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討論:人神之間/2009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存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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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請參加第七次動員令[編輯]

人神之間/2009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存檔您好:

第七次動員令將在7月15日開始,8月31日結束,為期一個半月,歡迎您的參與。

本次動員令的六個主題分別是:優化工程體育地理節日人物計劃頁面翻譯

詳細規定參見Wikipedia:動員令/第七次動員令

請收到此邀請函的維基人,利用{{subst:動員令}},將此邀請函發給還沒有接獲邀請的維基人,大家一起合力才能提高維基的品質。能否將動員令傳播出去,是成敗關鍵之一。

邀請人:窗簾布(議會廳) 2009年7月1日 (三) 05:38 (UTC)[回覆]

hi[編輯]

hi,如果我認為自己被無故封禁,可否向你求救。—J.K.重新出發2009年7月5日 (日) 17:47 (UTC)[回覆]

請問[編輯]

我上傳了氧化鋰的圖片,但是我要如何寫版權?這張圖片是學校的金屬燒一燒後得到的,所以不會侵犯版權。

--Xavier13540 (留言) 2009年7月8日 (三) 05:05 (UTC)[回覆]

解封請求郵件列表[編輯]

您好!經過申請以後,現本地已有處理解封請求郵件列表,凡管理人員俱應加入以協助處理用戶之解封請求,現敦請閣下移步至下列連結並依照頁面指引完成訂閱程序︰https://lists.wikimedia.org/mailman/listinfo/unblock-zh 。敬希 垂注。--J.Wong 2009年7月15日 (三) 05:17 (UTC)[回覆]

問題[編輯]

請問能不能打一個化學式就找到我要的資料?例如打KClO3查詢,查詢系統就會知道KClO3是氯酸鉀;但是如果打Au2O3,查詢系統就不知道這是氧化金。不曉得能不能在這方面做一些修正? --Xavier13540 (留言) 2009年7月17日 (五) 05:17 (UTC)[回覆]

RE:請教一下:什麼是人身攻擊,我人身攻擊了誰?—Bīng Rè Hǎi Fēng (liú yán) 2009年7月19日 (日) 03:00 (UTC)[編輯]

再問,我哪一句話沒有對條目的內容發表意見,而針對了條目的編輯者?請不要選擇性執法吧!—Bīng Rè Hǎi Fēng (liú yán) 2009年7月19日 (日) 03:03 (UTC) 「炒作該書與該作者的行為絕對是垃圾」只是針對行為,根本沒提編輯者,何來攻擊?「群氓」本是中性詞(注意這裏氓不是流氓的意思,古時候甚至可以用作愛稱),不涉及到對任何人的侮辱,何況根本不是指指維基百科的用戶。如果這些話被錯誤理解並產生不好效果,我只能表示遺憾—Bīng Rè Hǎi Fēng (liú yán) 2009年7月19日 (日) 03:21 (UTC) 「炒作的人=垃圾」這句話我沒說過,句中「該作者」為賓語,我的意思是「炒作壯族通史和黃本人」這種行為很垃圾,並不含有對編輯者的任何侮辱,也許我斷句有錯,在此道歉。「群氓」可以用於現代漢語,但它的意思是從古代繼承,《現代漢語詞典》解釋為「老百姓」,如果連在維基上說「老百姓」一詞都成了「人身攻擊」,那言論自由何在!—Bīng Rè Hǎi Fēng (liú yán) 2009年7月19日 (日) 03:35 (UTC)[回覆]


煩請閣下收回對KEIM的解禁,如果閣下想對此人多了解的話,請見於[1][2]でも見ればわかるように、複數のアカウントを利用して古代朝鮮史関連記事の荒らしをしていたことが確認されました。--等處。 在下在他的對話頁面上也留下了請他對相關議題的文獻作出建設性的貢獻,而此人似乎對建設性的貢獻不太感興趣。 Gzhao (留言) 2009年7月19日 (日) 05:53 (UTC)[回覆]

不好意思,下次注意了。 Gzhao (留言) 2009年7月21日 (二) 05:53 (UTC)[回覆]

感謝[編輯]

感謝閣下解除我的封禁。不知閣下能否也解除這些用戶的封禁:分類:KEIM的維基用戶分身? CHECKUSER 僅僅說是POSSIBLE連LIKELY都不是。還有的是根本沒有CHECK的必要。但這些用戶都被無端封禁,一些用戶不斷拿此事對我進行攻擊。請閣下也解除這些錯封的用戶。謝謝。KEIM (留言) 2009年7月19日 (日) 13:46 (UTC)[回覆]

感謝[編輯]

非常感謝閣下解除被錯封用戶的封禁。不過IP:75.61.114.190 和User:Gzhao很快又對這些用戶進行的破壞。我想IP:75.61.114.190很可能就是User:Gzhao。不知閣下能否對這些用戶的頁面進行保護,並將分類:KEIM的維基用戶分身刪除?否則User:Gzhao還會拿此對我進行攻擊。謝謝!KEIM (留言) 2009年7月20日 (一) 22:53 (UTC)[回覆]

謝謝!=Chengyiliangg (留言) 2009年7月29日 (三) 10:28 (UTC)[回覆]

《給國務院新聞辦公室的郵件》簽名事宜[編輯]

您好,承蒙閣下願意在該郵件上署上真名,在下已計劃在明日之後向國新辦發送該信件。希請閣下將您的真名通過Special:電郵用戶/PhiLiP寄送到在下的電子郵箱,以便署名時用。--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09年8月4日 (二) 14:05 (UTC)[回覆]

Octopusman[編輯]

關於這位你曾經警告過的用戶,最近有這個舉措。我恰巧碰上這事,見您曾經跟進過這用戶,是所順道通知,打擾了--210.6.97.248 2009年8月6日 (四) 07:54 (UTC)[回覆]

你幹嘛把這個回退到以前的消歧義版本?我提刪就是因為已經有成人遊戲做消歧義,你還弄兩個消歧義頁出來?—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9年8月17日 (一) 13:56 (UTC)[回覆]

問題[編輯]

請問我可不可以讓人人都可以任意地使用我上傳的圖片?就是開放版權,使其他人能使用。 --Xavier13540 (留言) 2009年8月30日 (日) 10:48 (UTC)[回覆]

請不要擅自解除User:Choij的封禁[編輯]

目前Wikipedia:列明來源說的是「假若整篇條目沒有任何補充資料來源,而且你也無法自行找出,你可以於文章頂端加上{{缺乏来源}}」。這意味着「你無法自行找出來源」是「你可以於文章頂端加上{{缺乏来源}}」的充分條件,而不是必要條件。這並不是說「如果你可以找出來源,就一定不可以在文章頂端加上{{缺乏来源}}」。當然也沒說不可以移除{{缺乏来源}}模板,因此Choij和蘇州宇文宙武的編輯都不是破壞,也不是反破壞。既然都不是反破壞,那麼誰回退四次誰就違反了3RR。從二氫硫辛酰基乙酰基轉基酶條目的歷史可以看出,Choij在10月16日回退了四次,而蘇州宇文宙武只回退了三次。顯然是Choij違反了回退不過三原則,而且使用了回退功能,那麼也違反了Wikipedia:回退功能方針。Choij前幾天也曾經使用rollback權限回退非破壞性的編輯,見[3][4]。--Maxwell's demon (留言) 2009年10月16日 (五) 15:00 (UTC)[回覆]

人神之間兄,在下一向對您敬仰有加,但是次為何偏袒User:Choij?為何明明是Choij違反3rr,卻說是我先違反(我哪裏違反了)?明明是choij先跟User:Flamelai後來是我大打編輯戰,卻說他在「反破壞」?言下之意是我們兩個破壞了?那請封禁我們兩人。我能大體猜到兄是因為choij聲明退出,為挽留而將其解封,但國有國法,家有家規,如果今後有人同樣以退出威脅管理員解封,那豈不是亂套了?我之前因刪除與七五事件無關的反華言論不慎違反3rr,被封禁後亦再三申訴,卻無人理會,因為看上去法不徇情,我也認了。我的貢獻比起choij有過之而無不及,我申訴不能解封,choij申訴後就能封禁,請問管理員是否存在兩種不同的評判標準?——蘇州宇文宙武之太陽殿 ♨迎仙宮 ★尚書省 2009年10月17日 (六) 03:58 (UTC)[回覆]

圓桌會[編輯]

閣下你好,先前閣下在圓桌會討論頁中表達的問題,已經得到回應,未知閣下是否仍願意成為圓桌會的成員?—LUFC~~Marching on Together圓桌會 2009年11月20日 (五) 11:26 (UTC)[回覆]

一切都是為了和平啊....閣下既然願意加入,麻煩再申請一次。感謝閣下。—LUFC~~Marching on Together圓桌會 2009年11月21日 (六) 08:50 (UTC)[回覆]

協助[編輯]

人參好久不見了,我最今有打算製作一個海軍專用簡繁處理模板,希望能夠得到你的協助。內容已經整理了一部分,在我的存放頁面裏面,不過技術上如何製作不甚了解,萬望支持協助!—忙碌中的Prinz (留言) 2009年11月21日 (六) 04:58 (UTC)[回覆]

恩 就像足球專用簡繁處理模板那樣的 那個的格式是什麼樣子的呢?—忙碌中的Prinz (留言) 2009年11月22日 (日) 06:15 (UTC)[回覆]

請求幫助[編輯]

仁兄好,對於此前接受中文維基百科電子雜誌校對工作表示感謝!但雜誌自創刊便沉寂下來。我準備重啟雜誌編輯工作,希望繼續協助!—信陵使 (留言) 2009年11月21日 15:58 (UTC)

維基雜誌工作[編輯]

兄的意見,我完全同意,我準備給當年對雜誌編輯工作感興趣的維基好友留言,爭取一起來辦。關於雜誌具體工作內容,我們可以在中文維基百科電子雜誌頁面來討論!—信陵使 (留言) 2009年11月22日 10:58 (UTC)

  • 朋友,我暫時設計了 雜誌的logo,並擬名為《維基中文》,還設計了封面,你有空請到中文維基百科電子雜誌查看,並提出意見,內容頁也在製作中,希望抽時間給予協助!—信陵使 (留言) 2009年11月25日 10:58 (UTC)

Re:關於條目編輯[編輯]

謝謝人神之間指教,不過這對Yiken沒什麼幫助,畢竟事端源頭是出自Kolyma,請參見這則建議改名為大佛風景區或八卦山大佛風景區討論,另一角度來看,Yiken是向Kolyma低頭。-yiken (留言) 2009年11月27日 (五) 10:20 (UTC)[回覆]

還有一件事是Yiken沒有公開說明,在兩年多前(Yiken加入維基百科那一年),發生在非網絡世界的Yiken生活裏頭,不是Yiken朋友說的話,倒是不知那來的人突然插嘴,用暗諷語氣說:「網絡查就有了,何必用維基百科?」拿這句對照建議改名為大佛風景區或八卦山大佛風景區討論,無不有更加意味維基百科不存在的理由,Yiken並非為維基百科心痛,也不是為編輯來貢獻給大家所不知之事(Yiken沒那麼偉大與能耐),而是為Yiken自己遭受上述遭遇恰與建議改名為大佛風景區或八卦山大佛風景區討論所言:「地理條目不用描述太多非自然景觀」不謀而合感到心寒,這便是Yiken另一理由斷然中止編輯。-yiken (留言) 2009年11月27日 (五) 10:46 (UTC)[回覆]
人神之間為何看不懂呢?簡單地說,就是Yiken飽受內外排擠,內指維基百科,比如建議改名為大佛風景區或八卦山大佛風景區討論引起的糾紛;外指旁觀者(Yiken認為是沒有參與維基百科的人),比如上述所言:「網絡查就有了,何必用維基百科?」-yiken (留言) 2009年11月28日 (六) 12:15 (UTC)[回覆]

不用管他們?事情會有那麼容易解決嗎?不,對方未必會這麼想,也許對方會有所回應,難以着手編輯的地方,總歸於「人」,不論是否遵照方針或管理員指示下去進行,只要對方不認同或看不過去,即使是無意義的行為,對方認為是有意義,溝通或討論難有交集或共識時,這條路仍會持續下去,形成永遠打不完的戰,與Kolyma並非頭一次如此糾紛,這也正是所提求「多方確認」,總之這條路很難走,反映出「水能載舟,亦能覆舟。」-yiken (留言) 2009年11月29日 (日) 06:20 (UTC)[回覆]

邀請參加投票[編輯]

邀請參加投票

林彪軼事林彪關係正在進行廢存投票,無論你的意見是什麼,現邀請您在結束前前往[5]進行投票。-- (留言) 2009年12月2日 (三) 12:50 (UTC)[回覆]

一個新用戶的留言[編輯]

該新用戶更改了閣下的留言,已回退,並將新用戶的留言放在此處,勿怪。

点该删除焦项左啊
我刚来啊 不要欺负饿—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MEANSTHER對話貢獻)加入。

--Mys 721tx(留言)-U18協會招人了 2009年12月19日 (六) 19:29 (UTC)[回覆]

成都的維基新人請教[編輯]

你好,其實我用了很久的維基百科,只是最近開始註冊參與編輯工作。有幾個東西不大懂的,希望您指教。

  • 遇到放置有標籤警告(例如來源之類的警告)的頁面,進行了相應的修改以後,是自己把那個警告移除,還是需要管理員來移除?遇到我認為有問題的頁面,我有權力去放置警告標籤嗎?
  • 如何避免創建的新條目被告以「此條目可能不符合通用關注度指引」,有時來源列明了還是存在這種情況,怎麼做才能夠避免?

盼您指教 Alex He Di (留言) 2009年12月20日 (日) 07:14 (UTC)[回覆]

請注意User:Vorrei這個用戶[編輯]

我請您注意User:Vorrei這個用戶,那個User:潮吹女王User:肏User:巨乳妹等不雅觀的用戶名稱,經過我的人肉搜索,發現其實根本就是User:Vorrei這個用戶所惡意創建的傀儡帳號!--Người Đài Loan (留言) 2009年12月23日 (三) 20:53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