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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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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勷(?年—?年),字弘先,浙江宁波府慈溪县人。明朝末年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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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刘士逵,官山东道御史。崇祯三年(1630年)庚午科浙江乡试举人,崇祯四年(1631年)联捷辛未科进士。都察院观政,授江夏县知县[1],以得罪潞王府太监而被革职。十五年(1642年)阁臣贺逢圣举荐他补任旌德县,行取考选为江西道御史,明亡归乡。子刘初吉,登康熙十五年(1676年)丙辰科进士;次子刘敦吉,由拔贡任平湖县学教谕[2]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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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崇祯四年辛未科三百五十名进士履历》:刘勷,弘先,诗一房,癸丑十月二十日生。慈谿人,庚午六十二名,会三十一,三甲一百二十三名。都察院政,授江夏知县,革职。曾祖士逵,山东道御史。祖廷洲,庠生。父志宇。
  2. ^ 《慈溪县志》:刘勷,字弘先,御史士逵之孙,父志宇为邑诸生,籍甚,崇祯甲寅以贡之京而卒。勷绳承家学,登崇祯辛未进士,授江夏令。爱民课士,卓有治行。以忤潞府内监落职,壬午阁臣贺逢圣荐补旌德县,行取江西道御史,归。子初吉,登康熙丙辰进士;敦吉,由拔贡任平湖县学教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