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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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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繼承(1893年6月11日—1971年12月10日),武民江蘇靖江人。中華民國軍事人物。蔣介石的嫡系。[1]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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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教黃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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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繼承自幼入家塾,家鄉儒師楊逸清是他的啟蒙老師。他14歲畢業於江蘇陸軍小學堂第三期,後入陸軍第四中學(位於南京)第三期,其間加入中國同盟會。1909年廣州新軍起義失敗後,他秘密赴廣州企圖再次發動起義,因未果而回到江蘇。1911年10月武昌起義爆發之後,陳繼承於南京從事光復活動。中華民國成立後,1913年二次革命爆發,他參加了國民黨的秘密軍事聯絡。[1]

1914年1月,他考入保定陸軍軍官學校第二期步兵科,於1916年5月畢業。畢業後,他被分發到北洋陸軍第七十二混成旅第一團第一營擔任見習官,不久回到家鄉。在家鄉,他曾任靖江縣商會武裝民團教官,其間同張志輝結婚。1918年10月,陳繼承受連襟趙伯先(又名趙琛)舉薦,並應陸軍小學堂同學李明揚之邀,赴廣東。1921年,他任駐粵贛軍總指揮部副官,駐粵建國贛軍第一師步兵團連長、營附、支隊參謀長。[1]

1924年5月,陳繼承任黃埔軍校教授部戰術教官,1924年10月任黃埔軍校教導團第一團(何應欽任團長)第二營營長。1924年11月,他在廣州與吳慕墀結婚。1925年1月,陳繼承任黃埔軍校第三期入伍生總隊第一營營長,任內率部參加平定廣州商團叛亂及討伐滇桂軍閥的戰鬥。革命軍第一次東征時,他奉命率一個營防守廣州的東郊。同年5月,他兼任黃埔軍校本部戰術教官。[1]

國民革命軍初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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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5年8月,陳繼承轉任國民革命軍第一軍下屬第2師(王懋功任師長)第6團團長,參加國民革命軍第二次東征。10月惠州戰役中,他改任第二師第四團團長,率部參與討伐陳炯明部的河源、華陽戰鬥。[1]

1926年7月北伐戰役正式發動,陳繼承時任第4團團長。第2師協同國民革命軍第四軍北進湖南,參與了汀泗橋戰鬥,因戰功陳繼承升任第2師副師長。1926年12月,陳繼承轉任新編給第一軍的國民革命軍第22師師長,率部參加武昌戰鬥。由於江西省北伐戰役進攻不順,第2師從湖北省轉移至江西省,投入參加南昌戰鬥,任北伐東路軍(何應欽任總指揮)第二縱隊第22師師長。南昌戰役勝利後,陳繼承繼續指揮22師參與浙江省一帶的北伐戰爭。

民國十六年(1927)夏,陳繼承轉任國民革命軍第一軍下屬之國民革命軍第22師師長,率部參加第一次渡江北伐津浦路諸戰役,後因前線敗於直魯聯軍,部隊撤回長江以南,因此22師參與了同年8月的龍潭戰鬥[1]

1927年9月,陳繼承任國民革命軍第一集團軍(蔣介石兼任總司令)第一路軍(何應欽任總指揮)國民革命軍第九軍(軍長顧祝同)下轄之國民革命軍21師師長,再度率部渡過長江投入第二期北伐。北伐勝利後,1928年7月國民革命軍編遣時,第九軍與國民革命軍第三十二軍合併縮編為國民革命軍第3師,顧柱同升遷,師長由三十二軍軍長錢大鈞擔任,第3師副師長由陳繼承接任。不久,他兼任江南剿匪司令部副司令官。

民國十八年(1929)1月,錢大鈞因「師內高級軍官擅離職守」之罪名遭到撤職,陳繼承出任第3師代理師長,並指揮部隊南下廣東省投入蔣桂戰爭,因蔣桂戰爭南京方面獲勝,同年9月陳繼承真除師長職務。民國十九年(1930)1月,陳繼承獲頒三等寶鼎勳章。同年5月,陳繼承率領第3師參加中原大戰,編入討逆軍南路集團軍(劉峙任總司令)作戰序列,於邢臺擊敗石友三指揮的第4方面軍。1931年1月,陳繼承獲頒二等寶鼎勳章。[1]

第一次國共內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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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1年7月,他代理陸軍第一軍軍長,兼河南洛陽衛戍司令部司令官。1932年6月任陸軍第一軍軍長。1932年6月兼任豫鄂皖三省邊區剿匪總司令部(蔣介石任總司令)中路軍(劉峙任總司令)第二縱隊指揮官,指揮中央軍第二師、第三師、第五師、第八十師對鄂豫皖蘇區紅四方面軍展開第四次圍剿。1932年12月,他兼任豫南特別區善後委員會副委員長、豫南清剿區指揮部指揮官、河南省第九區行政督察專員。1933年7月,任贛粵閩湘鄂剿匪軍西路軍(何鍵任總司令)第三縱隊司令官,率陸軍第三十六師、第五十師和三個步兵旅參加對紅一方面軍中央蘇區第五次圍剿。1934年11月任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駐贛綏靖主任公署(顧祝同任主任)第四綏靖區司令部司令官,率部駐江西修水,領導陸軍第二十六師、第三十三師、第五十八師以及四個旅和一個憲兵團。1935年4月,他獲國民政府任為陸軍中將。[1]

1935年4月10月任湘鄂贛邊區剿匪總指揮部總指揮。1935年10月任武漢警備司令部司令官,1935年11月當選中國國民黨第五屆中央執行委員。1936年7月9日獲國民政府頒國民革命軍誓師十周年紀念勳章。同年11月獲二等雲麾勳章。同年11月任豫鄂陝邊區綏靖公署主任。[1]

1936年12月12日西安事變發生時,陳繼承夫婦同蔣鼎文陳誠萬耀煌等高級將領被扣在西京招待所。12月27日,陳繼承夫婦與被扣留的15個人乘福特飛機自西安南京[1]

抗日戰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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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7年4月,陳繼承接替張治中南京中央陸軍軍官學校教育長,並曾兼任中央陸軍軍官學校本部教育處處長。抗日戰爭爆發後,陳繼承負責將中央陸軍軍官學校本部遷往中國西南,仍任該校教育長,併兼任成都中央陸軍軍官學校軍官教育隊隊長。[1]

1938年2月,他任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軍事訓練部次長,1939年春兼任四川省黨政軍幹部訓練團主任、四川新兵補充訓練總處處長等職務。1939年夏,陳繼承主持組建第十四、第二十五補充兵訓練總處,1942年初分別被改編成陸軍新編第三十三師、新編第三十師。1942年5月,由於中央陸軍官校學生在成都鬧事,被蔣中正以訓導無方的名義撤職,其教育長一職由萬耀煌接任。

此後他在重慶閒居近兩年。1944年2月,他經劉峙推薦,任重慶衛戍總司令部副總司令。1944年12月,調任川鄂陝甘邊區總司令部總司令等職務。1945年2月,調任第六戰區副司令長官,駐湖北恩施。1945年3月,獲一等雲麾勳章。1945年5月20日,他到重慶參加了中國國民黨第六次全國代表大會,當選中央執行委員。[1]

第二次國共內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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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日戰爭結束後,1945年10月10日陳繼承獲忠勤勳章。後來,他出任第十一戰區第一副司令長官,兼北平前進指揮所主任,在北平主持華北日軍受降。1946年5月,他獲勝利勳章。1946年8月任擴編以後的北平警備總司令部總司令。1946年11月獲美國政府所頒總統自由勳章。1947年1月獲光華甲種一等獎章。1947年2月第十一戰區司令長官部撤銷,他改任保定綏靖公署副主任,兼保定綏靖公署北平指揮所主任、北平警備總司令部總司令等職務。1947年12月1日,保定綏靖公署同張垣綏靖公署合併為華北剿匪總司令部傅作義任總司令),陳繼承任第一副總司令,1948年他下令調動軍警,衝突造成學生死傷的七五事件,後在傅作義的要求下被調離[1]

1948年10月30日,他任南京衛戍總司令部總司令。1948年11月14日,蔣介石特任陳繼承為戰略顧問委員會委員[2]:8729。1949年1月21日,蔣介石下野後,他先後隨中華民國政府遷往廣州重慶,後來遷居香港[1]

台灣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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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年5月,陳繼承奉召來到台灣,仍任總統府戰略顧問委員會委員等職務。1952年10月,他退役,此後任台灣招商局顧問、台灣交通銀行監察等職務。退休後,他鍛煉身體並練習書法[1]

1971年12月10日,陳繼承病逝於台北,葬於台北陽明山麓,其墓碑為蔣介石親筆題寫。[1]

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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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陳繼承,操典綱領釋義(南京中央陸軍軍官學校黃埔小叢書),1930年10月
  • 陳繼承,青年將校之德性與技術,成都中央陸軍軍官學校黃埔出版社,1939年4月[1]

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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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父:陳鍾瑞,清朝秀才。
  • 母:謝氏,靖江縣西來鎮人。
  • 第一任妻子:張志輝,靖江縣廣陵鎮張家六圩人,二人育有一子,後因張志輝有不良嗜好而離婚
  • 第二任妻子:吳慕墀(1900年-1979年2月12日),國民大會代表,後與陳繼承合葬
  • 長子:陳越(1921年-1997年3月30日),冶金工程師,重慶大學礦冶系畢業,曾任武漢鋼鐵公司職工大學冶金系主任、高級工程師,武漢市第六屆、第七屆政協副主席,民革湖北省委員會常委及祖國統一委員會副主任,1997年3月30日在武漢病逝。
  • 次子:陳鋼,電力工程師,隨陳繼承赴台灣,後遷居美國,曾任美國俄克拉荷馬州立電力公司配電工程師。[1]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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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1.12 1.13 1.14 1.15 1.16 1.17 陳繼承與黃埔軍校,黃埔雜誌2011年第6期
  2. ^ 李新總主編,中國社會科學院近代史研究所中華民國史研究室編,韓信夫、姜克夫主編 (編). 《中華民國史大事記》. 北京: 中華書局. 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