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倫貝爾部
呼倫貝爾部(蒙古語:Хөлөнбуйр аймаг),指由呼倫貝爾副都統所轄的各旗,乾隆年間起包括:新巴爾虎兩翼八旗、索倫兩翼八旗(包括陳巴爾虎)、額魯特一旗,共四部十七旗五十佐領。清宣統三年(蒙古共戴元年,1912年)宣告獨立並效忠大蒙古國,此事件被中國大陸史學界稱為呼倫貝爾獨立;[1]民國四年(1915年),取消獨立,中俄簽訂《會訂呼倫貝爾條件》設高度自治的呼倫貝爾特別區域,民國十年(1920年)撤銷自治歸黑龍江省後稱為呼倫貝爾部,[2]此後在奉系軍閥、滿洲國的統治下各部建制逐漸消失,1940年代先後成為興安省和呼倫貝爾盟的一部分。
屬部
[編輯]呼倫貝爾駐防各旗在清代檔案、文獻資料中留存有「呼倫貝爾八旗地方」、「五翼內外八旗」、「呼倫貝爾五翼蒙旗」、呼倫貝爾「索倫、巴爾虎、額魯特五翼」等各種稱謂。[3]呼倫貝爾各旗原歸雍正年間設立的呼倫貝爾總管所轄,乾隆年間升為副都統銜,該處設有索倫總管二員、〈新〉巴爾虎總管二員、額魯特總管一員,各部事宜統歸副都統銜總管,由黑龍江將軍節制。[3]呼倫貝爾部僅包括清代呼倫貝爾副都統所屬的大興安嶺以西以游牧為主的地區,而不包括嶺東的布特哈副都統所屬八旗。範圍較現代呼倫貝爾市要小。
- 索倫八旗,雍正十年(1732年)置,駐防於呼倫貝爾城北。左右兩翼各設總管一員。各旗設副總管一員,不設總管。
- 鑲黃旗索倫
- 正黃旗索倫
- 正藍旗索倫(含陳巴爾虎)
- 鑲白旗索倫(含陳巴爾虎)
- 鑲藍旗索倫
- 正紅旗索倫
- 鑲紅旗索倫
- 正白旗索倫
- 新巴爾虎八旗,雍正十三年(1735年)置,駐防於呼倫湖、貝爾湖一帶。左右兩翼各設總管一員。各旗設副總管一員,不設總管。
- 鑲黃旗新巴爾虎
- 正黃旗新巴爾虎
- 正藍旗新巴爾虎
- 鑲白旗新巴爾虎
- 鑲藍旗新巴爾虎
- 正紅旗新巴爾虎
- 鑲紅旗新巴爾虎
- 正白旗新巴爾虎
索倫
[編輯]清朝將蒙古語系的達斡爾和通古斯語系的鄂溫克等族群統稱為「索倫」,因其善於打獵,亦稱為「打牲部」。清代的索倫八旗也包括陳巴爾虎。
巴爾虎
[編輯]唐貞觀年間,在貝爾湖附近建立幽陵都督府,其中有拔野古人。七世紀末、八世紀初巴爾虎部由貝爾湖遷到貝加爾湖。十三世紀以前,巴爾虎部落生活在蒙古高原北部,人稱「林中百姓」。蒙古成吉思汗稱汗的第二年(1207年)歸附大蒙古國,為拙赤合撒兒所轄。四衛拉特時期,與布里亞特同屬一個衛拉特。明嘉靖十七年(1538年)後,歸外喀爾喀蒙古札薩克圖汗和土謝圖汗管轄。雍正十年(1732年),二百七十五名壯丁同家屬奉命從大興安嶺東布特哈一帶,遷入呼倫貝爾,編入索倫八旗,稱陳巴爾虎。雍正十二年,從蒙古車臣汗部兩旗抽調兩千九百八十四名壯丁連同家屬,經海拉爾北部迂往呼倫貝爾,建立左右八旗,稱新巴爾虎。1932年,滿洲國廢除八旗制,建立了巴爾虎三旗,成為現在的陳巴爾虎旗,新巴爾虎左旗、右旗的前身。[4]
額魯特
[編輯]噶爾丹部眾在其戰敗後一部分於康熙年間投靠清廷,先後設為額魯特旗、額魯特前旗,一度遷往呼倫貝爾草原游牧,後遷回外蒙古。乾隆年間部分厄魯特人被遷往錫尼河南、伊敏河東地區,稱陳額魯特。而清朝滅亡準噶爾汗國後,杜爾伯特部台吉布特胡、布林、白勒嘎孫和嘎拉珠得部台吉達西增伯、明嘎圖部台吉迪木其、布珠來等三個部落,經烏里雅蘇台將軍成袞扎布奏請,被允許移牧呼倫貝爾。這三部人平分給陳額魯特兩個蘇木,並任用布特胡、布林為佐領,迪木其、白勒嘎孫、達西增伯、布珠來等為領催,給半俸。這一部分額魯特又稱新額魯特。
參與蒙古獨立運動
[編輯]清宣統三年(1911年),包括額魯特旗總管勝福在內的呼倫貝爾各旗總管開會,向清朝提出5條要求,內容包括中國官吏和軍隊撤出呼倫貝爾,停止向呼倫貝爾移民和在呼倫貝爾墾殖,漢人如果不願承認當地官府即須被驅逐出呼倫貝爾,全部稅收移交呼倫貝爾當地官府。上述要求被清朝拒絕。
1911年12月,大蒙古國宣佈獨立後,蒙古君主博克多汗以「額真汗」名義通過電報和寫信聯絡呼倫貝爾上層人士,鼓動呼倫貝爾獨立。在向俄國駐呼倫副領事烏薩蒂(俄語:П. К. Усатый)尋求支持後,額魯特旗總管勝福、新巴爾虎右翼總管車和札、索倫旗總管成德等人,利用俄國援助的500支槍組織了千餘人的武裝。[5][6]
民國元年(1912年)1月15日,勝福等人率兵攻入呼倫城(今海拉爾),驅逐了當地清朝所派官員並佔領呼倫兵備道、呼倫廳官署,宣佈呼倫貝爾獨立,脫離與清朝的關係,並宣佈「呼倫貝爾自治政府」成立,隸屬於大蒙古國獨立政府。勝福自任呼倫貝爾副都統。[5]哲布尊丹巴任命勝福為「花翎呼倫貝爾統轄大臣貝子」[7]。2月3日勝福在俄國軍隊的配合下進攻臚濱府(今滿洲里)和吉拉林設治局等地,最終呼倫貝爾自治政府控制了呼倫貝爾嶺西地區。[5]2月12日珠爾干河總卡官趙春芳與蒙兵談判,以莫里勒克河為界,下流奇雅河、永安山、額勒合哈達三卡(均屬於今恩和哈達鎮)歸黑河道管理;上流自塔爾巴干達呼山(今中蒙俄三國國界交界點)至伊穆河(今恩和哈達鎮伊木河)之間的20卡,被蒙古獨立運動佔據。[5]直到1915年《中俄蒙協約》簽署後,中、俄簽署《中俄會訂呼倫貝爾條約》,呼倫貝爾取消獨立復設呼倫貝爾副都統,管轄「呼倫貝爾特別區域」。
參考文獻
[編輯]- ^ 《從一幅舊照片看呼倫貝爾副都統衙門》
- ^ 余淑慧. 呼倫貝爾的主權歸屬交涉,1911~1920. 政大機構典藏. [2024-05-0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4-05-03).
- ^ 3.0 3.1 阿魯貴·薩如拉. 论清代呼伦贝尔地方的旗兵制度及其特征. 《中國邊疆史地研究》. 2010年3月, 第20卷 (第1期).
- ^ 郭雨橋著,《蒙古風俗》上,遠方出版社,2016.01,第31頁
- ^ 5.0 5.1 5.2 5.3 第二節 內蒙古地區各地方官署,內蒙古區情網,2011-4-14 Archive.is的存檔,存檔日期2012-07-07
- ^ 周學軍,達里岡愛牧場被外蒙古佔領時間考辨,中國邊疆史地研究2000年04期
- ^ 近代史資料1978年第 36-41期,第14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