化产业,台中这处的宣传行为很多。
- 引用数量最多的是商业公司与电视节目。引用学术论文只有一处,引用政府网站两处。
- www.1949rainbow.com.tw 是两串蕉文创公司登记经营的网站,有贩售文创商品,有商业行为的。条目中好几处参考是连结到这个网站。
- 如果引用的论文是2005年11月26日的“废弃眷村的环境现象分析”,请改回论文原来的名字。
- 纵使参考文献不中立,我们在采用时也应该尽可能地平铺直叙。--Jasonzhuocn(留言) 2016年2月17日 (三) 10:11 (UTC)
- (:)回应@Jasonzhuocn::
- 文化产业本来就应多宣传,电视传媒愿多报导,才多提升文化,大家才会知与参,有何不对,难道要公帑或老爷爷自费传销。
- 所谓商业公司-两串蕉"文创公司",老爷爷是不会电脑,有公司与志工来帮忙建置应正面看待,将相关资讯建立便于查询,是有利文创之发展,所以条目几处会参考连结,"官网"不正是如此用途。又该网站之"相关商品"-海报、雨伞、钥匙锁、扇子、胸章、磁铁、笔记本、便条等,都是画作之文创品,利润还得维持爷爷之生活与作画所需无虞。(去了二次,感觉文创纪念品看的人多,但少人买,创意"打赏箱"倒是很多人给,说给他买漆作画)
- 论文“废弃眷村的环境现象分析”?请注意这篇不是通案,作者内文指是三个眷村之专研,故冠以眷村名,你如要计较,回复无妨。
- 参考文献不中立?哪里?如阁下认为内文未能平铺直叙,也欢迎迳修。
- 我相信很多人对彩红村是一知半解,是眷村?三个眷村之一?现址有无住人?绘者生平?希望透过我此维基编写让更多人暸解,推广此艺术文创景点。Chinuan12623(留言) 2016年2月17日 (三) 10:55 (UTC)
- (+)支持:条目本身没有问题,符合DYK标准。Juncta In Uno Omnia(留言) 2016年2月17日 (三) 14:11 (UTC)
- (+)支持:符合DYK标准。用不着上纲上线--Fayhoo(留言) 2016年2月17日 (三) 14:47 (UTC)
- (+)支持,达到标准。--B2322858(留言) 2016年2月17日 (三) 14:55 (UTC)
- (+)支持:上面多数问题均已获修正,且当前版本宣传性语句亦不明显。DYK应已达标。- 和平、奋斗、救地球!(留言)自然条目提升新年快乐!于 2016年2月17日 (三) 16:17 (UTC)
- (+)支持:已略增修,也支持我以前搜寻上传加入的照片!--WildCursive(留言) 2016年2月17日 (三) 16:29 (UTC)
- (+)支持:基本问题已有改善,改为支持。--Jasonzhuocn(留言) 2016年2月17日 (三) 20:12 (UTC)
- (+)支持:不错啊--SP RailwayGuest 2016年2月18日 (四) 03:08 (UTC)
- Ch大似乎不了解何谓独立来源,文创公司、市府官网,这种与条目主题有利益相关的来源,都不被视为独立来源,不是说不能用,而是使用上要很小心,不能照单全收;非独立来源因为有利益关系,写法上会较为正面(例如市府为了促进观光,自然在官网中只写好话,不会写坏话自打嘴巴),但这不表示条目引用时,就要写得一样正面,这等于宣传无异。这也是为什么关注度指引禁止使用非独立来源的原因--Liaon98 我是废物 2016年2月18日 (四) 09:08 (UTC)
- @Liaon98:你说的在编写前我已了解:1.扣除彩虹村文创公司自家官网、市府官网,尚有二手来源八个,本这些已足够支撑推新荐条目。2.但会补上第一手来源,因我世居南屯,此地很熟,我常逛,发现人潮多,尤其是假日,该址现仅住老爷爷作画,虽他与志工卖文创品,但感觉逛看的多,买的人少,他有置打赏箱,说真的建物维护与作画费光靠此是不足,一定还要仰赖公帑补助。3.文创与文化志业,政府与百姓都有义务要推广,而彩虹村相关文创纪念品是不足以支撑的,民间文创公司愿协制官网与志工协助推销爷爷的文创品,应没什利润,这叫曲高和寡,他是不同一般之营利机构,我认为应正面看待与鼓励,不必排斥,故二此官网相关页面我会连结引用,你如点进去看,应知内容多着重于文创宣传性质,而不是卖东西。Chinuan12623(留言) 2016年2月18日 (四) 16:44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