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立教
外观
胡立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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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中华民国江西省吉安 | 1914年12月1日
逝世 | 2006年7月3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 | (91岁)
儿女 | 胡晓阳 (养子) |
胡立教(1914年12月—2006年7月3日),江西吉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官员,曾担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党组书记、中共上海市委第二书记、上海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
生平
[编辑]1930年,加入中国共产党,任军委二局三科科长。
参与抗日战争,曾任中共华东局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长。1949年,兼任中共中央华东局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1954年,出任财政部副部长。1962年,升任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1964年,被任命为中国人民银行代行长兼党组代书记。
文化大革命爆发后,遭受迫害。1977年,被任命为中共河南省委常务书记,同年中共十一大被选为中共中央委员。1981年,调任中共上海市委,出任上海市委第二书记,人民代表大会恢复建制后,被选为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中共十二大连任中央委员会委员。1985年辞去中央委员,被增选为中共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1986年2月17日,儿子胡晓阳以强奸罪、流氓罪判处死刑。3月被枪决。2006年7月3日逝世,享年92岁[1]。
参考文献
[编辑]- ^ 各界人士送别胡立教同志. 《新民晚报》. [2012-02-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02).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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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严佑民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 1981年-1988年 |
继任: 叶公琦 |
新头衔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 1979年9月-1980年11月 |
继任: 刘杰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职务 | ||
前任: 曹菊如 |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 1964年-1973年 |
继任: 陈希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