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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德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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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德縣浙江省境內已經撤銷的一個

後晉高祖石敬瑭天福三年(938年),吳越國嘉興縣西南的崇德、南津、語兒、千乘、積善、石門、募化七鄉,置崇德縣,屬於秀州

元朝元貞元年(1295年),升為崇德州[1]明朝洪武初年,復為縣。成化年間,崇德縣東北分設桐鄉縣清朝時,為年號諱改名石門縣。

民國三年(1914年)1月,根據《改定各省重複縣名及存廢理由清單》,因與湖南省石門縣重名復名崇德縣。1947年,中華民國內政部編撰的《中華民國行政區域簡表》中,崇德縣縣域面積約為381.18平方公里,人口為171720人,為5等縣[2]: 16 。1949年起,屬嘉興專區。1958年撤銷,轄區併入桐鄉縣;1993年,撤縣設桐鄉市(仍然為縣級市)。駐地在今崇福鎮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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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元史·志第十四·地理五
  2. ^ 中華民國內政部(編). 2.浙江省. 《中華民國行政區域簡表》. 中國·上海市: 商務印書館. 1947 [2026-01-1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1-28) (繁體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