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种
外观
此条目没有列出任何参考或来源。 (2012年2月20日) |
兵种,是军种内部依据主战装备、作战任务和战术技术特性所划分的部队的基本专业类型。凡是负责战斗的类型,称作兵科。中华民国国军依照《陆海空军军官士官任官条例》规定,将兵种称作“官科”。[1]兵种按战斗中的任务性质可分为三大类别:战斗(Combat Arms)兵种、战斗支援(Combat support)兵种和战斗勤务支援(Combat service support)兵种,或者分为作战(Combat)兵种和勤务保障(Service Support,或译为“勤务支援”) 兵种两类。中华民国国军区分为“战斗官科”、“战斗勤务官科”、“技术(一般)勤务官科”三类。
中华民国国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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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军战斗官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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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军战斗勤务官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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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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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步兵
- 炮兵
- 政战(一般)
空军技术及勤务专长
[编辑]- 战斗专长以外的其他专长
中国人民解放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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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军作战兵种
[编辑]海军作战兵种
[编辑]空军作战兵种
[编辑]运输航空兵、侦察航空兵、直升机航空兵,以及空中预警、空中加油、空中电子干扰对抗
等专业航空分队)
各军种都有的勤务保障兵种
[编辑]火箭军部队
[编辑]- 中国人民解放军火箭军,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独立兵种
已裁撤的兵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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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兵种
[编辑]注释
[编辑]- ^ 依《陆海空军军官士官任官条例》附表一“陆海空军军官士官官科表”规定,空军不分官科,以专长门类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