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械训练科
枪械训练科 Weapon Training Divisio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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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 1986年至今 |
国家/地区 | 香港特别行政区 |
驻地/总部 | 香港警察学院高迪华楼 |
部门 | 香港警务处 |
功能 | 武力、枪械及战术训练 |
上级机构 | 人事及训练处香港警察学院基础训练中心 |
领导 | |
现任主管 | 陈永亮警司 |
人员装备 | |
规模 | 约200名 |
枪械训练科(英语:Weapon Training Division,缩写:WTD)于1986年成立,隶属于香港警务处人事及训练处香港警察学院基础训练中心,负责为香港警务人员、其他纪律部队以至海外执法机关人员提供符合国际标准的武力、枪械及战术的专业训练;与此同时,举办射击课程等等。
组织
[编辑]- 枪械训练科由一名警司领导,有约200名人员,包括150名全职人员及50名兼任人员。
历任主管
[编辑]流动战术教学团
[编辑]流动战术教学团(英文:Mobile Training Team)由枪械训练科的教官所组成,功能主要是训练外地的教官,以及开办办程,交流各国警务战术训练的设计概念、教学理念及指导技巧。流动战术教学团成立至2011年10月,单是中国大陆,已经到访过16个省会及一个自治区[1],为各地公安机关训练逾1,220名教官[2]。课程为期5日,内容主要以授课、示范及模拟实战训练的形式来进行,包括盘问、截查、拘捕及控制可疑人士的技巧、车辆检查、控制和处理挟持人质事件现场等。[3]
历史
[编辑]枪械训练科于1986年成立,成立初期,枪械训练主要以定点的人形木靶射击,至许淇安上任警务处处长后,随即引入电影模拟射靶与及实际战术训练,大幅度地提升了射击训练的水平,促使香港警务处在射击上跻身世界前列位置[4]。
1999年起,人员必须达到75%的命中率方能合格通过测试。[5]
设施
[编辑]枪械训练科设有13座射击场、34间小型射击场以及两座战术训练场。
- 小型射击场(俗称迷你练靶场;英文:Mini Range Complex)用作模样实际环境,包括播放不同类型的声音及噪音、调度为昏暗的灯光,及有时间限制的靶子弹出等不同类型的模式。
训练
[编辑]枪械训练科为香港警务人员、其他纪律部队(包括香港海关、惩教署及廉政公署等等)以至海外执法机关人员(包括中国公安机关、澳门司法部、澳门治安警察局及新加坡警察部队等)提供符合国际标准的武力、枪械及战术的专业训练,所提供的训练范围主要分为三个部分:
武力使用训练范畴
[编辑]- 基本训练:根本警务处不同层次的武力使用的守则,训练人员有效地使用相关的技巧,包括口头(声音)控制可疑人物、徒手控制、胡椒喷雾、伸缩警棍及手枪使用训练等。
- 决定应否使用武力训练
- 战术训练:训练于战术射击场进行,进行不同程度的训练,包括截停、盘问、搜查可疑人物身躯及接近可疑车辆等。
枪械使用训练部分
[编辑]- 基本射击训练:训练于射击场进行,指导人员各枪械的操作原理、安全防御法及射击守则,以确保人员能够安全地控制枪械及有效地命中目标。
- 决定射击训练:训练于小型射击场进行,利用多媒体及电脑科技(包括投影机及摄录机等)模拟案件实况,以单一人员的模式进行训练,附一名枪械教官监督及指导。决定射击训练为求测试人员于承受压力的情况下,能否果断地决定是否使用武力,以及使用适当的最低层次的武力。为达到训练的目的,模拟个案均以真实时间计算,及以实弹进行。
- 战术训练:训练于战术训练大楼及各种露天的地方进行,提供不同的方法及技术,让人员在执勤及处理突发事件时,能够活学活用,在安全及有效的情况下成功执行任务。
课程
[编辑]枪械训练科举办的课程数目及类型众多,单是实弹靶场的射击训练,就有20种课程;迷你靶场的决定射击训练,有5种课程(包括暗灯射击训练)。例子包括:
- 制式手枪周年延续及测试课程
- 前线警务人员战术训练课程
- 警区人员战术训练课程
- 女性警务人员战术及枪械训练课程
- 人道毁灭大型动物课程
- 霰弹枪初阶训练及延续训练课程
- MP5初阶反罪恶及延续训练课程
- 武力使用教官课程(英文:Use of Force Instructor Training):内容包括枪械运用、战术技能、使用武力的分阶与层次,靶场管理、遇抗控制训练、态度以及教授方法等。人员必须通过全部十多项不同形式的考核以及评估,方能取得合格成绩。[6]
- 遇抗控制训练教官训练课程
- 各类型枪械训练的教官训练课程
- 战术及枪械训练教官训练课程
遴选
[编辑]投考成为枪械训练科教官,必须至少为警长职级,拥有良好服务纪录,对各类型的枪械均拥有深入认识,以及(使用各种制式枪械)达乎超卓的控制及射击能力。投考人成功通过初步遴选后,需要接受为期两日的延续遴选,内容包括体能、射击及对枪械的认识的测试。投考人成功通过后,需要进入为期6周的武力使用教官课程以及为期4周的教官训练课程。经过专业评核合格后,方能成为武力使用教官(英文:Use of Force Instructor)。部分教官同时拥有海外教练资格,包括(美国)联邦来福枪协会及史密夫威逊学院等教练资格。[7]
相关参见
[编辑]参考资料
[编辑]- ^ 流动战术教学团 内蒙古展现警队专业精神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警声》 第972期
- ^ 流動戰術教學團 貴州省教學交流. [2011-05-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0-11-01).
- ^ 流動戰術教學團 廣西交流成果豐碩 《警聲》 第953期. [2011-10-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3-03).
- ^ 左轮残旧缺零件 警队引入两款曲尺手枪 互联网档案馆的存档,存档日期2013-09-22. 《新报》
- ^ 服务质素监察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香港年报》1998
- ^ 公安教官来港受训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警声》 第839期
- ^ 枪械训练科 — 神枪手介卧虎藏龙之地 互联网档案馆的存档,存档日期2005-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