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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李宇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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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是我太保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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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是我太保守,不過還是認為這種條目沒有什麼創建的必要。--沐童 (給我留言) 06:59 2005年8月1日 (UTC)

呵呵 你該問問她的歌迷們...--耐特拉克 (☎) 07:47 2005年8月1日 (UTC)
這是百科嘛,不是穿着「members only」jacket的知識分子的俱樂部。--wooddoo 放一個髒盆兒 08:01 2005年8月1日 (UTC)
我是覺得中文維基還沒成熟到可以開始大肆擴張這類條目規模的程度,因為嚴肅內容的架構尚且殘缺不全。當然這個只是一家之見,無意指責也無權干涉人家的自由。--沐童 (給我留言) 08:10 2005年8月1日 (UTC)
寫可以,但是要保持中立與客觀,去掉。例如「一些抱殘守缺的「老古董」和部分魅力不足的男性的嫉恨和攻擊」這種強烈傾向性的句子應該刪去不寐聽江 22:35 2005年8月25日 (UTC)

我個人認為像所謂的超級女生是不應該成為一部百科全書的條目的,我們的百科全書雖是平民化的,但它畢竟不是娛樂八卦媒體,它還是有它的嚴肅性的,我們這些編寫者應努力把真正的知識編寫出來,我們應用真正的百科全書的標準來要求自己,雖然我們達不到那水平,但努力方向是這樣的。我們不應跟着社會上某些人出於商業利益來炒作的指揮棒轉。事實告訴我們,娛樂熱點如過眼煙雲,如芙蓉姐姐。另外,在我讀來,這些條目的編寫往往會受到個人情緒的影響。我們奉獻出來的應是真正的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我們要有責任心,我們不應媚俗。否則的話,我們的維基雖空有龐大的條目數,但卻有太多的垃圾充斥其中。這就降低了維基百科的說服力.--Cys 18:26 2005年9月7日 (UTC)

雖然我加入wiki的時間不長,但我喜歡這種自由的氣氛。大家都不帶任何功利的目的來編寫一部百科全書,因此我們的觀點可以不同,但我們的目標是一樣的。大家都可以自由的亮出自己的觀點,進行充分的溝通。 我並不是反對把時下的知名人物寫入百科全書,我只是認為我們應有一雙發現的眼睛,從這個讓人目眩的社會中找出真正有價值的人物和現象寫入wiki。舉個例子說明我的觀點,餓死的小女孩李思怡和被打死的大學生孫志剛都是我們這個時代的知名人物,同時他們也已是維基百科的條目。但從條目的選擇上我認為孫志剛要比李思怡強的多,原因如下:李思怡的經歷是一個讓人悲憤異常的故事,今年我的女兒也正好三歲,作為一個父親,我也為小思怡流過悲傷的眼淚,這件事讓我們體會到某些公務員那麻木的人性,但我不得不說,這件事的社會價值並不大,公務員的這種作為在社會上比比皆是,小思怡的不幸遭遇只是其中一個,它也沒有帶來什麼巨大的社會衝擊。而孫志剛案不同,這件事對社會的影響太大了,它直接導致了一部法律的廢除與修改,它直接影響了成千上萬人的行為(尤其是對那些務工人員和流動人口),而且我認為此事也會寫入我國的法制史的,因為它也可能是第一個因偶然的事件導致一部法律的變化。這件事的價值會在相當長的時間內不斷的得到體現。總結我的觀點:我們要學會思考,要學會從光怪陸離的社會表面上去敏銳的發現它的本質,去認真的評估它的價值,它的影響。切不可用媒體代替我們的思考,媒體太注重商業利益,太愛炒作了。而我認為超級女生就是因商業利益而瘋狂炒作的典型。有意思的是這種典型的商業行為媒體和很多人卻賦予它很多的社會責任,如大眾文化對精英文化的反擊等等等等。其實這都不沾邊,它的本質就是企業的一種商業行為,當然這個企業也希望在商業行為的本質上再給它戴上五彩斑斕的面紗。我們就是要看透這些面紗。這個社會上這種商業行為太多了,我們不能把他們都搬上維基,今天編寫超級女生,明天編寫夢想中國,後天編寫我形我秀;今天編寫新絲路模特大賽,明天編寫CCTV模特大賽。這就沒完沒了了。我認為編寫這些還真不如編寫李思怡。之所以我認為最好不要過多的編寫諸如超女最主要的原因是維基是一部百科全書,所謂百科全書,它是巨大的知識寶庫,而超女只是時尚,稱之為知識不知大家是否接受,我是不接受的。我想以後會有其他的維基編寫的是更廣泛的內容,而不僅僅是百科全書,如時尚維基等,在那上面編寫這些內容會更合適。 另外我要說的是,我本人決無貶低超女的意思,我只是認為它們不適合作百科全書的條目罷了。湖南台的商業行為非常成功,我很佩服他們。現在這個社會的商業行為也是無可厚非的,沒有商業行為是不可想像的。 對我的看法有不同意見的維友盡可批評我,如果我認為你說得對,我會立刻放棄我的觀點的。--Cys 17:39 2005年9月9日 (UTC)

很清楚的一點是,你自己的表述中帶有太多個人的意見,例如諸多「我認爲」等等。然而維基百科並非為你一人而存在,還有很多人需要它。關於條目的價值,每個人都會有不同的看法。對於現在的情況,我覺得,條目訪問量是最好的證據,説明世上有多少人需要它。既然是討論頁,我也免不了要發表個人的看法。對我來說,條目訪問量高表明了什麽條目是人們需要的,但訪問量低也不代表條目就沒用。關於超級女聲相關條目,目前的訪問量相當高,但它一定會慢慢淡下來。這種事情絕對不代表其價值有所降低,因爲不管如何它都代表了這一年的重要事件,對於未來的歷史學傢來説,任何一項細節都會是他們關注的。對於超級女聲之外的其他類似節目,如果有人感興趣,並為之編寫條目(我的要求僅僅是小條目即可,因爲不是所有的節目都能容易地收集到資料),也未嘗不可。現在沒有這樣的條目,不正是説明了它們的社會關注度不及超級女聲嗎?--當然,我最後的觀點可以輕易地反駁,只要圍其編寫一個條目即可。--地球發動機☞☏) 18:34 2005年9月11日 (UTC)
「我個人認為像所謂的超級女生是不應該成為一部百科全書的條目的」←「超級女生」,不應該;「超級女聲」,沒意見。
我個人認為一部百科全書是不應該有錯字,你又寫錯字?—Xtctjames (留言) 2008年1月26日 (六) 12:21 (UTC)[回覆]

對於Cys的觀點我不敢苟同。從「我認為編寫這些還真不如編寫李思怡」,「但從條目的選擇上我認為孫志剛要比李思怡強的多」能看出,Cys對於維基百科的理解開我看來並不是很透徹,尤其是NPOV。對於流行的東西,自然有人追捧也有人反對。維基百科要做的是客觀敘述事物和每一方的看法,並不是說有些東西你覺得惡俗,維基條目也會惡俗。而且對於自己認為炒作、商業的東西,並不能認為他們就不適合維基百科,它們也是知識。建議Cys去了解下什麼內容不適合維基百科。維基百科並不是Cys眼中的那種知識寶庫,任何條目寫出來必須是有教育意義的「知識」。一個條目是否有價值不是一個POV就能決定的,條目創不創建也主要是depand on條目的重要性,而不是「是否有價值」。 另外,維基的用戶也會選擇自己比較了解條目進行貢獻,並不存在「今天編寫新絲路模特大賽,明天編寫CCTV模特大賽。這就沒完沒了了」這樣的問題,畢竟維基百科並沒有組織今天我們編寫這個,明天編寫那個。 綜上所述,我認為Cys對於維基百科的了解和認識不夠。— 吃死  Talk  2008年9月8日 (一) 12:08 (UTC)[回覆]

維基百科一直注重用事實說話,內容主要是生平事跡,包括音樂公益專輯方面,瑣事的編輯應該精煉並且真實有意義,向查閱者提供客觀的資料,而不是將一些別有用心毫無意義的內容編輯到此條目中,至於有沒有必要將李宇春編輯到此條目中,李宇春四年以來在音樂慈善個人品質方面得表現,很多人有目共睹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雲起雪落對話貢獻)加入。

關於此類條目的編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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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條目是我加的,不過我不是fans,而且對我女友整天沉迷於此很不滿,但是經過考慮還是決定添加相關條目,原因如下:

  • 相關關鍵詞在google,baidu上搜索的結果超過10萬條,yahoo超過40萬條,這已經很可觀了,況且在這幾個月里對中國老百姓的影響不可忽略,作為當下的重大事件立此存照也無可厚非。
  • 就這一類事件本身的意義而言,這些人物並不足以登錄wikipedia,但是在目前的環境下我覺得可能會由這個事件而引發一些不同尋常的社會變化和相應的討論,例如關於審美和偶像崇拜模式的顛覆、對中央同地方電視台數十年從屬關係的衝擊、網絡群體的影響力、甚至一些新型商業模式的興起。。。諸如此類的話題才是我真正感興趣並關注的,這些相關條目掛在這裏更多是作為背景資料,等整個事件結束並平靜下來之後可能就會浮現出一些重大嚴肅的意義,而一些小人物往往會成為研究的切入點。
  • 還有就是一個很勢利的目的:吸引大家來wikipedia。即使純粹因為自己的偶像才來逛一圈也比從未來過這裏好阿:)況且的確有人在為某幾個人的條目添加資料後開始編修其他的傳統條目。我覺得只要這幾個爭議條目的內容保持嚴肅中立,就沒有不存在的理由。
  • 添加一個這樣的條目實在太容易了,資料滿天飛,只需花很少的時間即能完成,就算作為痛苦翻譯中的消遣也不錯:P

--Seerhut ¥talk¥ 08:43:06 2005年8月1日 (UTC)

嗯,fair enough,我覺得我基本被勸服了。前面的意見只是針對目前條目規模本身。如若能就此話題添加更有深度或廣度的討論,我絕對支持這類條目的存在。對於前面未經深思熟慮的言論僅在此向讀者表示歉意!--沐童 (給我留言) 08:54 2005年8月1日 (UTC)

對於最後一句表示不贊成,沒有數據做支持的話,最好不要輕易下結論

我覺得編輯以中立為主,可以適當溢美(但不是長篇大論的),應該點出前三名的優點,否則後人也不知道這幾個人憑什麼獲勝。攻擊性貶低性的語句不要,以免鬧事。

抱着試試看的心態在wiki輸入李宇春三個字,居然找到相關內容,有些意外,但也頗驚喜。我是半個玉米,很欣賞這個女孩子。無論如何李宇春本人的價值如何,她以及將她推至如此高知名度的空前收視率的娛樂節目,都已經成為2005年夏季中國社會必須被記錄下來歷史性事件。


我今天對「李宇春」條目做了適當修補,主要是兩方面:一、添加了她近期的重大音樂成績(發行新專輯和舉辦全國巡演);二、關於「玉米愛心基金」的情況補充。

關於李宇春這個人可不可以進wiki詞條,我的態度是肯定的。我非常理解沐童和cys對於中文wiki的熱愛和強烈責任感,我也同意中文wiki應該關注對我們這個時代有真正影響力的人,而不是流於浮躁,響應喧譁。但我更熱愛的是wiki的靈魂——自由,而真正的自由是建立在包容,尤其對自己所不認同的事物的包容之上的。看到討論版各位前輩對這詞條或有不滿或有質疑,卻沒有人因此而憤然刪除該詞條,我便體會到了這種「自由」,很開心。

另一方面,我在想,對於「某個人對這個時代究竟會產生怎樣的影響」的判斷,任何人都很難說自己的判斷是客觀而富有前瞻的,尤其當判斷的對象是一個正處在發展期的當代人。說實話,作為玉米,我也曾經以為李宇春就是我2005「夏日裏的一場高燒」(綠妖語),覺得超女比賽後,李宇春也就只是一名普通歌手。但「玉米愛心基金」的出現大大改變了我的看法。作為中國第一個由歌迷自發組織的愛心基金,玉米愛心基金的意義不僅僅局限在它一年多時間裏聚集的近兩百萬善款、資助的二十幾位貧困白血病兒童和援建的兩所鄉村博愛衛生院上,它更是一項大膽的創舉和探索:怎樣更好地匯聚、引導「明星粉絲」——中國或許會有上千萬人屬於這個行列——的龐大力量,為整個社會,而不僅僅是為明星本人服務和做貢獻。我想這是一個不僅有意思,而且有意義的話題,歡迎大家一起來探討:)

PS:當看到27個患白血病的小朋友中有6名已經完全治癒的時候,眼淚真是嘩嘩的啊~

對於「李宇春」詞條的相關內容,我也有些自己的看法。我認為作為一個歌手的詞條,標明她的主要音樂成績、註明簡要資料就可以了,若有「玉米愛心基金」這樣的有特殊意義的內容,也不妨單獨列出以做參考。但對於「個人檔案」(包括最喜歡的飾物是什麼呀~之類的)和不重要而瑣碎的獎項(我是在對華人音樂界「買獎」沒有好感,或許是我偏見?)這樣的內容,我認為可以從詞條里刪去。

但由於是第一次編輯詞條,我不知道刪補有沒有什麼特別的規定,也怕貿然刪內容會使這些章節的添加者感到不受尊重,所以也就沒有冒失了。我想請教大家,這些時候一般該怎樣做呢?需要知會原作者本人麼?請大家不吝賜教,謝啦:) Tangshishi 2007年12月8日 (六) 05:30 (UTC)

關於其他相關話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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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不是fans,李宇春曾被懷疑其性取向已經被證明就是個網絡上一個相貌相似的照片,不能說類似打扮的和性取向有什麼必然聯繫,而且為什麼要引述已經被證明的謠言,中立的立場也不是這樣的。 「新時代女性審美觀浮出水面」前面是被證實的謠言,後面與「中性美的一系列討論」沒什麼明顯區別,所以合併了。

第一次留言不知道格式對不對。

我本人是不經常在網上留言的,但維基真的是我很喜歡的一個地方,在我看來維基是一個不同價值和觀念激烈碰撞的地方。我很喜歡在這裏看到基於中立的原則提出來的各方觀點,這使我們對世界的認識更加真實清晰。基於此我認為有必要說一下該詞條所存在的問題,首先關於該類詞條是否有必要保留,我很贊同作者「吸引大家來wikipedia」的意見。不過在該類詞條的內容上還是應該更加客觀理性,看完整個詞條後我的感覺就像在看一篇歌功頌德的八股文。其實超女這個群體本身就是一個爭議很大的群體,喜歡的喜歡得不得了,討厭的也恨得牙痒痒。所以編輯此類條目時我覺的有必要表現出其爭議性,而不應該是那些充斥着網絡的明星資料。希望維基不要變成百度百科那種充斥八股文,資料沒有任何參考價值的地方。最後祝維基越辦越好!

個人認為李宇春這個條目實在是帶有太多個性化和偏向性的文字在內了,因此建議只顯示人物生平和出生年月等重要信息,其它的信息還是再討論一下吧,參見王菲的條目,差異不是一點點大啊——凡奇

「春哥」的重定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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囧……有這個必要嗎?這裏又不是偽基……況且春哥≠李宇春。

  • 我記得李宇春以前確實有「春哥」的別名(愛稱?),不過被網絡暴民惡搞之後就很少有fans這麼叫了。這個「重定向」確有不當成分,因為「春哥」所包含的是一種惡搞文化,對當事人有相當程度的嘲諷。 --Zzyy100100 (留言) 2009年6月17日 (三) 14:20 (UTC)[回覆]

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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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百科是不是記錄事實的,李宇春被叫春哥就應該記錄下來,因為維基百科不是歌迷的檔案,而是事實的記錄。春哥連結到李宇春也沒有錯,是我連接的。—5·12中国爱 2009年6月17日 (三) 05:51 (UTC)[回覆]

那麼是不是所有對公眾人物的抹黑都要記錄下來?包括對女性的不尊重? Carolzlee (留言) 2009年7月7日 (二) 10:29 (UTC)[回覆]

我認為應該寫下來,被抹黑,為什麼被抹黑都應該客觀地紀錄下來。這裏是自由的百科,不是被玉米劫持的地方。 --Unicelled (留言) 2009年7月8日 (三) 10:05 (UTC)[回覆]

  • 瑣事部分記錄的事情大多是關於「春哥」的事情了,囧。而且事情與李宇春本人行動毫無關係,而只是與網民惡搞的「春哥」這一稱號有關,對李宇春貌似很不公平與尊重。是否可以考慮刪移?—奔流沙|(留聲機) 2009年6月22日 (一) 12:22 (UTC)[回覆]
  • 不,它是一種文化,一種影響,一種連鎖反應,只有李宇春的影響力大,才有人惡作劇她,你見過那個過氣的明星還被人們熱議,所以說不要只記錄官方的(好的),草根的(惡搞的)其實也正是從反面反應李宇春的受歡迎程度。如果沒有李宇春,怎麼會有春哥呢?

另外,我覺得李宇春應該大方的介紹春哥這個綽號,如果你封殺了的話,人們就不會再沒有趣味去談論春哥(李宇春),對李宇春的關注也會降低。—5·12中国爱 2009年6月22日 (一) 17:16 (UTC)[回覆]

那個胖醫生當面喊"春哥"的時候,李宇春好像也欣然接受了,沒有不高興,所以這不是誹謗,是事實,湖南衛視都沒有在播出時刪除,(至今其網站的視頻沒有半分刪減),而標榜自身中立的維基百科卻要刪除,真是好笑。—5·12中国爱 2009年6月23日 (二) 02:38 (UTC)[回覆]

非是中立與否問題,只是這個內容和本條目沒有直接關係,故在下刪去了。若是有參考來源佐證,則直接寫李宇春的被稱作「春哥」便是,何必如此引用些不找邊際的內容—Ben.MQ 2009年6月23日 (二) 09:14 (UTC)[回覆]
在世人物的條目需要極為謹慎,目的是為了防止條目所述人物對維基媒體基金會提出告訴,這樣的案例以前並非沒有發生過。—Wcam (留言) 2009年6月23日 (二) 09:29 (UTC)[回覆]
視頻不算證據?現在法律都認可了,打官司都可以視頻當證據。不要偏袒瘋子一樣的那些「玉米」了,維基百科是中立的,不是崇拜偶像的地方。—5·12中国爱 2009年6月23日 (二) 12:56 (UTC)[回覆]
瑣事就是我創建的,是,我承認我是想把那個玉米衛生站的胖子醫生寫在裏面,因為覺得好玩,但這和網上其它惡搞李宇春的不一樣,這是真實的事情,而網上的惡搞大多是虛構。並且我不只光寫了這一條,也把TIME、玉米基金會寫了進去,算中立吧。我在寫醫生的時候,也是想把它寫的全面、詳細,免得又不知情的「玉米」告維基百科。要簡單對吧?那好吧。就簡單點了,寫一、兩句話吧。—5·12中国爱 2009年6月23日 (二) 13:07 (UTC)[回覆]
此條目已被「玉米」瘋子劫持,只寫李宇春正面的東西,而負面全部被刪除,請管理員注意。—5·12中国爱 2009年6月24日 (三) 05:20 (UTC)[回覆]
雖然在日常中也了解到春哥比李宇春還常用,但是沒有可靠來源證明李宇春認同該暱稱(可能會造成對其傷害),以及沒有來源證明多數人都知道春哥是指李宇春,所以解決來源之後,自然很多人會同意將春哥寫入。-孫學 (留言) 2009年7月4日 (六) 11:57 (UTC)[回覆]

很抱歉,有些人執着於管李宇春叫「春哥」是他們自己的事,但是他們必須有可靠的來源證明日常生活中這個綽號得到包括李宇春本人在內的普遍認可。另外,前面那位「中國愛」,你對李宇春的偏見看法和對李宇春歌迷的攻擊,恰恰暴露了你自身的非中立立場。如果不是出自客觀中立的立場,所做的改動也就不應被認可。Carolzlee (留言) 2009年7月7日 (二) 10:42 (UTC)[回覆]

此條目已經被ANTIFANS劫持,但凡是無意義的對藝人的誤讀,也不辭辛勞地更改。請求管理員,鎖定此條目。當你做不到尊重的時候,就不能談論公正以及中立者兩個詞語。—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天上宇雲對話貢獻)加入。

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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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提醒那些「玉米」,維基百科不是百度百科,不是只寫正面的東西的地方,不要把李宇春的負面新聞刪除!!!—5·12中国爱 2009年6月24日 (三) 05:23 (UTC)[回覆]

  • 那也要看是哪種新聞吧!難道要把網上小丑的-些惡意中傷,還有一些自稱所謂「中立」的人自認為好玩的「新聞」放上去嗎?「條目所述人物對維基媒體基金會提出告訴」(by —Wcam (留言) 2009年6月23日 (二) 09:29 (UTC) )現在還沒發生,但出現了對藝人的不尊重、中傷後,誰敢保證它不會發生!還有『此條目已被「玉米」瘋子劫持(by 5·12♡中國愛 2009年6月24日 (三) 05:20 (UTC) )和『不要偏袒瘋子一樣的那些「玉米」』(by 5·12♡中國愛 2009年6月23日 (二) 12:56 (UTC)) 中的『「玉米」瘋子』已經算是惡意中傷了,有任何證明留言者或修改者一定是「玉米」而且也是「瘋子」嗎?請發言者自重!Lamyi0123 (留言) 2009年7月7日 (二) 01:40 (UTC)lamyi0123[回覆]

請注意,發佈謠言及惡意中傷信息,發佈平台也要負相當責任。另外,提醒某些人,不要用維基百科的中立客觀做藉口抹黑公眾人物!Carolzlee (留言) 2009年7月7日 (二) 10:42 (UTC) 有些人故意發佈謠言中傷,惡意多次修改李宇春的維基百科。用維基百科的中立客觀做藉口。惡意意淫行為,強行修訂李宇春的維基百科客觀知識,只盯着李宇春的百科多次修改,以圖達到惡意中傷藝人的邪惡目的。留言2009年7月16日 (二) 12:42 (UTC)[回覆]

強烈建議刪除或重寫現場演唱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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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部分講述的過於冗長詳細而違背了維基百科的宗旨,況且演唱的時間地點在一個百科的條目中沒有任何必要介紹。 ——Yummiao (留言) 2009年6月27日 (六) 10:40 (UTC)[回覆]

關鍵是那部分過於瑣碎,即便是周杰倫那部分也沒有將演唱會的地點,演唱者的服裝介紹個遍,這種介紹過於繁瑣,已經脫離了一個百科的範疇了。即便先前的收集者很辛苦,但維基百科畢竟不是不經篩選的信息收集處。那部分還是需要刪節的。--Yummiao (留言) 2009年7月4日 (六) 09:45 (UTC)[回覆]
Yummiao 的意見比較有說服力,本人認同。(前兩次忘了簽名了。)—奔流沙|(留聲機) 2009年7月4日 (六) 13:01 (UTC)[回覆]

可以把「現場演唱、公益活動、獲獎榮譽」部分按年份做成可收起的條目。Carolzlee (留言) 2009年7月7日 (二) 10:43 (UTC)[回覆]

用{{hideH}}模板固然可以,不過其內容必定需要裁剪,因為維基百科不是個李宇春的記事本,記錄其演唱的穿的服裝,唱的什麼等等已經違背了維基百科的宗旨,這個條目修改可以參考周杰倫條目那樣。——Yummiao (留言) 2009年7月8日 (三) 04:32 (UTC)[回覆]

註:此處原有文字,因為與本討論頁面無關,已由Yummiao (留言)於2009年7月7日 (二) 07:25 (UTC)刪除,尚祈見諒。若有異議請至互助客棧或向管理員反映。[回覆]

請求保護條目 李宇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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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宇春條目的瑣事一欄中,多次出現損害李宇春名譽、以及扭曲事實的斷章取義的內容,此內容與李宇春作為歌手的發展軌跡毫無關係。鑑於李宇春在中國國內存在的部分ANTIFANS的不理智行為,請求維基百科予以保護。

具體舉證如下:一:快樂大本營視頻中,玉米博愛衛生站的陳醫生,用「春哥」二字稱呼李宇春,第一是出於地域習慣,第二是出於尊敬。詳情請見此連結:彭州玉米博愛衛生站陳醫生見到李宇春的後的心情自述,這位陳醫生在該討論帖中的發言包括:「春春親手給我貼快樂大家族的標籤,我特意給她選的鋤頭,和藥品讓春春去發給村民的,她都點頭同意了,好乖喲!!!!哈哈哈哈....... 作者: 彭州玉米醫生2008-5-31 19:36」從書面語言,他對李宇春的稱呼是「春春」,在帖子中,他對李宇春的行為充滿感激和贊同。

舉證二:部分網民對李宇春稱「春哥」指的是中文社區百度的分討論版魔獸世界吧和社區貓撲大雜燴的一些成員,對於李宇春中性形象的不滿,只能靠通過稱呼李宇春「春哥」來進行發泄和作弄。他們倒黑為白,並且依靠製作人身攻擊性的虛假圖片,如把李宇春的臉拼接到裸體男性身上,把李宇春的臉拼接到耶穌的臉上,來滿足自我的意淫。他們利用大眾的無意識,在網絡上刷屏辱罵李宇春,具體辱罵內容我就不詳細在此帖出了。因為根據[www.baidu.com 百度]社區的協議,此類內容經投訴會被刪除,所以我也無法給出固定的辱罵連結。

我不知道什麼時候侮辱者的意淫也能寫進被侮辱的藝人的百科中,更何況是以此種主觀的語調寫進百科。

當高尚的與低劣的被混為一談時,真叫人憤怒。

故此提出保護要求。 --天上宇雲 (留言) 2009年7月14日 (二) 18:28 (UTC)[回覆]

您好,如果要保護頁面,請去維基百科:請求保護頁面申訴。另外,請您對其他編輯者進行善意推定。--Yummiao (留言) 2009年7月15日 (三) 13:16 (UTC)[回覆]

關於春哥的內容怎麼被惡意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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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上面誰說百度不保留春哥相關內容的?自己去看看,僅在百度網就找到春哥相關網頁約15萬篇
  2. 而且在baidu.com首頁僅輸入「春」字,百度就有提示「春哥」、「春哥純爺們」等,需要我發截圖嗎?不信的自己進http://www.baidu.com/然後輸入一個「春」字看看是不是有這幾個搜索建議!--222.90.3.224 (留言) 2009年7月17日 (五) 12:59 (UTC)[回覆]

如果「春哥」可以成為一個條目,那"小蔥","小蒜","春春","李萌萌"等都可以放上wiki成為各個條目,都是有圖的,不信可以去百度搜尋。Vicksane (留言) 2012年5月17日 (五) 15:09 (UTC)[回覆]

關於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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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部分關於男女歌手的警示我認為沒有必要反覆提出,而且那些破壞者多半是惡搞,倒不如在開頭提醒一次就夠了。另外根據生者傳記原則,「春哥」的說法可以加入的,當然前提是得有可靠來源,而現在直接說什麼若加入則將有面臨因破壞而被封禁的說法實屬不妥。——Yummiao (留言) 2009年7月21日 (二) 13:08 (UTC)[回覆]

應該添加關於惡搞李宇春的文化現象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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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條目刪除惡搞之後,完全和現實不符了。貓撲天涯每天都有上千條關於李宇春的惡搞帖子出現,這個條目居然完全不提!李宇春作為公眾人物,應該有正負面的評價。如果說是侵犯個人名譽,恐怕是某些歌迷太不理智了。--Spark (留言) 2009年7月26日 (日) 13:36 (UTC)[回覆]

只要是有可靠來源做支持,你說的那類內容完全是可以添加的。不過之前的那些內容並沒有給出可靠來源。——Yummiao (留言) 2009年7月27日 (一) 06:01 (UTC)[回覆]
之前的是沒來源嗎?請你去看看歷史吧!!!有來源的也被「玉米」刪除了!!!—5·12中国爱 2009年8月28日 (五) 04:08 (UTC)[回覆]
並非沒有來源,而是沒有可靠來源。大多數的論壇、BBS、視頻網站均非可靠來源。—Wcam (留言) 2009年8月28日 (五) 04:16 (UTC)[回覆]
我認為在這種情況下它們即使是可疑來源,也應該可以使用,因為這正是可以使用可疑來源的場合。即「可疑來源只能用在關於它們本身的內容中,特別是它們的專文。」惡搞李宇春的文化現象流傳得已經非常廣泛,雖然主流媒體對於這種惡搞不願或者不屑於報道,但是對於維基來說,對其視而不見並不合適。至於所謂侵犯個人名譽那完全是另一回事。惡搞文化成了規模之後,維基將其記錄下來也僅僅是代表維基承認這種事件已經有一定影響力並且值得留意,而不是代表維基贊同或者支持他們。——Al fine (留言) 2009年9月29日 (二) 16:40 (UTC)[回覆]
但是維基百科對生者的詞條還是相當重視來源的可靠性的。這些在生者傳記原則中已有說明:有關在世人物之無來源或來源待考之負面資料應立即自該條目及其討論頁移除。這些原則普適於相關條目中關於在世人物的傳記資料。在維基百科中作出任何具爭議性的宣告者都必須負舉證之責:特別是在世人物的傳記上更要如此。--Yummiao (留言) 2009年10月11日 (日) 06:33 (UTC)[回覆]
請注意十大神獸中對此項有可靠來源證明。--達師信訪工作報告 2010年1月3日 (日) 10:58 (UTC)[回覆]
china daily的主編在寫給韓寒的一封公開信中就用了「春哥」這一稱呼,這是中國官方首次公開使用。--清揚坐而論道 2010年1月5日 (二) 05:04 (UTC)[回覆]

個人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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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建議,像春哥曾哥這樣的條目應該分別建立條目「春哥」「曾哥」,這是李宇春曾軼可她們帶來的衍生物品,已經超越了本身的意義。放在原條目里確實不太妥當。--清揚坐而論道 2010年1月5日 (二) 05:01 (UTC)[回覆]

請看春哥教--依然爺們 (留言) 2010年2月3日 (三) 09:43 (UTC)[回覆]

春哥教是個群體,跟春哥不一樣吧。

本條目已經嚴重失去中立性,基本成為「玉米」的據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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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路過此地,發現此條目嚴重有失中立性,幾乎完全成為宣傳性詞條。沒有對人物的負面新聞以及批評爭議的描寫。 由於本人時間有限,希望能夠有人完善此條目。 Xiehechaotian (留言) 2010年8月12日 (四) 03:30 (UTC) 本人同樣路過此地,發現前輩們對於李宇春這一條目是否應該存在的討論甚為激烈,也能令人信服。但是到了後來,李宇春的粉絲和anti粉絲為春哥教是否應存在而爭論,則覺得完全沒有必要。 我同意維基百科的中立性,沒有人是完美的,對於人或物,理應是從兩方面去看待。但是,春哥教並不屬於李宇春的負面新聞,因為這一個所謂的教並不是由李宇春創立的,它只是網絡上人們對李宇春的惡搞,除了名字裏都有一個春字,其實兩者一點關係都沒有。 維基百科應在有事實根據的基礎上,找出與李宇春相關的事,不管是正面還是負面,都理應是由李宇春做出來的。至於說本條目成為宣傳性詞條,請閣下移步到百度百科。如果條目人物並沒有做出負面的事,則無須記錄。墨瓏 (留言) 2010年8月30日 (一) 03:24 (UTC)墨瓏 11:22 2010-8-30 可笑,為了流行文化的喜好性的偏向,wikiPedia居然放棄了其立足之本的中立性和事實記錄特性。wikiPedia的基本在於給予不了解的人士以查詢和基礎的了解,而「春哥」和「李宇春」的關聯,無論個人喜好評價如何,是如實存在的,那麼就應該有此連結。至於來源明證,搜尋引擎,無論是百度還是google(需翻牆)可以揭示其關聯性。總之,對於揭示事實這一點,現在的wikiPedia中文版對比google,實在讓人失望。雖然這只是一個對流行惡搞文化和李宇春本身都不太感興趣的傢伙的意見而已。 2011年4月2日 (一) 11:12(UTC)canny 11:22 2011-4-2[回覆]

過多宣傳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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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條目過多宣傳內容,介紹過於冗長,應該精簡。此外,不管喜歡與否春哥確實是存在的,也應該如實記錄。檸檬魚 (留言) 2011年5月3日 (二) 07:36 (UTC)[回覆]

不要刪除與春哥相關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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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匿名用戶一再刪除與春哥有關的內容,這是不是一種破壞?獲獎榮譽和編年概述應該合併。 檸檬魚 (留言) 2011年5月12日 (四) 08:31 (UTC)[回覆]

對某些網民刻意添加惡搞內容的幾點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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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loria9527 (留言) 2011年5月13日 (五) 16:57 (UTC)首先,這是一個關於李宇春的詞條,而不是小部分素質低下的網民展示惡搞成果或者居心叵測的群體開展惡性競爭的地方。[回覆]

其次,「春哥」一詞,既不是「網絡文化」(因爲主流文化沒有這麽惡毒低俗);也不是什麽「兒時綽號」,(李宇春的兒時綽號多了去,而大多數時間她的父母和朋友都叫她「春春」)而是一起由網絡槍手蓄意策劃的事件。李宇春從始至終是受害者,但始終對此採取無視的態度。作爲一名心理正常的網民,本人始終不能理解有些人如此執著,如此積極地把「春哥」一詞添加在李宇春的百科詞條中,幷刻意將它放在條目的最顯眼位置。我相信Wikipedia作爲一個國際網絡營運商,既不「歡迎惡搞」,更不歡迎「網絡槍手」。

第三,我同意李宇春的百科條目應該保持中立態度,但是中立態度指的應該是主流社會對李宇春的看法和印象。《TIME》《TIME OUT》《Glamour》《Stern》等具頂級國際影響力的刊物,在報道李宇春時從未使用「春哥」一詞;即使是在中國內地,一般有公信力刊物,比如《中國新聞周刊》、《瞭望東方》、《三聯生活周刊》、《新周刊》、《環球》等,在李宇春的專訪中,這個詞也不曾出現過。以上媒體對李宇春的報道是非常正面的,積極的。如果這些刊物不能代表主流的,公正的聲音,難道街邊小報可以,難道某些網民可以?一個有社會責任感的媒體應宣揚真實公正,拒絕歪曲起鬨,即使是作爲自由編輯的Wikipedia,也應恪守媒體道德底綫。

第四,一個人物的詞條,難道不是要寫出這個人對社會做了什麽,取得了什麽成就?有人認爲要有負面才叫「中立」,由於李宇春的百科沒負面內容便指責它「不公正」。 實話說,李宇春自出道以來,由於爲人自律,形象健康,的確鮮有緋聞和醜聞,否則她也不會作爲唯一的歌手登上爲全球媒體介紹中國的《北京奧運官方手冊》(九種語言)。而在一小部分人強加於她的惡搞與詆毀中,「春哥」只算是其中之一,這種「惡搞」對社會的危害性還不及08年那起造謠誣陷李宇春假獻血事件。因此,既然你要把「她所遭受的惡搞」擺入詞條以顯中立,那就請你「中立到底」,把她出道六年來所遭受的種種「惡搞」「歪曲」「杜撰」「抹黑」「PS」編纂成年表,我很願意提供reference。

李宇春不是唯一的惡搞文化受害者,建議在維基百科下另闢新頁新條目,提供中國的惡搞文化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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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發言是對上面提到「春哥」與「惡搞文化」等討論的回應) 中國的惡搞文化愈見嚴重,不單出現在娛樂圈,在文壇、體育圈...等都有此現象。所以無需在李宇春這條目下把這現象刻意放大,她的遭遇只是千萬例證的其中之一。如真的要提出此現象,建議在維基百科下另闢新頁與新條目「中國的惡搞文化」,其下可以分別說明教育、文化、社會的某些現象,並且把惡性競爭、刻意抹黑、槍手行為等都提出來說明;該頁舉的例證不應集中某幾個知名人物,而應廣泛引用例證,然後將相關受害人的維基網頁加設連結到此頁即可。這樣做的好處包括:(1)無需在這些知名人士的頁面強加惡搞資料,影響大眾的閱讀;(2)能讓大眾真實而正面地認識惡搞文化是怎麼一回事。--海浪33 (留言) 2011年5月14日 (六) 03:24 (UTC)[回覆]

您要打編輯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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閣下所指責的「居心叵測」或者「槍手」沒有道理。您可以查看本人的貢獻或者歷史記錄。反觀您們二位的貢獻,僅編輯過李宇春一個條目,究竟誰更像槍手呢?而本人首次編輯該條目僅僅只是在幾天前。然而春哥確實是一種不可否認的現象,並不屬於李宇春的負面新聞。此外增加商業代言,是不是有商業廣告的味道在裏面呢?另外,被刪除的內容如下,有沒有惡意誹謗,自己看着辦:

「春哥」一詞在早期是指歌手李宇春,隨後逐漸形成一股強大的網絡文化[2]。從李宇春兒時起就有此暱稱[3],在2005年她參加超女海選階段這個稱呼被媒體使用[4]。部分中國網絡遊戲廠商亦盜用網民發起的春哥這一品牌文化,來宣傳自己的產品[5]在魔獸世界吧、貓撲中有大量Photoshop惡搞創作將李宇春頭像和健美男性剪接,李宇春的形象還被石柱縣龍沙鎮計生辦用作計劃生育宣傳畫。李宇春所在公司天娛傳媒發表聲明:「譴責惡意修改和製作公司藝人李宇春肖像的網站及個人。」而李宇春本人則對此表示「不排斥被叫春哥,因為這是一種娛樂」。[6]

如果您想打編輯戰,隨便,我不跟你爭,失陪了。 檸檬魚 (留言) 2011年5月14日 (六) 12:55 (UTC)[回覆]

關於刪除惡搞內容的補充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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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這幾日將李宇春百科頁面的惡搞內容刪除後,有網民反復質問我「是否想打編輯戰?」 這實在令作爲Wiki新手的我大開眼界,不過是把惡搞內容刪除掉,如同在路上看見垃圾便拾起丟到垃圾桶裏一般平常的事,怎麽已經上升到「編輯戰」一說了?詢問一位從事媒體的朋友才得知,這「什麽什麽戰」通常是網絡槍手、網絡暴徒的慣用語,本人這才茅塞頓開。慚愧的是,本人日常工作忙碌,實在無暇跟什麽什麽網民開戰。只是在某日看見有人一而再再而三,不眠不休地往李宇春百科頁面最顯眼處上添加惡搞內容,幷不斷刪除一些較正面內容,本人實在看不過眼才不得不在忙碌的工作中註冊此ID,將這些惡搞內容一一刪除。但後來惡搞內容又被再次添加,且反咬一口指責我「惡意刪除春哥內容」,實在令我啼笑皆非,這世間何時已變得善惡顛倒了?某些網民對李宇春的「殷切關注」,實在令李宇春的歌迷都自嘆弗如,如此「用心良苦」值得我們深思。

社會上被蓄意傷害或惡搞過的名人絕對不止李宇春一人,在這些惡搞的背後,往往有居心不良的網絡團體操縱幷大規模散播,製造所謂「網絡文化」的假像,不僅惡毒而且強姦民意。有網民急於將李宇春被惡搞的過程、成果、李宇春對此的反應加入李宇春詞條頁面最顯眼處,看來的確對網絡惡搞有極大興趣而且頗有心得。我相信通過這些網民「兢兢業業的「戰鬥」,在不久的將來,wikipedia中每一位中國名人的百科頁面上都會有相應的「惡搞成果」展示。到了那時,恐怕wiki真已成爲網絡槍手們的「編輯戰場」。對此,我只能盡自己的一份微薄之力,幷號召身邊的朋友維護Wiki的一方淨土。

--Gloria9527 (留言) 2011年5月15日 (日) 07:42 (UTC)[回覆]

編輯戰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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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loria9527: 請閣下注意,所謂編輯戰正是wikipedia術語。請先閱讀wikipedia的方針和指引。 檸檬魚 (留言) 2011年5月16日 (一) 03:25 (UTC)[回覆]

現在問題不單是有人不斷惡搞,還惡意刪改資料,並把原已優化了的編輯工作破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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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晚上(香港時間11點多),李宇春的頁面經優化後,把原來的繁簡體文字混雜的情況,統一成為全用繁體文字,是一大改進。但今天早上我再一看,就發現頁面有幾個嚴重的改動,包括(1)有人又重新加上惡搞文字;(2)頁面變回從前的繁簡體文字混雜;(3)一些一兩天前已改正了的小錯誤,又重新出現; (4)一些這兩天新添加的資料消失了。明顯地,有人打着編輯的旗號,不單來惡搞,還肆意破壞真正的編輯工作,為求一己的私慾,把大家努力的成果摧毀。他根本不是真心想把李宇春這條目編輯好,他為求達成自己背後奇怪的目的,把手上一些混着錯誤的舊資料(包含惡搞的資料),隨意蓋過後來已經優化了的資料。這樣的編輯,是什麼態度?有什麼目的?我們還能容忍這樣的編輯嗎?我覺得刻意破壞正常編輯工作的行為,十分可恥! --海浪33 (留言) 2011年5月16日 (一) 04:01 (UTC)[回覆]

無正當理由下,將原始碼刻意轉換成繁(簡)體字屬於破壞行為。--Patvoiiage (留言) 2011年6月4日 (六) 11:34 (UTC)[回覆]

惡搞根據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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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kipedia有自動繁簡轉換功能,不需要用戶手動完成。你強調的惡搞根據何在?為何無視管理員回退,執意打編輯戰?你想被封號麼?沒關係,粉絲馬甲多的是。惡搞文化成了規模之後,將其記錄下來也僅僅是代表維基承認這種事件已經有一定影響力並且值得留意,而不是代表維基贊同或者支持他們。wikipedia不是追星網站,請移步百度百科或者香港網絡大典。 檸檬魚 (留言) 2011年5月16日 (一) 05:49 (UTC)[回覆]

希望本着中立的原則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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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必很多來這裏編輯的都是粉絲吧?用敘述的語氣來寫恐怕跟惡搞扯不上關係吧?希望粉絲能夠尊重他人,不要隨意回退以免造成編輯戰。 Allenjai (留言) 2011年5月16日 (一) 09:09 (UTC)[回覆]

在維基百科的方針和原則下,刪除春哥相關內容合情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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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條目不斷地被檸檬魚與218.64.17.230 ip恢復到幾天前的版面,此舉不僅違反了維基百科多項方針,更是對後來數位網友多次編輯的新頁面造成破壞,讓他們的辛苦貢獻前功盡棄,實在讓人難以接受。

至於檸檬魚一直堅持要添加的內容,本人進行了多次刪除,是因為本人參照了維基百科所有方針,發現該等內容基本沒有一句話是符合維基百科原則的,因此我認為我之前做出的刪除合情合理。分析說明如下:

首先,維基百科在關於「生者傳記」的編輯規定中,着重強調「我們必須確保條目的正確性,堅持使用高質量的參考文獻,有關在世人物的無來源或少來源的爭議內容都應立刻移除而無需等待討論的結果,……,生者傳記必須在考慮到主角私隱下謹慎地撰寫,因為維基百科是一部百科全書,而不是小報新聞。我們的職責不是去譁眾取寵,也不是成為散播他人八卦消息的主要工具,會否對在世人物造成傷害是進行編輯判斷時應考慮到的重要因素。」 暫且不論檸檬魚的編輯初衷和編輯態度如何,它這段文字的來源均不符合維基百科「可靠來源」的要求,詳情請參見最下方的文本分析。

其次,維基百科在中立觀點原則中「不合理比重」項目里,強調了一個非常重要的條件:通常來說,條目不應給予少數觀點與更受歡迎的觀點同樣多的描述,且通常根本不應包含極少數的觀點。令重要少數觀點擁有不合理的比例,或將極少數觀點包括在內,可能會對讀者造成誤導,令他們誤解爭議的實際情況。維基百科旨在按比例表達某一主題的競爭觀點,而這種比例是根據競爭觀點在可靠來源中出現的次數來擬定的。由於關於「春哥」的內容缺乏「可靠來源」,僅僅是網絡一部分網友或組織基於不同目的的惡搞,因此並不適合出現在李宇春百科裏,更不要說將這些不適內容放在條目前端。

檸檬魚所添加的內容中,基本上完全不符合上述方針,不僅有不少屬於個人推論(原創研究),註釋中的外部連結更是沒有一條符合維基百科的「可靠來源」標準。

文本分析:

1.「春哥」一詞在早期是指歌手李宇春

此句明顯違反了維基百科的「非原創研究原則」。天下外號春哥的人,相信在遠古時代已有,在現今也應該不是少數,這裏居然寫「早期是指李宇春」,實在荒唐。這裏放的參考連結http://www.kenengba.com/post/1382.html, 是論壇網友的post,直接違反維基百科方針關於「可靠來源」的規定:「決不要將自行出版的書籍雜誌網站網絡論壇網誌微博客作為和在世人物有關的資料來源…….而由讀者或網友留下的貼文絕不可作為來源使用。」

而且這條連結提供的資料,明顯就是惡搞,完全違背「維基百科是一部百科全書,而不是小報新聞。我們的職責不是去譁眾取寵,也不是成為散播他人八卦消息的主要工具,會否對在世人物造成傷害是進行編輯判斷時應考慮到的重要因素。」

2.從李宇春兒時起就有此暱稱

「暱稱」二字,為檸檬魚的主觀臆測,原新聞中並無此詞,因此此句違反「非原創研究原則」。 至於小時候的綽號,只是人生一個小片段,對介紹該人物並沒有大意義。否則維基上所有人物介紹,都要加上小時候各種綽號?

3.在2005年她參加超女海選階段這個稱呼被媒體使用[4]

對於該句的註釋連結,經一番查考,本人並未發現存在「湖南廣播電報報」此媒體,因此違反維基百科「可供查證原則」。

4.部分中國網絡遊戲廠商亦盜用網民發起的春哥這一品牌文化,來宣傳自己的產品[5]

此句的註釋來源可疑,頁面顯示是在線轉載,卻又未說明轉載於何處。因此再次違反「可供查證」原則中的「可靠來源」項。另外,該轉載的標題已清晰說出網遊惡搞「春哥」 李宇春,既然是惡搞,就已大大違背維基百科「不是去譁眾取寵…會否對在世人物造成傷害是進行編輯判斷時應考慮到的重要因素」這些原則。

5.在魔獸世界吧、貓撲中有大量Photoshop惡搞創作將李宇春頭像和健美男性剪接,李宇春的形象還被石柱縣龍沙鎮計生辦用作計劃生育宣傳畫。李宇春所在公司天娛傳媒發表聲明:「譴責惡意修改和製作公司藝人李宇春肖像的網站及人。」

此段無可靠來源。而且同樣地,寫出這些違背維基百科「不是去譁眾取寵…會否對在世人物造成傷害是進行編輯判斷時應考慮到的重要因素」的原則。

6.而李宇春本人則對此表示「不排斥被叫春哥,因為這是一種娛樂」。[6]

此句引自外部連結,而該連結的新聞,經本人查證當時採訪視頻http://www.tudou.com/programs/view/vlFhm_HEhjg/, 發現該報曲解了李宇春的原話,偷換概念。在原訪談視頻中,記者不斷旁敲側擊但從未直接提到「春哥」一詞,至於李宇春對網絡的一些流行語(這裏的流行語到底是什麼記者也沒說得清楚)的回應並不是「不排斥」,而是「我覺得不叫排斥吧」,而「不叫排斥」並不直接等於「不排斥」,更不等於「接受」。「不叫排斥」應有很多的可能性,可以是「無視」,可以是「不值得關注」,具體的態度,李宇春並沒有表現出來 。作為編輯,我們應採取保守立場,而不是強加自己的分析,認為李宇春表示認同「春哥」這稱呼。因此,此新聞不可作為可靠來源。

綜上所述,檸檬魚與ip 218.64.17.230 連日來反覆加入的資料,既沒有可靠來源,而且內容直接對在世人物造成傷害,違反了維基百科多項方針和原則;另外,他們屢屢破壞了已經由其它網友貢獻多次的頁面。希望管理員重視這個問題並作出相應處理。

--Claire13 (留言) 2011年5月18日 (三) 15:45 (UTC)[回覆]

傳說中的水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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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老是有粉絲在春哥的問題上糾纏不休,一定要刪掉,查看歷史記錄,莫非是傳說中的水軍。不論是從惡搞現象,還是從網絡亞文化入手,我都被Google那大約 7,650,000 條有關春哥的查詢結果雷蒙。娛樂新聞請移步百度百科,謝謝。 Allenjai (留言) 2011年5月19日 (四) 09:27 (UTC)[回覆]

「春哥」內容有何必要出現在此詞條?為何需要屢次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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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對「春哥」內容一再出現在李宇春條目最重要的位置表示費解。維基百科關於在世人物方針要求高質量的出版來源,本人從未在主流的有影響力的出版刊物中看見以「春哥」的名義介紹李宇春,更不用說介紹她被惡搞的演化史。關於「春哥」的內容,絕大部分來自網絡論壇社區,想要編輯這些關於春哥的惡搞史,應該移步「春哥」詞條或偽基百科。

惡搞之所以為惡搞,便是對在世人物有傷害性,大大違背維基百科「不是去譁眾取寵…會否對在世人物造成傷害是進行編輯判斷時應考慮到的重要因素」的原則。這些內容與維基的初衷相悖。更不用說網絡針對李宇春的惡搞基本上與李宇春本人的生活及行為無關。把惡搞內容放在最顯眼處,更是破壞了整個條目的中立性(請參見「中立的觀點」之「不合理比重」)。

此外,在討論區裏的前幾篇討論,比如「在維基百科的方針和原則下,刪除春哥相關內容合情合理」詳盡的給出了刪除「春哥」內容的理由,相對的,反對這個操作的人卻沒有給出有力的理由就任意改動及回退頁面。回退員Amazingloong一再地將條目恢復到「不合理比重」且「傷害在世人物」的界面,無視其它編輯者的在討論區的意見以及溝通,我不得不對該回退員的中立及可信度存疑,希望管理員做出公正的判斷和處理。

至於檸檬魚與allenjai指「來這裏的都是粉絲,粉絲馬甲多的是」,我感到很奇怪,維基哪條原則規定粉絲不得參與編輯了?相反,維基千千萬萬個條目,哪個沒有各種粉絲的編輯?喜歡鐵路的編輯鐵路,喜歡日本的編輯日本,這再正常不過,重要的不是編輯者是誰,而是編輯的內容是否客觀公正,是否符合維基的方針。況且,就客觀而言,這個詞條裏面沒有加趣聞軼事,小道消息,來源可考,特別是下面的列表,就是列舉時間和事實,均有據可查。至於馬甲,我要聲明我是獨立存在的,不是任何編輯這個詞條的id的馬甲,我不介意管理員公佈我的ip,也麻煩請管理員公佈誰是馬甲,誰是正常編輯者。在現在的頁面半保護狀態下,我暫時無法編輯詞條,但是我一直有關注這個頁面,對現在這樣的局面表示非常不平。「Eliseyy (留言) 2011年6月7日 (二) 04:52 (UTC)[回覆]

個人意見是可以適當地提到「春哥」,不過比重以及章節安排一定要注意。不贊成放在== 人物 ==下(這一節已經提到「中性魅力」的內容),可以放在「瑣事」之類的地方。其實個人覺得僅在「參見條目」中連結到「春哥」就已經夠了。--Patvoiiage (留言) 2011年6月7日 (二) 09:27 (UTC)[回覆]

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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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有人將與「春哥」有關的內容刪除了。也許春哥的歌迷認為這是一種「侮辱」,但事實上這種叫法早已被包括新華社在內的許多官方正式媒體所採納。加之春哥本人也不曾反對這種叫法,可以說春哥基本上已經可以被看做李宇春的半正式別名了。在現今,這種稱呼更多的被用作暱稱來使用,而非所謂人格侮辱。個人認為應該予以描述。

以下是新華社等網站關於春哥的闡述連結:

Xiehechaotian (留言) 2012年1月3日 (二) 18:56 (UTC)[回覆]

「春哥」與「李宇春」的新聞數目數據對比懸殊,何以認為春哥是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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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的閣下聲稱官方媒體以春哥稱呼李宇春已成主流,但就本人之前所作的調查,此情況並不屬實,不能否認,的確有個別媒體的新聞以春哥相稱,但從數量來看,閣下所說的僅是個別現象,以下是證據:

慧科是全球最大的中文媒體資訊服務提供商,亦是高校、各大諮詢機構作媒體調查時最權威的新聞搜尋引擎,以下是慧科搜索顯示的數據: (分兩個時間段搜索)

2005年5月1日-2009年12月31日 李宇春25013:春哥197

全國(包括港澳台)新聞中出現「李宇春」的新聞數目 25013

全國(包括港澳台)新聞中出現「春哥」(春哥指李宇春)的新聞數目 197

1. Wisers Information Portal 關鍵詞: 春哥 and 李宇春 日期: 18/04/2012 15:24 日期範圍: 01/05/2005 - 31/12/2009 結果: 197

2. Wisers Information Portal 關鍵詞: 李宇春 日期: 18/04/2012 15:17 日期範圍: 01/05/2005 - 31/12/2009 結果: 25013

2010年1月1日—2012年4月18日星期三 李宇春8351:春哥333

全國(包括港澳台)新聞中出現「李宇春」的新聞數目 8351

全國(包括港澳台)新聞中出現「春哥」(春哥指李宇春)的新聞數目 333

3. Wisers Information Portal 關鍵詞: 春哥 and 李宇春 日期: 18/04/2012 15:23 日期範圍: 01/01/2010 - 18/04/2012 結果: 333

4. Wisers Information Portal 關鍵詞: 李宇春 日期: 18/04/2012 15:21 日期範圍: 01/01/2010 - 18/04/2012 結果: 8351


從2005年5月李宇春出道以來,李宇春新聞的數目是8351+25013=33364 春哥指代李宇春的新聞數目是 333+197=530 比例僅百分之一點五,不知閣下如何有一種「春哥」一詞已成新聞主流的錯覺?


另一個問題,天下外號叫春哥的人何其之多,實不相瞞,本人身邊就有一個外號春哥的男子。閣下如何保證每一篇新聞中出現的春哥就是指李宇春?用google搜索春哥新聞,第一篇就與李宇春無關。

再如下圖所示,2005-2009,全國出現「春哥」二字的新聞數目是452,但「春哥」和「李宇春」同時出現在一篇新聞中的數目僅197。


5. Wisers Information Portal 關鍵詞: 春哥 and 李宇春 日期: 18/04/2012 15:24 日期範圍: 01/05/2005 - 31/12/2009 結果: 197

6. Wisers Information Portal 關鍵詞: 春哥 日期: 18/04/2012 15:19 日期範圍: 01/05/2005 - 31/12/2009 結果: 452


差別不小,請閣下做好調查,不要再以偏概全。媒體皆講究decency,尤其是主流媒體,如果主流媒體全部以惡搞外號來直呼他人,中國新聞媒體的素質就沒得救了。好在數據證明,我們的主流媒體還是很得體的。春哥內容不適合出現在李宇春詞條中,是因不符維基百科的方針與原則,在上述討論中已經有網友--Claire13 (留言)一項項列過,我十分同意,在此不再複述。 「Gloria9527留言2012年4月18日 (三) 09:52 (UTC)[回覆]

  • 閱畢。「春哥」在google里的搜索結果為2070萬條,「李宇春」的搜索結果為3260萬條,因此可以證明「春哥」的使用量並不小。其次,我什麼時候以偏概全了?「春哥」做為一個客觀存在的事實,理應在條目中予以闡述,這和中國新聞媒體的素質沒有任何關係。Xiehechaotian留言2012年4月18日 (三) 08:44 (UTC)[回覆]

以偏概全是指閣下用幾條含有「春哥」新聞來概括所有媒體新聞都是如此。春哥此詞其實跟李宇春本人沒什麼關係,是網絡惡搞,雖然李宇春以前有這個外號,但經過惡搞後此詞已帶有誹謗和傷害的意涵,在此條目加入有誤導之嫌,也違反wiki在世人物傳記方針。 「Gloria9527留言2012年4月18日 (三) 09:52 (UTC)[回覆]

重申維基百科生者傳記的編輯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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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維基百科在關於「生者傳記」的編輯規定中,着重強調「我們必須確保條目的正確性,堅持使用高質量的參考文獻,有關在世人物的無來源或少來源的爭議內容都應立刻移除而無需等待討論的結果,……,生者傳記必須在考慮到主角私隱下謹慎地撰寫,因為維基百科是一部百科全書,而不是小報新聞。我們的職責不是去譁眾取寵,也不是成為散播他人八卦消息的主要工具,會否對在世人物造成傷害是進行編輯判斷時應考慮到的重要因素。」 (以上來自clair13的討論)

閣下對權威的慧科數據視而不見,用google的數目來作證明,要知道,網絡資訊魚龍混雜,google春哥的2070萬數目里,有多少是論壇討論區的帖子?有多少是沒有重複性的新聞?裏面有多少是新聞?有多少是專門指代「李宇春」的新聞?請閣下給出具體的數目,以符合wiki「高質量的參考文獻」的定義。然後我們才能比較,究竟誰的數據更具高質量及權威性。

其次,維基百科在中立觀點原則中「不合理比重」項目里,強調了一個非常重要的條件:通常來說,條目不應給予少數觀點與更受歡迎的觀點同樣多的描述,且通常根本不應包含極少數的觀點。令重要少數觀點擁有不合理的比例,或將極少數觀點包括在內,可能會對讀者造成誤導,令他們誤解爭議的實際情況。維基百科旨在按比例表達某一主題的競爭觀點,而這種比例是根據競爭觀點在可靠來源中出現的次數來擬定的。由於關於「春哥」的內容缺乏「可靠來源」,僅僅是網絡一部分網友或組織基於不同目的的惡搞,因此並不適合出現在李宇春百科裏,更不要說將這些不適內容放在條目前端。(以上來自clair13的討論)

本人從不否認春哥這個詞的客觀存在,本人質疑的是它出現李宇春生者傳記條目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再次,每一個普通網友都具有基本人權和名譽權,請閣下自重、尊重他人,不要肆意誹謗。

Gloria9527留言2012年4月18日 (三) 09:19 (UTC)Gloria9527」[回覆]

維基百科是惡搞愛好者的大本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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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ehechaotian這位閣下口口聲聲讓其它編輯者守規矩,但在別人給出理據之後又視而不見,反覆破壞頁面。反觀閣下的id介紹,閣下不僅是「專業網絡評論員」,又是一個「毅絲」(網絡著名惡搞團體),又深深地信仰「春哥教」,看來閣下真是對惡搞十分忠誠,是網絡評論員中的戰鬥機。但請閣下注意,在世人物傳記不能惡搞,本人明白閣下對惡搞的深愛,但在世人物傳記條目是嚴肅的,不應被惡搞佔據,請閣下移步春哥教或李毅教條目大展拳腳。

                                                                                                                                                     五色音阶

關於所謂的「社群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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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不能編輯,但還是想說幾句。我看到巡查員Makecat說「無視社群共識將以破壞處理」。我覺得該巡查員真有點不分青紅皂白了。先是惡搞愛好者xiehetianchao反覆加入春哥內容,gloria9527認為該內容出現在李宇春條目中不合理,在討論區給出充分證據(有數據,有維基方針)後刪除該內容,巡查員Makecat反而咬定Gloria9527刪除是破壞,說是不遵守社區共識。請問究竟是什麼是所謂的「社群共識」?是惡搞愛好者的共識?還是公共大眾的共識?難道維基的共識就是「春哥是媒體主流」,「惡搞至上」嗎?Angel mm留言2012年4月18日 (三) 12:03 (UTC)[回覆]

我把方針都擺在這裏之後你們還是會強詞奪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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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還是要寫。

  • 生者傳記方針WP:BLP),如果有可靠來源支持(WP:RS),符合可供查證的要求(WP:V),那麼負面的內容可以寫入生者傳記。此外,內容需符合中立的觀點WP:NPOV),對各方面觀點按照合理的比例進行介紹。目前關於負面評價的內容極少,沒有問題。
  • 維基百科不是關係鬆散的資料庫WP:NOT#INFO),諸如代言、演唱會列表等顯然沒有必要收入。

李宇春的條目沒有有關春哥(網民惡搞)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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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哥已經成為網民的惡搞素材之一,沒理由刪掉有關網民惡搞的內容,另外曾哥為什麼不重定向至曾軼可?上次重定向被達師撤銷了。

另外參見春哥的討論頁

——百穀虎山寨人 (留言) (編輯歷史) 2012年3月31日 (六) 07:13 (UTC)[回覆]

生者傳記中應該不包含關於她的不利內容吧。Merphisto留言2012年3月31日 (六) 07:57 (UTC)[回覆]

有權威媒體報道倒是可以寫一點,不然就是全世界人都知道也不能寫上去= =--鐵鐵的火大了抓兔子啦,抓兔子啦…… 2012年3月31日 (六) 08:02 (UTC)[回覆]
看看就知道了,管你有什麼報道,每次都是被粉絲刪掉的……--MakecatTalk 2012年3月31日 (六) 09:40 (UTC)[回覆]
李宇春條目里應當出現惡搞的內容。用它四五種cite系模板,七八個參考,文字點到為止,不多寫。這樣名正言順。如果遭到回退可按照破壞反制,直至條目全保護或將破壞者封禁。至於重定向,由於網絡用語列表裏頭有,所以還是去更精確的。--達師218372 2012年4月7日 (六) 16:10 (UTC)[回覆]

說句題外話,在維基百科上有這麼多春哥,曾哥的粉絲嗎?--九紫離火很高興認識你o(∩_∩)o 2012年4月7日 (六) 16:39 (UTC)[回覆]

並不是維基百科上有這麼多春哥曾哥的粉絲,而是這些粉絲(有些其實嚴格意義上是職業粉絲,你懂的)跑到維基百科來了。Xiehechaotian留言2012年4月8日 (日) 01:09 (UTC)[回覆]

[1]--MakecatTalk 2012年4月8日 (日) 06:23 (UTC)[回覆]

他們來了我們能有有什麼辦法?只要他們不違規,我們就沒權利趕他們走。--Jack No1留言 幽幽地唱着最炫民族風,讓愛捲走所有的塵埃…… 2012年4月14日 (六) 06:24 (UTC)[回覆]

有人竟然以我的身份冒充發言,我暫且保留這個人的言論,不過也希望此人自重Xiehechaotian留言2012年4月25日 (三) 15:34 (UTC)[回覆]

職業粉絲的證據?? vicksane留言2012年5月16日 (日) 17:38 (UTC)"[回覆]

看來是得全保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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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有人混進了半保護用戶,戰爭又開始了。釣魚島是中國的留言2012年10月5日 (五) 14:15 (UTC)[回覆]

暱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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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版的「暱稱」一欄又要打編輯戰了嗎?既然這樣,范冰冰的暱稱也可以添加范爺。前提是如果能舉出像范曾表示「喜歡」或接受此一稱號的報導,要添加沒什麼不可以的。否則只是會淪為不斷的來回刪改。小花留言2013年8月6日 (二) 06:52 (UTC)[回覆]

我對李宇春維基百科裏面的有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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裏面關於李宇春外號春哥一事。經廣泛了解,李宇春並沒有認可這一外號,這是網友惡搞的。李宇春本人很討厭這個外號,而這個百科卻說這個外號小時候就有純屬造謠吧!!後面還附有資料,很無恥的做法!!我有理由懷疑這是不友好的人做出來的,,,希望更改!!

內地最受歡迎男歌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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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看到微博上有消息指某音樂盛典稱內地最受歡迎男歌手?是搞笑?還是誤會?

求,更新條目?--49.214.84.81留言2016年3月24日 (四) 05:47 (UTC)[回覆]

李宇春春哥編輯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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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頁的內容很多,我都不想看了,提出主要是因為有人大量移除內容,希望能以討論共識,而不要反覆回退。24.79.94.86:「有些連結和引話並不屬實,也無權威性不中立不客觀,不應該被添加」、「條目里都後面幾條都是無效連結,李宇春本人也沒有回應過不排斥之類的,此稱呼有惡意,你看張杰條目里會有閏土嗎,蔡依林條目里會有淋淋嗎,李宇春討論版提議多次,老是被惡意添加」。--A2093064#Talk 2016年8月7日 (日) 07:03 (UTC)[回覆]

外部連結已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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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維基人:

我剛剛修改了李宇春中的8個外部連結,請大家仔細檢查我的編輯。如果您有疑問,或者需要讓機械人忽略某個連結甚至整個頁面,請訪問這個簡單的FAQ獲取更多信息。我進行了以下修改:

有關機械人修正錯誤的詳情請參閱FAQ。

祝編安。—InternetArchiveBot (報告軟件缺陷) 2017年7月6日 (四) 03:12 (UTC)[回覆]

外部連結已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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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維基人:

我剛剛修改了李宇春中的1個外部連結,請大家仔細檢查我的編輯。如果您有疑問,或者需要讓機械人忽略某個連結甚至整個頁面,請訪問這個簡單的FAQ獲取更多信息。我進行了以下修改:

有關機械人修正錯誤的詳情請參閱FAQ。

祝編安。—InternetArchiveBot (報告軟件缺陷) 2018年7月30日 (一) 06:21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