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足馨堂火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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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台足馨堂火災,是指2017年2月5日浙江省天台縣赤城街道的足馨堂足浴中心發生的火災事故[1][2]

事件經過[編輯]

2017年2月5日,位於浙江省天台縣赤城街道的足馨堂足浴中心發生火災[3],該火災共造成18人死亡,18人受傷。之後中共浙江省委常委、公安廳長徐加愛,副省長馮飛等趕赴現場指導救援處置工作[4]。事後調查足馨堂以虛假方式通過消防審批許可,擅自將汗蒸房恢復功能投入使用,導致經營場所存在重大火災隱患[5]

參考資料[編輯]

  1. ^ 王俊祿. 浙江天台足浴店火灾共致18人死亡18人受伤. 新華社. 2017-02-06 [2018-12-2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4-10) (中文(簡體)). 
  2. ^ 朱桂平著. 挫折到转折:浙商精神与管理学思考. 杭州:浙江工商大學出版社. 2019.06: 103. ISBN 978-7-5178-3087-0. 
  3. ^ 省安全生產監管局-重大火災事故調查組. 台州天台足馨堂足浴中心“2·5”重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中央人民政府. 2017-06-05 [2018-12-2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12-26) (中文(簡體)). 
  4. ^ 中安華邦(北京)安全生產技術研究院編. 电气火灾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完全手册. 北京:團結出版社. 2018.09: 415. ISBN 978-7-5126-6266-7. 
  5. ^ 易兵,蔡升,陳明章主編. 消防安全责任人及管理人员培训教材. 北京:航空工業出版社. 2017.07: 136. ISBN 978-7-5165-12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