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金 (弘治進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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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金

大明福建按察使
籍貫 河南開封府許州臨潁縣
出生 成化辛卯
逝世 正德丙子
配偶 娶李氏,封安人
親屬 (子)守謙、守誠、守謨
出身
  • 弘治十四年辛酉科舉人
  • 弘治十五年壬戌科進士出身

王金(1471年—1516年),字曰良,河南開封府許州臨潁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編輯]

河南鄉試第六十六名舉人。弘治十五年(1502年)中式壬戌科會試第二百四十一名,二甲第五十五名進士[1][2]。授工部主事,管蘆葦廠,奉命榷稅浙江,改刑部主事,升刑部署員外郎,正德三年(1508年)十一月升浙江按察司僉事,分巡溫處道,六年八月升山東驛傳道副使,兼管臨清曹濟兵備,十一年正月升福建按察使,同年入覲京師途中,卒於京口

家族[編輯]

曾祖王睿,合州知州;祖父王璽,冀州判官;父王相,母邢氏;繼母潘氏[3]

參考文獻[編輯]

  • 孫升《明福建按察使王公合葬墓誌銘》
  1. ^ (明)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2.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弘治十五年進士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