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討論:Jusjih/存檔2
該列表正於特色列表投票中,但由於缺乏一些參考資料的來源,所以煩請提供來源。或是請前往評定及給予建議,謝謝你的合作。-- Jason 22 對話頁 貢獻 2007年10月26日 (五) 16:47 (UTC)
- 謝謝閣下的協助,使該列表得以當選,謝謝你-- Jason 22 對話頁 貢獻 2007年10月29日 (一) 03:13 (UTC)
- 原來如此,差點搞錯,已修正-- Jason 22 對話頁 貢獻 2007年10月30日 (二) 01:39 (UTC)
維基研究協助
[編輯]Jusjih您好,我是就讀於中國文化大學新聞研究所的學生邱家緯,目前正進行一項對兩岸三地維基人的研究,需要許多維基用戶的協助。這份研究曾在07年的維基年會發表過,也訪問過來自中國大陸、香港與台灣的維基用戶。現在更需要大量的問卷資料輔助,希望您能夠提供維基的編輯經驗。這份問卷只需要花您兩分鐘時間,但是對維基領域研究有很大貢獻,謝謝您的幫忙!
這份問卷的詢問範圍僅於編輯過程與經驗,不涉及私人資料,請您安心。
問卷網址:http://www.my3q.com/home2/184/loat5oo/88988.phtml
看在我一個一個用戶去留言的份上,幫幫我吧!—櫻花猴 2007年10月30日 (二) 08:39 (UTC)
- 我不在兩岸三地,最後一題不修正,要我寫問卷,僅你能給你錯誤地區,剛才又浪費時間白寫。—Jusjih 2007年10月31日 (三) 01:42 (UTC)
廢除死刑的國家的無期徒刑
[編輯]你好。我不是中國人。因為、我不善於中文。
我研究廢除死刑的國家的假釋之要件。
(各國假釋之要件)
在奧地利、無期徒刑者、逾十五年得許假釋出獄(奧地利刑法四十六條)。
在德國、無期徒刑者、逾十五年得許假釋出獄(德國刑法五十七條a)。
在法國、無期徒刑者、逾十八年得許假釋出獄(法國刑法百三十二之二十三條)。但是能到二十二年(法國刑法百三十二之二十三條)。
在羅馬尼亞、無期徒刑者、逾二十年得許假釋出獄(羅馬尼亞刑法五十五條)。
在俄國、無期徒刑者、逾二十五年得許假釋出獄(俄國刑法七十九條)。
在加拿大、「第一級謀殺」被判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逾二十五年得許假釋出獄(加拿大刑法七百四十五條)。
在波蘭、無期徒刑者、逾二十五年得許假釋出獄(波蘭刑法七十八條)。
在意大利、無期徒刑者、逾二十六年得許假釋出獄(意大利刑法百七十六條)。
在荷蘭、無期徒刑者、不得假釋。
(廢除無期徒刑的國家)
在塞爾維亞、徒刑之刑期最高為四十年。
在西班牙、徒刑之刑期最高為三十年。在例外情況下、最高限度得達至四十年。
在葡萄牙、徒刑之刑期最高為二十五年(葡萄牙刑法四十一條)。
在挪威、徒刑之刑期最高為二十一年。
在塞浦路斯、徒刑之刑期最高為二十年。— 2007年11月10日 (三) 19:37 (UTC)—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61.121.238.55(對話|貢獻)加入。
投票/人物模板能否使用國旗
[編輯]投票正在進行,請前往投票。Wikipedia:投票/人物模板能否使用國旗—東北虎(Manchurian Tiger) (留言) 2007年11月23日 (五) 14:58 (UTC)
- 謝謝提醒,票投了。—Jusjih (留言) 2007年11月24日 (六) 03:00 (UTC)
- 您好,雖然您已經投票,但有一張票並沒有簽名,能否請您盡快補上呢,謝謝。—ニャン ワン〒 2007年11月24日 (六) 04:09 (UTC)
- 補了。謝謝提醒。—Jusjih (留言) 2007年11月24日 (六) 04:28 (UTC)
- 您好,雖然您已經投票,但有一張票並沒有簽名,能否請您盡快補上呢,謝謝。—ニャン ワン〒 2007年11月24日 (六) 04:09 (UTC)
我不明白為什麼經常上載圖像被快速刪除
[編輯]有些圖像是我自己掃瞄的,我可以怎樣寫版權? 我可以怎樣做?—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Benhk2005(對話|貢獻)加入。
關於Image:MJC Riding School
[編輯]本人已按維基百科的指引加入有關說明,請問 閣下有哪些疑問?請詳細說明之。Caruso (留言) 2007年12月26日 (三) 08:37 (UTC)
- 當時沒有確實出處或許可。現在情況不同了。—Jusjih (留言) 2007年12月27日 (四) 02:47 (UTC)
wikibooks
[編輯]Jusjih,你也申請為維基教科書的管理員/行政員吧。維基教科書目前尚未形成一個真正的社群,我也沒有精力顧及--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8年5月12日 (一) 00:39 (UTC)
Re:地區字形
[編輯]語言設定與CSS是無關的,在s:MediaWiki:Common.css中只能設定字型。你試試將下面的語句加入到s:MediaWiki:Common.js中。
//设置中文语言页
var htmlE=document.documentElement;
htmlE.setAttribute("lang",wgUserLanguage);
htmlE.setAttribute("xml:lang",wgUserLanguage);
這其實並不是好的解決方式,後台開發人員直接在HTML中設置是最好的,但他們不理中文使用者的要求。— fdcn talk — 2008年5月19日 (一) 13:47 (UTC+8) — 2008年5月19日 (一) 05:47 (UTC)
- 放置在哪無所謂,建議放在最前面。— fdcn talk — 2008年5月20日 (二) 14:31 (UTC+8) — 2008年5月20日 (二) 06:31 (UTC)
- 你得把
<source lang="javascript">
和</source>
兩行拿掉,這並不是javascript語句,只是我給你顯示js代碼所用。— fdcn talk — 2008年5月25日 (日) 23:06 (UTC+8) — 2008年5月25日 (日) 15:06 (UTC)- 謝謝。更改了,但成效尚待觀察。--Jusjih (留言) 2008年5月26日 (一) 02:34 (UTC)
- 我注意到已成功。你可能沒有刷新,用Ctrl+F5。— fdcn talk — 2008年5月26日 (一) 11:50 (UTC+8) — 2008年5月26日 (一) 03:50 (UTC)
- 已經刷新了,而且有成效。非常謝謝你的提示。--Jusjih (留言) 2008年5月26日 (一) 04:06 (UTC)
- 我注意到已成功。你可能沒有刷新,用Ctrl+F5。— fdcn talk — 2008年5月26日 (一) 11:50 (UTC+8) — 2008年5月26日 (一) 03:50 (UTC)
- 謝謝。更改了,但成效尚待觀察。--Jusjih (留言) 2008年5月26日 (一) 02:34 (UTC)
- 你得把
中文維基百科用戶論壇誠邀您註冊
[編輯]回
[編輯]感謝你的提醒,這七個月來我一直離開了所有維基計劃,所以完全沒有編輯。維基教科書那邊,我決定放棄申請管理員,因為自問不會有空上去那裏幫忙,所以我會回到維基語錄投入工作,希望一段時日之後,你會考慮把我升為管理員,謝謝你。敬祝編安。—Chaplin ♨參謀部 ★戰績 2008年6月10日 (二) 04:54 (UTC)
ISO 639代碼表
[編輯]您好!我打算把 ISO 639代碼表中,「原來名稱」一段,移往語言列表,因為原本 ISO 639 標準內,並無「原來名稱」這一項的。移動過之後,我再打算把 ISO 639-1代碼表和 ISO 639-2代碼表合併。閣下覺得如何?--✉Hello World! 2008年7月14日 (一) 10:54 (UTC)
- 不建議合併ISO 639-1代碼表和 ISO 639-2代碼表。--Jusjih (留言) 2008年7月15日 (二) 01:01 (UTC)
因為這幾個表的用處很不清晰,所以我想整理一下。以下內容我曾貼在英語維基百科,看看他們有什麼回應。 My plan is to:
- Copy the "native names" column inside List of ISO 639-1 codes and List of ISO 639-2 codes to → List of languages by name
- Merge contents inside List of ISO 639-1 codes (which is a relatively shorter list) to → ISO 639-1
- Deprecate / delete List of ISO 639-1 codes and List of ISO 639-2 codes
- Move List of ISO 639-3 codes to → List of ISO 639 codes
- Add ISO 639-2 and ISO 639-5 codes into List of ISO 639 codes
--✉Hello World! 2008年7月17日 (四) 08:54 (UTC)
回︰匯入權
[編輯]多謝,誠有賴您的支持,本人才可獲得權限。本人傾向支持閣下獲得匯入權限,但仍需考慮申請理由的合理性。至於管理員,本人其實亦有意分擔書生的工作量,只是那邊的制度非常不完善更無一個活躍的社群。—J.Wong 2008年9月12日 (五) 08:35 (UTC)
關於不活動管理員的解任
[編輯]Jusjih,您好,在Wikipedia:管理員的離任/提請取消不活動管理員的權限里已有一個關於不活動管理員User:Hunry的提請超過一個月,請幫忙處理一下,謝謝。—長夜無風(風過耳) 2008年10月18日 (六) 14:53 (UTC)
- 謝謝來函,但本站尚未以電郵通知用戶對話頁新訊息,而且最近較少來本站時,恕未能迅速處理。不過,一般至少每半個月會來本站。--Jusjih (留言) 2008年10月24日 (五) 02:14 (UTC)
此條目自今年五月初被解除長達五個月的保護後,七月開始再被破壞,更於九月中爆發激烈的編輯戰。本人初只以為是普通編輯戰,故初定保護三個月。後再翻查其史,覺得與戰者們會再於三個月後爆發編輯戰,決延長至一年。抱歉當時沒有寫清楚原因,故令閣下誤會。現本人已再對此條目施以保護,為期五個月。如閣下對此決定有所意見,歡迎提出。—J.Wong 2008年11月23日 (日) 04:09 (UTC)
- 過了今年9月25日都沒有討論,再度全保護妥檔嗎?--Jusjih (留言) 2008年11月24日 (一) 03:15 (UTC)
- 一年的保護不會太過扯了吧,而且所謂「破壞」太言重了嗎?這個題目明顯雙方都有過失。—Kittyhawk2(談♥) 2008年12月13日 (六) 16:32 (UTC)
- 沒有任何頁面討論,解除保護。--Jusjih (留言) 2008年12月14日 (日) 21:00 (UTC)
關於「名從主人」的第二階段投票開啟
[編輯]Jusjih,您好。首先感謝你參與關於「名從主人」的第一階段投票。目前,投票進入第二階段,主要考慮到「名從主人」原則在實際使用中與「常用名稱」和「時間優先」原則會產生衝突,然後區分了三種情況,由大家投票選擇合適的處理方式,希望你能再次參與投票,謝謝。—長夜無風(風過耳) 2008年11月24日 (一) 19:50 (UTC)
保護不?
[編輯]其實我對您於保護日誌原因欄所寫的,「2008年11月23日解除保護才半小時,沒有頁面討論,Wong128hk立刻再度全保護,有錯誤操作之虞。因應Kittyhawk2來函,以及沒有頁面討論,解除保護。」,感到既迷茫,亦憤怒,又疑惑,誇張點可謂百感交集 :P 。開初見您再度解除保護,我亦有一自問︰這一次保護是否真的出錯了?做錯了決定?但在細看之後,我反而越看越感奇怪。這一次是因為用戶間的編輯戰,以及顧慮到過往的保護歷史,故施以一年的保護。另外,正正就是與戰雙方都沒有於討論頁討論以覓取共識,才更需要保護以免戰爭再度爆發。至於Kittyhawk2所說的更令我有點......,我從來沒有說過因為有人「破壞」所以保護。而且在第二次再保護時已把時間減至五個月,還一年?我不想和您爆發「保護戰」,所以我希望先和您透過討論覓取共識。另外,請恕本人不會檢查閣下的討論頁以獲取閣下回覆,故敦請閣下移玉步至本人討論頁留下閣下回覆。抱歉。—J.Wong 2008年12月15日 (一) 10:44 (UTC)
- 另外,照正常慣例一般會對因編輯戰而保護的條目施以三個月保護,即至2008年12月24日 (三) 09:05 (UTC)屆滿。對此閣下看法又如何呢?
- PS. 請問您有沒有skype或MSN? —J.Wong 2008年12月15日 (一) 10:54 (UTC)
- 預防性保護,本人也不太贊成,始終或多或少地會減低百科的自由。惟本人需再一次重申,這一次保護並非預防性的,而是真切地因為有用戶於條目的編輯上爆發編輯戰,所以本人對此條目予以保護。本人相信誤操作之虞頗低。一年之保護或許過長。不過本人見條目之前亦曾被保護,而且解鎖以後不久又再次淪為戰場,另外與戰雙方亦沒有為覓取共識以開展討論。根本看不到有解除爭議的動機。本人只怕短時間保護過去後,條目會再一次淪為戰場。既然您已解除了對條目的保護,那本人亦不會執意對此條目再施保護,本人將會對此條目作出監視。最後,我仍然多謝您對我的決定進行覆核,但我亦懇請您留意以及相信,本人絕非那種無的放矢,胡亂作決定的人。仍希望閣下下一次再遇上對本人決定有質疑時,於本人討論頁留個言、提個問。本人當盡快回覆您。謝謝。—J.Wong 2008年12月16日 (二) 09:45 (UTC)
- 當然沒有無的放矢,胡亂作決定,也不是單純預防性的全保護。最後一次澄清,沒有任何條目討論,但兩度有其他用戶有理抗告全保護時,就不宜堅持繼續全保護,但應該加強關注。--Jusjih (留言) 2008年12月21日 (日) 02:38 (UTC)
- 預防性保護,本人也不太贊成,始終或多或少地會減低百科的自由。惟本人需再一次重申,這一次保護並非預防性的,而是真切地因為有用戶於條目的編輯上爆發編輯戰,所以本人對此條目予以保護。本人相信誤操作之虞頗低。一年之保護或許過長。不過本人見條目之前亦曾被保護,而且解鎖以後不久又再次淪為戰場,另外與戰雙方亦沒有為覓取共識以開展討論。根本看不到有解除爭議的動機。本人只怕短時間保護過去後,條目會再一次淪為戰場。既然您已解除了對條目的保護,那本人亦不會執意對此條目再施保護,本人將會對此條目作出監視。最後,我仍然多謝您對我的決定進行覆核,但我亦懇請您留意以及相信,本人絕非那種無的放矢,胡亂作決定的人。仍希望閣下下一次再遇上對本人決定有質疑時,於本人討論頁留個言、提個問。本人當盡快回覆您。謝謝。—J.Wong 2008年12月16日 (二) 09:45 (UTC)
你是管理員吧?
[編輯]我在維基語錄新增了「《百萬小學堂》」的經典語錄,老吳的對話,讓我快笑到不行,在地上滾著笑。我是因為參考《家庭挑戰賽》(Family Feud)內,也有爆笑的對話,想說來參考一番,看看能不能節錄。
對了,不要在語錄那邊增加我的用戶頁與討論頁。要討論,就請在維基百科內討論,我不會在那邊回應任何訊息的,也不會新增自己的用戶頁的。如果你貼了或「歡迎」我了,我不會有任何的回應。請合作,謝謝。--竹筍弟弟 (留言) 2008年12月29日 (一) 09:29 (UTC)
- 是的,是這邊那邊管理員。百萬小學堂的語錄會不會太多?不要在語錄那邊增加您的用戶頁與討論頁時,建議重定向,他人就不致在那邊留言但您不知道。--Jusjih (留言) 2008年12月29日 (一) 21:39 (UTC)
- 因為太好笑了,要是那一次我參加錄影,我可能真的會在攝影棚的地上滾著笑,連形象都可以不用顧了。
- 多就是因為把整個對話給呈現出來,難得老吳上節目,連續三題都答錯(其實第一題的答案是可以對的,卻是製作單位出題的疏失),把整個現場都炒熱了。
- 如果語錄還是太多的話,去蕪存菁修改一番也好。我只是參考《家庭挑戰賽》(Family Feud)這個條目的作法,作為給老吳的紀念。--竹筍弟弟 (留言) 2008年12月30日 (二) 00:03 (UTC)
- 提到是否太多,是考慮著作權問題。美國以及海峽兩岸的著作權法律法規都有合理使用條款,所以他人有著作權限制的作品,不宜摘錄太多。--Jusjih (留言) 2008年12月30日 (二) 00:31 (UTC)
- 那我就去蕪存菁,取剩下「值得留念」的台詞就好。基本上,那種對話應該沒什麼着作權才對,但如果要考慮著作權的話,我就先刪去不必要的內容吧。--竹筍弟弟 (留言) 2008年12月30日 (二) 05:23 (UTC)
- 單純一句話不易有著作權,但連續對話記錄就足以有著作權。精簡的非常好,因為連續太多有版權對話,難以「合理」使用。謝謝。--Jusjih (留言) 2008年12月31日 (三) 02:47 (UTC)
- 我可以跟製作單位稍微討論一下,要是連續對話會有著作權的顧慮,我就挑選一些「值得回味」的內容就好;如果他們說沒關係,那連續對話就更要讓老吳「畢生難忘」了。順帶補充一下,我在《維基百科》內的那些小學生參賽者與林佑威,絕對是我自己親臨攝影棚拍攝的,我的收穫很多,除了知識上的收穫外,還有很多意想不到的收穫。--竹筍弟弟 (留言) 2008年12月31日 (三) 03:44 (UTC)
- 若跟製作單位討論,能取得任何形式的著作權許可,即使不符GFDL,請轉寄到Wikipedia:刪除投票/侵權提供的電郵地址permissions at wikimedia dot org存證。謝謝。--Jusjih (留言) 2008年12月31日 (三) 04:37 (UTC)
- 我可以跟製作單位稍微討論一下,要是連續對話會有著作權的顧慮,我就挑選一些「值得回味」的內容就好;如果他們說沒關係,那連續對話就更要讓老吳「畢生難忘」了。順帶補充一下,我在《維基百科》內的那些小學生參賽者與林佑威,絕對是我自己親臨攝影棚拍攝的,我的收穫很多,除了知識上的收穫外,還有很多意想不到的收穫。--竹筍弟弟 (留言) 2008年12月31日 (三) 03:44 (UTC)
- 單純一句話不易有著作權,但連續對話記錄就足以有著作權。精簡的非常好,因為連續太多有版權對話,難以「合理」使用。謝謝。--Jusjih (留言) 2008年12月31日 (三) 02:47 (UTC)
- 那我就去蕪存菁,取剩下「值得留念」的台詞就好。基本上,那種對話應該沒什麼着作權才對,但如果要考慮著作權的話,我就先刪去不必要的內容吧。--竹筍弟弟 (留言) 2008年12月30日 (二) 05:23 (UTC)
- 提到是否太多,是考慮著作權問題。美國以及海峽兩岸的著作權法律法規都有合理使用條款,所以他人有著作權限制的作品,不宜摘錄太多。--Jusjih (留言) 2008年12月30日 (二) 00:31 (UTC)
我這次增加了《挑戰101》的語錄,這次請看看有沒有合格,不合格的話,請告知一下原因,謝謝。--竹筍弟弟 (留言) 2009年1月12日 (一) 17:47 (UTC)
- 看似合格,但我不是法官,不能確實下定論。中文維基語錄尚未建立確實版權方針,所以請自製分量,除非您取得更明確版權許可。--Jusjih (留言) 2009年1月23日 (五) 03:58 (UTC)
- 我會跟《百萬小學堂》的製作單位討論好,他們很歡迎我在維基百科內建立他們的條目。「但是哦」,《挑戰101》原本的風格,跟《小學堂》的有點類似,所以我把一些表格標題的顏色做了改變。
- 至於語錄部分,我會跟製作單位解釋那是什麼,然後要是他們同意,有著書面的許可,當然OK。目前為止,我只能節錄一些值得回味的語錄,但我好像把維基語錄弄得跟維基笑話一樣了。--竹筍弟弟 (留言) 2009年1月23日 (五) 06:40 (UTC)
求助,中華民國被淹沒了
[編輯]表面上,中文維基不允許中國中心的做法,然而實際上,甚至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管理員這樣做。
- 例如現有一個繁體中文的條目,某位管理員,會使用簡體中文建立一個相同名稱的條目,然後將原本繁體中文條目的內容複製過去,並且重定向到簡體中文的條目。這已經違反了繁簡破壞的原則,重點並不在於他是誰,而是面對這種事該如何處理?(他是編輯量很大的管理員)
- 同上,當使用繁體中文進行搜尋時,卻是指向到簡體中文的條目。換個角度說,現今的中文維基根本只是簡體中文的翻譯版本,由於繁簡轉換的功能非常方便,令許多繁體中文字用戶無法察覺。
- 在Wikipedia:維基百科人之中,世界各地的華人都是以國家來區分,唯獨兩岸是以省來區分,惡意讓中華民國消失,諸如此類的小動作處處可見。
- 在許多條目中,點擊中國這項連結,卻是指向中華人民共和國,使用的語法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惡意誤導。
- 兩國的歷史糾紛,卻使用台灣問題這條目來表示,明顯是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為中心。
- 與歷史有關的條目,常常出現中國清朝、中國史上的一個朝代之類的用詞,事實上只有滿清、大清,並無中國清朝這種用法。
- 我並不是第一個注意到這些問題的維基人,然而遭遇這些問題時,卻被看似民主的投票否決。中華人民共和國有13多億人口,在中文維基上的數量,遙遙領先全球華人的總和,根本無法運用民主制度與其抗衡,更別提我國內部還有兩種聲音。中華民國維基人(☎) 2009年3月12日 (四) 21:30 (UTC)
- 請問哪一位中華人民共和國籍的管理員中國中心?請舉出實證,才能協助解決。謝謝。--Jusjih (留言) 2009年3月13日 (五) 02:32 (UTC)
回覆:未標示版權圖像
[編輯]您好。您所列舉之圖像,皆是本人自己拍攝,只是當時維基對文件版權之管理不很嚴格,便一直保存至今。但很長一段時間來本人極少登錄,對現在圖片版權方面的模版並不了解,還希望代為處置。多謝。另,Guilin blood文件名應為Guilin flood,可能是我當初上傳時筆誤。--氫氧化鈉 NaOH 2009年4月25日 (六) 11:37 (UTC)
需要您的意見和建議
[編輯]漢字文化圈語言專有名詞的中譯規則的草案剛剛完成,尚需要進一步的完善和討論以獲得社群的共識。如果可以的話,懇請您閱覽一下這個提案,我們非常需要您的意見和建議以讓它更完善。非常感謝!--서공・Tây Cống・セイコゥ (相談 / 詞 / 壇) 2009年5月31日 (日) 08:10 (UTC)
- 謝謝,參加討論了。--Jusjih (留言) 2009年6月1日 (一) 02:06 (UTC)
解封請求郵件列表
[編輯]您好!經過申請以後,現本地已有處理解封請求郵件列表,凡管理人員俱應加入以協助處理用戶之解封請求,現敦請閣下移步至下列連結並依照頁面指引完成訂閱程序︰https://lists.wikimedia.org/mailman/listinfo/unblock-zh 。敬希 垂注。--J.Wong 2009年7月15日 (三) 09:00 (UTC)
歡迎閣下前去投票
[編輯]Re: File:Yen Chia kan.jpg
[編輯]您好,查了下Commons的文件歷史,當時刪除此文件時不知是誰將其傳到了Commons,而在下又是用小工具批量檢查的,故沒有詳查。既然Commons上的文件已經因為Copyvio刪掉了,那也感謝您的覆檢了。--Jimmy Xutalk·+ 2009年8月8日 (六) 14:32 (UTC)
Thanks
[編輯]謝謝您讓我當上客語管理員,我希望能夠協助編輯維基百科,不遭到破壞。我也希望您能來練習一下客家話,對您以後會有很大的幫助喔!—林躍錩(Lin yue chang) (留言) 2009年8月24日 (一) 15:50 (UTC)
對了。補充一點,您能協助客語維基百科嗎?—林躍錩(Lin yue chang) (留言) 2009年8月24日 (一) 15:51 (UTC)
- 很遺憾,不能,因為不懂客家話,沒心學,反而偏好學法語,國際化程度大得多。--Jusjih (留言) 2009年8月25日 (二) 01:30 (UTC)
- 沒關係,不過我很想持續當下去呢!我真希望能夠充分協助維基百科,使想學客語的人就會越來越多!—林躍錩(Lin yue chang) (留言) 2009年8月25日 (二) 23:25 (UTC)
據報
[編輯]有人惡意刪除模板內容(不過這已經是一周以前的事兒了)--——讀過《九評共產黨》的小豪(請至此處聯繫,謝謝!) 2009年11月17日 (二) 14:40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