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中立的观点布告板/2013年-2014年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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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的范围的界定是否不需要任何可靠来源支持?

Talk:三国志中,用户Msuker认为维基百科的条目如何选材只能是维基编辑的原创研究,子条目的内容可以大段搬到主条目,中立方针中规定的合理的比重不能用来挑战材料在主条目的重要性,因为重要性应该是维基编者的原创研究。

原话是:

  • “原创研究从来是针对观点的内容、来源,而不是话题、选材。任何一个条目的选材,都必然是维基编者决定的,而不是、不需要、不可能由可查证来源决定(否则的话就永远仿效其它出版的百科全书了)”
  • “维基百科从来没有说过必须要其它出版物有收录的内容才能写入”
  • “任何选材决定都是维基编者的原创决定,只要材料本身不是原创研究就不违反维基方针”
  • “中华民国条目当然不应该只写一个县,但是中华民国条目如果目前只有一个县,维基编者应该首先想想是否可以把其它的内容补上,而不是一定把这个县的内容提出删除。”
  • “说简单点,维基的中立是什么都有的中立,而不是什么都没有的中立”
  • “极少数或极有限都是要服从于“著名”的。换句话说,如果真的著名,就不存在什么极有限。还要中立性,你认为不合理比重,那么很简单,请加入内容达成合理比重,而不是删除内容达成合理比重。”
  • “重要性从来不是维基的标准,根本无须佐证。你告诉我有哪一个方针哪一个指引说过内容要有“重要性”?不断捏造规则,不断试图引入中文维基根本不认同没有共识的内容,对于条讨论有什么帮助?”
  • “而说来说去,谁告诉你维基条目的选材(而不是内容本身)要参照任何来源的?哪一条方针?哪一个指引?自说自话”
  • “维基百科:摘要格式并未达成共识,别拿鸡毛出来当令箭”

我的观点是

  • “你说了不算,我说了也不算,可靠来源说了才算。维基不是材料堆放处,不论你是否可以论证陈寅恪的观点的成立与否,在本文讨论他的观点都需要有可靠第二手来源支持其在本文中的重要性,不能光引用只描述这个细节本身,不和其他话题比较的的第一手来源。目前的情况是,我们只有第一手来源讨论一个和三国志只有间接联系的细节,没有第二手可靠来源证明这是否是三国志研究上的一个重要话题”
  • “如果你找不到任何材料证明这个话题在三国志研究上的重要性,那么在本条目提到就是中立的观点方针中指出的不当篇幅,因为别的可靠来源没有这么做。”

“我没有质疑这些内容本身的中立性和可供查证性——事实上它们在维基上已经有专文论述了,我认为在专文中论述的方式也是适当的。我质疑的是有何根据把这些有专文论述的内容放在本条目内,目前你的主张是“任何选材决定都是维基编者的原创决定”,也就是用你自己的原创研究来作为内容的存在依据,但是原创研究是不能作为条目内容依据的。假如按照你的选材原则,中华民国行政区划里面的所有子条目的内容都可以原文照搬到中华民国这条目,但实际上这明显是违反维基百科:摘要格式的。”

  • “即使这家伙在历史上的地位有牛顿爱因斯坦在物理学上或者高斯在数学上的地位重要(很怀疑这一点),我们也没有理由在本文记录他的每一个错误(牛顿爱因斯坦高斯都没有这待遇),即使是他的错误是在研究条目主题的时候发生的。比如如果我是著名历史学家,我在4月1日发表文章认为曹冲称象的故事出于圣经,没有任何别的历史学家支持我的观点,按照编者可以自行决定的的选材标准,我的观点就足以在本文提到吗?-”
  • “陈寅恪的质疑就算站不住脚,对三国志的名声有什么影响?质疑过三国志的又不止他一个,裴松之,王安石,哪个都比他有名多了,质疑的地方也不是像你一样仅限于一段而已,这些人的站得住脚的质疑都不影响三国志受到的评价,陈寅恪的一个被质疑的质疑,支持者除了他本人还没看到别人赞同的观点按照中立方针是应该完全不分配篇幅的,更不用说还夹带反驳他的观点的内容。”
  • “按照中立性方针,陈寅恪的理论和裴松之王安石等人的质疑来说支持人数太少,根本不值一提,更不用说反驳他的主张的衍生观点”
  • “维基百科文章,至少有两篇用来建立知名度的来源,这类来源是对条目进行总体性深入介绍,可以作为分配篇幅的候选。我说的原创研究,是指你在评估何为中立原则中规定的不当篇幅的时候,采取的是拍脑袋的评估方式,拒绝考虑任何可靠来源的篇幅分配(这也代表了你对篇幅是否适当的评估,以及对于不当篇幅的反驳,没有可靠来源支持)。”

“一件事情耳熟能详和要在主条目写是两回事。基本每个人都知道10以内的加减法,你去数学条目去把10以内的加减法都列出来试试?数学条目连加法和减法都没有给予篇幅,更不用说10以内的加减法根本不能代表加法和减法。维基百科上中立方针明明白白写着不当篇幅是不中立,我举出了三国志近代研究证明曹冲称象的研究方向不是你说的重要议题,在这里讨论曹冲称象是不合理的,你却从头到尾就只说“你说合理即合理”,不需要可靠来源来作为你的篇幅合理依据。问题是在这里,维基百科用户不是可靠来源,你说得再多,也不能证明你的主张比我的主张高尚一等,更不用说我的主张是基于有大量拥护者的概要风格指引,你的一些主张,例如“我是著名历史学家,所以即使没有或者只有极少人赞同我的观点,我的观点也可以作为篇幅分配依据”,是明显违反中立方针的。至于为什么要选择最有代表性的论据,去看中学语文书。这个不是原则,不过是常识。维基百科上的文章,至少得有高中生作文的程度吧?”

--Skyfiler留言2013年6月1日 (六) 21:53 (UTC)

再次捏造我从来没有说过的言论。
我的原话:“我早就说了,任何选材决定都是维基编者的原创决定,只要材料本身不是原创研究就不违反维基方针。”
你歪曲为:“用户Msuker认为维基百科的条目如何选材只能是维基编辑的原创研究
而且,就这个特定诬蔑我已经在三国志讨论页指出过一次:

“目前你的主张是任何选材决定都是维基编者的原创决定,也就是用你自己的原创研究来作为内容的存在依据” ——什么叫偷梁换柱,这就是典范。原创研究方针覆盖内容,而不是选材,不是排版,不是条目内什么东西详细什么东西简略。后面这些都是维基编者决定的,这些决定没有来源,所以叫原创。-Msuker(留言) 2013年4月22日 (一) 08:29 (UTC)

请问你一再歪曲我的言论的用意何在?-Msuker留言2013年6月1日 (六) 22:54 (UTC)
还又好意思说维基百科:摘要格式,一个从未达成共识的、落后于时代的不知什么东西。你按照摘要格式去编辑中华民国,坚持了多久就被人回退了?有半天吗?我早就说了,你如果要遵奉摘要格式,只要你能把中华民国条目稳定在32KB以下,我从此不在三国志条目加一个字或删一个字。请。-Msuker留言2013年6月1日 (六) 23:02 (UTC)

发现错误-台中市南屯区是不与龙井区毗邻

发现错误-台中市南屯区是不与龙井区毗邻。

已更正。建议阁下可到更适合的地方讨论,比如条目讨论页。--Tampioka留言2013年9月13日 (五) 14:16 (UTC)

关于词条“伊宁二·五事件”中立性

该词条明显倾向于中国政府之观点 该词条引用说明结尾中国政府之言辞 该词条明确将示威游行称为恐怖袭击

--User:222.175.56.206 2013年8月8日 (四) 03:26

可参考英文条目翻译之,其中半岛电台的新闻或可用。 --❦维基vs百度‽hanteng 2013年11月23日 (六) 11:56 (UTC)

关于某台湾庙宇的条目中立性

台湾苗栗的白沙屯拱天宫,定期妈祖进香活动,认为妈祖是神祇的信徒相信,在掷筊(可能包含其他方式)中,妈祖会藉其结果指示进香行走路径。但其他宗教、无神论者并不认为被民间信仰信众认为是神的妈祖会指引道路,比如说他们认为单纯和筊杯掷下去的力学过程有关。根据wp:NPOV:“条目内容应该清晰地说明、表达与描述出主题中的争议,并不对其中任何一种观点表示赞同”,因此在下曾加上信徒以为是妈祖指示路径的内容,但被 IP 111.246.210.*(为保护个资故隐匿 IP 部分,下同)回退

因此在下加上了中立性有争议的模板,明确指出哪一句有争议,并详述于讨论页中(可参下个连结)。但 IP 111.252.186.* 却移掉在下的发言,只留下另一位信妈祖的 IP 122.118.248.* 用户的支持发言,称“如果不相信,请可在每年进香中参与扛神轿自己体验.验证”,但直接把质疑的讨论内容删掉,不利于讨论品质。且该支持方发言者还把 NPOV 模板删掉

但若是这样的话,各宗教、思想信者,或信无神论的维基编辑者也仿之,不允许别人更动“我所相信的某某观点(比如灵魂鬼神不存)是千真万确,各角度观之,必为如此”的编辑版本,则维基百科的思想、信仰或宗教类条目必定会引发相当的中立问题。而不才因时间考量,也无法因应于回退、关注该条目的变动。不知各位维基先进有何办法、措施,或伸出援手,感谢。--Tampioka留言2013年9月13日 (五) 13:34 (UTC)

破坏他人留言:
擅自删除或修改别人在讨论页中有签名的留言及评语,歪曲其意思。……
当您可辨认出哪些不是、哪些是破坏类型之后,可处理之-- ♬ bonne journée ☺ 2014年3月2日 (日) 09:31 (UTC)

台湾人是不是支那人?的观点

请各位前往互助客栈/条目探讨。谢谢--B3430715留言2013年10月20日 (日) 04:30 (UTC)

占领中环的条目中立性

占领中环 的条目经User_talk:北极企鹅观赏团(留言)不停加入 1)占中由英美势力在背面支持,更与台独人士合流 2)法律责任 3)港人不支持占中 4)颜色革命、阿拉伯之春 等内容,似乎是以一堆中共立场的观点来写的。本人不知如何改写为更中立的条目。请求各位维基人伸出援手,感谢。--风神路过留言2013年10月27日 (日) 05:04 (UTC)

马英九与独裁者

Talk:独裁者#增补:马英九被指为独裁者。--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鲜的轮子留言2013年11月23日 (六) 01:20 (UTC)

目前条目已全保护,没有立即中立观点问题,我也留言只要维基百科:归属潜在偏见就可以了。--❦维基vs百度‽hanteng 2013年11月23日 (六) 10:44 (UTC)

棒球名人堂

请教各位,棒球名人堂这个条目名称,我认为涉及地域观点,是否应该更名为美国棒球名人堂?或是有其他名称?--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4年1月9日 (四) 08:16 (UTC)

原文名称是“National Baseball Hall of Fame and Museum”,没有提到“美国”。何况现在并无歧义,就算有歧义也应该命名为“棒球名人堂 (美国)”。比如“国会图书馆 (美国)”也是同样的情况,只是因为有歧义才加上“美国”的后缀。-Lif…lon 2014年1月9日 (四) 13:58 (UTC)
提出这个讨论并不是因为它有歧义,而是应该避免地域观点。--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4年1月9日 (四) 15:10 (UTC)
这并非是否含有地域观点的问题。该名人堂的全名就只是“National Baseball Hall of Fame and Museum”,没理由子虚乌有地加个“美国”的前缀。-Lif…lon 2014年1月9日 (四) 15:23 (UTC)
正如“清华大学”就是“清华大学”,并不因为它处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就该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清华大学”,“牛津大学”也不叫“英国牛津大学”,这些只会是原创名称。-Lif…lon 2014年1月9日 (四) 15:28 (UTC)
在台湾并不译为棒球名人堂或国立棒球名人堂,多称美国棒球名人堂或美国职棒名人堂。请参阅美国国家棒球名人堂博物馆美国棒球名人堂。--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4年1月9日 (四) 15:30 (UTC)

(!)意见:命名的问题应该也要看目前有的条目的命名状况,目前主要的棒球国家以“棒球名人堂”为名称的单位似乎没有,而日本有一类似单位但其名称为野球殿堂,所以这种情况只要同页消歧义就好,若以后真的有其他如台湾等国家的“棒球名人堂”设立如[1]所述,到时再看是否有平等消歧义的必要。目前的命名无中立性的问题,只是有消岐义的不同意见。先以{{About|美國的棒球名人堂|日本的棒球名人堂的正式名稱|野球殿堂}}同页消歧义就好。 --❦维基vs百度来源专题 hanteng 2014年1月9日 (四) 15:39 (UTC)

Re.

  1. 美国职棒大联盟,英文直译也只是大联盟。在美国内部,不用冠上国名也知道那是自己的,但是这个假设在其他国家不一定成立。冠上美国只是方便辨识,以及避免地域中心。我提出这个讨论的重点,不是因为有歧义才提出。
  2. 举日译为例,日本译为アメリカ野球殿堂,加上美国作为修饰。日本的野球殿堂,在译为英文时,也被加上Japenese修饰,译为Japanese Baseball Hall of Fame。--Alfredo ougaowen留言

(!)意见英文维基的做法应该是根据en:WP:NCDAB的Natural disambiguation,因为en:Baseball Hall of Fame有歧义,未必与地域中心有关。--Quest for Truth留言2014年1月10日 (五) 15:38 (UTC)

(!)意见重申以来源为基础,另见石油帮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维基vs百度来源专题 hanteng 2014年1月11日 (六) 02:07 (UTC)

(!)意见再补商务及经济发展局en:Commerce_and_Economic_Development_Bureau两例子。--❦维基vs百度来源专题 hanteng 2014年1月12日 (日) 03:44 (UTC)

关于词条“中国人权律师”中立性

该词条明显倾向于中国政府之观点 该词条之引言带有强烈的中国政府之观点 --Kevinkwokchuen(留言) 2014年1月22日 (三) 06:41 (UTC)

已恢复--Zetifree留言2014年1月23日 (四) 04:43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