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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讨论:聚会/2008香港春聚/早期讨论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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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请解散这次聚会的讨论[编辑]


似乎大家很久没有大聚会,或许是时间讨论一下春聚。欢迎大家自由发表意见。-- ※D. G.※   JéRRy  ※ ~ ※  雨雨   ※Laudamus quae laudentur!! ※  2008年2月27日 (三) 04:48 (UTC)[回复]


附上一连结,让大家回味一下当年香港首次社群聚会的早期组织过程。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 ※D· E· P· G· ※   JéRRy  ※ ~ ※  雨雨   ※Laudamus quae laudentur!! ※  2008年2月27日 (三) 18:00 (UTC)[回复]

时间[编辑]

立夏(5月5日)以前便可?-- ※D. G.※   JéRRy  ※ ~ ※  雨雨   ※Laudamus quae laudentur!! ※  2008年2月27日 (三) 04:48 (UTC)[回复]

地点[编辑]

香港境内....或境外??-- ※D. G.※   JéRRy  ※ ~ ※  雨雨   ※Laudamus quae laudentur!! ※  2008年2月27日 (三) 04:48 (UTC)[回复]

需要议题吗?[编辑]

个人倾向不需预设任何议题,当然最终要看大家意见 :p-- ※D. G.※   JéRRy  ※ ~ ※  雨雨   ※Laudamus quae laudentur!! ※  2008年2月27日 (三) 04:53 (UTC)[回复]

--Wrightbus ~威巴~ (客戸服务) 2008年2月28日 (四) 03:55 (UTC)[回复]

主持人[编辑]

只要不是我就好:p -- ※D. G.※   JéRRy  ※ ~ ※  雨雨   ※Laudamus quae laudentur!! ※  2008年2月27日 (三) 04:59 (UTC)[回复]

  • “主持人”?聚会大家是平等的,大家何来随心所欲发言,何来有主持人呢!不要陷入那群人的迷思吧……--黑武士仲尼 (留言) 2008年2月28日 (四) 14:34 (UTC)[回复]
  • 那群人??你指的是哪群??-- ※   JéRRy   ┼   雨雨   ※  2008年3月1日 (六) 15:42 (UTC)[回复]
    • 看来你写歌剧写得中了毒- -",不知道发生啥事了…… “那群人”是指那些以为聚会是自己提议便当成自己东西的人;聚会一提议,已经成为社群的东西,谁也没法强行当作自己的东西,不然只是和维基精神有所违背!!!此外我觉得费勒姆以及有些人在该次的行为侵犯基本法 第 27和39 条所赋予我们香港人的言论自由和公民权利, 而不自知。 香港社群有这类人,真是有够悲哀的…… =( --黑武士仲尼 (留言) 2008年3月1日 (六) 16:19 (UTC)[回复]
  • 麻痹了,被那些人伤害多次,对所谓交代、解释、道歉早已无欲无求,徒然当Donna Elvira也没有用。倒不如为他们祈祷,人不能为之,愿主救赎之。阿孟!-- ※   JéRRy   ┼   雨雨   ※  2008年3月1日 (六) 16:34 (UTC)[回复]
  • 不过话说转头,他们不自知,还有一套理论将自己的观点合理化又怎么样?真不知道谁要被处理,到头来真是猪八戒照镜-- ※   JéRRy   ┼   雨雨   ※  2008年3月1日 (六) 17:37 (UTC)[回复]
  • 我觉得“主办人”和“主持人”是有差异的,“主办人”是指负责组织聚会的人,当然如果聚会一切事项都可以由讨论达成共识,主办人可说是可有可无。但有意见分歧时,主办人就要作出适当引导和安排,例如分析各项建议的利弊,而如果大家都没有什么意见时,主办人就要提出一些意见,无人反对的话就去实行,因为并不是所有会参加的人都那么积极去规划,主办人的工作就在于处理事前的计划。“主持人”则是聚会进行时带动讨论的人,和“主办人”不一定是同一个人,聚会中总有一些不知怎样表达意见或想不到话题的人,主持人的工作就是带动讨论,并且避免有人觉得被冷落。如果是设定议题的聚会,主持人则是安排讨论的程序,并引导其他人参与讨论,也要带动气氛--Ws227 (留言) 2008年3月2日 (日) 14:25 (UTC)[回复]
  • 在香港聚会的传统中,“众生而平等”,大家在聚会有话题时自然会讨论的,并没有主持人的需要,此外,Ws227 你所指的“有人可能被冷落”问题,其他聚会参与者会主动关心新人,所以这问题应该不用主持人也能解决的。--黑武士仲尼 (留言) 2008年3月4日 (二) 06:34 (UTC)[回复]
  • 一句:只有自己才能救自己;其他人的意见可以参考。zzz......很困 2008年3月9日 (日) 04:19 (UTC)[回复]

辨识问题及经费上限[编辑]

对我这第二次出席的维基人,如何见到你们,可否带一张纸作辨认 还有预算花多少钱 user:哲里

邀请讨论模版[编辑]

邀请您的维基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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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聚会重新提案[编辑]

香港聚会现已重新提案,为免引起混乱,请各位到新的聚会页讨论相关事宜,谢谢--Ws227 (留言) 2008年3月13日 (四) 07:15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