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于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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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于光

大明吏科给事中
籍贯 福建泉州府晋江县
出生 成化十六年(1480年)八月初八日
逝世 嘉靖五年(1526年)
配偶 娶姚氏,继娶易氏
出身
  • 正德八年癸酉科举人
  • 正德十二年丁丑科同进士出身

史于光(1480年—1526年),中裕笋江福建泉州府晋江县人,祖籍浙江宁波府鄞县明朝政治人物,进士出身。

生平[编辑]

正德八年(1513年)癸酉科福建乡试第三十六名举人,十二年(1517年)中式丁丑科会试第一百七十九名,二甲第五十三名进士。选翰林院庶吉士[1],托病归乡读书,有在家安身终老之志。经亲人规劝后再出仕,任吏科给事中

大礼议中,反对明世宗立其入大统。后因病归乡,死于家中,年四十七。著有《易解》、《四书解》,《正蒙》、《笋江集》等书[2]

家族[编辑]

曾祖史德谦;祖父史柔;父史鉴。母蔡氏。永感下。弟史于荣、史于清。

注释[编辑]

  1. ^ 《大明武宗毅皇帝实录·卷之一百四十七》:正德十二年三月甲辰 授一甲进士舒芬为翰林院修撰,伦以训、崔桐为编修。选进士汪佃、余敬勋、黄易、江晖、王廷陈、汪应轸、刘世盛、曹怀、储昱、叶桂章、叶式、马汝骥、汪思、王三锡、史于光、陈沂、邝灏、史道、刘穆、杨士云、张星、廖哻、萧与成、林时、郑自璧、刘世扬、曹嘉、阎闳、李芳、汤惟学、黎贯、席春、王邦瑞、许宗鲁三十四人改为翰林院庶吉士,同舒芬、伦以训、崔桐读书,命掌詹事府礼部尚书兼翰林院学士毛纪、詹事府少詹事兼翰林院学士顾清教之,其余分拨诸司办事。
  2. ^ ·周学曾等,《晋江县志》(卷38):“史于光,字中裕,号笋江。正德丁丑进士,选庶吉士,疏疾归,闭户读书,有终焉之志。亲知劝之,乃出,授吏科给事中。凡五上疏,论事剀切动京师,人争传之。世宗以藩邸入承大统,意欲考献皇,未决。进士张璁进说,帝心向焉。是时礼官议上献皇称号之礼,帝久持未下。于光乃上疏极诋张璁之说,不报,以疾乞归。越四载,复起官,寻卒邸中,年四十七。囊罄无以为敛,张襄惠岳为经纪归榇。所著有《易解》、《四书解》,《正蒙》、《笋江集》行世。”

参考文献[编辑]

  • 周学曾等,《道光晋江县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