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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之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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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之锦(1621年3月2日—17世纪),白公制广河南开封府仪封县[1]清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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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之锦是顺治二年(1645年)举人[2],三年(1646年)联捷进士,先在大理寺观政,后获授新泰知县,一心抚循改善地方困穷情况,教士劝农得百姓爱戴。五年(1648年)调任黟县知县,黟县和江西接壤,两地奸民聚集其中,流寇经常骚扰县城,前任因失守被降职,他到任后保持镇静,与人民约定事先布防,流寇亦因此收敛,不久考察以在新泰有疏忽遭罢官,于是萧然回乡,杜门终老[1]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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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曹峆,淮安通判;祖父曹济,吏员;父曹标,庠生[2]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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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民国《仪封县志·卷十·人物志》:曹之锦,字制广,一字白公,为诸生时慷慨有大志,顺治乙酉登贤书,丙戌成进士,授山东新泰令,时邑初入版图,井牧凋瘵,之锦恻然忧之,乃如意抚循以复民气,教士劝农霭然相接,百姓戴之;旋移江南黟县,黟境与江西接壤,两省奸民聚集其间,草寇充斥时扰城下,前官以失守落职,之锦居官镇静,与民期约先事密防,寇亦敛戢,卒以前任新泰失察被议罢官归,萧然自得杜门终老。
  2. ^ 2.0 2.1 《顺治三年丙戌科进士三代履历》:曾祖峆,淮安通判;祖济,吏员;父标,庠生。制广,诗六房,辛酉二月初十日,仪封人,乙酉六十名,会试一百七十名,三甲一百三十六名,大理寺观政,授山东新泰知县,戊子补江南黟县知县,庚寅考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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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顺治三年丙戌科进士三代履历》
  • 民国《仪封县志》·卷十·人物志
官衔
前任:
周懋㫤
清朝新泰县知县
1646年—1648年
继任:
王春阳
前任:
张维光
清朝黟县知县
1648年—1650年
继任:
徐万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