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王金 (弘治进士)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王金
大明福建按察使
籍贯河南开封府许州临颍县
出生成化辛卯
逝世正德丙子
配偶娶李氏,封安人
亲属(子)守谦、守诚、守谟
出身
  • 弘治十四年辛酉科举人
  • 弘治十五年壬戌科进士出身

王金(1471年—1516年),字曰良,河南开封府许州临颍县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

河南乡试第六十六名举人。弘治十五年(1502年)中式壬戌科会试第二百四十一名,二甲第五十五名进士[1][2]。授工部主事,管芦苇厂,奉命榷税浙江,改刑部主事,升刑部署员外郎,正德三年(1508年)十一月升浙江按察司佥事,分巡温处道,六年八月升山东驿传道副使,兼管临清曹济兵备,十一年正月升福建按察使,同年入觐京师途中,卒于京口

家族

[编辑]

曾祖王睿,合州知州;祖父王玺,冀州判官;父王相,母邢氏;继母潘氏[3]

参考文献

[编辑]
  • 孙升《明福建按察使王公合葬墓志铭》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弘治十五年进士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