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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慶祝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70周年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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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exLeeCN對抗議活動的回退反映了對活動的不了解,以及手法霸道不專業

[編輯]

對於AlexLeeCN所造的回退,由於到回退者AlexLeeCN討論頁留言但不獲回覆,我將相關討論遷移至此。AlexLeeCN在沒有任何討論的情況下,無故刪除了超過2千6百字元,分佈各段落的文字,手法霸道不專業。當中被無故刪除的文字主要是對抗議活動的描述,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數段:

  • 2019年9月29日,929全球反極權大遊行在世界各地數十個城市爆發。在香港的遊行中,一名警員被拍到面帶璨爛笑容近距離向記者臉噴胡椒噴霧[1],激起社會民憤。
  • 2019年10月1日,示威在香港六區正式爆發,警員之濫暴與濫捕再次震驚香港社會[2],警員將蒙眼示威者當作肉盾協助射擊[2],警員在救護車上搶走傷者[3],多次作真槍射擊,並向一名15歲男孩心口射擊成功使其危殆[4]
  • 9月29日,全球反極權大遊行在24個國家65個城市爆發,以抗議中國以再教育營警察國家極權手法統治新疆香港。各國以「今日香港,明日世界」作口號表示對極權的抗議[5]

對於AlexLeeCN在達至共識前急急將相關內容刪除,手法本人並不認同。以下是本人在AlexLeeCN討論頁的留言,由於不獲回覆,轉貼至此,希望關心本條目的編輯者,不論是同意或反對本人論點,不論認為國慶與抗議活動是否相關,都請給予一點意見,以致大家達成共識,謝謝。

............................QUOTE............................

你好,看到你在完全沒有與本人討論的情況下對「慶祝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70周年活動」條目所做的回退,我認為有必要向你詢問你回退的理據。我認為你的回退,顯示了你對條目本身不很了解。

第一,為甚麼你要將"see also"由2019年10月1日香港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示威改為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運動呢?你將一個很準確的描述,變成一個極度模糊的描述。前者才是明確對應國慶日子的活動,後者只是一個由六月開始的事件,前因後果跟國慶有甚麼關係了?若果要再模糊一點,你不如索性把"see also"重定向到條目香港就算了,那不是更廣更濶嗎?

第二,這是更嚴重的,為甚麼你要把所有國慶日的抗議活動有目的地(intentionally)、有系統地(systematically)通通刪走,並不作任何討論?作風何其霸道?

既然你在修改摘要裏說我的修改是善意的,那我也先假設你只是不懂,並無惡意。那我現在解釋一下:要知道國慶日跟抗議活動,那是焦不離孟,孟不離焦的一體兩面,不是你不喜歡看到就可以看不到。24國65個城市929全球反極權大遊行在9月29日爆發,原因就是因為10月1日是國慶,那為甚麼要因為喜好而對事實視而不見呢?

請你看看CNNThe Guardian的報道,示威活動跟國慶活動根本是不能分開的,它就是國慶的一部份,彼此是因果關係:

我寫得不好你可以改,但整個刪掉是甚麼意思?甚麼作風?

要知道你問也不問隨手一個回退,只花了你一秒鐘,回退很廉價很方便。但你回退的內容2千多個字元10條參考連結,你覺得你本人要寫的話要寫多久呢?

作為一個維基人,你一旦明白了事情,就有義務去將你明白事情來龍去跡之前所造成的破壞復原。我希望你作為一名回退員,有這種氣度,將你錯誤回退的內容回復。有空也請你幫我把上述3條英文連結整合到裏面,那才是一個有負任心的維基人。謝謝香蕉糖留言2019年10月2日 (三) 00:51 (UTC)}}[回覆]

............................UNQUOTE............................

希望關心本條目的編輯者,不論是同意或反對本人論點,不論認為國慶與抗議活動是否相關,都請給予一點意見,以致大家達成共識,謝謝。

香蕉糖留言2019年10月2日 (三) 17:58 (UTC)[回覆]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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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一刹那的惡與善 | 知埞 Knowhere | 立場新聞. 立場新聞 Stand News. [2019-10-01] (英語). 
  2. ^ 2.0 2.1 www.ntdtv.com https://www.ntdtv.com/b5/2019/09/30/a102675934.html. [2019-10-01].  缺少或|title=為空 (幫助)
  3. ^ 【引渡惡法】救護員指控警6.12強拉傷者落白車兼帶走:唔當示威者係人. Apple Daily 蘋果日報. [2019-10-01]. 
  4. ^ 國慶險變國殤 香港十處示威起衝突 中學生中槍一度危殆. RFI - 法國國際廣播電台. 2019-10-01 [2019-10-01] (中文(繁體)). 
  5. ^ Hong Kong protests: rallies in Sydney, Vancouver, Toronto and London. South China Morning Post. 2019-08-18 [2019-10-01] (英語). 

關於慶祝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70周年活動標識的著作權、適用範圍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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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新華社的(受權發佈)慶祝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70周年活動標識使用說明中寫到:


  三、使用管理

  1.慶祝活動標識所有權屬於國務院新聞辦。

  2.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要做好慶祝活動標識的商標註冊管理工作,防止標識被商業註冊,要加強標識使用的市場監督和管理。

  3.各地區各部門要對轄區內和主管主辦的活動進行監督,對不按要求使用標識等問題及時採取針對性措施予以整治。

我認為,這一標識不應當屬於公有領域,而是歸國務院新聞辦所有。 ——Huangsijun17留言2019年9月30日 (一) 06:27 (UTC)[回覆]

請去C區提請。——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9月30日 (一) 07:44 (UTC)[回覆]
已在C區提刪Commons:Commons:Deletion requests/File:The 70th Anniversary of the Founding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logo .svg (2nd nomination) 。--SCP-2000留言2019年9月30日 (一) 13:19 (UTC)[回覆]
抱歉,我反對這樣的提刪,新華社的這些限制都是商標法上的權利,而不是著作權法權利,而且即便是商標法上的問題,請注意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十條明確規定:「下列標誌不得作為商標使用:(一)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名稱、國旗、國徽、國歌、軍旗、軍徽、軍歌、勳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所以這問題連錯都算不上。--Liuxinyu970226留言2019年10月6日 (日) 08:02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