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瑞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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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瑞釗(1906年—1996年),君勉浙江瑞安人,中華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人物。[1]

生平[編輯]

洪瑞釗家居住在瑞安城關。洪瑞釗是洪彥遠之侄。洪瑞釗自國立東南大學法科畢業後,歷任國民政府交通部秘書,三民主義青年團總團文書處處長,立法委員中山大學教職等等。[1]

1921年7月9日,《時事新報·學燈》刊登了洪瑞釗的《中國新興的象徵主義文學》一文。魯迅在1921年7月13日致周作人的信中評論該文稱:「《時事新報》有某君(忘其名)一文,大罵自然主義而欣幸中國已有象徵主義作品之發生。然而他之所謂象徵作品者,曰冰心女士的《超人》,《月光》,葉聖陶的《低能兒》,許地山的《命命鳥》之類,這真教人不知所云,痛殺我輩者也。我本也想抗議,既而思之則『何必』,所以大約作罷耳。」[2]

1928年4月,中國國民黨曾贊助洪瑞釗的《革命與戀愛》一書出版。書中指出,在中國國民黨革命陣營內,浪漫愛情已成「足使有心人顧慮低徊而引以為憂」的問題。書中提倡立場更堅定的國民革命,認為「在國家存亡之秋,一個堅強的革命者必須壓抑個人的欲求,以公共福祉為重;他必須調整他的情感,避免陷入或禁慾、或放蕩的兩極。」「性慾反可以作人生向上的集點了……尤其性苦悶的青年,如其不願意走消極的路,最好能夠把對於異性的愛,提高而為對真善美的愛;擴大而為對家庭社會民族的愛,以努力於學術建設和國民革命的工作。」[3]

1949年,洪瑞釗與部分立法委員在上海宣佈起義,投向中國共產黨方面。[1]1950年,洪瑞釗等立法委員因「附逆,均已奉明令通緝」,遭中華民國撤銷立法委員職務。[4]

中華人民共和國時期,洪瑞釗曾任民革中央團結委員會委員,曾為宣傳「一國兩制」、祖國統一作出貢獻。[1]

1996年,洪瑞釗逝世。[1]

著作[編輯]

參考文獻[編輯]

  1. ^ 1.0 1.1 1.2 1.3 1.4 瑞安市志(下),中華書局,2003年,第1688頁
  2. ^ 魯迅書信(一) 第34章 210713 致周作人,人民文學出版社,2006年[永久失效連結]
  3. ^ 蔡翔,青年·爱情·自然权利和性——当代文学的中国故事,文艺争鸣2007年10月号. [2013-06-2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4). 
  4. ^ 松江省立法委員李峯、工會東區立法委員孫翔鳳、律師公會立法委員劉蓬瀛、農會東北區立法委員賈成章、陝西省第二區立法委員黃統、浙江省第三區立法委員洪瑞釗、安徽省第一區立法委員程元斟、山東省第二區立法委員趙華叔、山東省第四區立法委員葛覃、上海市立法委員方志超、青島市立法委員姜黎川、山西省立法委員武和軒、浙江省第二區立法委員金鳴盛等附逆,均已奉明令通緝,以各該區域及團體候補人趙祖貽孫金柱王夢雲李樹滋楊迺儒林樹藝魏壽永延國符崔唯吾曹俊張曉古馬木齋沈友梅等遞補備案,(39)台統(一)字第142號(39.4.11),總統府公報第249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