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列車
區域列車(德語:Regionalbahn,簡稱為RB),是德國鐵路的一個列車類別[1]。它的應用取代了傳統的普通客車(Personenzug,簡稱P)和短途列車(Nahverkehrszug,簡稱N)類別。與區域快車相比,其最顯著的特點在於擁有較高的停站頻率以及較低的運行速度。此外它還是德國的一個法律術語,被明確定義在《一般鐵路法》(Allgemeinen Eisenbahngesetz)當中。
與區域列車相似的鐵路服務包括了台灣的區間車、日本等國的普通列車。
歷史
[編輯]1980年代,德國鐵路採用了全新的配色方案,並開始了對628.2型柴聯車和現代化N型車廂的採購工作。短途鐵路交通在此期間引入了全新的三個列車等級:區域快速列車(RegionalSchnellBahn,地區內的快速短途運輸)、城市列車(CityBahn,連接地區及大型城市之間)和區域列車(地區內的短途運輸)。其中,區域列車最早於1987年以現代化鐵路車廂的模式首次出現在基姆高鐵路中。
最初只有在定期循環運行、採用全新或經升級的鐵路車輛的短途線路可以使用區域列車的類別,其餘的短途列車則仍在未被明確定義的類型中繼續運營。作為一個通用的縮寫,RB一詞是在德國鐵路進行合併後(德國聯邦鐵路及德國國營鐵路)開始使用。自1995年起,區域列車的使用拓展至所有的短途線路列車。
時間表及發車密度
[編輯]區域列車通常集成在一個每小時一班以固定線路運行的綜合時間表內,也有少數區域列車的發車密度為每半小時或每兩小時。它們使用幹線鐵路的常規火車站或停車點;也與S-Bahn線路並行運營,但只停靠有較高客流量的站點。運營的目的地及其縮寫、以及車次信息會在列車外部的水牌中顯示。
有時,某個聯邦州會將在其區域內行駛的區域列車以其它方式命名,例如由北萊茵-威斯特法倫州的科隆經科布倫茨至萊茵蘭-普法爾茨州的美因茨的區域列車就被稱為「中萊茵線(Mittelrheinbahn)」。
運營
[編輯]支線鐵路
[編輯]在許多支線鐵路上,區域列車是唯一提供客運服務的列車類別。近年來,這些線路大都頒發給私人鐵路運營商經營,因為它們可以運營一個相對較小的車隊。私人鐵路運營商在與德鐵區域運輸(DB Regio)簽訂的合同中承諾,這些線路在接管後可通過現代化的運營車輛和完善的服務以增強運輸能力,有些已經取得了顯著的客運量增長。私人鐵路運營商有時會使用自己的產品名稱,以取代區域列車的名稱。目前越來越多的、尤其是在鄉郊地區出現的情況是,區域列車不再是每站都停,取而代之的是以招呼站的形式根據乘客的需求而作臨時停靠。
幹線鐵路
[編輯]在幹線鐵路上運營的區域列車大部分都由德鐵區域運輸經營。這類區域列車線路主要是與區域快車交替運行,以提高該線路中停站頻率。區域列車在此可以有較長的運行距離,例如由圖林根州的哈雷至艾森納赫(相距165公里)。
運營車輛
[編輯]區域列車所使用的車輛種類繁多。除了經過改造的n型車廂或德國國營鐵路時代的同等級車廂外,還有各種類型的雙層車廂搭配各種型號的電力機車,以及四節編組的425型、兩節編組的426型或斯塔德勒Flirt等電聯車都在承運區域列車。尤其是後者在作為區域列車時可以充分發揮自身的優勢,因為它們可以在較短的停站間隔中通過強勁的加速性能實現顯著的行駛時間收益。在維爾茨堡地區(美因弗蘭肯鐵路),以及奧格斯堡和慕尼黑附近的阿爾高-施瓦本地區,其所使用的車輛主要來自440型。
在非電氣化鐵路上主要以各種柴聯車運營,也有少部分車輛是現代化的N型車廂與內燃機車的搭配。
服務與收費
[編輯]與長途旅客列車不同,部分區域列車在技術設備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全程不設列車員。尤其是在動車組中,多數情況下只有列車長處於操縱端,為的是從駕駛室中啟動和監控車門的開閉過程。在此情況下,檢票工作會由列車員不定時隨機上車抽檢或在列車以外的檢票機完成。
車票可以在部分列車上通過自動售票機購買或註銷。另一方面,列車在特定條件下也允許乘客持有此前空餘或已註銷的車票乘車(在不具備機器校驗的平台上)。在檢票後補票則是不允許的,在檢查中無法出示車票,即被視為逃票。
注釋
[編輯]- ^ (德文)Produktübersicht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Deutsche Bah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