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顏木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顏木
大明亳州知州
籍貫湖廣德安府隨州應山縣
出生六月十六日
逝世嘉靖二十三年甲辰
配偶娶張氏
出身
  • 正德二年丁卯科舉人
  • 正德十二年丁丑科進士出身

顏木(1484年—1544年),字惟喬,號淺溪,致仕後自號淮漢先生,湖廣德安府隨州應山縣人,馬船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編輯]

湖廣鄉試第十八名舉人。正德十二年(1517年)中式丁丑科會試第二百七十二名,登第二甲第十五名進士[1][2]。工部觀政,授許州知州,調亳州,致仕。嘉靖甲辰卒[3]

家族

[編輯]

曾祖顏恭,曾任州判官;祖父顏春;父顏彥隆,母方氏[4]

參考文獻

[編輯]
  • 許宗魯《鳳陽府亳州知州顏公木墓碑》
  1. ^ (明)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2.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許宗魯《哭友詩並序》:甲辰之冬,得顏子訃,慟悼慘怛,聲詩哭之。比類感交,遐及梅子,凡為二章,各擬十韻。
  4.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正德十二年丁丑科進士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