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投票/可供查證成為正式方針
現有可供查證的概要
[編輯]以下內容只供對可供查證的要求進行概覽,可能與Wikipedia:可供查證中的版本有些微差別。
所有的維基百科條目中,被質疑或可能被質疑的材料,以及所有的引言,都應帶有可靠的、第三方的、公開的來源。添加或恢復材料的編輯者應承擔舉證的責任。任何缺乏來源的編輯都可能被移除,但在移除之前應給編輯者們提供足夠的時間來添加來源。可疑來源只能用在說明它們本身的文章中。自行出版物在大多數情況下,都不可被接受。中文維基百科優先使用中文來源這一點尚存在爭議。
總而言之,不可靠的來源會讓維基百科的聲譽降低;而目前中文維基的許多條目中或多或少都帶有這種不可靠的來源,為了減少或至遏制這種現象,我們需要可供查證方針來規範。Wikipedia:可靠來源為我們提供了判定來源是否可靠的辦法,而Wikipedia:可供查證則對舉證來源的責任人、對缺乏來源內容的處理等進行了合理的規範。
討論摘要
[編輯]以下是在討論中出現的一些爭議,如果您有新的意見請在下方討論區中提出,在經初步討論整理後再加入本摘要章節中。
關於「足夠的時間」
[編輯]- Shizhao的主張:「或許就是『足夠的時間』這樣模糊陳述就好,太清楚了反而真的會造成一些問題或衝突。或者至少目前暫時『足夠的時間』。」討論內容
- Mywood的主張:「足夠的時間這一點概念比較模糊……很多作者隨意性很大,條目寫完就不管了,靠別人逐一查證工作量很大。」討論內容
- PhiLiP的主張:「在可供查證成為正式方針之後,即在社群中確定一個準確的時限。而刪除過期的內容也不應該只是管理員的職責,而是包括IP用戶在內的所有用戶都可以參與的。」討論內容
關於缺乏來源內容的處理
[編輯]- Fdcn的主張:「反對沒有來源必須刪除的意見……『任何缺乏來源的編輯都可能被移除』……可以……弱化為『任何缺乏來源的文字在面臨原創爭議時,可能被移除』」討論內容
- ffaarr的主張:「需刪除的範圍……「引文」和「被質疑的內容」是主要的部分。其他部分可以如現在標示來源請求作為對於讀者的提醒,尚不急於刪除。」討論內容
- PhiLiP的主張:「擬議改成『任何缺乏來源的編輯都可能被修改或移除』, 或者是『任何被質疑或可能被質疑的,並缺乏來源的文字可能被移除』。」討論內容
關於「中文優先」
[編輯]- Shizhao的主張:「許多文獻如果挑選的話,並不見得中文文獻就是好來源。只要能夠查證,應當就可以了。」討論內容
- Mywood的主張:反對中文參考比英文參考優先。「……在學術上,不得不承認,老外比我們嚴謹多了。中文有些刊物可靠性實在是值得懷疑……經不住推敲。」討論內容
- Jasonzhuocn的主張:「中文來源優先可以就社群的討論來調整。」討論內容
- 因「中文優先」爭議未解,已刪。[1]* : -) ---Hillgentleman | 書 | 二零零七年九月八號(星期六)格林尼治 15時05分29秒。
反對可供查證成為正式方針
[編輯]- Iflwlou的主張:「……不支持可供查證成為維基百科正式方針……世間的事情」不會「盡善盡美,通通有出處……事實被當權者遮掩,」則無法尋找來源。「硬性規定可供查證為維基百科正式方針,有違維基百科『海納百川,有容乃大』的精神」討論內容
討論區
[編輯]此前的討論請見Wikipedia_talk:可供查證#提議:可供查證成為維基百科正式方針。
關於「足夠的時間」
[編輯]- (!)意見,我覺得沒有必要特意表明「提供足夠的時間」。這不是在討論是否刪除或恢復整個文章要求編輯者人群中的一小組管理員來執行,這只不過是對編輯文章具體內容的限制,維基百科上的大多數文章,人人可編輯(包括未註冊的匿名用戶),文章中發現不可靠的、沒有提供較權威的第三方來源的內容隨時可以自己動手從文章中刪除,不應該額外再給予他人一段時間去讓人補充來源。若是評選特色條目、優良條目的撤銷與否,或是在考慮條目的刪除、保留,那我倒是不反對給予編輯一定的時間,但百科整體不應有這種限制,遏制新人對文章的編輯與改善。難道在一定期限內,那篇文章就歸為那位給文章添加新內容的編輯己有?我認為,不應設立這樣的限制,新的編輯者最多也就是前往相應的討論頁查看是否有相關的討論,或檢查文章的編輯歷史,看看有沒有其他的編輯正在修改文章,但不應強制要求編輯不能對文章作修改。你要想添加新的內容就必須標明可靠的來源,否則他人完全有權利去刪除或修改你新增的內容,而後你若找到了可靠的來源,再添回文章就是。建議刪除「,但在移除之前應給編輯者們提供足夠的時間來添加來源」這條款。 —Shibo77 2007年9月7日 (五) 09:04 (UTC)
- 引用一句吉米的話:
- 「我怎麼強調都不過分。若干編者似乎有個糟糕的傾向,將臆測性的『我自某處聽聞』的假偽資料加上『來源請求』標記。這錯了,這些東西應該積極地被移除,除非它可以用來源證實。這點適用於所有資料,特別是在世人物的負面資料。」(I can NOT emphasize this enough. There seems to be a terrible bias among some editors that some sort of random speculative 'I heard it somewhere' pseudo information is to be tagged with a 'needs a cite' tag. Wrong. It should be removed, aggressively, unless it can be sourced. This is true of all information, but it is particularly true of negative information about living persons.)
- 目前我覺得在方針建立後,對在方針前已有條目中的缺乏來源內容可以不作過多要求,也就是說以前的條目該掛來源請求模板的繼續掛,但不立即作出這些條目可能被刪除的規定,待到維基社群認為時機真正成熟後(兩年?三年?),再提出討論或投票以對這些條目一視同仁。至於新創建的條目,則應嚴格援引此方針,不僅要掛來源請求,也應該「積極地移除假偽資料」。—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07年9月7日 (五) 12:46 (UTC)
- 引用一句吉米的話:
關於「中文優先」
[編輯]- (!)意見,我也反對這條規定。中文維基百科的使命是打造一個人人可編輯的、在線的百科全書,並用中文來解釋全人類的知識總和。用來解釋這些知識的交流工具是中文的書面語,但這些知識本身並不限於某個語言或某個區域。中文維基百科外的信息世界是一個多語言,多觀點的世界。出版物也同樣是多語言的,多觀點的,但出版物、語言、觀點繁多,使得人們難以一時吸收。中文維基百科將這些多語言的、多觀點的信息與出版物用單語言(中文)、中立的觀點來作解釋、總結,為懂中文的網民提供了一個很好的知識資源。編輯在編寫文章時使用的出版物未必是中文,更不必要求中文優先,只要他人(所有人,不限於只懂中文的編輯者)可以查證便可。使用中文維基百科的讀者需要理解百科收錄的是全人類、出自多語言背景的思想與觀點,內容的來源肯定會包括多數外國、外語的出版物。建議刪除非中文來源這一章節。 —Shibo77 2007年9月7日 (五) 09:30 (UTC)
- 同意。除了要求編者提供原文一項,這一節屬多餘,無必要地限制編者的取捨自由。* : -) ---Hillgentleman | 書 | 二零零七年九月七號(星期五)格林尼治 10時15分45秒。
- 因「中文優先」爭議深,已刪。[2]* : -) ---Hillgentleman | 書 | 二零零七年九月八號(星期六)格林尼治 15時04分32秒。
建議:只表決已有共識的根本原則
[編輯]建議:先(暫時)削除尚有爭議的條文枝節、移到討論頁繼續討論,現階段只表決已有共識的根本原則。* : -) ---Hillgentleman | 書 | 二零零七年九月七號(星期五)格林尼治 10時15分45秒。
- 因「中文優先」爭議深,已刪。[3]* : -) ---Hillgentleman | 書 | 二零零七年九月八號(星期六)格林尼治 15時03分13秒。
投票期限
[編輯]按Wikipedia_talk:可供查證#提議:可供查證成為維基百科正式方針上的原文,此次投票本應在8月31日開始併到9月13日結束。但由於發起討論者的疏忽,此次投票開始時間被延遲到2007年9月3日 (一) 14:01 (UTC),從此時間開始往後推14日(2007年9月17日周一協調世界時14:01)正式結束。
投票規則
[編輯]一人一票,投票者在投票區的支持或反對區內明確寫下{{支持}}、{{有條件支持}}、{{中立}}或{{反對}}。在支持區寫反對或在反對區寫支持的被視作無效。也請反對的朋友寫明理由,便於其他維基人進行改善。如有對方針的其他改動要求,請在下方的討論區進行;如亦須進行投票,請另開投票進行。
投票區
[編輯]支持
[編輯]- (+)支持—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07年9月3日 (一) 14:01 (UTC)
- (+)支持—KJ(悄悄話) 2007年9月3日 (一) 17:17 (UTC)
- (+)支持—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7年9月4日 (二) 03:37 (UTC)
- (+)支持—DarkRanger 2007年9月4日 (二) 16:07 (UTC)
- (+)支持—Sangye 2007年9月5日 (三) 09:14 (UTC)
- (+)支持—瓜皮仔 ~ Canton 2007年9月5日 (三) 10:19 (UTC)
- (+)支持,維基百科的條目內容,如非屬常識類者,應要有可供查證之資料予以佐證。--Theodoranian|虎兒 =^-^= 2007年9月14日 (五) 15:59 (UTC)
中立
[編輯]反對
[編輯]- (-)反對 --Mewaqua 2007年9月3日 (一) 17:49 (UTC)
- 請閣下寫明反對的理由,謝謝。—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07年9月4日 (二) 05:08 (UTC)
- 我上次來的時候,「投票規則」沒有要求反對者寫出理由,既然你誠心誠意地問,我就大發慈悲告訴你。為了防止無資料來源的內容被濫刪,為了保護在「Wikipedia:可供查證」成為方針前寫入的有用內容不會白白地消失,所以投下反對票。寫條目要列出資料來源是好,我只是反對一刀切的「被質疑或可能被質疑的內容,如無資料來源就可以被刪」。要妥善實施「Wikipedia:可供查證」方針,尚有一些問題需要澄清。條目內容是主,資料來源是次,應否把沒有資料來源的內容刪去,重點是看其利弊。錯誤的生者傳記內容可以令當事人受害,基金會或編者有可能因此被當事人告上法院,要求嚴格一點無可厚非,但是其它內容又如何處理呢?舉例,「明仁宗」條目現時沒有列出任何參考資料,有人掛了{{unreferenced}},那是不是說期限一過仍無人加上資料來源的話就應該刪了該條目呢?就連你最近創建的第一次接觸也沒有資料來源,我不知道說什麼好了。--Mewaqua 2007年9月4日 (二) 11:42 (UTC)
- 閣下「被質疑或可能被質疑的內容,如無資料來源就可以被刪」的描述是不恰當的,就算是我提議的原話也是「任何被質疑或可能被質疑的,並缺乏來源的文字可能被移除」,可以和可能之間差得很遠,請仔細體會。而且還有「在移除之前應給編輯者們提供足夠的時間來添加來源」來限制內容被刪除,談不上一刀切。另外,請不要拿我創建的小條目說事,那個條目我承認的確是沒有來源,但閣下是否也應該給我「足夠的時間來添加來源」?—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07年9月4日 (二) 13:08 (UTC)
- 請不要要求投票者寫下贊成或反對理由,討論過程應該在投票前就結束,或是投票後再表示個人意見,投票中還在表示意見並不是正式投票過程應該有的行為。--KJ(悄悄話) 2007年9月5日 (三) 17:38 (UTC)
- KaurJmeb,#討論摘要顯示:討論未結束。* : -) ---Hillgentleman | 書 | 二零零七年九月五號(星期三)格林尼治 20時25分33秒。
- 根據討論時程和投票規定,討論在8月30日已經結束。如果你覺得尚不應該結束討論,應該在8月30日前提出延長申請,沒有提出視同同意這樣規定。--KJ(悄悄話) 2007年9月6日 (四) 19:29 (UTC)
- KaurJmeb: [4] 現實是:共識未出現就中止討論,不是討論結束。我一早已反對這種討論期限。* : -) ---Hillgentleman | 書 | 二零零七年九月六號(星期四)格林尼治 19時56分28秒。
- 我上次來的時候,「投票規則」沒有要求反對者寫出理由,既然你誠心誠意地問,我就大發慈悲告訴你。為了防止無資料來源的內容被濫刪,為了保護在「Wikipedia:可供查證」成為方針前寫入的有用內容不會白白地消失,所以投下反對票。寫條目要列出資料來源是好,我只是反對一刀切的「被質疑或可能被質疑的內容,如無資料來源就可以被刪」。要妥善實施「Wikipedia:可供查證」方針,尚有一些問題需要澄清。條目內容是主,資料來源是次,應否把沒有資料來源的內容刪去,重點是看其利弊。錯誤的生者傳記內容可以令當事人受害,基金會或編者有可能因此被當事人告上法院,要求嚴格一點無可厚非,但是其它內容又如何處理呢?舉例,「明仁宗」條目現時沒有列出任何參考資料,有人掛了{{unreferenced}},那是不是說期限一過仍無人加上資料來源的話就應該刪了該條目呢?就連你最近創建的第一次接觸也沒有資料來源,我不知道說什麼好了。--Mewaqua 2007年9月4日 (二) 11:42 (UTC)
- 請閣下寫明反對的理由,謝謝。—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07年9月4日 (二) 05:08 (UTC)
- (-)反對-過急。討論未完結。詳情未訂清未解決。提案未完整("finalise")。不清楚到底在表決甚麼模樣的方針。現下一張支持票甚至可以同時支持迥異的意見。(#關於足夠的時間 、#關於中文優先 )。* : -) ---Hillgentleman | 書 | 二零零七年九月四號(星期二)格林尼治 16時03分30秒。
- (-)反對──爭議不該寫進方針裏,把「中文維基百科優先使用中文來源這一點尚存在爭議。」這一點公諸眾覽使整個表決有急就章之嫌。 -- 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07年9月6日 (四) 03:14 (UTC)
- (!補充:)Patrickov, 雖然美國最高法院判詞也會包括 minority opinion,但他們不會未討論完就表決。* : -) ---Hillgentleman | 書 | 二零零七年九月六號(星期四)格林尼治 08時57分29秒。
- (-)反對,討論未完成。若在現階段成為方針屆時這些爭議將會浮上枱面,並且在重新討論尚未解決爭議的同時,刪除糾紛仍舊持續。其餘同上。—RalfX(議) 2007年9月7日 (五) 02:24 (UTC)
- (-)反對,我個人立場本是同意此方針的精神。但是,維基既然不是民主試驗場,怎麼可以在沒有討論到一定程度後,就動用時限來停止討論而開始表決?何況就算是民主議會也不會這樣搞,基本也是要在枱面上下取得雙方大部分的共識才會動用表決。另外,既然要敲板定案的是方針,那把「中文維基百科優先使用中文來源這一點尚存在爭議」這種不是結論的結論寫進去是不是有點奇怪?— Marcus Hsu talk 2007年9月7日 (五) 17:32 (UTC)
(-)反對,非常贊同應該趕快確定來源的方針,但是反對優先使用中文來源這類有地域性的抵觸原則。→♥ 囉唆的阿佳 ♥ 2007年9月8日 (六) 11:55 (UTC)- 因「中文優先」爭議深,已刪。[5]* : -) ---Hillgentleman | 書 | 二零零七年九月八號(星期六)格林尼治 15時03分55秒。
- (-)反對,反對可供查證成為正式方針。如果「硬性規定」可供查證為維基百科正式方針,有違維基百科『海納百川,有容乃大』的精神。條目難以通通有出處。容易被過度濫用。曾經有人把我所監視的幾個條目,將全文都劃上「要求來源」,且有不少是一般人普通相信、認同、不被質疑的材料。—今古庸龍 2007年9月13日 (四) 03:24 (UTC)
投票結果
[編輯]7票支持6票反對,投票未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