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中行政區
外觀
粵中行政區,中華人民共和國廣東省已撤銷的行政區,在今廣東省南部。
1952年置,粵中行署駐江門市。轄三埠鎮(縣級);原西江專區所屬高要、廣寧、四會、新興、羅定、雲浮、鬱南、德慶、封川、開建10縣;原珠江專區所屬中山、順德、南海、三水、番禺、東莞、寶安7縣;原東江專區所屬博羅、龍門、增城3縣;原粵中專區所屬新會、鶴山、高明3縣和原屬廣西省平樂專區的懷集縣;由寶安、東莞、中山3縣所屬海島合併設漁民縣。粵中行政區共轄25縣1鎮。
1953年,撤銷三埠鎮,併入開平縣(屬粵西行政區);原中山縣的石岐鎮改設石岐市,由省直轄;漁民縣改名珠海縣。1955年,國務院批准廣東省民政廳8月18日的報告,同意行署駐地由江門市遷往佛山市[1]。
1955年10月,廣東省人民委員會向國務院提交報告,請求撤銷粵中行政區等四個行政區。1956年,報告獲得批准[2],原粵中行政區的轄縣劃歸佛山、高要、惠陽3專區:
- 將高要、新興、雲浮、羅定、鬱南、開建、封川、懷集、廣寧、四會、德慶11縣劃歸高要專區;
- 將南海、番禺、順德、中山、珠海、新會、鶴山、高明、三水9縣劃歸佛山專區;
- 將博羅、寶安、東莞、增城、龍門5縣劃歸惠陽專區。
註釋
[編輯]- ^ 《國务院關於同意粤东行署遷駐汕头市、粤中行署遷駐佛山市給广东省人民委員会的批覆》.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報 (北京市: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辦公廳). 1955, (1955年17期). ISSN 1004-343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11-05) (繁體中文).
- ^ 《國务院关于同意撤銷粵中、粵北、粵东、粤西行政公署成立汕头、惠陽、佛山、韶关、高要、湛江、合浦專員公署給廣东省人民委員会的批复》.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報 (北京市: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辦公廳). 1956, (1956年08期). ISSN 1004-343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2-22) (繁體中文).
參考文獻
[編輯]- 戴均良等. 《中国古今地名大词典》. 上海: 上海辭書出版社. 2005 (中文(簡體)).
- 史為樂.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沿革(1949-2002)》. 北京: 人民出版社. 2006 (中文(簡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