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履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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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江邦彥畫像》之張履端像 |
大明兵部主事 |
籍貫 | 直隸松江府華亭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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族裔 | 漢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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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號 | 字旋吉,號元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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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生年不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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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世 | 卒年不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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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萬曆四十年壬子科舉人
- 萬曆四十四年丙辰科同進士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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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履端(?—?),字旋吉,號元思,直隸華亭人,明朝政治人物,同進士出身。
萬曆四十年(1612年)與兄拱端、弟軌端三人同時考中舉人[1]。萬曆四十四年(1616年)登丙辰科進士,授晉江縣知縣[2]。萬曆四十六年(1618年)分校鄉闈,識拔黃道周,有知人之譽。
知束鹿縣,整治惡徒,為避滹沱河水患,改建新城。秩滿,授兵部主事。尚書王永光因災異陳言,魏忠賢疑心是履端之謀,奪其職。崇禎改元,召復故官,病卒。
- ^ 《江南通志·人物誌·宦績三》(卷一百四十一):張履端,字旋吉,華亭人,萬曆壬子與兄拱端、弟軌端同舉於鄉。丙辰成進士。
- ^ 《晉江縣誌·政績志·文秩之二》(卷三十五):張履端,號元思,直隸進士。萬曆間任晉江知縣。綜核嚴明,吏事精悉。時海氛不靖,訛言煩興。躬歷海澳,嚴保甲之約,厲接濟之禁。勾引諸奸,立逮而置之法。豪干者繩以威,雖通顯不避。寓撫字於催科,總歲額而均通之。權緩急先後,吉為令。舊逋則量其戶賦而輕重征焉。城鄉稱便,雞犬不驚。嘗言:「若骩法以狥人,如小民何?」人以為仁人之言。節《霞棲藏稿》。
萬曆四十年(1612年)壬子科應天鄉試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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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式舉人 135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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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曆四十四年(1616年)丙辰科殿試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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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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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67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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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274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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緣事榜內除名 共2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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