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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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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樽
Kobe Bryant
LeBron James 2012
運球後的入樽

入樽(中國大陸稱扣籃,香港稱入樽,台灣稱灌籃[1],是籃球比賽的一種得分手段。入樽時,運動員高高躍起並使勁把球放進籃框內,隨後他或會短暫抓着籃框,把整個人掛在籃框下[2]。入樽是成功率極高的得分方式,但需要運動員有極強跳躍能力和較高的個子,並不是人人能夠做到的動作。

NBA的全明星賽周末設有NBA入樽大賽,是NBA內的入樽高手表演的各種高難度入樽動作的比賽。

各種入樽的花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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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空中接力
  • 反手入樽
  • 大風車式入樽
  • 胯下換手
  • 流星入樽
  • 戰斧式
  • 飛身
  • 360度
  • 720度
  • 罰球線起跳

危險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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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入樽動作需要較高技巧,如缺乏有關技術而胡亂嘗試,有可能對自身及他人構成危險。事實上,因嘗試入樽而失手導致受傷的新聞亦偶有所聞。
  • 在安全程度未達最高標準的籃球場進行入樽,可將籃框扯脫,甚至使籃架倒下,這種情況下場方會架上「請勿入樽」的標語。
  • 籃框是否適合入樽視乎設計有沒有內置彈簧。其中液壓式設計的籃框能承受的力度較大,在球員入樽時,籃框受力而稍為下垂並卸力給彈簧,受力的是籃球架而非籃板,球員鬆手後籃框回復原來高度;至於沒有彈簧裝置的籃框,被「鋤樽」時直接受力,長久就會導致下垂(亦有可能是籃板裂開導致)或損壞。另外,液壓框亦能避免球員入樽時意外損毀籃板,也能減低球員手腕受傷的機會。
  • 而從法律角度講扣碎籃板是不需要賠償的。扣籃是正常情況不存在扣分行為。而籃板在製作時其設計標準扣籃應該是允許扣籃發生行為的。所以說扣籃者不需要為扣碎籃板承擔賠償責任。

附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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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據了解,早期的NBA無論身高球技如何都不允許球員入樽,入樽被認為對籃框不敬等,有違體育精神,硬犯者將被判「技術犯規」。不過之後風氣逐漸開通,為了增加比賽的精彩度、可看度,才接受與開放比賽中可入樽。
  2. ^ 由於以手抓籃框的動作可能會破壞籃框、籃架或讓對方認為是挑釁行為,因此當球員入樽後,除非落地時會引起危險,否則球證會判罰抓緊籃框不放過久的球員一次技術犯規。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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