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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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恩

大明河南上蔡县知县
籍贯 大宁都司茂山卫
字号 字天锡
出生 生年不详
逝世 正德六年(1511年)
出身
  • 顺天府乡试第九十五名
  • 弘治十五年壬戌科同进士出身

霍恩(?—1511年),字天锡直隶易州(今河北易县)人。明朝官员。

生平[编辑]

弘治十四年(1501年)辛酉科顺天乡试举人,弘治十五年(1502年)联捷壬戌科进士[1][2]正德年间,任河南上蔡县知县。当时流寇四起,中原郡邑,大多残破。正德七年(1512年),刘六、刘七起事军队攻打上蔡县,霍恩与典史梁逵共守。霍恩问妻子刘氏,如果城坡将如何。刘氏表示愿意同死。霍恩于是在官廨后筑台,与其子相约:“见我下城,即贼入矣。”城陷之后,霍恩拔刀下城。刘氏在台上见此情景,即自缢。但未气绝,用发簪刺心而死。霍恩被敌军抓获,敌人强迫他下跪。霍恩大骂:“吾此膝肯为贼屈乎!”敌军每日杀人对其震慑,霍恩怒骂更甚。最终被敌人支解身亡。梁逵也自缢殉国。《明史》将其事列入忠义传[3]

家族[编辑]

曾祖父霍旺,正千户;祖父霍敬,正千户;父霍赟,正千户。母李氏;继母赵氏[4]

参考文献[编辑]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明史·卷二百八十九》:霍恩,字天锡,易州人。弘治十五年进士。正德中,历知上蔡县。六年,贼四起,中原郡邑多残破。畿内则枣强知县段豸、大城知县张汝舟,河南则恩及典史梁逵,西平知县王佐、主簿李铨,叶县知县唐天恩,永城知县王鼎,裕州同知郁采、都指挥詹济、乡官任贤,固始丞曾基,夏邑丞安宣,息县主簿刑祥,睢宁主簿金声、丘绅,西华教谕孔环,山东则莱芜知县熊骖,莱州卫指挥佥事蔡显,南畿则灵譬主簿蒋贤,皆抗节死,而恩、佐、采、环死尤烈。
    恩与梁逵共守,当贼至时,语妻刘曰:“脱有急,汝若何?”刘愿同死,乃筑台廨后,约曰:“见我下城,即贼入矣。”及城陷,恩拔刀下城,刘台上见之,即缢,未绝,以簪刺心死。恩被执,贼胁之跪。骂曰:“吾此膝肯为贼屈乎!”贼日杀人以慑之,骂益厉。贼以刀抉其口,支解之。逵自经死。
  4.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弘治十五年进士登科录》 

延伸阅读[编辑]

[在维基数据]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国朝献征录·卷之九十三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明史卷二百八十九》,出自《明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