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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琼 (成化进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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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定向自王德华
王琼
大明吏部尚书
籍贯山西承宣布政使司太原府太原县
族裔汉族
字号字德华,号晋溪
谥号恭襄
出生天顺三年(1459年)
山西承宣布政使司太原府太原县
逝世嘉靖十一年(1532年)
京师
出身
  • 成化十六年庚子科举人
  • 成化二十年甲辰科二甲第二名进士出身
著作
  • 《双溪杂记》
  • 《晋溪奏议》
  • 《北边事迹》
  • 《漕河图志》8卷(编)

王琼(1459年—1532年),德华晋溪,别署双溪老人山西承宣布政使司太原府太原县(今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人。明朝中期重臣,成化甲辰进士,曾官吏部兵部户部尚书

王琼历事成化弘治正德嘉靖四朝。由工部主事六品之官,直做到户部兵部吏部尚书一品大员。特别在正德十年到正德十五年间的五年中,因执掌兵部,有特殊功勋,连进“三孤”(少保少傅少师)、“三辅”(太子太保太子太傅太子太师[1]

王琼多有政绩。治理漕河(运河)三年,“敏练著称”;此外“任人唯贤”,任用王守仁平定朱宸濠叛乱;另外总制西北边防,“功在边陲”,自嘉靖七年至十年的四年中,从延绥宁夏,直至河西走廊嘉峪关外,王琼出任总督陕西三边军务,使西北“边境益靖”。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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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琼的家族定居于汾东柳林(今太原市刘家堡)。王琼的伯父名王永寿,曾在天顺年间官至南京工部尚书,父亲王永亨成化年间任隆庆州知州,始建新第于县城东街。

成化弘治年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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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琼,登成化二十年(1484年)二甲进士,授工部主事,之后升工部员外郎工部郎中,出任治理漕河,卓有成绩。改为户部郎中,历任山东布政使司右参政、河南右布政使[2]

正德年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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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德元年(1506年),王琼升任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总督漕运。次年入朝,担任户部右侍郎。期间调查衡府侵占民田的事情。正德三年(1508年),升为吏部左侍郎,后因其在户部任职时边臣借太仓银未偿换等事受到连坐,尚书顾佐夺俸,而王琼改任南京吏部右侍郎。不久再次改为南京户部右侍郎。正德八年,晋升为户部尚书[3]。其为人有心计,善于计算,此后治理边疆兵饷粮仓有度,正德十年,代替陆完担任兵部尚书。此后因为明武宗常年远游塞外,经费不足,而近畿地区多发生盗乱。王琼就请在河间设立一个总兵官,在大名、武定各设兵备副使一人,负责平定盗乱。此后并檄顺天巡抚保定巡抚,治理外防,保护车驾,朝廷内外都因此得安。当时孝丰贼汤麻九叛乱,朝廷请求发兵清剿,王琼则密令都御史许庭光出其不意擒拿叛变,无一脱逃。四地捷报上奏,多推功给王琼,于是他数次受到荫赉,累加至少师太子太师,子世袭锦衣卫千户。恰逢营建乾清宫,又给予二子父荫锦衣卫千户,宠遇超过其他诸位尚书[4]

正德十四年(1519年),宁王之乱爆发。王琼请敕南和伯方寿祥在南京督操长江兵防,并命赣南巡抚王守仁(字伯安,号阳明)、湖广巡抚秦金各率所部包围南昌应天巡抚李充嗣镇京口,淮扬巡抚丛兰扼守仪真。奏折上奏后,明武宗意欲御驾亲征,此议争执三日不决。大学士杨廷和则顺从武宗旨意,竟然下亲征诏,命王琼与杨廷和等居守顺天府。

此前,王琼派遣王守仁巡抚赣南,就私下便宜行事,给他兵符。适逢宁王朱宸濠谋反,事情上报朝廷,上下惴惴不安。王琼则称:“诸君勿忧,吾用王伯安赣州,正为今日,贼旦夕擒耳。”不久,果然如其所言。

王琼才高,善于结交关系。以厚礼事奉钱宁江彬等,所以其能够发展自己的势力,所奏的请求都能执行。其能够在兵部有所作为,也是靠江彬等人的帮助。当时陆完离任后,其代为吏部尚书。王琼嫉妒彭泽因平定流寇,而声望在自己之上,于是在钱宁面前中伤彭泽。有诬陷云南巡抚范镛甘肃巡抚李昆、副使陈九畴到监狱中,所以朝廷内外多畏惧王琼。而大学士杨廷和又不与王琼相争。

次年,武宗驾崩,世宗即位。言官交相弹劾王琼,下都察院监狱。王琼攻击杨廷和,致使明世宗更不帮助王琼,而下廷臣杂论。此后判其为“交结近侍”,处死刑,后改为流放庄浪(今甘肃省庄浪县)。王琼自诉年老,改戍绥德(今陕西省绥德县[5]

嘉靖年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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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礼议事件后,张璁桂萼霍韬总理朝政,因王琼此前与杨廷和有矛盾,于是首先举荐王琼,世宗不纳。嘉靖六年(1527年),边疆有警,桂萼再次请求起用王琼,没有批准。世宗亦怜悯王琼年老多病,于是命其还籍为民。御史胡松因弹劾桂萼而贬到外地任职,其同僚周在请求宽恕胡松,而一同被下诏狱。桂萼于是再次提起王琼此前攻击杨廷和之事,于是廷臣纷纷再次举荐,世宗才命恢复王琼兵部尚书职位,待用。次年,再以其担任兵部尚书兼右都御史,代替王宪总督陕西三边军务(陕甘总督)。

土鲁番占据哈密,廷议闭关绝其贡已经有四年。至此,其将牙木兰率领两千人求归属,沙州番人帖木哥、土巴等亦率领五千归属。番人连续两次来寇,接连被参将云昌、游击彭濬击退,此后王琼就奏乞抚纳,世宗采纳兵部尚书王时中议,听从王琼采纳。至此西域等地边事再次平定,而北寇常为边患。王琼连续数次进攻后终于平定边疆骚乱[6]

当时,南京给事中丘九仞弹劾王琼,世宗则慰留下他。之后张璁、桂萼离开政治核心,诸位大臣纷纷弹劾其党羽,王琼首当其中,于是命致仕归乡,此后世宗又遣慰谕。恰逢西番大掠临洮,王琼率领部队讨伐若笼、板尔诸族,平定叛乱。此后录功,加太子太保。其在边疆多年治理,西陲益靖。甘肃百姓苦于土鲁番侵犯,担心王琼离去,纷纷乞求守臣上奏留下他。于是巡抚唐泽、巡按胡明善上奏阐明其功劳,世宗下优诏嘉奖。当时,世宗厌恶杨廷和,怀疑朝廷大臣都是其党羽,于是连用桂萼、方献夫在吏部任职。方献夫离去后,世宗却不欲授予他人,所以此职位久无人赴任。嘉靖十年冬,世宗派遣行人召王琼担任吏部尚书。南京监察御史马敭等十人上奏诋毁王琼为先朝遗奸。世宗大怒,逮捕马敭等人入诏狱,而慰留王琼。花马池有警报,兵部尚书王宪请发兵。王琼称花马池的防备森严,敌寇无法攻入,大军派遣后敌人恐怕会先退走,只会徒劳耗费国库。王宪却派遣六千人,部队在抵达彰德时,果然敌寇已经离去。

嘉靖十一年(1532年)秋,王琼卒于任内。赠太师,谥恭襄。同年,彭泽也先去世。正德、嘉靖年间,彭泽、王琼均是有才略的人,相互攻击中伤不止,亦相互晋升罢免。但王琼为人险忮,公论均对其有差别。但是其在兵部多有战功,而其在三边的功劳,人们都将其与杨一清相比较[7]

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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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琼曾主编《漕河图志》8卷,是现存最早的有关京杭大运河书志。另有《双溪杂记》、《晋溪奏议》、《北边事迹》等。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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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嘉靖年间《太原县志》(卷二):“河下都人,知州王永亨之子。中成化庚子科乡举,登甲辰科二甲进士。除工部主事,升员外郎、郎中。改户部。升山东布政使,都督院右副都御史,吏户二部右侍郎。调南京吏户二部右侍郎,改户部右侍郎兼左佥都御史,升左侍郎,本部尚书,改兵部加少保,兼太子太保少师兼太子太师,改吏部,以权奸诬降戍。荐起为兵部尚书,兼右都御史,总制陕西三边军事,加太子太保,遣行人召还,仍改吏部尚书。卒。赠少保。”
  2. ^ ·张廷玉等,《明史》(卷98):“王琼,字德华,太原人。成化二十年进士。授工部主事,进郎中。出治漕河三年,胪其事为志。继者按稽之,不爽毫发,由是以敏练称。改户部,历河南右布政使。”
  3. ^ ·张廷玉等,《明史》(卷198):“正德元年擢右副都御史督漕运。明年入为户部右侍郎。衡府有赐地,芜不可耕,勒民出租以为常,王反诬民赵贤等侵据。琼往按,夺旁近民地予之,贤等戍边,民多怨者。三年春,廷推吏部侍郎,前后六人,皆不允。最后以琼上,许之。坐任户部时边臣借太仓银未偿,所司奏迟,尚书顾佐夺俸,而琼改南京。已,复改户部。八年进尚书。”
  4. ^ ·张廷玉等,《明史》(卷198):“琼为人有心计,善钩校。为郎时悉录故牍条例,尽得其敛散盈缩状。及为尚书,益明习国计。边帅请刍糗,则屈指计某仓、某场庤粮草几何,诸郡岁输、边卒岁采秋青几何,曰:“足矣。重索妄也。”人益以琼为才。十年代陆完为兵部尚书。时四方盗起,将士以首功进秩。琼言:“此嬴秦弊政。行之边方犹可,未有内地而论首功者。今江西、四川妄杀平民千万,纵贼贻祸,皆此议所致。自今内地征讨,惟以荡平为功,不计首级。”从之。帝时远游塞外,经岁不还,近畿盗窃发。琼请于河间设总兵一人,大名、武定各设兵备副使一人,责以平贼,而檄顺天、保定两巡抚,严要害为外防,集辽东、延绥士马于行在,以护车驾。中外恃以无恐。孝丰贼汤麻九反,有司请发兵剿。琼请密敕勘粮都御史许廷光,出不意擒之,无一脱者。四方捷奏上,多推功琼,数受荫赉,累加至少师兼太子太师,子锦衣世千户。及营建乾清宫,又荫锦衣千户者二,宠遇冠诸尚书。”
  5. ^ ·张廷玉等,《明史》(卷198):“十四年,宁王宸濠反。琼请敕南和伯方寿祥督操江兵防南都,南赣巡抚王守仁、湖广巡抚秦金各率所部趋南昌,应天巡抚李充嗣镇京口,淮扬巡抚丛兰扼仪真。奏上,帝意欲亲征,持三日不下。大学士杨廷和趣之,竟下亲征诏,命琼与廷和等居守。先是,琼用王守仁抚南、赣,假便宜提督军务。比宸濠反,书闻,举朝惴惴。琼曰:“诸君勿忧,吾用王伯安赣州,正为今日,贼旦夕擒耳。”未几,果如其言。琼才高,善结纳。厚事钱宁、江彬等,因得自展,所奏请辄行。其能为功于兵部者,亦彬等力也。陆完败,代为吏部尚书。琼忌彭泽平流贼,声望出己上,构于钱宁,中泽危法。又陷云南巡抚范镛、甘肃巡抚李昆、副使陈九畴于狱,中外多畏琼。而大学士廷和亦以琼所诛赏,多取中旨,不关内阁,弗能堪。明年,世宗入继,言官交劾琼,系都察院狱。琼力讦廷和,帝愈不直琼,下廷臣杂议。坐交结近侍律论死,命戍庄浪。琼复诉年老,改戍绥德。”
  6. ^ ·张廷玉等,《明史》(卷198):“张璁、桂萼、霍韬用事,以琼与廷和仇,首荐之,不纳。至嘉靖六年有边警,萼力请用琼,不果。帝亦悯琼老病,令还籍为民。御史胡松因劾萼谪外任,其同官周在请宥松,并下诏狱。萼复言琼前攻廷和,故廷臣群起排之。帝乃命复琼尚书待用。明年遂以兵部尚书兼右都御史代王宪督陕西三边军务。土鲁番据哈密,廷议闭关绝其贡,四年矣。至是,其将牙木兰为酋速檀满速儿所疑,率众二千求内属。沙州番人帖木哥、土巴等,素为土鲁番役属者,苦其征求,亦率五千余人入附。番人来寇,连为参将云昌等所败。其引瓦剌寇肃州者,游击彭濬击退之。贼既失援,又数失利,乃献还哈密,求通贡,乞归羁留使臣,而语多谩。琼奏乞抚纳,帝从兵部尚书王时中议,如琼请。霍韬难之,琼再疏请诏还番使,通贡如故。自是西域复定,而北寇常为边患。初入犯庄浪,琼部诸将遮击之,斩数十级。俄由红城子入,杀部饷主簿张文明。明年以数万骑寇宁夏。已又犯灵州,琼督游击梁震等邀斩七十余人。其秋,集诸道精卒三万,按行塞下。寇闻,徙帐远遁。诸军分道出,纵野烧,耀兵而还。”
  7. ^ ·张廷玉等,《明史》(卷198):“先是,南京给事中丘九仞劾琼,帝慰留之。及璁、萼罢政,诸劾璁、萼党者咸首琼,乃令致仕。俄寝前诏,遣慰谕。会番大掠临洮,琼集兵讨若笼、板尔诸族,焚其巢,斩首三百六十,抚降七十余族。录功,加太子太保。琼在边,戎备甚饬。寇尝入山西得利,逾岁复猎境上,阳欲东,琼令备其西。寇果入,大败之。诸番荡平,西陲益靖。甘肃军民素苦土鲁番侵暴,恐琼去,相率乞守臣奏留。于是巡抚唐泽、巡按胡明善具陈其功,乞如军民请。优诏奖之。初,帝恶杨廷和,疑廷臣悉其党,故连用桂萼、方献夫为吏部。及献夫去,帝不欲授他人,久不补。至十年冬,遣行人赍敕召琼为吏部尚书。南京御史马敭等十人力诋琼先朝遗奸。帝大怒,尽逮敭等下诏狱,慰谕琼。未几,敭等亦还职。花马池有警,兵部尚书王宪请发兵。琼言花马池备严,寇不能入,大军至,且先退,徒耗中国。宪竟发六千人,比至彰德,寇果遁。明年秋卒官。赠太师,谥恭襄。是年,彭泽已先卒矣。当正、嘉间,泽、琼并有才略,相中伤不已,亦迭为进退。而琼险忮,公论尤不予。然在本兵时功多。而其督三边也,人以比杨一清云。”

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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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嘉靖年间,《太原县志》(卷二)
  • 清·张廷玉等,《明史》
  • 郭怨舟著,《一代名臣王琼》,1991年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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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维基数据]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国朝献征录·卷之二十四》,出自焦竑国朝献征录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明史卷一百九十八》,出自《明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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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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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衔
前任:
孙交
明朝户部尚书
1513年-1515年
继任:
石玠
前任:
陆完
明朝兵部尚书
1515年-1520年
继任:
王宪
前任:
陆完
明朝吏部尚书
1520年-1521年
继任:
石珤
前任:
方献夫
明朝吏部尚书
1531年-1532年
继任:
方献夫