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省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
外觀
此條目或其章節極大或完全地依賴於某個單一的來源。 (2015年5月28日) |
主要領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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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長 | 羅朝峰 一級法官 |
機構概況 | |
上訴法院 | 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 |
業務上級機構 | 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 |
組織上級機構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會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
機構類型 | 中級人民法院 |
行政級別 | 副地廳級 |
授權法源 |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
組織法規 |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組織法 |
上級中共組織 | 中國共產黨昆明市委員會 |
本級中共組織 | 中國共產黨雲南省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 |
聯絡方式 | |
總部 | |
實際地址 | 雲南省昆明市滇池路485號。 |
對外官網 | 昆明法院網 |
影像資料 | |
雲南省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雲南省昆明市的中級人民法院。
沿革
[編輯]1955年3月,昆明市人民法院依據五四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組織法》成立,為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前身。
1996年3月全國人大常委會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212條第2款規定,死刑採用槍決或者藥物注射等方法執行。1997年3月28日,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在有關部門的指導下,首次採用藥物注射的方法執行死刑,是人民法院首次採用藥物注射的方法執行死刑。1997年11月4日,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對4名罪犯再次採用注射方法執行死刑[1]。
機構設置
[編輯]審判機構
[編輯]- 刑事審判第一庭
- 刑事審判第二庭
- 刑事審判第三庭
- 民事審判第一庭
- 民事審判第二庭
- 民事審判第三庭
- 民事審判第四庭
- 民事審判第五庭
- 民事審判第六庭
- 行政審判庭
- 審判監督庭
- 立案庭
- 執行局
- 研究室
綜合機構
[編輯]- 政治部
- 紀檢監察室
- 辦公室
- 司法行政處
- 法警支隊
其他機構
[編輯]- 機關黨委
- 新聞中心
- 工會
- 離退休幹部管理辦公室
- 法官服務中心
歷任領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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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案例
[編輯]- 馬加爵故意殺人案
- 糯康等搶劫殺人、販賣毒品案
- 原中共中央候補委員李嘉廷之子李勃受賄案
- 台灣人鍾萬億走私、販賣、運輸毒品案
- 昆明火車站暴力恐怖襲擊案
- 泛亞有色金屬交易所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
- 孫小果案
對應基層人民法院
[編輯]對應14個基層人民法院:
- 雲南省昆明市東川區人民法院
- 雲南省昆明市官渡區人民法院
- 雲南省昆明市西山區人民法院
- 雲南省昆明市盤龍區人民法院
- 雲南省昆明市五華區人民法院
- 雲南省昆明市呈貢區人民法院
- 雲南省安寧市人民法院
- 雲南省嵩明縣人民法院
- 雲南省尋甸縣人民法院
- 雲南省祿勸彝族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
- 雲南省富民縣人民法院
- 雲南省石林彝族自治縣人民法院
- 雲南省晉寧縣人民法院
- 雲南省宜良縣人民法院
參考文獻
[編輯]- ^ 死刑执行的变革——记昆明中院率先注射执行死刑. 搜狐. 2001-09-24 [2018-03-0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