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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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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季文(1917年—1999年2月25日),男,安徽定遠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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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季文是安徽定遠縣朱灣鄉人。早年參加抗日戰爭,歷任皖東北抗日根據地泗縣稅務局、淮海區稅務局、阜寧縣稅務局、蘇中四分區稅務局局長;新四軍第1師供給部部長、蘇中三分區財政經濟處處長、蘇中軍區供給部部長等職[1]第二次國共內戰期間,歷任蘇中行政辦事處財政處處長、蘇北軍區蘇北兵團供給部部長、華東野戰軍10兵團後勤部部長[2]。渡江戰役後,任南京市財政局局長。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擔任華北軍政委員會財政部副部長;兩年後改任上海市財辦主任。1956年,任上海市人民委員會副市長。1975年,任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院長[3]。1978年,升任中華人民共和國輕工業部副部長、部長[4]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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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中國人民解放軍安徽省軍區. 新四军在安徽. 安徽人民出版社. 1982年: 99頁. 
  2. ^ 於俊道. 中国共产党名人录. 四川人民出版社. 1997年: 814頁. 
  3. ^ 中國共產黨中央組織部. 中国共产党组织史资料(16卷). 中共黨史出版社. 2000年: 1104頁. ISBN 9787801363183. 
  4. ^ 中華人民共和國黨政軍群領導人名錄編輯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党政军群领导人名录. 中共黨史出版社. 1990年: 43頁. ISBN 9787800232640. 
中華人民共和國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職務
前任:
梁靈光
中華人民共和國輕工業部部長
1981年9月-1982年5月
繼任:
楊波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 中華人民共和國審判機關職務
空缺
上一位持有相同頭銜者:
李繼成
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院長
1975年10月-1977年12月
繼任:
關子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