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马力诺死刑制度
外观
死刑 |
---|
问题 |
存废问题 · 宗教与死刑 · 冤案 |
目前使用死刑的国家和地区 |
阿富汗 · 巴哈马 · 白俄罗斯 · 博茨瓦纳 · 中华人民共和国(罪名 · 死刑犯) · 危地马拉 · 埃及 · 印度 · 印度尼西亚 · 伊朗 · 伊拉克 · 日本(死刑犯) · 朝鲜 · 巴基斯坦 · 沙特阿拉伯 · 新加坡 · 索马里 · 苏里南 · 叙利亚 · 中华民国(死刑犯) · 塔吉克斯坦 · 泰国 ·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 · 美国 · 越南 · 也门 |
长期停用、废除死刑或限于特定条件下使用死刑的国家和地区 |
澳大利亚 · 巴西 · 保加利亚 · 加拿大 · 库克群岛 · 古巴 · 丹麦 · 厄瓜多尔 · 法国 · 德国 · 香港 · 黎巴嫩 · 马来西亚 · 以色列 · 意大利 · 韩国 · 列支敦士登 · 墨西哥 · 蒙古 · 荷兰 · 新西兰 · 菲律宾 · 波兰 · 罗马尼亚 · 俄罗斯 · 圣马力诺 · 东加 · 土耳其 · 英国 · 委内瑞拉 |
行刑方法 |
烹刑 · 活埋 · 炮决 · 死亡轮 · 车裂 · 族诛 · 火刑 · 十字架 · 踏刑 · 象刑 · 斩首 · 剖腹(介错) · 腰斩 · 五马分尸 · 英式车裂 · 电椅 · 枪毙 · 剥皮 · 毒气室 · 缢死 · 穿刺 · 注射 · 火项链 · 锯刑 · 凌迟 · 石刑 · 氮气窒息 · 兽刑 · 船刑 · 铜牛 · 立枷 |
相关主题 |
犯罪 · 刑罚学 |
圣马力诺死刑制度早就被废除,最后一次执行死刑是在1468年,采用绞刑。[1][2]
圣马力诺是世界上仅有的两个在1800年之前停止执行死刑的国家之一(另一个是列支敦士登,最后一次执行死刑是在1785年)。[3]
圣马力诺于1848年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废除对普通罪行判处死刑的国家。1865年,它成为继1863年委内瑞拉之后,世界上第二个(也是欧洲第一个)对所有罪行废除死刑的国家。[4]它是仅有的三个在1900年以前对所有罪行废除死刑的国家之一(第三个国家是哥斯达黎加)。[5][6]
1989年,它正式批准了《欧洲人权公约第6号议定书》,该议定书要求在和平时期完全废除死刑。[2]
参考文献
[编辑]- ^ Death Penalty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Belgorod State University
- ^ 2.0 2.1 "The end of capital punishment in Europe" Archive.is的存档,存档日期2012-08-02, Capital Punishment UK
- ^ "Death Penalty Statistics 2006"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Amnesty International
- ^ Determinants of the death penalty: a comparative study of the world, Carsten Anckar, Routledge, 2004, ISBN 0-415-33398-9, p.17
- ^ Death Penalty: Beyond Abolition, Council of Europe, 2004, ISBN 92-871-5332-9, p.32
- ^ "THE DEATH PENALTY: ABOLITION GAINS GROUND"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Martine Jacot, UNESCO Courier, October 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