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私密臨時婚姻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私密臨時婚姻 (阿拉伯語:نكاح المتعة‎,羅馬化nikah al-mut'ah),在伊朗稱為希蓋希傑波斯語صیغه‎),是在什葉十二伊瑪目派伊斯蘭教中實行的私人和口頭臨時婚姻合同,其中必須指定婚姻的持續時間和麥亥爾並提前商定。

這是以口頭或書面形式訂立的私人合同。與伊斯蘭教中的其他婚姻形式一樣,需要聲明結婚意向並接受條款。

什葉派穆斯林根據,穆罕默德批准了臨時婚姻,但在禁止賣淫的文化中,這反而被用作性工作者的合法掩護。一些西方作家認為,臨時婚姻類似於賣淫。

一些消息來源說,臨時婚姻沒有規定的最短或最長期限,但其他人,例如《牛津伊斯蘭教詞典》,表明婚姻的最短期限是有爭議的,建議至少三天、三個月或一年的期限。

一些穆斯林和西方學者表示,私密臨時婚姻和允許臨時婚姻都是伊斯蘭教徒試圖以伊斯蘭教的方式(Islamically),避免賣淫受到宗教懲罰。賣淫在伊斯蘭教中是不允許的。宰德派拒絕私密臨時婚姻。

參考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